测绘法律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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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平凡的工作,往往最容易被人忽略。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文化教育、行政管理、人民生活等领域的测绘工作,就是如此。虽然测绘工作的结晶之一——地图,被先贤们誉为“国之神器”,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测绘工作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1992年,这种局面终于得以改观——这年的12月28日,我国首部《测绘法》诞生,测绘工作步入了法制轨道;近10年之后,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并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之后,相关配套法规体系逐步趋于完善。
法立则威行。广大测绘工作者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既捍卫了国家利益,又造福经济社会发展,可谓利国利民,善莫大焉。
加强执法,令行禁止,维护国家权益——新《测绘法》实施5年来,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700多起,其中不乏涉外案例
时间回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一个以福田久胜为队长的日本“万里长城学术实地调查队”(以下简称“日本调查队”), 以对长城进行徒步考察活动名义,在未经我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连续多年进行违法测绘活动。1999年,国家测绘局得知这一信息后,立即进行调查,并做了严肃处理。
这一持续多年的违法测绘事件,既反映出测绘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也说明了人们相关法律意识的淡薄。
《测绘法》修订实施后,各地积极推动测绘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了对测绘行政执法机制的研究,有效提高了测绘执法工作质量。国家测绘局为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配备了测绘行政执法车,编辑出版了《地图市场违法案例汇编》,向全国测绘系统执法人员颁发了测绘行政执法证;各地也加强了测绘执法队伍建设,部分省测绘局还建立了专门的测绘行政执法机构,或者加挂了执法监督处的牌子。各地积极改善测绘执法条件,为测绘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使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大幅度提高。
据统计,《测绘法》修订颁布以来,全国共查处测绘违法案件2700多件,其中地图类违法案件超过2000件,测量标志类案件和测绘市场类违法案件在200件左右,测绘成果类违法案件超过100件,其他测绘违法案件160多件。
针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非法测绘案件的多发态势,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保密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国家地理信息数据的安全。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新疆、福建、江西、上海、贵州、宁夏等地分别查处一批涉外违法测绘案件,有效维护了国家权益。
统一坐标,数据共享,力戒“图出多门”——陕西省1个测绘项目,“共建共享”后节省国家资金2000多万元
一段时间里,测绘工作中“图出多门”的危害曾为许多人所忽视,往往直到事发之后,才叫苦不迭。
1996年的江阴长江大桥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江阴长江大桥是长江上贯通同三
公路的重要桥梁,大桥桥面测量由江苏省内的一家测量单位负责,大桥约10公里长的北引桥由江苏省测绘局测量。在相接点计算重合点时,技术人员竟然发现:平面相差40厘米!
如此一来,桥面与引桥无法对接,大桥施工被迫中断。技术人员花了数天时间,才查明原因:大桥桥面测量使用了三等精度观测独立网坐标系统,而北引桥测量使用了靖江坐标——由于两测量单位使用了不同的平面坐标系统,导致出现平面差。
当时,一个城市的不同部门,往往拥有各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这不仅浪费了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还因人为设置技术障碍,使各家测制的测绘成果无法共享;在有数个测量标志的地方,甚至出现因辨认不准而用错测量标志的笑话。《测绘法》实施后,全国各地依法大力对各城市的不同坐标系统进行清理,现在基本上做到一个城市只有一个统一的坐标系统。
依法测绘还能省钱。2001年4月,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陕西省林业厅向省政府打
报告,要求进行前期测绘,项目预算经费2200万元。《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测绘的,应当在立项前征求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不得重复测绘,有关部门不得立项、拨款。”
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据此作出决定:天然林保护工程所需的全省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由省计委牵头,省测绘局、省林业厅参加,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实行资源共享,不再单列项目。于是,省林业厅安排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普查,最后由省测绘局为主设计并建立数据库,实现共建共享——仅此一项,就为国家节省资金两千多万元。
依法整治,规范市场,查处“问题地图”——2005年全国查没违法地图数百万件
近年来,我国地图市场空前繁荣。据统计,我国每年公开出版地图2000多种,印数达
3亿之多,平均约每四人一册(幅)。在书店,在街头报亭,随处可见种类繁多的各种地图,可谓琳琅满目。与此同时,地图的更新也越来越快,有的城市交通图一年更新五六次,每隔一两个月就推出新的版本。
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地图出版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地图种类由传统的纸质地图发展到电子地图、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网络地图等;大量附有地图图形的产品如各种文教用品、玩具、工艺品、广告、影视不断涌现。
地图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问题地图”就是其中之一。在地图编制、出版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出现,特别突出的是错绘国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漏绘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甚至出现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错误。在公共场所、大型集会、新闻媒体、书刊所展示(刊登)的国家版图问题也很多,某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几年前组织检查发现,90%以上出现漏绘错绘。
网上地图情况同样不容乐观。东北某省有关主管部门曾对省各委办厅局网站、商务网站和新闻媒体网站在网上发布和使用的地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在所调查的200余个网站中,
有104个使用了不同类型的地图,共发布使用地图350幅左右。这些地图全部没有依法履行送审程序,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有的甚至存在严重问题。
为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展,早在2001年10月,国家测绘局等六部门就共同起草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版图意识,2005年1月,国家测绘局等八部门联合拟定《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全国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了地图市场整顿活动,共查处各类地图违法案件5000余起,没收违法地图制品200余万件。
近两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网上地图的清查,纠正了一大批网站上有问题的地图。为方便群众正确使用,国家测绘局还组织编制了系列网络版地图,供用户在网上浏览和免费下载使用,方便了广大用户,促进了规范地图的广泛使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百姓生活的日新月异,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测绘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与此同时,不同类型的违法案件也屡禁不止。依法测绘,可谓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