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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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界定与分类第四条闲置资产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未被使用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车辆等。

第五条废旧物资是指已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技术更新等原因被淘汰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旧设备、废旧材料、废旧包装物等。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分类如下:(一)闲置资产:根据闲置时间长短分为短期闲置和长期闲置。

(二)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程度分为可再利用物资和不可再利用物资。

第三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第七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如下:(一)申报: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资产管理部申报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二)评估:公司资产管理部对申报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处置方式。

(三)审批:公司资产管理部将评估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处置:根据审批结果,公司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八条闲置资产的盘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内部调剂:将闲置资产调拨给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使用。

(二)对外出租:将闲置资产出租给外部单位使用,收取租金。

(三)出售:将闲置资产出售给第三方,回收资金。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再利用:将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二)出售:将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出售给回收公司,回收部分资金。

(三)捐赠:将废旧物资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十一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对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处置程序的合法、合规、合理、高效。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一.总则
1.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分公司及各科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一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生产设备部按分工权限组织回收。

3.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二.回收
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生产单位负责交送物资回收部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收集,定期交送(华熠每月的7日,宝翔每月的17日,佳跃每月的27日),并由产生单位按材质、种类、可再用、彻底报废、按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定置存放。

2.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从分公司,部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重量以磅房出具的过磅单为准。

3.对几种特殊的废旧物资规定如下:
,淘汰电机、电缆
,废铜,不锈钢出料管,不锈钢阀门
,个人工具,公用工具
以上物资要以旧换新,需提前预制或停车准备,先支取新物
资时,使用单位要在库房登记,待旧的下来后到库房进行注销。

4.是否属于废旧物资需经过认定,认定后的物资方可入库回收处理。

更新下来的设备,重要物资的零部件,固定资产等是否属于废旧物资,由公司设备部组织资产管理人员给予认定。

四.考核办法
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的8,18,28日检查),对废旧物资未按规定及时回收上缴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扣罚生产单位100-200元。

废旧物资库存管理台账
序出入名称规格报废计量数量经手备注号时间型号理由单位人。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2019年6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依据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非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卡登记的低值易耗品;废弃材料及零配件;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余料和废料。

废旧物资管理是指经公司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物资处理的规范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公司由生安部、财务部、综合部、政工部等部门组成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批废旧物资的退役报废;(二)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三)负责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四)参与责任范围内废旧物资拆除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各项工作实施细则;(二)负责上报公司库存物资报废申请;(三)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对废旧物资进行技术鉴定;(四)负责根据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结果和XXX公司物资与采购部批复结果,参与或组织废旧物资处置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物资使用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二)配合公司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三)安排退役再利用物资再次使用;(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产权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报废物资申请的审核;(二)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财务调拨手续;(三)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四)指导和监督废旧物资处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二)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1 总则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完善和规范废旧物资处置行为,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 编制依据参照区局《物资供应、废旧物资处理管理流程》,依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办法。

3 适用范围局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不含参股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性及非生产性的报废物资设备、材料的处置管理。

4 术语废旧物资是指属于公司经批准报废的资产账目及未列入资产账目的设备、工器具、材料及办公设备等物资。

5 归口管理部门局物资回收经营部为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部门。

6 监督部门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7 审核部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性废旧物资处置由公司财务部核准;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办公设备等)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核准。

8 价值归口部门所有分、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价款统一归集到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财务。

9 工作职责9.1 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职责9.1.1局物资回收经营部是全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

9.1.2在公司物资回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健全物资回收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9.1.3 建立具备物资回收资质回收商的档案信息,所有物资处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回收商。

9.1.4 接收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经审批同意的相关报废手续和《报废物资设备材料局细清单》,根据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9.1.5 提出物资报废建议,办理相关手续。

9.1.6按照公司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金额,负责相关物资处置合同、协议的签订。

9.1.7 负责对申请报废物资的现场核验和分类处置、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处置资金。

9.2 财务部职责9.2.1财务部对局物资回收经营部废旧物资处置的价值进行审核。

9.2.2负责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设备)报废鉴定表》(见附录二)进行审查。

9.2.3 按照各职能部门签字认可的报废物资及局回收经营部废旧物资销售结算单审核回收资金。

9.2.4 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处置过程中允许列支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审核、监督。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的处理和管理一直是社会环境保护的重要议题,针对废旧物资的有效处置和管理,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在中国,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出台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以规范废旧物资的处置行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

一、废旧物资的分类与集中处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分类与集中处置制度。

按照废旧物资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可回收、有害、其他废旧物资三类。

可回收废旧物资应当进行分类回收,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

有害废旧物资则需要采取专门的处理措施,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其他废旧物资则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和处置。

为了实现废旧物资的有效处置,政府还鼓励建立废旧物资的集中处理设施,包括废物处理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基地等。

这些设施需要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和设备,并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集中处置能够对废旧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减少环境风险,提高废物处理效率。

二、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与循环经济《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提倡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积极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通过回收再利用,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避免废弃物的继续堆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中,支持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和再生资源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和经济支持。

为了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政府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标准。

对于可回收废旧物资,要建立回收网络,确保回收渠道畅通,并制定回收价格和补贴政策,提高回收的经济效益。

同时,要加强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废物再生利用率。

通过循环经济的发展,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废旧物资处置的责任与监管《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废旧物资处置的责任与监管制度。

废旧物资的产生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废旧物资的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责任。

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旧物资的产生,管理单位则负责废旧物资的安全储存和准确记录。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及处理的规范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界定废旧物资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生产制造过程和行政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不能被公司再利用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废旧物资划分(一)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金属渣料(如铁屑、铜渣、铝渣等)、边角余料(如:废钢材、废钢板、废铜板、废铝板等)。

(二)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旧原辅材料、元器件、半成品及成品等。

(三)报废的生产资料性资产(如机器设备、工装夹具、模具、检验设备设施、水电设施、通讯设施等)。

(四)不能再使用或无使用价值的外购材料包装、废纸板、废木材等。

(五)客户退回的报废产品等。

(六)办公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使用或无使用价值的废旧办公用品、办公资产(如:废旧的桌、椅、凳、柜、电脑、电话、传真机、沙发、复印机、饮水机、音箱、照像器材、投影仪、空调、保险柜等)。

(七)废书、废报等。

(八)房屋拆迁等形成的废旧物资。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理的管理划分及主要职责采取“集中处理、分类归口管理”原则(一)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1、负责对处理的废旧物资出门手续进行审核、放行。

2. 负责行政办公性废旧物品的处理申报工作。

(二)财务部:主要职责1、负责对处理废旧物资收款、开票和记账工作;2、收款完成后,负责在废旧物资出门凭证《产品销售提货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业务部: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对废旧物资处理的牵头工作;2.负责归口管理废旧物资的申报处理工作;3. 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价格和购买单位的最终确定;4. 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整个过程的监控(过磅计量等)和协调;5. 负责组织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对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6. 负责开具废旧物资出门凭证《产品销售提货单》。

(四)制造部:主要职责1、负责归口管理的废旧物资的分类归集、存放;2、负责归口管理的废旧物资的申报处理工作;(五)技术质量部、制造部:负责对相关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第五条废旧物资处理的订价规定(一)原则上废旧物资处理实行“询价定价处理”。

废旧物资处置经营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经营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概述
在现代社会,废旧物资的处理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

废旧物资的不当处理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影响人们的健康。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废旧物资处置经营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废旧物资回收的范围
–废旧金属
–废旧纸张
–废旧塑料
–废旧玻璃等
2.废旧物资回收方式
–定期回收
–定点回收
–个人送货回收
3.废旧物资回收价格
–废旧物资回收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合理确定。

第三部分:废旧物资处理流程
1.废旧物资的分类
–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和其他废弃物。

2.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
–可回收物应及时送往回收站或回收公司。

–有害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废弃物应送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第四部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
1.废旧物资处置许可
–进行废旧物资处置的单位需取得相应的处置许可。

2.废旧物资处置监管
–废旧物资处置过程需接受监管,确保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部分:废旧物资处置风险
1.废旧物资处置可能存在的风险
–涉及环保和安全问题,需要妥善处理。

2.废旧物资处置风险预防措施
–拟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

结论
废旧物资处置经营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加强
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管理,才能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们的健康。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共同致力于建设清洁美丽的环境。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研生产废旧物资处置的管理工作,对废旧物资的处置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管理,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研生产任务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处置环节,固定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废旧物资范围包括:(一)拟处置的科研生产用产品、工装;(二)研制、生产、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废料、包装物等;(三)产品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设备、元器件、原材料等;(四)拟报废的库存科研生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积压物资;(五)科研生产中产生的其他废旧物资。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xxxxxxxxx部为废旧物资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审批、跟踪处置以及处置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对废旧物资的收受与处置工作负监管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为本部门废旧物资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后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其处置程序进行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参与处置工作,提供财务核算业务指导及监督,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账务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行政部负责科研生产废旧物资的保密(商业秘密)安全管理及保密处置。

第八条为使废旧物资公正、公开的处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处置小组对废旧物资处置进行管理。

处置小组的职责包括:(一)对拟处置的废旧物资进行处置方案审查,出具处置见;(二)对处置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等。

第九条处置小组由公司业务主管领导、xxxxxxxxx部和财务部、相关部门等联合组成,公司业务主管领导为小组组长,xxxxxxxxx部、财务部、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

第三章处置要求及流程第十条废旧物资处置责任部门提出废旧物资处置申请,填写《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见附表)并履行审批流程。

第十一条依据科研生产任务的总体需要,以“对废旧物资合理处置”为原则开展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废旧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废旧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废旧物资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使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节约成本,减少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置。

1.3 释义废旧物资: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机动工程部牵头组织专业鉴定报废的物资。

1.4 职责:1.4.1库房归口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分类、存放与管理,各部门配合库房做好上述工作。

1.4.2招采部负责可出售废旧物资的招标工作,招采部会同机动工程部、库房、财务部对可出售废物进行招投标和出售价格的确定。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废1.4.3HSSE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工业垃圾存放、清理、转运和处置的管理工作,配合招采部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1.4.4综合办负责与大英县市政管理中心签订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公司各部门将生活垃圾自行清理至厂外垃圾桶。

二、废旧物资管理2.1废旧物资的分类2.1.1可出售的有价值废旧物资,这类物资要进一步按出售的等级分类。

2.1.2无任何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生活垃圾。

2.1.3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2.2 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2.2.1废旧物资分类存放点2.2.1.1工业固废存放在球罐区东侧空地(暂定)。

2.2.1.2小型的可出售的有价值废旧物资废旧的纸板、木头存放在球罐区东侧空地(暂定)。

2.2.1.3大型废旧金属、废阀门、法兰等金属纸片堆放至球罐区东侧(暂定)。

2.2.1.4废机油、废油桶、废剂桶及空桶由各车间设置临时存放点,由生产部定期组织将上述物资转运至铁路专用线库房存放。

2.2.1.5废塑料袋、废塑料存放到球罐区东侧空地。

2.2.1.6化验室危险废物(试剂、药品)存放由化验中心设置临时危废存放点。

2.2.1.7生活垃圾由各部门负责清理至厂外垃圾桶。

2.2.2各部门应根据2.2条的分类要求将废旧物资分类后存放在2.2(1)条规定的废料存放区域。

2.2.3库房对A类废旧物资每天做好相应的台帐登记。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共五篇)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共五篇)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共五篇)第一篇: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明确处理流程,杜绝浪费,确保物资有效利用,节约增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各项物资,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工装器具、废旧钢铁、生产中发生的残次废料、边角料、废旧包装物、煤渣等。

第二章管理权限和职责第四条办公类废旧物资和生产类废旧物资处理需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办公类废旧物资的出售、销毁工作。

采购部负责生产类废旧物资的出售、质换工作。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由采购部询价,财务中心核定价格。

第七条库房保管员负责物资出售过程的查验、监督工作。

第八条财务中心负责货款的收缴、入账,库房负责生产类物资出门证的办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办公类物资出门证的办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所有废旧物资要指定存放地点,按物品性质分类存放,要做明确标识。

生产类废旧物资由库房进行清点,办公类废旧物资由办公室进行清点,并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条废旧物资出售申请生产类的废旧物资由采购部提出出售申请,办公类的废旧物资由办公室提出出售申请,均需填写《物资报废申请表》。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鉴定办公类废旧物资的鉴定由办公室、财务中心联合进行;生产类废旧物资由采购部、技术部、调度室联合鉴定,判断其是否具有使用价值。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的出售采购部负责联系生产类物资收购商并商定出售价格,办公室负责联系办公类物资收购商并商定出售价格,报财务中心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的结算收购商按双方商定的收购价格,依据实物量计算收购资金,连同核算单据到财务部交款,财务部收到货款后为收购商开具加盖财务章的收据,收购商凭收据到相关部门办理出门证。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出厂管理废旧物资出厂时,出售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全程参与,核定物资的规格、数量;对需称重的物资,还须指定专人参与称重工作。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是指对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分类、处理、利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的制度性文件,旨在推动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就该办法进行详细阐述,主要内容包括:一、总则该办法明确了废旧物资处置的目的、适用范围、管辖部门、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废物为宝”原则,促进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注重科技创新,推广清洁高效的废旧物资处理方法;加强监管,保障废旧物资处置的安全及环境保护。

二、废旧物资管理该办法明确了废旧物资管理的职责和原则。

其中,废旧物资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开展废旧物资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利用等工作;制定地方废旧物资处置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更新废旧物资产生量及处置的数据统计等。

废旧物资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按照现代环保意识进行管理,并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市场体系;加强国际合作,对跨国废旧物资流动进行有效控制。

三、废旧物资收集和分类该办法明确了废旧物资收集和分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其中,废旧物资收集和分类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据地方废旧物资处置规划进行有序收集,并妥善保管;加强对特定废旧物资的保护,例如医疗废物、有害废物等;建立废旧物资信息收集及时更新制度,以便开展管理工作。

废旧物资收集和分类的方法主要包括:采取定点收集、主动回收、邮政回收、网上报废等方式进行收集;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引导市民按照类别归集废旧物资,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

四、废旧物资处理和利用该办法明确了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其中,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包括:采用创新的废旧物资处理和利用方法,提高废旧物资资源化率;加强废旧物资处置技术研究和创新,促进节能减排;注重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的方法主要包括:选择适当的废旧物资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加强废旧物资资源化技术研究,发展新型废旧物资资源化技术;积极推广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技术,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指已经使用过或者不再需要的物品,包括:(一)废弃物,指因使用过程中失去原有功能、已达到事先确定的服务寿命或者不适用于原先所规定的用途,不再作为原来的用途而被废弃的物品,如废旧家电、废旧机械设备、废旧汽车等;(二)生产废料,指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及过剩的废料,如废钢铁、废瓶子、废纸张等;(三)回收物,指通过回收、拆解、处理等方式,能够再次利用的物品,如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电池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活动应当遵循“减量、再生、循环利用”的原则,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观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保障措施。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二)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仓库、场地和设施,并落实有关环境、卫生、安全等要求;(三)熟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四)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制度,保证数据安全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五)具备良好的信誉度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废旧物资收购标准、分拣处理方法和排放标准,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和管理体系,不得舞弊、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依法经营,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事故。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环保、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评估,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安全、规范和可持续。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集中处置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集中处置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集中处置流程(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集中处置流程一、目的为全面加强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集中处置程序,避免资源浪费和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废旧物资指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无法使用或经鉴定无使用价值的设备、配件、材料等须报废及处置的物资,具体包括:1、已经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基本指引》办理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类物资,不包括车辆、房屋和危险品等一些国家或行业对报废的技术鉴定、报废程序和回收机构有规定的特殊资产。

2、经公司核准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非固定资产类物资。

3、生产、安装、维修、更新改造、小型修缮过程中产生的具有销售价值的其他设备、配件、边角废料(见附表1),如旧金属管材和工具、小电器和小型电子产品等。

三、职责划分1、废旧物资使用部门(产生部门)负责物资的处置申请及移交工作。

采购部负责废旧物资的收储、回收利用、变卖处置、资料存档。

2、财务部协同采购部处理废旧物资,并负责变卖处置的残值回收和相应账务处理工作。

3、监察审计部负责废旧物资处置过程的监督。

四、处置原则和规定1、废旧物资的处置坚持再利用优先,后集中变卖的原则。

2、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分为回收再利用和变卖。

回收再利用的物资应办理移交手续,且只能由接收部门自用。

3、废旧物资的处置周期为一年两次,分别定于6月和12月各集中处置一次。

各使用部门应在每年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及时将需要集中处置的废旧物资移交采购部。

如有大批量临时性需即时处理的废旧物资,经采购部同意后可单独处置;如单次集中处置的物资数量较少,可累计到下次,但原则上每年至少集中处置一次。

4、采购部应将接收的废旧物资集中分类存放,并做好必要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废旧和闲置物资处理暂行办法

废旧和闲置物资处理暂行办法

废旧和闲置物资处理暂行办法废旧和闲置物资处理暂行办法是一部对于我国废旧和闲置物资的管理法规,于2015年生效。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一、主要内容1.管辖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我国内外投资企业、企业团体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要是对于某些特定领域的废旧和闲置物资进行管理。

2.废旧和闲置物资的定义该办法规定了废旧和闲置物资的概念,分别指已经无法使用和已经停止使用,但还未达到废旧状态的物品。

3.管理原则办法规定了3个管理原则:环保优先,资源节约,财务合理化。

这3个原则强调了废旧和闲置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经济效益的准则。

4.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对废旧和闲置物资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包括:可再加工利用物资、可回收再利用物资、依法应当处理的废弃物和其他废旧和闲置物资。

这种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针对废弃物的不同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

5.管理责任该办法规定了废旧和闲置物资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职能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

此外,公司领导、监督机构以及有关人员都应该参与到废旧和闲置物资的管理工作中来。

二、实施情况尽管废旧和闲置物资处理暂行办法是一项比较新的法规,但是实施情况还是值得一提的。

1.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了废旧和闲置物资的变现效益,通过对这些物资进行加工利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资源利用率提高通过分类管理,有效地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

3.环境保护该法规的制定,有效地保护了环境,防止了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同时,再利用废旧和闲置物资,降低了新资源的消耗,更好地保护了环境。

总体来说,废旧和闲置物资处理暂行办法在我国的实施效果是比较显著的。

尤其是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这些方面表现卓越。

本规定在此方面指导了企业在管理废旧和闲置物资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促进了废旧和闲置物资的加工利用,提高了企业的效益,让企业在稳健发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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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废旧物质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职责,规范废旧物资处置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维护集团经济利益。

2废旧物资处置原则
实行分类分级审核、归口管理分类处置、统一财务处理。

2.1分类分级审核:废旧物资报废和处置申报审核工作由相关部门、单位分类分级负责;
2.2归口管理、分类处置:废旧物资由各分公司管理,废旧物资处置方案由生产运行中心组织最终审核决定,授权指定专业部门处置;
2.3统一财务处理: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由集团财务中心及分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3适用范围
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4废旧物资范围
4.1已核准报废的固定资产;
4.2检修更换下来无法利用的设备部件及各类材料;
4.3已核准报废且有回收价值的化工原辅料、废润滑油及符合环保规的包装物。

4.4公司固体废物分类表内的废旧物资除外。

5管理职责
5.1生产运行中心(资产管理部门)
5.1.1负责制订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5.1.2负责集团废旧物资处置的总体审核、监管及各类设备的报废审核及价值认定;
5.1.3负责集团废旧物资处置的业务操作,日常管理;
5.1.4负责公司报废的有回收价值的化工原辅料的报废审核及报废润滑油的报废处置审核;
5.1.5负责公司报废的有回收价值的化工原辅料委外检测;
5.1.6负责公司报废的有回收价值的化工原辅料的处置过程的指导、协调;授权进行报废设备、润滑油,废旧备品备件、材料的处置;
5.1.7负责公司各类设备、备件、物料处置过程中的指导协调及对专业部门废旧物资处置方案的审核,指定专业部门进行处置;
5.1.8负责集团废旧物资处置的统计报表、业务公开及资料监督、检查;
5.1.9负责对集团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定,对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

5.3仓库(业务隶属资产管理部门)
5.3.1根据方便生产、方便运输、整洁有序原则划分废旧物资存放地点,指导废旧物资产生部门在统一指定堆放场地,按规定存入指定场地。

大件废旧物资可就地处理,避免增加搬运费用;
5.3.2仓库监督有关部门对废旧物资分类存放并明确标识。

5.3.3授权负责仓库管理的废旧物资及有回收价值的包装物等的报批
和处置。

5.5安环部门
5.5.1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5.5.2负责对涉及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处置前的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5.5.3负责公司涉及危险废物处置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签发。

5.6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报废审批和处置。

5.7财务中心
5.7.1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收款统一入帐及监管;
5.7.2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结算过程的指导、协调。

5.8效能监察中心:负责对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5.9废旧物资产生部门职责
5.9.1负责部门对拟报废的物资进行内部审核及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的工作。

对确已无法修旧利废且已办理报废、处置申报手续的物资应予以全部清理处置,并且处置物资的清单与现场回收物资的数量应保持一致;
5.9.2应明确专人负责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工作,协同指定废旧物资处置部门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
5.9.3在废旧物资处置申报时,安全环保部门应签署意见。

按照公司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待回收处置的废旧物资进行集中、分类堆放。

5.10门岗:负责加强废旧物资的出场检查,凭财务部门盖章的《收款
收据》放行。

6回收商管理
6.1废旧物资回收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资质;
6.2废旧物资回收商资格审查,原则上要进行现场考察,经分管副总审批后准入;
6.3废旧物处置部门与回收商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废旧物资回收商的经营范围为依据,并签订销售合同(协议)并报分管领导。

7废旧物资处置流程:
7. 1分公司各单位对需报废处置的废旧物资,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内部审核后,按照管理职责和权限填报《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
7. 2集团生产运行中心根据《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及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审核,指定主管处置部门实施处置;
7.3废旧物资处置数量的认定:报废设备以《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和评估清单为依据;废旧材料以装运实物秤重计量为依据。

并且应以回收时四方(废旧物资产生部门、仓库、指定处置部门、效能监察中心)共同认定的数据为准;
7.4主管处置部门应按价、按量进行废旧物资处置的货款结算,并签发《废旧物资交款单》,财务部门交款后开具《收款收据》(一式四份,一份财务留存、一份废旧物资处置部门留存、一份回收商留存、一份做出门证使用交门岗);财务作其他收入账物处理。

7.5公司门岗根据财务部门盖章的《收款收据》放行;
7.6主管处置部门进行业务公开、资料归档等。

8废旧物资处置管理:
8.1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由集团生产运行中心/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和分管范围指定专业部门进行处置,大宗废旧物资处置须报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8.2集团生产运行中心/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及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根据一般废旧物资和大宗废旧物资分类进行相应的处理。

8.2.1大宗废旧物资处置:采取招标方式,由招标办公室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组织招标,原则上“价高者得”;
8. 2一般废旧物资的处置:
8.2.1由集团生产运行中心/资产管理部门或指定处置部门发出公告,召集至少三家以上回收商或个人报价,报价时应由废旧物资产生部门、仓库、指定处置部门、效能监察中心同时在场,秉承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买方;
8.2.2报价及处置方式报生产运行中心及指定废旧物资处置部门分管副总批准;
8.2.3买方提货、过磅,均应有废旧物资产生部门、仓库、指定处置部门、效能监察中心四方在场,按照废旧物资处置流程进行;
8.3废旧物资处理价格确定遵循的原则
8.3.1废旧钢材的价格以当前市场平均价为依据;
8.3.2报废固定资产的价格以公司专业部门的评估价为依据;
8.3.3有回收价值的失效催化剂、废润滑油等价格按照市场行情进行竞价处置;
8.3.4有回收价值废旧包装物以及其它废旧物资处置价格以当前市场行情为依据;
9货款结算和账务处理
9.1:货款结算:指定废旧物资处置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处置的货款结算。

9.1.1指定废旧物资处置部门应按价、按量进行废旧物资处置的货款结算,并签发《废旧物资交款单》;
9.1.2由回收商持《废旧物资交款单》到所在财务部门办理交款。

9.2财务处理
9.2.1财务部门按照《废旧物资交款单》收款,出具《收款收据》,一式四份,一份财务留存、一份主管处置部门留存、一份回收商留存、一份交公司门岗做出门证使用;财务作其他收入账务处理。

9.2.2按照财务制度,对处置中允许列支的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审核、监督;
9.2.3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流程进行账务处理。

10、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以新充旧,一经发现以侵吞公物论处。

11附则
11.1本办法由生产运行中心负责解释。

11.2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12附件:
12.1《废旧物质处置工作流程》
12.2《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
12.3《废旧物资交款单》
附件:
1 废旧物质处置工作流程1.1废旧物质处置工作流程图
1.2流程图节点说明
附件:
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
编号:NO:
备注:1、一般废旧物质申报处置:废旧物质产生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运行中心审定,由生产运行中心(或生产运行中心制定处置部门进行处置);
2、大宗废旧物资申报处置:由产生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核,分(子)
公司签署意见,生产运行中心组织审核判定拿出意见,上报集团主管领导,通过招标办统一进行处置。

附件:
废旧物资交款单
交款单位(或人):交款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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