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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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机房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机房建设标准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 (2.2.2-1)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要求规范GB5017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要求规范GB5017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XGB50174-2008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X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1 总如此1.0.1 为规X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X。

1.0.2 本规X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开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如此。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X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X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与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如此,对信息进展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局部,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puter room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

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 area用于日常行政管理与客户对托管设备进展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GB50174-2019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共37页word资料

GB50174-2019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共37页word资料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19目次1总则(1)2术语(2)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3.1机房分级(6)3.2性能要求(6)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4.1机房位置选择(7)4.2机房组成(7)4.3设备布置(8)5环境要求(9)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6建筑与结构(1 o)6.1一般规定(1 o)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6.3防火和疏散(1 1)6.4室内装修(1 1)7空气调节(1 3)7.1一般规定(1 3)7.2负荷计算(1 3)7.3气流组织(1 4)7.4系统设计(1 4)7.5设备选择(1 6)8电气(1 7)8.1供配电(1 7)8.2照明(1 8)8.3静电防护(2 0)8.4防雷与接地(2 0)9电磁屏蔽(2 2)9.1一般规定(2 2)9.2结构型式(2 2)9.3屏蔽件(2 3)10机房布线(2 4)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12给水排水(2 8)12.1一般规定(2 8)12.2管道敷设(2 8)13消防(2 9)13.1一般规定(2 9)13.2消防设施(2 9)13.3安全措施(3 0)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本规范用词说明(3 8)附:条文说明(3 9)1 总则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 (2.2.2-1)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2.17•【文号】•【施行日期】1993.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2日实施日期:2009年6月1日)废止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s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1993年2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米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 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 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

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

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

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

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机房装修系统★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机房UPS配电系统机房环境1.空调机房环境温湿度:温度:冬季:20±2℃夏季:23±2℃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50%±5%洁净度: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10000粒/ dm噪声: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257w/m2h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23次/h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22次/h2.防火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采用高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环保型FM200气体灭火系统;FM—200气体火火系统保护区及存储环境温度为0~54℃,存储压力25kg/cm2—本气体灭火系统能以自动、机械手动和远程启动三种方式启动;设有备用电源,操作时间为24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三章环境条件第四章建筑第五章空气调节第六章电气技术第七章给水排水第八章消防与安全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7)一、物理安全1.1物理安全主要包括:(1)机房环境安全(2)通信线路安全(3)设备安全(4)电源安全1.1.1机房的安全等级分为三个基本类别:A类:对计算机机房的安全有严格的要求,有完善的计算机机房安全措施。

B类:对计算机机房的安全有较严格的要求,有较完善的计算机机房安全措施。

C类:对计算机机房的安全有基本的要求,有基本的计算机安全措施。

1.1.1机房安全要求和措施:(1)机房的场地,选址避免靠近公共区域,避免窗户直接邻街,机房布局应使工作区在内,生活辅助区在外;机房不要在底层或顶层。

措施:保证所有进出计算机机房的人都必须在管理人员的监控之下,外来人员进入机房,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检查随身物品。

(2)机房的防盗要求,对重要的设备和存储媒体应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

措施:早期采取增加质量和胶粘的防盗措施,后国外发明了一种通过光纤电缆保护重要设备的方法,一种更方便的措施类拟于超市的防盗系统,视频监视系统是一种更为可靠的防盗设备,能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外围环境、操作环境进行实时的全程监控。

(3)机房的三度要求,温度18-22度、湿度40-60%为宜、洁净度(要求机房尖埃颗粒直径小于0.5UnO,为使机房内三度达到规定的要求,空调系统、去湿机和除尘器是必不可少的设备。

(4)防静电描施:装修材料避免使用挂毯、地毯等易吸尘,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应采用乙烯材料,安装防静电地板并将设备接地。

(5)接地与防雷要求:①地线种类:A、保护地B、直流地C、屏蔽地D、静电地E、雷击地②接地系统:A、各自独立的接地系统B、交、直流分开的接地系统C、共线接地系统D、直流地、保护地共用地线系统E、建筑物内共地系统③接地体:A、地桩B、水平栅网C、金属地接板D、建筑物基础钢筋④防雷措施,使用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吸引雷电流。

机器设备应有专用地线,机房本身有避雷设备和装置。

(6)机房防火、防水措施:为避免火灾、水灾、应采取的措施为:隔离、火灾报擎系统、灭火设施(灭火器,灭火工具及辅助设备)、管理措施。

2024新编《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2024新编《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2024新编《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2024新编《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是一项针对电子计算机房设计的规范标准,旨在规范计算机房的设计与建设,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与安全性。

一、总体规定:1.1建筑布局:计算机房应位于建筑的中心位置或较安全区域,并配备有效的防火措施。

1.2建筑结构:计算机房应具备良好的结构、牢固的基础和符合安全标准的外墙。

1.3空间规划:计算机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隔热与降噪条件,并尽可能降低灰尘、霉菌等对设备的影响。

二、电力供应与防火规定:2.1电源供应:计算机房应建立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并配备稳压装置以保障电力稳定。

2.2防火设施:计算机房应配备自动灭火系统,并设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以应对突发火灾。

三、环境监控要求:3.1温度与湿度:计算机房内的温度应控制在20-25摄氏度,湿度控制在40%-60%。

3.2通风换气:计算机房应建立有效的通风系统,保障空气质量,并减少尘埃对设备的影响。

3.3强电磁干扰:计算机房应设有屏蔽措施,减少强电磁干扰对设备的影响。

四、设备摆放与布线要求:4.1设备摆放:计算机设备应按照规定的间距摆放,避免过于密集,便于维护与散热。

4.2电缆布线:计算机房应有清晰的电缆布线计划,并保证布线整齐、规范,便于维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护与监控系统:5.1出入口管理:计算机房的出入口应设置刷卡或指纹识别系统,实现严格的人员出入管理。

5.2监控设施:计算机房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保障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六、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6.1废气处理:计算机房应设置适当的废气处理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6.2节能措施:计算机房应采用节能设备、合理利用自然光等措施,降低能耗。

七、应急预案与备份系统:7.1应急预案:计算机房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并定期进行演练。

7.2备份系统:计算机房应配备可靠的数据备份系统,防止数据丢失。

以上是2024新编《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循这些规定,能够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与安全性,提高整个计算机房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来源:发布时间: 2004-5-23 16:27:22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2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4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17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1991年11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篇一:计算机房建设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

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

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

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机房装修系统★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机房UPS配电系统机房环境1.空调机房环境温湿度:温度:冬季:20±2℃ 夏季:23±2℃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50%±5%洁净度: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10000粒/dm噪声: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257w/m2h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23次/h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22次/h2.防火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 采用高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环保型FM200气体灭火系统;FM-200气体火火系统保护区及存储环境温度为0~54℃,存储压力25kg/cm2-本气体灭火系统能以自动、机械手动和远程启动三种方式启动;设有备用电源,操作时间为24小时。

电子行业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行业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行业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1. 引言电子行业电子计算机房是现代企业日常运营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它提供了计算、存储和网络设备的容纳和运行环境。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设计规范必不可少。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电子行业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的基础框架,旨在帮助设计者和运维人员了解相关的的设计要求和标准。

2. 设计要求在设计电子计算机房时,需要满足以下关键要求:•安全性:电子计算机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环境控制:电子计算机房应具备良好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防火措施:电子计算机房应配置适当的防火措施,如消防设备、防火墙等,以防止火灾造成的设备损坏和财务损失。

3. 设计标准在设计电子计算机房时,需要遵循一些相关的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机房面积电子计算机房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大小来确定。

通常,需要考虑设备的放置、维护和散热等因素,并确保足够的操作空间。

3.2 设备间距根据设备的散热和维护要求,设备间应有足够的间距。

通常,最低间距要求为设备宽度的两倍。

3.3 电源需求电子计算机房应有稳定可靠的电源供应。

根据设备的电力需求进行电源规划,并使用UPS(不间断电源)以保证设备在停电时能够正常工作和关闭。

3.4 环境条件电子计算机房应能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和通风等。

一般来说,温度应控制在20-25摄氏度之间,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电子计算机房应配置适当的防尘措施,以防止灰尘和其他杂质对设备的影响。

常见的防尘措施包括空气过滤器和定期的清洁工作。

3.6 防火措施电子计算机房应配置适当的防火措施,以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和最小化火灾造成的损失。

常见的防火措施包括灭火系统、防火墙和合适的电线材料选择等。

电子计算机房应配置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常见的安全措施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备份等。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_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_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目次1总则(1)2术语(2)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3.1机房分级(6)3.2性能要求(6)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4.1机房位置选择(7)4.2机房组成(7)4.3设备布置(8)5环境要求(9)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6建筑与结构(1 o)6.1一般规定(1 o)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6.3防火和疏散(1 1)6.4室内装修(1 1)7空气调节(1 3)7.1一般规定(1 3)7.2负荷计算(1 3)7.3气流组织(1 4)7.4系统设计(1 4)7.5设备选择(1 6)8电气(1 7)8.1供配电(1 7)8.2照明(1 8)8.3静电防护(2 0)8.4防雷与接地(2 0)9电磁屏蔽(2 2)9.1一般规定(2 2)9.2结构型式(2 2)9.3屏蔽件(2 3)10机房布线(2 4)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12给水排水(2 8)12.1一般规定(2 8)12.2管道敷设(2 8)13消防(2 9)13.1一般规定(2 9)13.2消防设施(2 9)13.3安全措施(3 0)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本规范用词说明(3 8)附:条文说明(3 9)1 总则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安装场地准备在准备安装场地时,可参考如下国家标准:1、 GB50173-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2、 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3、 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机房的要求机房、走廊等有关地段的土建工程须全部竣工,室内墙壁充分干燥。

机房地面负荷:每平方米不小于450kg。

机房净高:2.7米以上。

机房主要门的大小应满足设备的搬运需要,房门锁和钥匙齐全。

具备通风设备。

机房顶棚、墙、门、窗、地面应不脱落,不易起尘,不易积灰,并能防尘砂侵入。

要求屋顶不漏水,不掉灰,装饰材料应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

各种沟槽采用防潮措施,其边角应平整,地面与盖板应缝隙严密,照明线与电力管线应尽量采用暗铺设。

机房颜色:墙、顶颜色以明朗淡雅为宜,涂料应为无光漆或不含硅化物的油漆。

机房地板:水泥地面应铺设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地板应经限流电阻及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为1MΩ。

机房地面平整光洁。

电源已接入机房,满足施工要求。

机房内应有地线排,以便设备地线连接。

机房环境的要求环境清洁、无尘,防止任何腐蚀性气体、废气的侵入,机房内不允许水、气管道通过,空气调节设备应能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温度与湿度要求。

防尘要求:直径大于5微米灰尘的浓度小于3×104粒/m3,灰尘粒子为非导电、非导磁和非腐蚀性。

机房内需安装空调,设备在长期工作条件下,室内温度要求15?,30?,相对湿度要求40,,65,。

噪声:室内噪声?70分贝照明采光:应避免阳光直射,以防止长期照射引起电路板等元件老化变形,平均照度为300,450LX,无眩光。

无线电干扰场强,频率为0.15,500MHz时,应不大于126dBv/m;磁场干扰场强应不大于800A/m (相当于10奥斯特)。

大气压要求:1.08×105至5.1×104pa(-500mm至+500mm)。

空气污染要求:机房内无腐蚀性气体及烟雾,机房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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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GB 50174-2008目次1总则(1)2术语(2)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3.1机房分级(6)3.2性能要求(6)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4.1机房位置选择(7)4.2机房组成(7)4.3设备布置(8)5环境要求(9)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6建筑与结构(1 o)6.1一般规定(1 o)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6.3防火和疏散(1 1)6.4室装修(1 1)7空气调节(1 3)7.1一般规定(1 3)7.2负荷计算(1 3)7.3气流组织(1 4)7.4系统设计(1 4)7.5设备选择(1 6)8电气(1 7)8.1供配电(1 7)8.2照明(1 8)8.3静电防护(2 0)8.4防雷与接地(2 0)9电磁屏蔽(2 2)9.1一般规定(2 2)9.2结构型式(2 2)9.3屏蔽件(2 3)10机房布线(2 4)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2 6) 11.1一般规定(2 6)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系统(2 7)12给水排水(2 8)12.1一般规定(2 8)12.2管道敷设(2 8)13消防(2 9)13.1一般规定(2 9)13.2消防设施(2 9)13.3安全措施(3 0)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本规用词说明(3 8)附:条文说明(3 9)1 总则1.0.1 为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

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0.8 电磁干扰(EMI)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

2.0.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

2.0.10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专门用语衰减或隔离来自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2.0.11 截止波导通风窗 cut-off waveguide vent截止波导与通风口结合为一体的装置,该装置既允许空气流通,又能够衰减一定频率围的电磁波。

2.0.12 可拆卸式电磁屏蔽室 modular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按照设计要求,由预先加工成型的屏蔽壳体模块板、结构件、屏蔽部件等,经过施工现场装配,组建成具有可拆卸结构的电磁屏蔽室。

2.0.13 焊接式电磁屏蔽室 welded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主体结构采用现场焊接方式建造的具有固定结构的电磁屏蔽室。

2.0.14 冗余 Redundancy冗余是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

2.0.15 N-基本需求 Base requirement系统满足基本需求,没有冗余。

2.0.16 N+X 冗余 N+X redundancy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X个单元、X个模块、X个路径或X个系统。

任何X 个单元、模块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

(X=1~N)2.0.17 容错 fault tolerant容错系统是具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相同配置的系统,在同一时刻,至少有两套系统在工作。

按容错系统配置的场地设备,至少能经受住一次严重的突发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事件而不影响系统的运行。

2.0.18 列头柜 Array Cabinet为成行排列的机柜提供网络布线或电源配线管理或传输服务的设备,一般位于一列机柜的端头。

2.0.19 实时智能管理系统 real—time intelligent patch cord management system采用计算机技术及电子配线设备对机房布线中的接插软线进行实时管理的系统。

2.0.20 信息点(TO)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2.0.21 集合点(CP)consolidation polut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2.0.22 水平配线设备(HD) horizontal distributor终接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字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

2.0.23 CP链路 cp link配线设备与CP 之间,包括各端的连接器件在的永久性的链路。

2.0.24 永久链路 permanent link信息点与配线设备之间的传输线路。

它不包括工作区敛线和连接配线设备的设备缆线、跳线;但可以包括一个CP链路。

2.0.25 静态条件 static state condition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未安装,室没有人员的情况。

2.0.26 停机条件 stop condition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处于不工作的情况。

2.0.27 静电泄放 electrostatic leakage带电体上的静电电荷通过带电体部或其表面等途径,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

2.0.28 体积电阻 volume resistance在材料相对的两个表面上放置的两个电极间所加直流电压与流过两个电极间的稳态电流之商。

2.0.29 保护性接地 protective earthing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为目的的接地。

2.0.30 功能性接地 functional earthing用于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正确地实现设备(系统)功能的接地。

2.0.31 接地线 earthing conductor从接地端子或接地汇集排至接地极的连接导体。

2.0.32 等电位联结带 bonding bar将等电位联结网格、设备的金属外科、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连接其上形成等电位联结的金属带。

2.0.33 等电位联结导体 bonding conductor将分开的诸导电性物体连接到接地汇集排、等电位联结带或等电位联结网格的导体。

3 机房分级标准3.1 机房分级3.1.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划分为A 、B 、C三级。

设计时应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

3.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A级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3.1.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B级。

1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2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1.4 不属于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C级。

3.1.5 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原有机房等级相同。

3.1.6 同一个机房的不同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

3.2性能要求3.2.1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场地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2.2 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场地设施应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在冗余能力围,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2.3 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场地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

4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4.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4.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力供给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应便捷,自然环境应清洁;2 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3 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4 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5 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4.1.2 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应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4.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组成4.2.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4.2.2 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确定,并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

在电子信息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电子信息设备已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A = K∑S (4.2.3-1)式中 A ―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使用面积(㎡) ;K ―系数,取值为5~7 ;S ―电子设备的投影面积(㎡)。

2当电子信息设备尚未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A = KN (4.2.3-2)K ―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N—计算机主机房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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