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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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
第一章
关贸总协定:GATT
国际商会:ICC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由WTO制定)
经合组织:OECD
第二章
一、银行境外分支机构设置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代表处(Represent Office)。代表处就是银行设在境外的非营业性办事机构。实质上,其没有自己名下的资产与负债、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经营真正的银行业务,代表处的主要职能就是探询新的业务前景、寻找新的盈利机会、开辟当地信息新来源,并代表母行从事信息传递、公共关系、业务招揽等活动。代表处就是分支机构最低级与最简单的形式,通常就是设立更高层次机构的一种过渡形式。
2.办事处(Agency Office)。办事处就是银行设在境外的,能够从事资金汇兑与贷款业务,但不能在东道国吸收当地存款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就是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介于代表处与分行之间。
3.分支行(Branch and Sub-branch)。分行就是银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设在境内外的一种最主要的营业性机构。分行不就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要受到本国或本国与东道国双方的法律及规章制约;其业务范围及经营政策须与母行保持一致,业务规模须以母行的资本、资产及负责为基础,母行对分行的活动负完整责任。一般来说,分行可以经营完全的银行业务,但不能经营非银行业务。
4.附属银行(Subsidiary Bank)。附属银行就是银行在东道国登记注册成立的公司性质的银行机构,其在法律上就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经营实体,对其自身债务仅以其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股权的全部或大部分为母行所控制。附属银行的经营范围较广,通常可以从事东道国国内银行所能经营的全部商业银行业务活动,此外,附属银行还可以经营证券、投资、信托、保险等非银行业务。
5.联营银行(Affiliated Bank)。联营银行在法律地位、性质与经营特点上与附属银行类似,而不同之处就是,任何一家外国投资者拥有的股权只能在50%以下,即拥有少数股权,其余股权可以为东道国所有,或由几家外国投资者共有。联营银行可以由两国或多国投资者合资所建,也可以由外国投资者通过购买当地银行部分股权而形成。其业务经营品种与范围依注册规定或参股银行的性质而定。联营银行的员优势就是可以集中两家或多家参股者的优势。
6.银团银行(Consortium Bank)银团银行通常就是由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跨国银行共同投资注册组建的公司性质的合营银行,任何一个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权都不得超过50%。作为一个法律实体,银团银行有自己的名称与特殊功能,它既接受母行委托的业务,也开展自己的业务活动。其业务范围一般包括:对超过母行能力的大额、长期贷款作出全球性辛迪加安排;承销公司证券;经营欧洲货币市场业务;安排国际间的企业合并与兼并;提供项目融资与公司财务咨询等。与其她形式的银行相比,银团银行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如组成银团银行的母行大多就是世界著名的跨国银行;银团银行的注册地多为一些国际金融中心或离岸金融中心;银团银行经营的业务大多就是单个银行不能或不愿意经营的成本高、风险大、专业技术性强、规模与难度较大的业务;其业务对象主要就是各国政府与跨国公司,很少向消费者提供小额零售业务。
二、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
代理行就是指代理承做与本国银行之间的国际金融业务,并与本国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国外银行。
三、建立代理行关系的方式
银行在建立国外代理行关系时,一般采取母行统一决策的做法,但分支机构也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向母行提出建议。目前建立代理行关系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母行统一建立。这就是建立国外代理行关系的主要方式。
2.分支机构建议母行建立。
3.国外建议报经母行联系建立。
四、建立代理行关系的步骤
建立国外代理行关系的规范程序,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资信调查与评估
主要内容就就是银行的历史啦地位啦等基本情况
通过资信调查与评估,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层次。代理行关系通常分为三种:一般代理行关系;开立账户关系;议定透支额度关系。
(二)签订协议或换函确认
(三)相互交换控制文件
控制文件(Control Documents)就是代理行双方相互委托业务,凭以核对与查验对方银行发来的委办业务的电报、电传与凭证等的真实性,确保业务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双方银行应互相交换控制文件。控制文件包括以下三部分:
1.授权签字印鉴样本(Specimen of Authorized Signatures Book),简称印鉴,就是代理行凭以核对对方行发来的业务文件与凭证签章的真实性、有效性的依据。为确保业务安全进行,代理行双方在其印鉴上须明确印鉴使用办法,分别列明各级被授权签字人员有权签字额度、有权签字范围、有效签字组合方式与亲笔签字样本。
2.电报密押(Telegraphic Test Key or Cypher),简称密押,就是代理行双方用以确证对方发来的委办业务电讯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的密码组合。密押一般由一系列项目组成,包括:电讯拍发的月份与日期、业务使用的贷币、业务的金额、连续顺序号等。密押就是绝密(Strictly Confidential)文件,代理行双方须指定可以信任的专人负责保管与使用,密押文件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由于密押的机密性很大,各国银行一般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即更换新密押。对方银行所有以电讯方式委办的业务,均须在核验密押完全相符后才能受理。
3.费率表(ScheduLe of Terms and ConditLons),又称收费表,就是代理行双方受对方行委托,代办各项业务或提供服务后,计收各项费用标准的费率表,其适用范围主要就是按照代理合约规定的各项代理业务。一般对方银行的来委业务,按本国银行的费率表收取费用;本国银行的去委业务,则按对方银行的费率表收取费用。根据双方银行的合作关系,还可约定相互免收手续费等事项。
(表的内容包括开证、转开证、进口托收等乱七八糟的一堆业务的费率与最低最高收费)
五、按照账户建立的对象不同,银行间的账户可分为代理行往来账户与联行往来账户。
首先就是代理行
(一)代理行的种类
代理行之间按有无账户关系划分,可分为账户行与非账户行。(大概就就是老师说的甲种、乙种代理行了)
1.账户行(Depository Bank)。账户行就是指代理行之间相互在对方银行开立了账户的银行。账户行就是在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双方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收付而建立的特殊关系。账户行间的支付,大都通过开立的账户进行结算。账户行必然就是代理行,而代理行并不—定就是账户行。
在一家银行的全部国外代理行中,选择账户行除需考虑前述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基本前提外,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第一,选择与本行业务合作较密切的国外银行为账户行。
第二,选择位于国际贸易的重要地区或金融中心,且就是国际知名的大银行为账户行。
第三,选择在本国有官方货币牌价的自由外汇发行国的银行为账户行。
第四,选择在国内外设置分支行处或建立国外代理行关系较多的国外银行为账户行。
第五,选择具备现代化通讯设备与国际金融专业人才的国外银行为账户行。
第六,选择开户条件好,费用较低的国外银行为账户行。
2.非账户行(Non-depository Correspondent)。非账户行就是指除帐户行以外的其她代理行,或者说就是与本国银行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但没有建立账户行关系的代理行。非账户行之间的货币收付需要通过第三家银行的参予才能实现。
银行之间相互建立非账户行关系,多发生在与本国经贸或银行业务往来有限的国家或地区(二)代理行账户的设置
本国银行与国外代理行建立了互相代理收付的业务合作关系后,必须通过一定的账户进行结算。账户行的建立就是以双方账户的设置为基础,而非账户行的建立则就是以业务的代理为基础.并无账户关系。因此,代理行账户的设置就是针对账户行而言的。
1.根据账户开方形式的不同划分,账户可分为单方开立账户与双方互开账户
(1)单方开立账户。即一方银行在对方银行开立对方国家货币或第三国货币的账户。两国贸易与非贸易往来,不论就是用甲国还就是乙国货币支付,都可在这两家代理行间收付、调拨,并相应地记在有关账户上。其特点就是单面开户双方共同使用。
(2)双方开立账户。即双方银行互相在对方银行开立对方银行所在国货币的账户。两国贸易与非贸易往来,不论就是以甲国还就是乙国货币支付,都可在这两家代理行收付、调拨,并相应地记在有关账户上。其特点就是双面开户双方共同使用。
由于国际经贸交易逐渐集中于使用少数几种货币进行计价结算,代理行间开立账户所用货币也集中在少数几种通用货币上。所以,代理行之间双方互开账户的方式已很少见。较为普遍的就是单方开立账户,且为对方银行所在地货币账户,而该地又就是该货币的清算中心,货币又就是通用货币。
2.根据账户开立性质的不同划分,账户可分为住户账、来户账与清算账户(记英文)
(1)往户账(Nostro Account)。即本国银行在对方银行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就是镜子账户,同时也就是本国银行的资产账户。账户的货币一般就是各种通用的货币。如美元就是国际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