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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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赔偿标准

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赔偿标准

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赔偿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乙方(失职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个人失职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一、失职事实及损失情况1.失职事实:乙方在甲方担任______职位期间,因______(具体失职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2.损失情况:经甲方核算,乙方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间接损失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合计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二、赔偿责任1.赔偿金额:根据乙方失职行为的过错程度及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共计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2.支付方式: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赔偿金。

若乙方无法一次性支付,双方可协商分期支付方案,并签署补充协议。

3.其他赔偿:除上述赔偿金外,乙方还应承担因失职行为导致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

三、保密条款1.乙方应对失职行为及赔偿事宜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

2.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的保密义务。

四、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赔偿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有权从乙方工资、奖金等收入中直接扣除赔偿金。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罚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罚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何
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个人疏忽大意等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少的经济损失,那么,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罚呢?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罚
员工个人原因给造成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员工个人原因给造成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去进行学习,有专业的为你解答。

员工失职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赔偿标准

员工失职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赔偿标准

员工失职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赔偿标准员工失职是指员工在履行职责中未能符合公司要求,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下,员工失职问题对公司的影响不容小觑。

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制定一套合理的员工失职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赔偿范围员工失职造成的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造成物资浪费:员工在工作中没有正确、合理地使用公司的物资和资源,导致公司损失。

2. 销售额减少:员工没有完全履行其职责,导致公司的销售额下降。

3. 客户损失:员工的失职行为导致公司客户流失,进而造成公司利润减少。

4. 法律诉讼费用:员工的失职行为导致公司被卷入法律纠纷,公司需要支付律师费、罚款等费用。

二、赔偿计算方法员工失职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计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物资浪费:根据公司的成本核算,计算员工失职行为导致的物资浪费的具体金额。

2. 销售额减少:根据公司的销售数据,计算员工失职行为导致的销售额的具体减少金额。

3. 客户损失:根据公司的客户数据,计算员工失职行为导致的客户流失的具体金额。

4. 法律诉讼费用:根据实际法律诉讼费用,计算员工失职行为导致的具体费用。

三、赔偿责任根据公司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失职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责任可以包括以下几个层面:1. 全额赔偿:如果员工的失职行为明显且直接导致公司巨大损失,员工应全额赔偿公司损失。

2. 部分赔偿:如果员工的失职行为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并非巨大损失,员工应根据实际损失金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员工的失职行为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制定赔偿标准的原则制定员工失职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赔偿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公平:赔偿标准应合理公平,既要保护公司的利益,也要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

2. 经济可行:赔偿标准应根据公司的经济实力来确定,不能过于苛刻,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压力。

关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追索赔偿的规定201023

关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追索赔偿的规定201023

企业关于(员工失职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追索赔偿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保障公司及公司任职员工的权益、责任,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和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公司经营损失风险,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释义3.1失职,指接受公司聘用的正式(临时)员工,在担任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职务中,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在履职过程中不认真负责,未依照“公司规章、作业程序、临时授权”履行自己的职务和职责,对管理的事或物,未做出风险预测与评估,也未做相应的预防补救措施,放任其朝不当行为和方向发展,致使给公司或服务对象产生经济损失的行为,称之为失职。

3.2失误,指接受公司聘用的正式(临时)员工,在担任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职务中,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在履职过程中认真负责,依照“公司规定、作业程序、临时授权”对管理的事或物,做出了相应风险预测和预防补救措施,但在管理和执行过程中,管理与控制不严谨,导致“事与物”朝不当行为和方向发展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的行为,称之为失误。

3.3主要责任人,指在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分配描述中的主要职责承担者;3.4次要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的上一级主管和下一级工作人员;3.5相关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部门工作的协助或协作部门的主要配合人员。

第4条失职失误责任分类4.1一般失职失误责任,指经济直接或间接损失数额相对不大、影响较小(直接损失核定在5000元以下;间接损失核定在5000—1万元)。

4.2严重失职失误责任,指经济直接或间接损失在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直接损失核定在5000-5 万元;间接损失核定在1—10万元)。

4.3重大失职失误责任,指经济直接或间接损失数额极大、影响面极广(直接损失核定在5万元以上;间接损失核定在10万元以上)。

第2章经济损失构成第5条经济损失构成类型5.1行政人事部:1)公司财产(财物)失窃,包括厂区、仓库、公司宿舍内财物失窃导致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避免赔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能够得到及时落实,并起到教育广大员工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

3、定义经济损失:凡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且损失金额超过50元的,均属于经济损失的范畴。

4、权限4.1凡造成经济损失的,且损失金额在50〜5000元以内的,由责任部门按规定提出赔偿及处罚办法,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同时抄报综合部备档,并作为赔偿及处罚依据。

4. 2凡造成经济损失的,且损失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由责任部门按规定提报公司进行处理,综合部代表公司负责对造成经济损失情况的调兖、落实相关责任人,并提出赔偿及处罚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形成《通报》发送公司各部门并作为赔偿及处罚依据。

5、经济赔偿规定: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按下列比例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1)经济损失在50〜1000元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2)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及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3)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30%进行赔偿;(4)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5〜20%赔偿。

6、处罚规定: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除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外,其班组及部门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班组负责人按50元处罚;(2)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班组负责人按100元、部门负责人按150元处罚;(3)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班组负责人按150元、部门负责人按200元处罚;(4)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班组负责人按200元、部门负责人按250元、分管领导按300处罚。

7、其他规定:(1)对本部门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条例

员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条例

员工工作失误责任追究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责任负责制,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的发生,制定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失误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过失或过错未能履行好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并明确严重过失、过错、收受贿赂或故意犯错产生的过失定为失职或渎职;第二条本条例规定了由于工作过失过错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认定、处罚、赔偿标准及具体处罚细则;第四条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本条例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惩处依据和惩处方式第五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三谁主管、谁负责,应负的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的原则;四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第六条处罚依据:本条例、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质量奖惩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第七条责任追究惩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罚款赔偿、降职降薪、调岗、辞退等第三章过失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和认定第八条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视为过失或过错,应当追究工作失误责任;由于严重过错、故意犯错或收受贿赂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失职或渎职责任,乃至追究法律责任;1.因图纸设计、计算等错误导致技术标书缺陷而造成报价损失;2.因图纸设计、计算、发放等错误导致生产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3.因保管不慎造成图纸和其他重要技术资料丢失、损毁;4.故意偷窃公司技术资料用于个人利益的;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秘密;6.签订有重大缺陷的合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7.合同评审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的;8.审核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的;9.丢失、毁损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10.提供虚假资料的或隐瞒相关资料不予提供的;11.无合法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12.未按规定办理授权或转委托的;13.发生纠纷后,隐瞒或不及时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14.不主动和及时回收应当或可以回收应收资金的;15.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16.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17.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18.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19.推诿扯皮或故意延误发货的;20.由于不认真细致造成装箱发货重大错误;21.不执行发货规定,私自将货物外发造成公司损失的;22.在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23.签订、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或严重影响生产的;24.不执行进料规定,接收不合格的采购件或外协件进厂的;25.未按规定采取保管防护措施,导致库存物资丢失、损坏的;26.不履行检验职责造成不合格的采购件或外协件进入工厂适用的;27.因错检、漏检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导致后续质量事故的;28.未按要求完成检验,产品到用户方后发现质量问题的;29.因操作不当造成零部件或产品质量事故的;30.故意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质量事或设备事故的;31.故意将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的;32.不执行领料规定,私自取用仓库物资的;33.私自出售废钢废铁和其他公司所属物品,或出售后所得款项不入公司财务帐的;34.因核算错误多付工资或费用且不能追回的;35.因遗忘或延迟办理导致票据单证等作废等而造成损失的;36.因使用或保管不善导致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丢失、损坏的,37.因不执行用电、用水、用气等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38.其他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应当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况第九条发生以上过失过错的,相关责任人员各自承担的责任,涉及审批人、审核人、承办人、管理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过失的,因根据责任程度和具体情况,分别追究相应责任;第十条审批人、审核人、承办人都有故意或过失造成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责任,其中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批人在审批时改变或不采纳审核人、承办人的正确意见而造成过错的,由审批人承担全部责任;承办人不按审批意见处理而造成过错的,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承办人或直接责任人从事或处理无需审批的工作,因本人原因产生的过错的,承办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因主管工作安排不到位,任务要求不明确导致出现第十三条情况,主管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因承办人或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过错的,由审核人或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单位损失的,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的;二、执行上级单位批复或决定的;三、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发生的;第四章对过失过错责任人的处理第十五条对过失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过失过错的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十六条对于发生过失过错的责任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理: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限期调离所任职部门;四、降职、撤职;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十七条因过错责任人员的行为而使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除依照以上规定追究过错责任外,还应向相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第十八条过错责任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发生严重过错或连续多次发生过错的单位或个人,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第二十条对过错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定级、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五章经济损失赔偿第二十一条发生本条例第三章第十条所列过失、过错、收受贿赂和其他故意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过失过错性质、损失程度,按发生时的直接经济价值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由于工作疏忽、一般过错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10000~20000元,按10%赔偿;20000~50000元,按8%赔偿;50000元以上,按6%赔偿;2. 因工作严重过错失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20000元以内,按20%赔偿;20000~50000元,按15%赔偿;50000元以上,按10%赔偿;3. 由于收受贿赂或其他恶意行为带来公司经济损失的20000元以内,按60%赔偿;20000~50000元,按50%赔偿;50000元以上,按40%赔偿;4. 因操作者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20000元以内,按10%赔偿;20000~50000元,按8%赔偿;50000元以上,按6%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过错责任:一、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过错发生后,能配合有关部门工作,避免或减少损失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追究其过错责任:一、因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和其他恶意行为而造成过错的;二、阻碍对其过错责任进行追究的;三、对检举、揭发、调查人打击报复的;四、多次发生过错的;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第二十四条对于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合同过错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四章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第二十五条过错责任追究由公司人事部负责受理,组织调查、认定;发生的过错个人和部门,应当主动检查和纠正,并积极配合人事部的调查;第二十六条对需要追究个人过错责任的,人事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处理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和所在部门;第二十七条追究个人过错责任,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并允许受处分者进行申辩,慎重决定;第二十八条被追究过错责任的人员或部门不服追究过错责任决定的,可以在三十天内向人事部或工会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关于失职的

劳动合同关于失职的

劳动合同关于失职的劳动合同关于失职的条款第一条定义失职是指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疏忽、过失或故意行为,未能完成或正确完成其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第二条失职责任1. 员工因失职导致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 赔偿范围应根据实际损失和员工的过错程度确定。

第三条失职行为失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指令;-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滥用职权,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

第四条失职认定失职行为的认定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指定的调查小组进行,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

第五条失职处理1. 轻微失职: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

2. 一般失职:根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岗位调整。

3. 严重失职:可能导致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失职赔偿员工因失职需赔偿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或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第七条失职争议解决员工与公司就失职问题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内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规定本合同关于失职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条款的解释权本合同关于失职的条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实际使用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讨论稿)1、目的:通过追究失职失误责任,来施加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履行其职责,避免或减少在工作中失职失误事件的发生,降低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必要的损失所带来的风险,同时更好地完成本职岗位管理任务。

2、定义:2.1失职指在担任管理岗位职务中,应履行本职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本人已经对管理事物作出了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但未作出相应预防补救措施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称为失职;2.2失误指在担任管理岗位职务中,在履行本职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过程中,因本人没有对管理事物作出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或放任管理意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称为失误;2.3主要责任人指在本部门本岗位职责分配所描述的主要职责承担者;2.4次要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的上一级主管和下一级管理人员;2.5相关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部门工作的协助或协作部门的主要配合人员。

3、范围:3.1失职失误性质分为:一般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数额相对较大、影响较小(直接核定损失在2000-5000元;间接核定损失在5000—1万元)、较大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在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直接核定损失在5000-5万元元;间接核定损失在1—10万元)和重大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数额极大、影响面极广(直接核定损失在5万元以上;间接核定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三种;3.2失职失误分类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三类;3.3失职失误损失承担责任为:最高按经济损失总额的50%(性质的后果极为严重,影响面极大),最低扣除本人当月浮动考核工资的10%。

4、失职失误主要构成类型:4.1行政部:4.1.1公司内财产(财物)失窃事件:指新老厂区包括公司宿舍内财物失窃。

(1)成品/五金仓库内财物失窃:保管员本职内未做好门窗关闭、贵重轻便物资无保管措施或门卫值班人员在值勤时未对仓库采取防盗措施和上线主管未采取检查督促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含)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20000元(含)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事件;(2)分厂生产现场内财物失窃:分厂半成品/原材料仓库保管人员对分厂财物无管理措施、分厂班长以上人员无关好门窗和无防盗应对措施、门卫值勤人员缺乏检查及防范措施,主管部门领导者也无检查督促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含)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50000元(含)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事件;4.1.2车辆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法规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经济失职行为的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

经济失职行为的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

经济失职行为的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经济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

其中,经济失职行为作为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不仅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对个人和企业的利益也造成了重大损失。

因此,对于经济失职行为的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问题,我们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

首先,经济失职行为涉及刑事追责。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经济失职行为被视为一种经济犯罪,其性质与其他经济犯罪相似。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经济失职行为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失的情况下,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对于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相应的刑事处罚。

刑事追责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从而遏制类似犯罪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然而,单纯依靠刑事追责无法完全解决经济失职行为所带来的损失。

为了使受害者得到更大程度的补偿,民事赔偿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民事赔偿适用于那些在经济失职行为中直接受损的个人或企业,无法通过刑事追责获得应有的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经济失职行为的具体赔偿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以实现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经济失职行为的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两者之间的关系。

刑事追责通常是由国家机关主导进行的,而民事赔偿则是由受害者主动提出或者通过诉讼等途径进行的。

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需要关注受害者的利益,并尽力使其得到合理的补偿。

因此,在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执法监督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司法救济和维权机制的建设,确保民事赔偿的顺利进行。

同时,对于经济失职行为的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我们还应该注重预防与教育的角度。

通过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经济失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能力,减少类似犯罪的发生。

此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进行培训和考核,增强其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防止经济失职行为的发生。

财务人员失职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承担裁判规则7则

财务人员失职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承担裁判规则7则

财务人员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可能会给单位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

面对财务人员失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财务人员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单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裁判规则(一)因财务人员失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刑事责任承担的裁判规则1.国有公司财务人员在接到冒充公司董事长要求打款的微信信息后未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未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进行汇款,导致该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汪月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案例要旨:行为人系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人员,收到诈骗人员打款的微信信息后没有仔细辨别和核实对方真实信息,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执行报批手续,而是疏忽大意轻信对方的打款要求,导致国有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其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赃,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案号:(2018)黔0123刑初70号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法院来源:法信精选2.国有公司会计人员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将印章交由出纳人员加盖,致使出纳挪用公司资金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孔德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案例要旨:身为国有公司会计人员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将其保管的印章交由出纳加盖,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并且长期不记账、不对账,出纳人员利用该漏洞多次挪用公款,导致单位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对会计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依法应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号:(2017)鄂0506刑初61号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原宜昌县法院)来源:法信精选3.国有公司会计没有严格审核车旅费报销单据中涂改、添加情况,导致公司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事后悔罪的,成立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并可依法适用缓刑——郭某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案例要旨:国有公司员工在报销差旅费的过程中采取涂改、添加等手段骗取公司资金,会计人员在审核报销单据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论处。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赔偿处罚规定: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理方式概述: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是一种常见的工作错误,它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

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和促进员工对工作职责的认真履行,有必要制定一套赔偿处罚规定。

本文将讨论这些规定的制定原则、具体内容和执行方法。

一、原则1. 公平公正:赔偿处罚规定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公平原则,确保员工和企业在面对经济损失时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2. 触发条件:只有当失职行为导致有实质损害或潜在损害发生时,才会启动赔偿处罚规定。

3. 损失评估:对经济损失的估计应准确、透明,充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以确保赔偿金额合理。

二、具体内容1. 赔偿范围:赔偿金额应包括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失职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如物品损坏、客户流失等;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失职行为间接引发的损失,如声誉受损、市场份额下降等;潜在经济损失是指潜在的未来损失,如合同终止、诉讼费用等。

2. 赔偿计算方法:赔偿金额的计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失职行为的影响程度、责任程度和员工过错的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可以采用平均损失法、实际损失法或其他公认的赔偿计算方法。

3. 赔偿限额:为了防止赔偿数额过大导致员工无法承担和鼓励员工自发报告错误,可以设定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应根据公司规模、员工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应与员工签订的工作合同明确规定。

三、执行方法1. 赔偿程序:赔偿程序应简单、透明,以确保员工对赔偿决定有合法申诉权利。

程序应包括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听证会等环节,并确保员工有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和申辩的机会。

2. 处罚形式:赔偿处罚可以以直接扣除员工工资、奖金或福利的方式执行,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判决书等方式进行。

具体形式应根据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 员工教育和监管:员工教育和监管是防止失职行为发生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关于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处罚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和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条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须赔偿的原则。

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均需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第四条实行经济处罚连带责任的原则。

对经济损失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处罚范围第五条非公司决策的,凡个人未按各项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失误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处或并处经济赔偿、调离岗位、免职、辞退:1、对事故、灾害和影响生产的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了处理时间,造成经济损失扩大的;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合同、担保、违约损失,或执行合同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3、利用岗位、业务便利,将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熟人或利益关系单位经营或代理,造成经济损失的;4、造成公司设备、设施、公物损坏的;5、利用公司名义和无形资产,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转交他人经营造成损失的;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返工损失的;丢失物品损失的;造成误工损失的;采购劣质设备、配件、器材和原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挪用、藏匿、私用公司财产、资金和器材,造成损失的;8、财务人员违反资金收付、报销资产管理等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9、发生火灾、交通、责任等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10、盗窃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11、泄漏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12、员工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或疏忽大意,致使公司损失的。

第四章赔偿标准第六条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要按本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七条对事故中既是责任者又是受害者的,公司除按有关规定承担部分费用外,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警告公示外,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主管须承担赔偿责任。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青岛信利达玩具有限公司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1.0 目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追究失职失误/违规违纪责任,来提高员工责任意识,约束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履行其职责,避免或减少在工作中失职失误/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降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必要的损失所带来的风险,同时更好地完成本职岗位管理工作。

2.0 适用范围:2.1适用于因失职失误/违规违纪造成经济损失300元以上,或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范围较广、程度较深的事件。

2.2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0职责3.1 根据事故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下由张强/韩处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并监督执行。

3.2 根据事故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由谈总指定调查成员调查处理并由韩处监督调查与执行4.0责任追究的种类4.1 责令整改、检讨并公告批评;4.2 调离岗位、降职、撤职;4.3 解除劳动合同(劝退);4.4 以上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进行。

本着“重教育,轻处罚)的原则,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和赔偿。

按比例赔偿经济损失如下:备注:●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事件等级由总经理根据事件实际影响范围和程度情况来认定5.0责任划分5.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工作负责,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5.2由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牵头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协作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5.3由牵头部门或协作部门单方面原因影响到工作完成的,责任全部由责任部门单独承担6.0 责任追究程序6.1 员工在出现失职失误/违纪违规等行为后,已造成损失的,不论损失大小,一律上报,在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前,首先由责任人所在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作出情况说明,提出补救措施。

属生产经营事故上报生产计划部门,其它事故上报办公室。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避免赔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能够得到及时落实,并起到教育广大员工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

3、定义经济损失:凡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且损失金额超过50元的,均属于经济损失的范畴。

4、权限4.1凡造成经济损失的,且损失金额在50~5000元以内的,由责任部门按规定提出赔偿及处罚办法,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同时抄报综合部备档,并作为赔偿及处罚依据。

4.2凡造成经济损失的,且损失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由责任部门按规定提报公司进行处理,综合部代表公司负责对造成经济损失情况的调查、落实相关责任人,并提出赔偿及处罚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形成《通报》发送公司各部门并作为赔偿及处罚依据。

5、经济赔偿规定: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按下列比例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1)经济损失在50~1000元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2)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及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3)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30%进行赔偿;(4)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5~20%赔偿。

6、处罚规定: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除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外,其班组及部门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班组负责人按50元处罚;(2)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班组负责人按100元、部门负责人按150元处罚;(3)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班组负责人按150元、部门负责人按200元处罚;(4)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班组负责人按200元、部门负责人按250元、分管领导按300处罚。

7、其他规定:(1)对本部门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关于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处罚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管理力度,减少与避免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确立事故责任落实追究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条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须赔偿的原则。

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均需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第四条实行经济处罚连带责任的原则。

对经济损失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处罚范围第五条非公司决策的,凡个人未按各项管理程序与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失误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处或并处经济赔偿、调离岗位、免职、辞退:1、对事故、灾害与影响生产的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了处理时间,造成经济损失扩大的;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合同、担保、违约损失,或执行合同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3、利用岗位、业务便利,将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熟人或利益关系单位经营或代理,造成经济损失的;4、造成公司设备、设施、公物损坏的;5、利用公司名义与无形资产,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转交她人经营造成损失的;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返工损失的;丢失物品损失的;造成误工损失的;采购劣质设备、配件、器材与原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挪用、藏匿、私用公司财产、资金与器材,造成损失的;8、财务人员违反资金收付、报销资产管理等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9、发生火灾、交通、责任等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10、盗窃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11、泄漏公司机密与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12、员工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或疏忽大意,致使公司损失的。

第四章赔偿标准第六条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要按本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第七条对事故中既就是责任者又就是受害者的,公司除按有关规定承担部分费用外,其她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警告公示外,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主管须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失职行为的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

经济失职行为的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

经济失职行为的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活动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个人的失职、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经济失职行为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于这些经济失职行为,法律对其进行了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的正当安排。

一、经济失职行为的定义及类型经济失职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从事经济活动中,因疏忽、玩忽职守、不当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他人利益受损的行为。

根据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涉及领域,经济失职行为可以划分为多个类型,比如职务侵占、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等。

这些经济失职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经济失职行为的民事赔偿对于经济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的目的是恢复受害人的利益,消除损害后果,使受害人回到原有的合法权益状态。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合理支出等多种损失。

同时,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经济失职行为的刑事追责除了民事赔偿外,经济失职行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应予以刑事追责。

刑事追责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警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经济失职行为可能构成贪污、侵占、挪用公款等罪行,而犯罪人将面临相应的刑罚。

四、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的关系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是并行而不是互斥的,各自有其独立的法律适用。

在实践中,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常常相互影响、相互补充。

一方面,民事赔偿程序可以为刑事追责提供重要的证据;另一方面,刑事追责的结果可以对民事赔偿提供有力支撑。

在一定程度上,刑事追责的实施也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预防经济失职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经济活动监管与提高法律意识为了更好地应对经济失职行为,预防和减少经济损失,除了依法追究责任外,还需要加强经济活动的监管和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规范经济行为。

公司关于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处罚规定

公司关于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处罚规定

公司关于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处罚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关于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处罚规定一.对有下列行为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6次以上,年计30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2次以上,累计5-15天的;一年内出现2次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的按造成的损失大小按比例给予经济处罚。

(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没有按工作流程作业的,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按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

(5)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6)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7)在公司传播消极思想,诋毁领导消极怠工的。

二,对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公司予以开除;(1)事实证明对公司离心离德的。

(2)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3)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财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财物者,敲诈勒索钱物、冒支他人工资的。

(4)其它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或其它严重违法乱纪毋需留用查看的。

对符合以上开除条件的职工,一式两份写出书面“开除报告”(报告须写明开除的事实理由),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公司雇佣员工是为了能够帮助公司达成其商业目标,并为其创造经济效益。

然而,时常会发生员工失职的情况,这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

那么,员工失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否应该由员工来承担赔偿责任呢?本文将探讨这一问题,并提出个人的观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员工失职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员工职责范围内的责任。

一位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通过合同已经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其作为一名专业人员,应有能力和责任按照公司要求履行职责。

因此,如果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导致了经济损失,可以认定员工应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员工失职导致的经济损失大小不同,其责任程度也不尽相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的失职行为是主观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但仍然故意进行,那么员工应该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失职是由于疏忽、无心或不慎造成的,那么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赔偿责任的大小。

例如,如果员工是在工作中犯了一个单纯的错误,而且没有明显的违反公司政策或法律法规,那么公司可以考虑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同时由公司部分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此外,员工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还需要考虑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在这方面的责任,例如没有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没有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失职行为,那么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与员工分享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总结起来,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员工失职责任应由失职行为的主体承担,但也需要考虑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通过合理的评估和判断,可以确立员工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及公司与员工分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职业失职赔偿标准

职业失职赔偿标准

职业失职赔偿标准职业失职是指在职业背景下,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未能按照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或者损失。

在职业失职的情况下,受害方或雇主有权要求失职方进行赔偿。

职业失职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和产生的损失来确定的。

以下将分别从职业失职形态和赔偿标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职业失职形态职业失职的形态多种多样,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情况。

1. 违背职业道德:某些职业具有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例如医生、律师、教师等。

在这些职业中,如果失业方违背了自己职业所要求的道德准则,给受害方带来损害,就属于职业失职。

2. 违反法律法规:一些职业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作,如会计师、保险代理人等。

如果失职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他人遭受经济或身体损害,也算是职业失职。

3. 违反合同约定: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员之间往往会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雇员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雇主或他人受到损害,也可以视为职业失职。

4. 专业失误:某些职业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工程师、建筑师等。

如果失职方因为错误的决策、差错或不当行为,导致他人遭受经济损失或伤害,也属于职业失职。

二、赔偿标准职业失职赔偿的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以下是常见的赔偿形式和标准。

1. 经济损失赔偿:在职业失职中,经济损失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况。

根据受害方所遭受的具体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应当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可能的利益损失。

2. 身体伤害赔偿:如果职业失职导致他人遭受了身体伤害,失职方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等身体伤害赔偿。

3. 精神损害赔偿:在某些情况下,职业失职可能给受害方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例如精神打击、恐惧等。

在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受害者所经历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衡量。

4. 遗失物品赔偿:如果职业失职方在工作中导致他人财产的遗失或损坏,应当赔偿受害方的财产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受伤程度、经济实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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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处罚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避免赔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能够得到及时落实,并起到教育广大员工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处罚制度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以及参考《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

4、定义
经济损失:凡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且损失金额超过100元的,均属于经济损失的范畴。

5、处罚流程
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提出赔偿及处罚办法,与人事行政部商议确定,汇报总经理同意后,再通知相应责任人签收处罚决定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到员工档案内。

6、经济赔偿规定
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上级主管或经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按下列比例标准扣罚。

(1)直接责任人为普通员工的,经济损失按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的20%,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上级主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损失的10%,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损失的5%,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2)直接责任人为主管级以上员工的,经济损失按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的20%,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上级领导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损失的10%,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7、行政处罚规定
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除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外,也应
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记警告记录”;
(2)经济损失在500元(包含500元)至1000元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记小过记录”;
(3)经济损失在1000元(包含1000元)以上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记大过记录”;
(4)其它重大经济损失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减薪或降级,以及予以辞退(造成公司损失者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其他规定
(1)对本部门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赔偿处罚操作
(1)根据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当月的20%工资不足赔偿全额时,则分月扣除,直至赔偿金额扣完为止;
(3)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相关责任人对经济损失或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述,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复议后确定;
(5)对相关管理连带责任人的处罚,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行政部
2017年11月14日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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