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
医院急诊科学科建设与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科学科建设与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急诊科学科的建设与规范管理,提高急诊科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急诊科学科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急诊科:医院特地负责接诊病情危重、病情快速恶化或有生命不安全的患者,供应紧急医疗救治的科室。
2.科室负责人:指急诊科的主任或由主任委派的副主任。
3.急诊医生:指在急诊科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4.护理人员:指在急诊科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等医院聘用的护理人员。
5.患者:指急诊科接受治疗或就诊的病人或伤者。
第二章急诊科学科建设第四条急诊科技术人员配置1.急诊科室负责人应依据工作负荷和科室规模,合理配置医师和护理人员,并确保人员的专业本领和素养。
2.急诊科室负责人应与医务部门共同订立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等管理方法,确保技术人员的素养和本领得到不绝提升。
第五条急诊科设备设施的建设与维护1.急诊科室负责人应依据科室的需求,确保设备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运行,以保障患者的诊疗需求。
2.急诊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设备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急诊科室负责人应与医务部门紧密合作,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设施,以满足科室的诊疗需求。
第六条急诊科的救治流程及标准化操作1.急诊科室负责人应订立科室的救治流程,并确保科室内医务人员严格依照流程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急诊科室负责人应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医务人员熟识并掌握救治流程的操作规范。
第七条急诊科与其他科室的协作1.急诊科室负责人应与其他科室的负责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科室之间的协作和搭配。
2.急诊科室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协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交叉问题,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第三章急诊科规范管理第八条急诊科的岗位设置和职责1.急诊科室负责人应依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2.急诊医生应依据职责进行日常工作,正确诊疗,保证医疗安全。
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定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根据卫生部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制定我院急诊科设置和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
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
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
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急诊科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科工作流程,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承担着紧急救治、转诊和初步诊断等重要任务。
急诊科应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患者及时获得救治。
第二章急诊科设置与运行第四条急诊科应设立独立的医疗区域,包括抢救室、观察室、分诊台、输液室等,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五条急诊科应设立专门的救护车通道和停靠处,方便救护车进出。
第六条急诊科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急救器材,确保急救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立医疗区和支持区,明确各区域功能,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急诊科应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
第三章急诊科工作制度第九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急诊科接诊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确保患者随时就诊。
第十一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按照《急诊科工作流程》进行接诊、诊断、治疗和转诊等工作。
第十二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第十三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第四章急诊科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制度第十六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迅速识别和评估急危重症患者,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第十七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心肺复苏、除颤、气管插管等急救技能。
第十八条急诊科应建立危重患者管理体系,对危重患者进行全方位、科学的、系统的管理。
第十九条急诊科应实行PDCA循环管理模式,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五章急诊科患者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急诊科应严格执行患者就诊制度,确保患者有序就诊。
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登记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急诊科建设标准
急诊科建设标准急诊科是医院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门,直接关系到医院的急救能力和医疗质量。
因此,急诊科的建设标准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下面就急诊科建设标准进行探讨。
1. 急诊科区域设置急诊科应位于医院主要通道旁,便于急救车辆及时进出。
急诊科应具备独立完整的空间,包括等候区、分诊区、急诊观察室、急诊治疗室、手术室等功能区,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当合理分布,确保患者能够快速接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
2. 急诊医疗设备急诊科应配备常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吸氧设备等,确保在急诊医疗需求时能够及时救治患者。
此外,还应配备充足的医疗用品,如输液器、导尿管、呼吸道插管等,以备不时之需。
3.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备急诊科应根据医院的级别和规模,合理配置医生和护士人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医疗服务。
医护人员应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和急救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种急救设备,应对各种急诊情况。
4. 急诊科管理规范急诊科应严格按照相关医疗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急救处置标准和程序,确保医疗工作有序进行。
另外,急诊科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急诊科环境卫生急诊科应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检查,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另外,还应保持空气流通和温湿度舒适,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工作和就诊舒适度。
综上所述,急诊科建设标准是医院急救工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应当注重完善急诊科的建设标准,做好急诊医疗设备的配备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急诊救治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立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标准化建立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开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立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效劳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当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效劳,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效劳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视,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立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平安。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效劳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阔,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急诊科建设和管理规范指南规范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医院急诊科护理单元设置布局与管理要求
医院急诊科护理单元设置布局与管理要求急诊科是急症救治的重要场所,是医院服务的主要窗口。
要求布局合理,设备设施完善,人力配备充足,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设置与布局】急诊科建筑要求独立或相对独立成区,与住院部、各类辅助检查部门相邻近。
急诊入口通畅,设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设有救护车专用通道和停靠处,有条件的医院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急诊科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预检分诊处、各专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清创室、留观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设洗胃室、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药房、收费、心电图、B 超、放射等各类辅助部门,另设转运车、轮椅停放处、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
流程合理,24小时满足急诊服务。
1.预检分诊处设立在急诊科入口醒目位置。
有就诊流程图,配候诊椅、传呼装置、手卫生设施等,备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手电筒、压舌板等医疗检查器械。
2.诊室综合性医院设内、外、妇、儿、眼、口腔、耳鼻咽喉科等专科诊室,配备办公桌、坐椅或坐凳、诊查床、隔帘或屏风、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和干手设施等。
网络信息化医院每间诊室配备电脑及打印机。
专科诊室配备专科检查设备。
妇产科各室安装不透明玻璃与隔帘。
3.治疗(输液)室根据医院条件,可分输液接待区、配药区、注射区、处置区。
配药区和处置区同普通病区。
注射区分设肌肉注射区与静脉注射区,有条件的医院男、女患者分室肌肉注射,另设采血室、输液区,配备输液椅、抢救车、吸痰及输氧装置、空气消毒设备、电插座等。
4.抢救室靠近急诊科入口,与预检分诊处邻近,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位。
抢救床为多功能抢救床,有条件的医院设隔离间。
配氧气及负压吸引装置、抢救车、抢救药品、设备等,张贴抢救流程图(详细要求见《湖南省医院急诊科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1)常用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快速血糖仪、输液泵、注射泵、呼吸机、除颤仪、起搏器、超声雾化仪、洗胃机等,有条件的医院可备动脉血气分析仪。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前言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窗口,承担着救治各类急危重症患者的任务。
加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急诊医疗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二、急诊科建设(一)硬件建设1. 位置与布局:急诊科应位于医院交通便利、易于识别的位置,与医院入口、停车场、影像科、检验科等相关部门保持便捷联系。
急诊科内部布局应合理,分为接待区、诊断区、治疗区、观察区、抢救室等,各区域功能明确、相对独立。
2. 设施与设备:急诊科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监护仪、急救药品等。
同时,应具备完善的通讯设备,确保与院内各科室、外部急救系统保持顺畅联系。
3. 信息化建设:急诊科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急诊患者就诊、检查、治疗、收费等信息的实时传输、查询和管理。
同时,加强与院内其他信息系统(如电子病历、PACS、LIS 等)的对接,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效率。
(二)软件建设1. 人员配备:急诊科应根据工作量、患者病种、技术难度等因素,合理配置医护人员。
医护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急诊医疗经验、熟练的急救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培训与考核:急诊科应定期开展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业务水平。
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
3.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急诊科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急诊就诊流程、急诊抢救流程、急诊观察流程、急诊患者转诊流程等,确保急诊医疗服务有序、高效。
三、急诊科管理(一)质量管理1. 医疗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急救措施及时、准确、有效。
加强对急诊患者的病情评估,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少误诊、漏诊。
2. 护理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护理质量管理,确保护理措施到位、护理安全。
护士应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协助医生进行救治。
3. 药品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急救药品的供应、储存和使用安全。
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急诊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接收、病情评估和治疗急诊患者。
为了提高急诊科的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需要合理配置设施并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一、设施配置1.抢救区:抢救区是急诊科最核心的区域,应设置为独立的空间,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和急救车停放区。
手术室应配备先进的手术设备和器材,重症监护室应有足够的床位和专业的监护设备。
2.暂留区:暂留区是对急诊患者进行短期观察和治疗的区域,应设置舒适的病床和必备的医疗设备。
同时,应为患者提供基本的休息设施,如卫生间、咖啡厅和阅览区。
3.分诊区:分诊区是急诊科的首道门诊环节,应配置足够的医生和护士,并配备分诊台、诊室和相关的医疗器械和设备。
分诊区还应设置等候区,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
4.检查区:急诊科应配置必要的检查设备和设施,如X射线机、CT机、超声仪等。
这些设备应能够提供快速、准确的检查结果,以便及时制定治疗方案。
5.药房和药品库:急诊科应设立药房和药品库,药房应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药品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药品配药和管理。
同时,药品库应具备充足的存货量和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以应对不同时间段和患者数量的需求。
6.医疗废物处理和防护设施:急诊科应设有医疗废物处理区和防护设施,包括洗手间、消毒设备和防护服。
这些设施的配置能够保障急诊医护人员的安全和卫生。
二、管理制度1.人员配置:急诊科的人员配置应根据科室的规模和工作量来确定。
核心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应充足,以应对不同时间段和患者数量的需求。
同时,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医生和护士的轮班和加班,以保障工作质量和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
2.紧急救治流程:针对急诊患者,急诊科应制定紧急救治流程。
流程应明确医生和护士的职责,包括患者接诊、病情评估、治疗措施、转诊等环节,并设置必要的监测和记录措施。
3.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急诊科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操作程序、清晰的工作指引和培训计划。
医院急诊科建筑设计及感染管理规范(最全)
医院急诊科建筑设计及感染管理规范
一、建筑布局
1.应设单独出入口、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应包括预检分诊、就诊室、隔离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
2.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
3.小儿诊室应与成人诊室分开。
4.急诊抢救室,每床净使用面积≥12 m2,观察室床间距≥1.2 m。
5.各诊疗区域应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洗手池、非手接触式水龙头、清洁剂、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用品。
二、工作人员
1.应衣帽整齐,不戴饰物。
2.应定期体检,并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3.应严格遵守标准预防,有职业暴露可能时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4.患有感染性疾病(如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和腹泻等)者应停止工作。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该当合理布局,有益于缩短急诊搜检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该当有精通的路标和标识,以轻易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该当清楚明明。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该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该当豁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迟滞,建筑格局和设施该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医院急诊科设置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医院急诊科设置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一、引言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门诊部门之一,承担着救治急危重病患者、急性病情患者以及各类急诊医疗服务的重任。
为了提升急诊科的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我们制定了本《医院急诊科设置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急诊科设置的原则1.服务范围与规模:急诊科的服务范围应涵盖短期高效的急诊医疗救护任务,包括急救、挂号、诊断、观察、治疗、转运等各个环节。
急诊科的规模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地理位置、病人流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能够满足当地患者的需求。
2.人员配置:急诊科应配备有经验丰富的急诊医生、护士、急救技术人员等专业人员。
医师数量应根据科室的服务水平和日均接诊量来确定,以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专业的救治。
3.硬件设施:急诊科必须拥有符合标准的急诊抢救设备,如心电图、呼吸机、除颤仪等,并且要随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此外,还要配备充足的药品和医疗用品,确保能够应对各类急危重病患者的救治需求。
三、急诊科的管理规范1.科室运行管理(1)科室领导应制定科室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并根据医院的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2)建立科室内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3)严格执行排班制度,确保每个时间段都有足够的医生和护士在岗,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2.患者服务管理(1)急诊科应提供便捷的挂号和分诊服务,以减少患者的等候时间,并确保合理的患者流向。
(2)医护人员应高度关注患者的就诊需求和病情变化,及时与家属沟通,并给予患者充分的安抚和心理支持。
(3)对于急危重症患者,要高度重视并迅速启动抢救措施,并及时转诊到相应的科室进行进一步治疗。
3.科室质量管理(1)建立科室内部的质控小组,制定科室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建立健全科室质量档案。
(2)定期进行科室质量分析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持续改进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
四、相关配套政策1.加强对急诊科医护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急救技术和服务意识。
急诊科建设标准1急诊科设标准1 (2)
急诊科建设标准1急诊科设标准1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承担着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初步诊断工作。
为了提高急诊科的服务质量、提升医院的综合竞争力,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科室的建设和设备配置。
本文将介绍急诊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急诊科的高效运行。
1. 急诊科的基本要求急诊科应当位于医院的显著位置,并且紧靠着门诊部以方便患者就诊。
急诊科应当有独立的门诊部和留观室,并且可以直接与医院的其他科室和手术室进行联系。
急诊科的建设要满足以下要求:a. 科室的布局•急诊科应当设有诊室、留观室、抢救室、观察室、医疗废物处理室等功能区域;•诊室应当设有医生办公区和与患者就诊区域分隔开的就诊区,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生的工作效率;•留观室应当设有足够的病床,以供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使用;•抢救室应当设有先进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便快速、准确地进行危重患者的急救;•观察室应当设有舒适的环境和设施,供需进一步观察的患者使用;•医疗废物处理室应当有独立的区域进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b. 设备的配置急诊科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 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等用于危重患者的监护和治疗设备; - 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用于实验室检测的设备; - B超、X光机等用于影像学检查的设备; - 医疗废物处理设备等。
2. 急诊科的管理要求急诊科是一个高度时效性的科室,需要确保患者的急诊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因此,急诊科的管理要求如下:a. 人员配置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以满足患者的急诊需求。
医生应当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急救知识,护士应当具备扎实的护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b. 人员培训急诊科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急救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急症的处理流程、危重患者的抢救技术、医疗新技术的应用等。
c. 流程优化急诊科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的急诊流程,以确保患者的就诊时间尽量缩短。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一、急诊科的布局与设施1、位置选择急诊科应位于医院的显眼位置,方便患者快速到达。
通常靠近医院的主要出入口,并有明显的标识引导。
2、分区设置分诊区:用于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类,确定病情的紧急程度。
抢救区:配备先进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为危急重症患者提供紧急救治。
诊疗区:设有诊室、治疗室等,进行常规的诊断和治疗操作。
观察区:供病情相对稳定但仍需观察的患者使用。
3、通道设置要确保通道宽敞、畅通,包括患者通道、医护人员通道和物资通道,以方便人员和设备的快速移动。
4、设施配备医疗设备:如心电图机、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等,应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性能良好。
通讯设备:包括内部电话、对讲机等,保证医护人员之间的及时沟通。
急救车辆:配备齐全的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二、人员配置与团队建设1、医生急诊科医生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急救技能,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病情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2、护士护士应熟练掌握急救护理技术,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支持人员包括担架员、保洁员等,要经过专业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
4、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团队协作强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协同工作。
三、急诊科的工作流程与规范1、分诊流程患者到达急诊科后,分诊护士应迅速评估患者的生命体征、症状等,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引导患者到相应的区域就诊。
2、抢救流程对于危急重症患者,应立即启动抢救流程,医护人员紧密配合,按照既定的抢救方案进行操作。
3、诊疗流程明确各种常见疾病的诊疗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转诊流程对于需要转往其他科室或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要建立完善的转诊流程,保障患者的安全转运。
5、质量控制建立工作质量评估指标,定期对急诊科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1、病历管理如实、详细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结果,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急诊科相关规章制度
急诊科相关规章制度一、急诊科的职责和任务1. 急诊科负责接诊来院急救、急诊病人,进行初步评估、治疗。
2. 急诊科负责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抢救及转运至相应治疗科室。
3. 急诊科负责处理门诊和病房转入的急诊病人及病情急变的患者。
4. 急诊科负责开展急救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急救水平。
二、急诊科的管理制度1. 急诊科设立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急诊科设立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本科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3.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医生、护士应按时到岗。
4. 急诊科根据不同病情,分为三级急诊护理,分别为红、黄、绿三个级别。
5. 急诊科设立急救车队,确保及时转运患者至医院。
三、急诊科的医疗服务规范1. 急诊科医务人员应做到有序、文明、礼貌,对患者要认真负责。
2. 急诊科医务人员应按规章制度执行急救流程,确保救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急诊科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急救培训,不断提升医术水平。
4. 急诊科医务人员应及时上报急救情况,协助医院开展应急预案。
四、急诊科的安全管理1. 急诊科要定期开展设备检查,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转。
2. 急诊科要做好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3. 急诊科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4. 急诊科要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急诊科的卫生管理1. 急诊科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2. 急诊科要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处理,遵守相关规定。
3. 急诊科要加强感染病例的隔离与消毒,预防交叉感染。
4. 急诊科要做好医疗废物、器械的回收和处理,保护环境。
总之,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工作十分繁重而紧急,需要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患者的安全。
急诊科的管理制度、医疗服务规范、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有序的工作环墋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是急诊科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基础。
希望急诊科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多多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急救水平,为患者的健康提供更好的服务。
急诊医院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规范急诊工作流程,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急诊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组织架构1. 成立急诊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急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2. 设立急诊科,负责日常急诊医疗服务工作。
3. 设立急诊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急诊工作。
4. 设立急诊绿色通道,负责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治疗。
三、急诊管理制度1. 接诊制度(1)急诊科实行24小时接诊制度,确保患者随时得到救治。
(2)患者就诊时,需填写《急诊病历》,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等。
(3)急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对疑似急危重症患者,应立即启动急诊绿色通道。
2. 分诊制度(1)患者就诊时,根据病情轻重缓急,由分诊护士进行分诊。
(2)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病情稳定者候诊。
(3)分诊护士负责将患者送至相应科室进行救治。
3. 诊断与治疗制度(1)急诊值班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治疗方案。
(2)急诊科医师应熟练掌握急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3)急诊科医师应与其他科室医师密切协作,共同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4. 绿色通道制度(1)急诊绿色通道是指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快速、高效的抢救和治疗通道。
(2)急诊绿色通道包括:挂号、分诊、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等环节。
(3)急诊绿色通道的医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急救意识和技能。
5. 交接班制度(1)急诊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医师负责交接班。
(2)值班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并确保接班医师了解患者情况。
四、急诊流程1. 患者就诊(1)患者通过挂号、分诊进入急诊科。
(2)分诊护士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判断病情轻重缓急。
(3)急危重症患者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2. 诊断与治疗(1)急诊值班医师对患者进行详细检查、诊断。
(2)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三级医院急诊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三级医院急诊科的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急诊科主任负责急诊科全面工作,领导、协调、监督科室各项工作的实施。
2. 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急诊科护理工作,确保护理质量,负责护士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3. 急诊科医师负责急诊患者的诊疗、抢救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 急诊科护士负责急诊患者的护理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抢救,确保护理质量。
三、设置与运行1. 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2. 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
3. 急诊科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急救器材,确保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4. 急诊科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患者随时得到救治。
四、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1. 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需留院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治疗。
2. 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准确、全面、详细、认真。
3. 急诊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
4.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以修订诊疗计划,及时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
五、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 急救车内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分别放置,定位、定量存放,每日清点,班班交接,指定专人保管。
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4.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六、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 医务人员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均应认真洗手。
2. 所有诊室均须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必要的科室应配备手消毒设施。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目录)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第一章急诊科组织建设规划与管理规范第一节急诊科建设设计要求第二节急诊科组织建制第三节急诊医师基本技能要求第四节急诊科专业人员培训第五节急诊科管理制度第六节急诊科各类人员职责第七节综合医院急诊技术水平第八节综合医院急诊管理检查标准第二章ICU建设规划与管理规范第一节ICU建设设计要求第二节IcU组织建制第三节ICU专业人员技能要求第四节ICU监测技术规范第五节ICU收治、非收治、转出标准第六节ICU管理制度第七节ICU各类人员职责第八节综合医院急诊科基本要求第三章急诊护理管理规范第一节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第二节急诊护理人员培训第三节急诊分诊管理第四节急诊医嘱处理程序第五节急诊护理文书书写第六节急诊护理质量控制及标准第七节IcU护理质量控制及标准第四章常用急救技术操作常规第一节气管插管术第二节快速经皮气管造口术第三节环甲膜穿刺和环甲膜切开术第四节气管切开术第五节异物卡喉窒息的HeimliCh手法第六节氧气疗法第七节球囊面罩加压通气术第八节无创机械通气术第九节有创机械通气术第十节深静脉插管术第十一节中心静脉压力监测术第十二节体外临时起搏术第十三节体内临时起搏术第十四节非同步电复律除颤术第十五节有创动脉压力监测术第十六节心包腔穿刺术第十七节胸膜腔穿刺术第十八节套管针胸膜腔闭式引流术第十九节腹腔穿刺术第二十节腰椎穿刺术第二十一节胃肠减压术第二十二节洗胃术第二十三节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术第二十四节导尿术第五章常见急症急救程序第一节心肺复苏急救程序第二节院内(成人)双人心肺复苏术第三节严重心律失常急救程序第四节电击除颤操作流程第五节急性左心衰竭急救程序第六节急性心肌梗死急救程序第七节心包填塞急救程序第八节呼吸困难急救程序第九节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救程序第十节呼吸衰竭急救程序第十一节哮喘治疗急救程序第十二节咯血急救程序第十三节自发性气胸急救程序第十四节休克急救程序第十五节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急救程序第十六节OIC急救程序第十七节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救程序第十八节急性肝功能衰竭急救程序第十九节肝性脑病急救程序第二十节水、电解质平衡失调急救程序第二十一节酸碱平衡失调急救程序第二十二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急救程序第二十三节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的急救程序第二十四节高热急救程序第二十五节昏迷的急救程序第二十六节抽搐急救程序第二十七节脑病急救程序第二十八节急性脑血管病急救程序第二十九节高血压急症急救程序第三十节羊水栓塞急救程序第三十一节产后出血急救程序第三十二节子痈急救程序第三十三节产科感染诊治规程第三十四节急性中毒急救程序第三十五节多发伤复合伤急救程序第三十六节脊柱和脊椎交通伤急救程序第六章常用急救仪器与设备操作规程第一节除颤仪操作规程第二节有创呼吸机操作规程第三节无创呼吸机操作规程第四节生命监护仪操作规程第五节简易呼吸器操作规程第六节微量注射泵操作规程第七节输液泵操作规程第八节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操作规不第九节超声波雾化器操作规程第十节血糖仪操作规程第十一节血液净化操作规程第十二节颅内压监测仪操作规程第十三节纤维支气管镜操作规程第十四节床边心电图仪操作规程第十五节血气分析仪操作规程第十六节喉镜操作规程第十七节降温仪操作规程第十八节床边B超仪操作规程第十九节移动式X射线机操作规程第二十节脑电双频谱指数监测仪葬作规程第二十一节胃勃膜监测仪操作规毛第二十二节体外膜肺(ECMO)操作规第二十三节抗血栓泵操作规程第二十四节临时起搏器操作规程第二十五节电动洗胃机操作规程第二十六节吸引器操作规程第七章急诊病历书写规范第一节急诊病历书写要求第二节留观(抢救)病历书写格式第三节留观(抢救)病历存档规定第四节留观(抢救)病历评分标准第五节留观(抢救)病历书写举例第八章医院急诊科管理常用表格第一节急救绿色通道审批表第二节综合医院急诊管理检查评分第三节综合医院IcU检查评分标准第四节护理评估和抢救记录第五节急诊科护理评审要求表第六节急诊科护理工作考核标准表第七节ICU护理质量评审要求表第八节ICU护理工作考核标准表第九节急诊留观(抢救)病历格式第十节急诊留观(抢救)病历评分标准第九章医院急诊相关医疗流程图解第一节医务处工作流程图第二节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流程图第三节护理部工作流程图第四节医院组织人事工作流程图第五节医院后勤保障工作流程图第六节临床科室工作流程图第七节医技科室与抢救工作流程图第八节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序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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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
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
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
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
以14-16平方米为宜。
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
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
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二条急诊科应设有专门传呼(电话、传呼、对讲机)装置。
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三章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掌握内、外科常见急诊处理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除颤、呼吸机
使用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继续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六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护士参加急诊。
第十七条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5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8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人员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8年以上人员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保安和其它人员。
第四章科室管理
第二十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
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一条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制度,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
第二十三条急诊科应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确保急诊救治及时。
第二十四条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建立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症状鉴别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优先。
(一)需要心肺复苏或生命垂危患者:立即复苏和抢救;
(二)急诊危重患者:应在5〜10分钟内接受病情评估和急救;
(三)生命体征相对稳定的急诊患者: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急诊处理。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第二十六条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应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急诊、留观患者的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病历,记录诊疗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及时收入病房,相关临床科室不得拒绝推诿。
第二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急诊科在重大抢救时,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的重大抢救,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条急诊科应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的隔离。
第三十一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负责急诊科管理,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出口问题。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
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质量、安全管理等
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急诊室,参照本规范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标准
一、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器、心脏复苏机;呼吸机、便携式超声仪、心电监护仪、吸引器、给氧设备、洗胃机;床旁X线机等。
二、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
三、急救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升压、降压药、强心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血管扩张药;镇静剂;止痛、解热剂;止血剂;解毒药、止喘药、纠
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抗菌素类药、激素类药物,各类敷料、包扎固定用材等。
附件2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置表
急诊量(日平均人次)抢救量(日平均人次)观察床位数日观察人次医师(人)护士长(人)护士(人)护工(人)
<100 4 10 12 12~14 1 25~30 2
101~200 8 15~20 20 18~21 240~502
201~300 12 21~30 25 24~26 2 50~60 3
301~400 16 31~40 30 27~28 3 60~70 3
401~500 20 31~40 30 29~30 3 70~80 4
>500 20 31~40 30 31~40 3 80 以上4
附件3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一、急诊科医师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 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急腹症、上消化道出血、
黄疸、血尿、抽搐、眩晕、头痛等);
2. 掌握通过心电图判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
3. 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昏迷、各种休克的抢救治疗;
4•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
5. 掌握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的初步诊断和处理;
6. 对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给予适当的抢救治疗;
7. 能开展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急诊起搏、溶栓术、深静脉置管、动脉穿刺、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心包穿刺、腰椎穿刺、胸腔闭式引流、导尿、洗胃和放置食道三腔管等;
8. 熟练使用输液泵、呼吸器、多种生理监护仪、血糖仪及分析血气报告等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 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 掌握急诊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 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 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 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 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管理;
7. 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 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