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仲裁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仲裁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67、美国A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问该仲裁庭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试卷三第67题)

A.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1名仲裁人,第三名仲裁人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B.3名仲裁人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C.3名仲裁人皆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D.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1名仲裁人,第三名仲裁人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解析:这是一种直接考查法律条文题目。依照国内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商定由三名仲裁人构成仲裁庭,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人,第三名仲裁人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人是首席仲裁人。本题选项B错误在于如果当事人商定由三名仲裁人构成仲裁庭,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为自己一方指定一名仲裁人,同步第三名仲裁人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而,在事实上当事人只能共同选定两名仲裁人而不是三名。【答案】:ACD

68、甲、乙两厂订立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解决意见中哪些是错误?

A.法院应当中断审理,待拟定仲裁条款与否有效后再决定与否继续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意见,并依乙厂意见决定与否继续审理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第一审普通程序知识。依照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合同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

又应诉答辩,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断诉讼情形涉及:(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白与否参加诉讼;(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拟定法定代理人;(3)作为一方当事人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终结,尚未拟定权利义务承受人;(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参加诉讼;(5)本案必要以另一案审理成果为根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6)其她应当中断诉讼情形。根据上述两条规定,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B为对的解决意见。【答案】:ACD

78、依照国内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浮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试卷三第78题)

A.载有仲裁条款合同被确认无效

B.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除仲裁裁决

C.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重要证据局限性

D.仲裁庭构成违背法定程序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规定关于执行知识。依照仲裁法第六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涉及:(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到仲裁合同;(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合同范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3)仲裁庭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背法定程序;(4)认定事实重要证据局限性;(5)合用法律确有错误;(6)仲裁人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8)仲裁机构裁决事项某些属于仲裁合同范畴,某些超过仲裁合同范畴,对超过某些,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依照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断执行。故选项B不属裁定不予执行情形,应予排除。依照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合同独立存在,合同变更、解除、终结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合同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故选项A亦不属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情形。【答案】:CD

王某面临多起民事纠纷,拟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但王某对诉讼和仲裁作用以及两者互相之间区别联系等不够理解,遂就关于问题进行征询。请回答下列问题(试卷三第94—96题)

(1)下列关于仲裁与民事诉讼两者关系表述中,哪些是对的?

A.各类民事纠纷既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也可以用诉讼方式解决

B.祈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当以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合同为条件,而进行民事诉讼则不一定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进行民事诉讼合同

C.仲裁案件,普通状况下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状况下应公开审理

D.审理案件仲裁人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审理案件法院审判员则原则上不可以由当事人选定,除非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关系知识。这是一种既涉及理论知识又涉及法律条文综合性题目,需要考生对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关于规定和特点掌握清晰方能作答。仲裁特点之一是第三者仲裁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合同,没有书面仲裁条款或仲裁合同,第三者无权接受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进行裁决。民事诉讼是通过国家审判机关强制解决当事人争议问题,法院对民事纠纷具备法定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法院则有权依法受理,另一方当事人就必要应诉。故本题中选项A表述错误而选项B表述对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合同公开,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除外。故选项C为对的表述。仲裁与民事诉讼区别之一是仲裁机构与法院性质不同。在国内,国内仲裁机构是民间性机构,在各大都市依法设立,它通过行使仲裁权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贸易等方面争议。仲裁人不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任命,普通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选定。依照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商定由三名仲裁人构成仲裁庭,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人,第三名仲裁人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商定由一名仲裁人成立仲裁庭,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人。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商定仲裁人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人,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而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它是通过行使国家赋予民事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