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五个必须”基本原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五个必须”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重要保证

只有充分发挥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和领导核心作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道路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和既定轨道顺利推进。党的领导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促进, 相辅相成, 协调一致的。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所要重点解决的如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公正的法治实施体系、严肃严密的法制监督监管体系、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的建立, 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这一正确方向永不偏离, 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保证; 才能保证法治进程的协调有序和快速推进。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 我们党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升公信力,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民主, 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努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保证人民民主的主体地位。法治建设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造福百姓的生活, 同时, 法治建设更离不开人民的信念、理解、拥护和支持, 法律的权威依靠全体人民来维护,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充分激发人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使知法懂法, 学法用法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要把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作为法律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完善立法机制和体制, 规范立法程序, 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保证立法符合宪法精神.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的, 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 这种公平体现在立法、守法、执法、维权、司法的各个方面, 公民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力, 同时有责任依法履行各项义务,法律面前没有特权, 对待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一视同仁、标准统一, 禁止歧视。特殊的是立法虽然体现人民的意志, 但具体行

使立法权和表决权的却不是全体公民,而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只有把全体人民的普遍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予以制度化、法律化, 通过法律的公平公正、严肃权威、系统稳定予以明确并强制执行, 才能通过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等途径实现国家法治化。因此,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这样才能得到全体人民的拥护支持, 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遵守。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原则

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不相矛盾, 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彼此促进的关系。法律和道德在作用上有相互依赖性,但在功能上又具有不可替代性。法律解决的是他律问题, 具有外在强制性; 道德解决的是自律问题, 解决的是内在约束问题。法律以道德作为根基, 才能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和自觉遵守,当道德底线被突破, 就需要法律发挥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的功能和作用; 道德以法律作为监督和保障, 但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一定要强调德治精神, 遵循德治原则, 采用德治方式,不能用法治手段解决思想道德问题。因此,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原则, 保证治国方略的完整统一。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行动上狠抓落实, 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规范、促进作用; 在司法和执法过程中要重视道德的教化和引导作用, 注意体现人文关怀和道德指引,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依法治国打下道德基础。

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原则

推进依法治国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国家法治体系的完善、法治目标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基本国情。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与全面推进需要不断创新, 但绝不能不顾国情实际, 超越发展阶段, 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适应我国国情现状、改革发展实际、未来发展方向、法治发展现状和阶段特点、法治发展需要。提倡借鉴国外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 但绝不照搬照抄, 生搬硬套, 要总结我国法治建设成功经验, 体现时代特色、实践特色, 法治特色和中国特色, 解决好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推动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解决好中国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