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科研发﹝2011﹞48号

关于对因申请专利不能公开

发表论文人员申请学位的规定

各所、院:

经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专利审查委员会审议,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对由于申请专利而不能公开发表论文人员(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学期间获得的正式专利申请号。

二、仅限新药和新型仪器设备的发明专利。

三、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之一(必须在申请书上有署名)。

四、所申请专利内容必须是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中主要部分之一。

五、申请专利所完成的工作量和研究深度,必须同所申请学位应达到的研究水平相当。

六、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应按照下列程序提交材料:

1.每年6月1日、12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进行专利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和说明,交所院专利申报主管处室及所院教育处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表格见附件);

2.申请专利的全部资料复印件;

3.专利受理书复印件;

4.发表文章复印件;

5.答辩决议;

6.论文。

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

七、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通过后,由学位授予专利审查委员会直接提交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不再由各所院学位委员会分委会审议其学位。

八、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九、本规定的解释权在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专利审查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北京协和医学院学位授予及专利审查申请表

主题词:专利论文学位规定

抄送:北京医院,中日医院,计生所,检定所,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儿研所,临检中心

院校党政办公室2011年3月10日印发

校对:纪富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