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家的本质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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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本质(上课用)

国家的本质(上课用)

3、国家的历史类型(四类)
划分标准:国家性质
奴隶制国家 封建制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
(一)国家与国家性质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阶级矛盾不和调和的产物 国家是阶级 统治的工具 阶级性
社会各阶级 在国家中的 地位
如何统治
政治统治 国家职能 社会管理 奴隶制国家 封建制国家
国家性质
划分
资本主义国家 国家类型
一、国家 与国家性 质
3、国家的构成要素
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具有对内最高性和 ——人口是国家存在的自然基础 ——领土是国家存在的社会基础 对外独立性的特征。主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 ——主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魂,国家存在的最重要的因素。 三、国体
与政体
与民主
——政权是国家存在的基本要素
奴隶主阶级
地主阶级 农民阶级 封建制国家
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
(2)绝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3)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古往今来,世界上 的国家千姿百态、 各具特色,而国家 性质只能体现为几 种历史类型。所以 ,不能说国体决定 政体。
所谓国体决定政体 ,意味着有什么样 的国体,就有什么 样的政体。所以, 只能有一种政体适 合特定的国体。
(3)专政与专制具有统一的一面
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是相对专制、独裁而言的 民主政体 专制政体 “极权制”、“世袭制 ”、“终身制”
特征 政府组成的依据 国家 产生方式 区 元首 任 期 别 地方 产生方式 政府 任 期 公民的自由与权 利
“少数服从多数 ”、“平等”
宪法 选举 法定任期 投票选出 法定任期
( 一 般 理 论 )
内容 国家性质(国体)(第一框)
国 家 和 国 际 组 织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怎样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如国家制度及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等),而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宪法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一般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负责;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制宪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有的需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通过一般只要代议机关的议员或代表半数通过。

修改:1.特点主体;2.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3.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如何理解“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调整的对象所作的一种学理分类。

两种含义:(1)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一般立法程序、效力与规定其他内容、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相同)(2)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组成部分的一系列法律。

宪法性法律仅具有一般法律效力而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力。

3.如何理解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关系?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制定不同于宪法修改,后者是在原有宪法的基础上对宪法内容作全部或部分的变动,但不改变原有宪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本质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因为 A 民主是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物的。 B 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管理国家是统治阶 级的事。 C 统治阶级有统治阶级的民主,被统治阶级有 被统治阶级的民主。 D 在任何民主制度下,被统治阶级都不可能享 有任何民主权利。
3、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专制政体 “极权制”、“世袭 制”、“终身制” 君主意志 世袭 无限制 君主任命 君主决定 没有
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 利,在专制的政体中,人们只能默默承受一切。 专制政体与民主政体的主要区别在于( ) A 国家性质不同
B 前者仅服从和服务于独裁者的意志,后者则代 表全民的意志和利益
民主
统治阶级 被统治阶级
专政
专 政 : 则 适 用 于 被 统 治 阶 级 内 部 。
民 主 : 只 适 用 于 统 治 阶 级 内 部 。
3、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又是相辅相成、互为 前提的
只有在统治阶级或人民内部实现充分的民主,才能使得 国家政权获得有效的政治支持和必要的政治力量,才能 有效地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同时, 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只有实施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 力量的专政,才能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和统治阶级的政 治地位,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才能使统治阶级或人民 内部的民主获得必要的政治条件。
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
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
3.民主与专政的辨证关系
在民主制国家,民主和专政是对立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民主 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 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任何民主制国 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和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 都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体。(而在专制制度国家中, 没有民主可言)

政治学原理教学思路-第四章

政治学原理教学思路-第四章

政治学原理第四章国家与政府教学要求:1.掌握国家和政府的本质和特征;2.掌握主要的国家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政府的基本职能,对国家和政府有一个科学正确的理解。

第一节国家与政府的概念界定一、国家的含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定义:第一,社会共同体说。

把国家看作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在一起生活的群体。

第二,国家契约说。

国家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

第三,国家统治说。

指出了国家的统治特征。

第四,国家要素说。

人民、领土、主权、政府。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

其特殊性在于: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按地区划分国民、特殊的暴力机器。

因此,国家被定义为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四种国家类型: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二、政府的定义政府(government)是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和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广义的政府包括一个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

狭义的政府是行政机关。

政府具有阶级性、公共性、权威性、有机组织性、特定职能规定性。

三、国家与政府的概念辨析关系:第一,政府是国家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

第二,国家的产生以政府的形成为组织标志。

第三,政府是国家的主权代表和具体形态。

区别:第一,政府不是国家的全部。

第二,政府权力受制于国家主权。

第三,政府的功能是国家功能的体现。

第四,国家在特定社会中代表和实现着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要求。

第二节国家的组织原则和形式一、宪法与国家组织原则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从内容上,其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全面反映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此外,其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政权组织原则起到根本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宪法原则:第一,人民主权。

第二,权力制约。

第三,法治原则。

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体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高中政治选修3课件1.1《国家的本质》

高中政治选修3课件1.1《国家的本质》

和改善当前的制度,使全体国民都能最大限度地从现行制
度及改革中获益。秩序一旦崩溃,大多数人都将损失惨重。
下列对这一观点的评价,正确的是( A.准确说明了国家的本质属性 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C )
B.揭示了国家是
3.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总是离不开专政,其原因是( )
C ①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 ②国家制度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通过网络表达诉求、抒发己见、传达民意、建言献策, 正成为普通民众参政议政的新型民主表现形式。下列对 民主认识不正确的是( ) A.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B.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C.民主斗争的实质是阶级斗争,其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 D.民主是与专政相对立的,实行的是多数人的统治 6.从中央到地方,通过网络问政于民,诠释了“以人为 本”的执政理念,彰显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 巨大进步,也日益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比资本主义民主 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民主比资本主义民主优越的原因在 于( ) A.社会主义民主已比较成熟和完善 B.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C.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D.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国家
关于国体和政体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②国体相同,政体一定相同 ③国体不变,政体一定不变 ④国体变化, 政体不一定变化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①④
1.英国学者梅因认为,国家是在以父权制为统治者的家
庭的基础上产生的,家庭是国家的最早雏形。人类在生存
国特

际 组
色 的

内容 国家性质(国体)(第一框)
国家 形式 管理形式(政体)(第二框)

政治学原理(第四章《资本主义国家》)-61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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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初萌芽于西欧 封建社会末期
代表新的生产力的资产阶级要求推翻封建地 主阶级的政治统治而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
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必需具备的两个条件: (1)充足的货币集中于少数人手中 (2)广阔的劳动力市场
3.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点:
(1)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上看:生产资 料为资本家私人占有,即生产资料私有制。
四、福利国家
1.含义:福利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通过 创办并资助社会公共事业,实行和完善 一整套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对社会经 济生活进行干预,以调和和缓和阶级矛 盾,保证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运 行,维护垄断资本的利益和统治的一种 方式。(福利国家的最初尝试是从30年 代美国总统罗斯福“新政”开始的。)
2.资本主义国家的职能是按照资产阶级的利 益要求来规定和履行的。
3.资本主义国家的政策方针更是围绕着资产 阶级的阶级利益这一中轴制定和实施的。
第三:资本主义国家是对无产阶级和 广大人民群众的专政
1.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 2.资产阶级专政的形式主要由两种:一是暴
力镇压方式;二是民主方式。 3.结合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分析资本
主义民主。 (1) 形式 (2) 本质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
一、自由资本主义国家
1.含义:自由资本主义国家是指资本主 义上升时期的国家形态,它是与资本主 义经济的自由发展阶段联系在一起的。 “正常的资本主义国家”(列宁语)
2.经济特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自由 贸易和自由竞争为其实现方式。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
资产阶级国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统 治的国家,是维护资本私有制和资 产阶级利益、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 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机器。

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第一节国家性质一、国家性质概念(一)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即国家阶级本质,又称“国体”,它集中反映了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

(二)宪法与国家性质宪法与国家性质的关系十分密切。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规定国家制度时,首先要明确本国的国家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宪法为了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一般不明确规定其国家的阶级属性。

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因而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公开表明其国家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

二、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的国体,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一)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的确立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理论;2.根据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新中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3.我国宪法对人民民主专政具体内容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1.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2.虽然现行宪法确认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一)工人阶级领导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人民民主专政必须由工人阶级领导,这是因为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

历史表明,工人阶级只有依靠同农民阶级建立的巩固联盟,才能夺取和掌握国家政权,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

(三)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即对最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

第四章 国家形式

第四章  国家形式
▪ 国歌的歌词多义:有的赞美本国历史,有的歌唱 祖国,有的祝福国家元首,有的反映反侵略、争 取民族独立,有的歌颂宪法、国旗、国徽等等;
▪ 世界上最早的国歌是16世纪荷兰的《威廉·凡·拿 骚》。
▪ 我国现行的国歌为1935年的影片《风云儿女》
的主题歌,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
▪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一次全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 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3项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之前, 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这实际上法 律的形式确立了《义勇军进行曲》的代国歌 地位。
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特色: 1.民族区域自治; 2.特别行政区。
决定和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 民族因素; ▪ 经济因素; ▪ 地理因素; ▪ 历史因素。
补充:国家象征形式
▪ 国家象征形式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 志。
▪ 包括:
▪ 国旗(national flag) ▪ 国徽(national emblem) ▪ 国歌(national anthem) ▪ 首都(national capital)。
▪ 中华民国的国旗是青天白日旗;
▪ 1949年9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会在《关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4项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人民大 团结;
▪ 1954年宪法第104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 星红旗。”
▪ 1975年宪法第 30条第1款、1978年宪法第60条第1款、 1982年宪法第136条都沿用了1954年宪法第104条的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对国徽的 制作、悬挂和使用做了明确规定。

高中政治选修三国家的本质

高中政治选修三国家的本质
用的具体的政体形式却不同。这说明( AC )
A、国体相同的国家,政体不一定相同 B、国体决定政体的性质 C、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D、国体适应政体
辨析题
资本主义国家比社会主义中国更民主。
答:(1)这个观点是不科学的(错误的)。
(2)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中国同样实行民主政体。 资本主义国家在实行民主政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较 完善和成熟。而社会主义中国只有不到百年的历史,民主的
目前美国大选初选迎来了关键时期。对于两党而言, 2016年大选已暴露了选民对华盛顿以及金钱在政治体 系中的影响力的失望。民众情绪已经颠覆了通常的政治 秩序,这给特朗普和桑德斯带来了机遇。
(二)专政与民主
1.国家职能 (1)国家职能的决定因素:国家性质
(2)国家职能的分类:即政府职能
A。政治统治职能: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 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这就是专政。
单项选择
在阶级社会中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存 在超阶级的民主,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总是
(A)
同一定的阶级划分联系在一起 同一定社会的 阶级专政联系在一起 同一定社会的物质文明 联系在一起 统治阶级有统治阶级的民主,被 统治阶级有被统治阶级的民主 统治阶级内部
的民主
A、
B、
C、
D、
单项选择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性质是( B )
由统治阶级的阶级性决定的 由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 通过国家职能、政体体现出来 同执政党的阶级属性相一致的
A、
B、
C、
D、
单项选择
民主和专政的辩证关系,正确表述的是
(D)
A、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 B、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 C、先有民主后有专政 D、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政治学原理第四章

政治学原理第四章
1、国家的字面意义
国家(state)的概念很早就出现在中国古籍中。据考据,秦以前,“国”与“家”有不同 的含义,诸侯的封地称为“国”,大夫的封地称为“家”,而天子的统治区域则称为“天下”。
秦统一中国后,“国家”遂与“天下”通用。
在西方,古希腊国家大多为城邦,因而“国家”即是指城邦。在古罗马,“国家”意指共 和国,即由不同人群(贵族、君主、平民)组成的共同体。近代,欧洲人用拉丁文status指称 国家,意指由土地、人民、政府所组成的社会。
“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
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 在政治现代化的国家,权力制约的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制衡原则,它是指把国家权力分成 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 一种相互牵制和相互平衡的关系。
2、若干国家定义分析
在政治学发展史上,国家一直是政治学家和思想家们研究的重要对象,因此,关于 国家的定义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总起来看,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定义主要有: (1)社会共同体说 ①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目的是为了达到完 美而自治的生活。 ②古罗马的西塞罗: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互享 的观念结合而成的组织体。 ③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国家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 ④当代西方政治学家:国家通常都是被看作特定社会生活共同体。
首先,人民主权原则明确指出,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国家机关的 建立应该经人民的同意,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 其次,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 只有通过人民全体的默契或表示,国家才能获得权力,也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 利益时,权力才能给予国家。因此,权力总是归属于人民,总是服务于人民。

第四章 国家

第四章 国家

思考题
一、你对社会契约论是如何认识的? 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是什么? 三、对国家类型的划分有几种方法? 四、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民族国家建构中的危机是什 么? 五、如何认识一般性国家目的和国家目的的矛盾性?如何认识 国家能力与国家目的的关系? 六、比较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 七、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职权及其认识 八、中国司法机关的制度是什么?它与西方国家有什么不同?
四、以政治治理形式为标准的划分
以政治治理形式为标准可将国家划分为集权 主义和分权主义国家。 1. 集权主义国家 第一、法西斯主义国家。又称极权主义国家, 根本特征是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实行极端的 国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实行一党政治;实行秘 密警察统治;国家垄断经济、文化和信息机构。
第二、威权主义国家。威权主义国家主要是 一些既没有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没有完全照搬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其主要特征是: 政治威权较弱,因而实行中央集权;政治权力集 中于个人或精英集团,政治反对派受到压制;社 会受到国家有限控制,实行较开放的民间经济活 动;意识形态先天不足,这些国家往往是赤裸裸 的权力统治。 20世纪70年代以来,威权主义国家发生了民 主转型。
4)国家统治说。认为国家是一种政治统治, 是实现统治的工具,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 统治。还有人认为国家是战争中胜利者对失败者 的统治。国家统治说表明了一些国家的统治特征 和统治手段,但并不能科学的解释国家统治的本 质,也难以让人明白国家到底为何物。
3.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1)国家的阶级性 2)国家的社会性(从国家起源考察) 3)国家与氏分国家类型的方法和标准
西方政治学中的国家类型划分经历着从“分类 法”到“类型学”的过程。 分类法指传统的国家分类,主张对国家作“质” 的区别,如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法。 类型学主张以实证标准,反对以先验的、思 辨的标准,如韦伯的分类法。 马克思的分类法则是基于所有制与阶级的划 分。

国家的内容和形式

国家的内容和形式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中共十七报告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 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关于国体政体的不同观点
一、本教材的观点
二、国体:社会各阶级的地位
政体:国家主权归属关系 国家机构间的关系 国家结构式形式(赵宝煦 王慧岩 王沪宁 王浦劬 杨光斌)
(5)具有统一的经济关系,各成员国在贸易、财政、金融、货币等方 面服从联邦的统一管理。
3、邦联
邦联是由几个独立国为了军事、经济等特定目的而 结成的国家联合。
主要特征:(1)邦联不是主权国家和国际法的主体, 也没有统一的国籍、军队,各成员国独自对外;
(2)没有统一的、最高的国家机关,共同的协商机 关,比如“议会”或“首脑会议”等,所作出的协 议,须经各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
(3)它的活动只限于某些共同认可的特定的方面;
(4)没有统一的经济关系和统一的赋税、预算。
不是统一的序曲,往往就是分裂的前奏
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 单一制 民族区域自治 特别行政区 具有某些联邦制特征 维护国家统一 台湾问题
(2)虽然联邦的权力来自于各成员单位的授予,但联邦的地位高于各 成员单位;
(3)联邦和各成员单位之间有一部分“共有权力”,也往往各有一部 分“专有权力”,即国家的一部分权力归各成员国,各成员国领导地 方政府,也在联邦宪法的框架内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4)联邦是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有共同的国籍,联邦负责外 交和国防事务;
(二)中国社会发展进程
1、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
2、中国的封建社会有没有那么长?
3、中国有没有资本主义社会?
4、半封建半资本主义是什么社会?

第四章政治体系

第四章政治体系
(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
(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国家的定义: 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 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 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 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三) 国家的历史类型
国家的分类:按照本国政府对于国家主权 的掌握程度,划分为主权国家、部分主权 国家、殖民地国家;按照掌握国家权力的 人数多少,国家分为君主国、贵族国、民 主国;按照地理环境分为海洋国家和大陆 国家。
第四章 政治体系
政治体系是政治关系的组织实体和制度体现,是 社会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的有机构成。政治体系 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政治组织,它是人们通过 或试图通过政治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而 按照一定原则和规则结成的集合体。二是政治制 度,它是政治权力按照不同的利益要求,为实现 社会政治的有序运行而对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 系和活动方式所作的法定规约。它包括根本政治 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及其构成原则。
联邦制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 (共和国、州、邦)结合组成。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
(1)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 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 司法机关。
(2)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联邦各组成单位 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3)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体类型的划分标 准有两个:一是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人数 的多少,二是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的产生 方式和任职期限。依这两个标准可将所有 国家的政体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
君主政体一般由君主执掌最高国家权力, 君主通常由长子世袭,并终身任职。共和 政体一般由若干人共同执掌最高国家权力, 他们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职期限。

参考答案(第四章)

参考答案(第四章)

参考答案(第四章)一、选择题1、ABD2、ABCD3、ABCD4、ACD5、A6、ACD7、ABD8、ABCD9、ABCD10、ACD二、名词解释1、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2、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机关的总称。

3、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4、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

5、政体是指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6、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

7、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它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在国家组织结构形式和原则上的体现。

8、君主制是指以世袭和终身任职的君主(国王、皇帝、沙皇、大公、苏丹)等为国家元首,并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实际或形式地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国家管理形式。

9、单一制是指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

10、立宪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是指君主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是整个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

11、二元君主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形式上由君主与议会共同掌握,但实际上较大权力为君主所有,政府也对君主负责,议会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12、议会君主制是指政府对议会负责,君主的行动受议会制约,有民主方式制定的“宪法”,君主无实际权力。

13、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政体形式,它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政体。

14、议会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由议会执掌,通过选举产生的总统一般是权力的象征,而不掌握实际权力,是“虚位”国家元首。

1 国家的本质

1 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本质》素材1.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下的国家产生过程:原始社会末期,劳动分工初步提高了生产力,出现私有财产和阶级,使得人们社会出现了巨大的利益分化和对立,面对这种利益分化和对立,原有的公共权力及其组织制度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社会共同利益基础,又不能维护奴隶主利益,因此已经过时了。

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镇压和控制奴隶的反抗,协调利益矛盾,需要一种新的“特殊的公共权力”国家既是这种新的公共权力的组织。

它把冲突,矛盾维持在一定的秩序之内。

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组织,就是国家。

国家的本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

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国家,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任何民主制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及其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

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统治,既要坚持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用来对付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又要坚持在本阶级内部实行一定形式的民主,用以调节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组织自己的力量,以便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有效的专政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这种区别和对立主要是指民主与专政都有自己具体的对象和具体的方法,二者是互相排斥的,不能混淆。

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在统治阶级内部采用民主的方法,这样统治阶级内部才能真正团结一致,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有效的专政;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即对被统治阶级采用专政的方法,包括剥夺政治权利,不许参与政治活动,强迫其服从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等。

3.国体与政体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项重要内容。

教师在讲授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国体与政体是有本质区别的。

这种区别表现在它们的含义不同,国体规定了国家的内容,政体是国家的管理形式。

国体与政体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国家的本质及管理形式

国家的本质及管理形式
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 或对君主专制进行改良 的产物。
在宪法框架内君主的权力 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 责职多数是礼仪性的
经过选举产生
遵循民主的基本原则建 立起来,是资产阶级革 命比较彻底的产物。
在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中, 国家元首没有实权; 在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中, 国家元首有实权
区 别
形成原因
国家元首在 国家政治生 活中的地位
司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 法院
法院
法院
法院
权力机关是权力最大的国家机关,不同国家的权力机关不同
议会制
权力中心 立法机关(议会)
总统制
行政机关(总统)
政府产 生办法
由议会选举产生,向议 由当选总统组织产生, 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向总统负责
夺取总统选举胜利的党 (总统选举) 既是象征,又掌握实权
执政党产 议会多数席位政党或政 生的办法 党联盟(议会选举)
总统制
法院
法院 议会制
法院
半总统 半议会制
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
按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 元首产生方式及其职权 范围区分 按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区分
总统制共和制
民主共和制
资本 主义 国家
半总统制共和制
委员会制 议会制共和制 议会制
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蓝色:总统制 黄色:半总统制
奴隶制国家 专制国家 封建制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 民主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
有专政 没有民主 有专政 没有民主 有专政 有民主 有专政 有民主
只有专政 没有民主
既有专政 又有民主
含义、适用范围不同 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只适用于统治阶级
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在资本主义国家占人口少数的资产阶级享有民主 在社会主义国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享有民主 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2.虽然现行宪法确认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 政,但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
(一)工人阶级领导 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
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人民民主专政必须由工人阶级领 导,这是因为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最富于革命 的彻底性、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第四章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本章导语
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矛盾 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性质集中反映了社会各阶级、阶层 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国家性质决定国家的形式,国家性 质发生了变化,国家形式也必然发生变化。一般来说,国 家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标志则是 国家的一种符号化的表现形式。
2.1982年宪法序言对爱国统一战线作出明确规定:“在长 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 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 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 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第二节 .如何认识宪法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2.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3.如何理解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 4.如何理解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性质的关系? 5.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有哪些? 6.我国为什么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 治制度? 7.我国为什么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8.我国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有什么特点?
(三)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 1.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1)立宪君主制,是指君主的权力按宪法规定受不同
程度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2)共和制,就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
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包括议会内阁制、 总统制、半总统制与委员会制)。

政治必修二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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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必修二整理资料### 政治必修二整理资料第一章: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1.1 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 国家具有阶级性,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机关。

1.2 国家的形式- 国家形式包括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

- 民主制度是现代国家普遍采用的政治制度。

1.3 国家的目的- 国家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二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2.1 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

2.2 公民义务- 公民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 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履行纳税义务等。

第三章:政府的职能与责任3.1 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监督。

- 政府是执行国家意志、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3.2 政府责任- 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 政府的责任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

第四章:法治国家建设4.1 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 法治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普遍适用和法律的稳定性。

4.2 法治的实施- 法治的实施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

- 法治的实施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

第五章:国际政治与经济5.1 国际政治关系- 国际政治关系是国与国之间的政治互动。

- 包括外交、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等。

5.2 国际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关系是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互动。

- 包括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

第六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

- 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

6.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体现和实践。

- 需要通过教育、文化和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传播和培养。

《国家与革命》第四章内容概括100字

《国家与革命》第四章内容概括100字

文档题目:《国家与革命》第四章内容概括100字文档内容:《国家与革命》是俄国思想家列宁的经典著作,其中第四章主要探讨了国家的本质及其与革命的关系。

本章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100字: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其本质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革命是推翻旧国家机器、建立新国家的必由之路,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国家的真正变革。

以上是对《国家与革命》第四章内容的概括,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部经典著作。

(注:以上字数仅为示范,实际文档字数需控制在2000字左右,具体展开论述)另外,为了更好地让大家理解这一章节的内容,以下是一些细节解析:一、国家的本质列宁在第四章中明确指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的本质在于其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阶级可能是封建地主、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因此国家的形态和性质也会有所不同。

但无论是何种形态的国家,其本质都是相同的,即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存在。

二、革命与国家的关系列宁认为,革命是推翻旧国家机器、建立新国家的必由之路。

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国家的真正变革。

这是因为,革命能够打破旧的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让被压迫的阶级有机会掌握政权,建立代表自己利益的新国家。

同时,革命还能够推动社会制度的变革,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

因此,革命是国家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动力。

三、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在第四章中,列宁还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

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是受压迫最深的阶级。

只有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才能确保无产阶级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无产阶级专政还能够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因此,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目标之一。

总之,《国家与革命》第四章主要探讨了国家的本质及其与革命的关系。

通过深入剖析国家的阶级性和革命的作用,列宁为我们揭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同时,他也为我们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向和目标。

希望这份文档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部经典著作的核心思想。

宪法第四章_国家形式

宪法第四章_国家形式

宪法第四章_国家形式
第三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效力,国家机关作出的任何决定都要依法有效,否则无效。

这一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原则,强调了依
法行使权力的重要性,保证了国家机关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明确了国家组织之间的关系。

这一条规定了各级国家机关相互
之间的行使权力的关系,包括上级国家机关对下级国家机关行使管理、指
导和监督职权的关系等。

同时,还规定了各级国家机关对同级及下级国家
机关的决议、命令、指示的加以执行的义务。

从而确保了国家机关之间的
协调运行,保障了国家机关的行政效能和组织稳定。

宪法第四章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关等方面的法律
规范。

这一章的规定突出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点,以及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地位。

它为确保国家机关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
及各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协调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宪法第四章的规定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
了重要保障。

通过规定国家形式是社会主义制度,它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地位,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总之,宪法第四章的规定清晰地传达出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
和国家机关的基本原则。

它保障了国家机关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规定了各
级国家机关之间的行使权力的关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
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作为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中国国家制度和
国家组织的基本原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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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家的本质和形式第一节国家性质第二节政权组织形式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第一节国家性质国家性质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独特内容,也是认识宪法这一社会现象的实质所在。

一、概念:又称国体。

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或在统治集团中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地位。

二、地位: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直接决定着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决定国家发展的总方向。

三、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一)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直接决定国家性质;(二)社会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根本的决定因素;(三)社会文化制度也影响和体现国家性质的重要因素;(四)特定国家的国家性质还深受该国特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

例:国家性质主要由下列那些因素决定?A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B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不同地位C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D社会精神文明四、各国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1、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大都没有关于国家性质的明文规定。

2、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性质,即公开宣称国家政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五、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民主:“专制”的对称。

原意指“多数人的统治”,来源于古希腊文。

近代的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表现在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

掌握政权的阶级在内部依据平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管理国家,实行阶级统治。

(二)专政:马克思主义认为:专政是指掌握政权的阶级依靠强制力对被统治阶级进行压迫的国家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阶级斗争,但由于国内和国外各种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内范围内长期存在。

六、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原因在于:第一,领导阶级相同,即都是工人阶级领导工人阶级是通过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第二,政权基础相同,即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第三,国家职能相同,都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第四,二者担负着的历史使命相同,即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社会主义,进而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准备条件。

七、爱国统一战线“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一)爱国统一线组成(二)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例:下列有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A它是中央国家机关B它属于一般的人民团体C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D它的主要工作方式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八、经济制度(一)概念: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称。

(二)内容:1、生产资料归谁占有2、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3、劳动产品的分配方式。

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决定性因素,它决定经济制度的性质。

(三)所有制形式1、社会主义公有制(1)地位: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现行《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体现:a自然资源的所有。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b土地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例1: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哪些?( )多选A、森林、草原B、荒地、滩涂C、矿藏、水流D、山岭例2: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单选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c企业形态第五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宪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以外各种经济形式的总称。

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参与或独资经营、合作的各种经济形式。

现阶段该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3、分配制度即劳动产品在社会主体中如何分割、配给制度的总称。

有按劳分配、有按资分配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财产制度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或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九、文化制度(一)恩格斯赞同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关于人类分期的观点:(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明是指人类社会进步的程度和状态,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的发展水平。

国家关于精神文明的制度包括文化制度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

1、宪法关于教育的规定: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它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它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宪法对科学事业的规定20条:“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3、宪法对卫生事业的规定: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4、宪法对体育事业的规定:21条:”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5、对文学艺术和其它文化事业规定。

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它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文化遗产。

”6、宪法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定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它的腐朽思想。

”第二节政权组织形式一、概念:又称“政体”或“国家管理形式”,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

二、政体与国体的关系(一)国体决定政体。

1、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的政2、政体随国体的变化而变化。

3、政体的变不变决定于国体。

(二)政体对国家具有反作用。

1、政体与国体相适应时,有利国家发展。

2、政体与国体不相适应时,国家有可能导向灭亡。

三、政权组织形式类型四、我国政权组织形式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以下环节构成:(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

(二)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三)其它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例: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个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不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B、国务院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一)单一制1、概念:单一制是由若干普通的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构成的统一国家。

2、特征:(1)从法律体系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2)从国家机构组成看,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完整的司法系统;(3)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地方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地方行政区域单位和自治单位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利;(4)从对外关系看,国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二)复合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的国家联盟或联盟国家。

1、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合。

(国家的联合)邦联的主要特征是:(1)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即不能作为联合国的成员;(2)各成员国保留有自己的主权,他们经过平等协商,把各自的一部分权力委托给邦联机构;(3)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没有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预算、国籍等;(4)邦联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是协商机关,其决议必须经其成员国认可方有约束力;(5)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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