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备考考点: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合集下载

国家赔偿法-PPT课件

国家赔偿法-PPT课件
偿程序的特点。
掌握:国家赔偿主体的各种模式;确立 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国家赔偿范围中
存在的问题;涉外国家赔偿程序。
一般了解:外国国家赔偿的主体、范围
和程序。
.
10
第一节 国家赔偿的主体
• 一、国家赔偿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国家赔偿主体是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使职权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
• (二)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受理和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 (三)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确行使国家
赔偿请求权。
• 二、确定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 • (一)主体标准 (二)行为标准 (三)损害标准
.
13
第二节 国家赔偿的范围
• 三、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 • 《国家赔偿法》采取概括与列举、排除与肯定、行为与
•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 •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 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
2
第二节 国家赔偿法
一、国家赔偿法的概念
• 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有关国家赔偿 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民 法、诉讼法、行政法和特别法中关于国 家赔偿的各种法律规范。
四、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 我国建立国家赔偿制度,是落实宪法原则; •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监督和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促进其依法行使职
权。
.
5
第三节 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国家赔偿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
(一)国家赔偿制度的全面否定阶段 (二)国家赔偿制度的相对肯定阶段 (三)国家赔偿的全面肯定阶段
权利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国家赔偿的范围。 • (一)法律规定 • 《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国家赔偿法总结

国家赔偿法总结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其所有的以国家名义而实施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的行动..国家赔偿的特征:①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②国家赔偿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为前提..③国家赔偿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实施..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和特别法中关于国家赔偿的各种法律规范;以及在国家赔偿方面的司法判例..国家赔偿制度的主要理论根据:①人民主权学说②法律拟制说③公平负担理论..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典诞生于1994年..世界上首次通过国家的宪法对于国家的赔偿责任作出规定的是德国的魏玛宪法..法国是西方国家中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我国历史上首次将国家赔偿写入了宪法文本是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西方国家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具有代表性的有:①以法国为代表的以公务过错理论为主;危险责任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②以德、日等过实行的以过错责任主观过错为归责原则的体系③以英美等过实行的以过错责任公务过错为归责原则的体系..法国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主要有两种学说;其分别是危险责任说、公共负担平等说.. 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根据时期负责..赔偿归责原则包括:①过错归责原则..指行为人因存在过错;从而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规则原则..英美德日..公务过错归责原则在法国..②无过错归责原则..只要损害结果发生;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③违法归责原则..瑞士..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侵权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损害结果要件、因果关系要件、法律规定要件..法国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主要有两种学说;即危险责任说和公共负担平等说..行政赔偿: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及其其他组织并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家是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但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行政赔偿的产生以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为前提..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违法拘留;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劳动教养;违法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违法强制遣送;违法强制扣留;违法即时强制..非法拘禁;以其他方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与死亡..;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名誉权与荣誉权..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违法罚款;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违法责令停产停业..违法没收财物..其他违法行使处罚权行为的情形:违法查封财产..违法扣押财产..违法冻结财产..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有: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②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正当防卫..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时;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依法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义务;接受行政赔偿请求;支付行政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原则是:谁侵权;谁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包括:①实施行政侵害的行政机关..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委托的行政机关..④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⑤行政复议机关..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指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处理程序;或者不服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决定而向人们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由人们法院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行政赔偿处理方式:协议式、决定式..行政赔偿处理审查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已经被依法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行政相对人已经受到的损害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依法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针对行政相对人赔偿的具体方式和标准..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应全面地审查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行政赔偿程序的种类:单独赔偿程序和一并赔偿程序..单独处理程序包括行政处理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司法赔偿: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因为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给其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损害;国家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作用:违法兼结果责任原则..侵犯人身权利的刑事赔偿: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和殴打等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违法证据保全;违法财产保全;违法采取保全措施..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①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②违法采取排除防害诉讼强制措施..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种类:1、因公民自己的行为导致损害发生..①因公民自己作虚伪陈述;或者故意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②因公民自残、自伤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2、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法律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况..司法赔偿请求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收到国家司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损害;依法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司法赔偿的人..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国家赔偿中接受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并对赔偿事由进行审查和做出赔偿决定;代表国家承担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①错误拘留的赔偿义务机关;②错误逮捕的赔偿义务机关..③再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④二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⑤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赔偿义务机关..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实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司法赔偿程序:是在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参与下;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予以赔偿的程序;总体来看;我国的司法赔偿由三个程序组成;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辅以程序、人民法院的决定程序..司法赔偿请求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收到国家司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损害;依法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司法赔偿的人..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国家赔偿中接受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并对赔偿事由进行审查和做出赔偿决定;代表国家承担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和处理请求人赔偿请求的程序..司法赔偿复议程序:是指行使侦查、检察、监狱职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机关职务侵权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司法赔偿作出决定的程序..司法赔偿的决定程序:司法赔偿的决定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或者对人民法院的赔偿处理不服;向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程序..赔偿申请人对人民法院违法行为不予确认不服的;可以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问题:①赔偿申请人可以像他们中任何一个机关提出赔偿申请..②应当由先收到赔偿申请的机关作为赔偿案件办理机关..国家追偿制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代表国家履行了国家赔偿责任之后;依法责令实施侵权行为的机构或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在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之后;依法责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行政追偿的条件:①行政赔偿机关机关已经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刑事赔偿:指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代表国家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依法责令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法律制度..刑事追偿的条件:①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②刑事追偿的案件属于法定的可以追偿的国家赔偿案件范围..刑事追偿的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行政追偿的程序和刑事追偿程序基本相同:立案、调查核实证据、陈述与申辩、作出决定与送单、申诉刑事、执行..行政机关工作在行使追偿权时;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目前;在行政追偿中;被追偿人不服追偿决定的;可通过申诉途径寻求救济..国家赔偿方式的种类: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抚慰性原则中国..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和赔偿误工收入..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生活费..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各级财政的预算..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期限为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行政相对人对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收到行政拘留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

国家赔偿法教案

国家赔偿法教案

国家赔偿法教案国家赔偿法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赔偿概述一、国家赔偿的概念二、国家赔偿的特征第二节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国家赔偿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二、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依据三、西方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四、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第三节国家赔偿法概述一、国家赔偿法的概念二、国家赔偿法的渊源三、国家赔偿法的性质四、国家赔偿法的作用五、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学习要求:(1)复述:国家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法的概念(2)解释:国家赔偿的特征、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性质、作用和效力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国家赔偿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3)分析:国家赔偿法的作用第二章国家赔偿法总则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一、国家赔偿法总则的地位与作用二、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三、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依据第二节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二、西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三、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第三节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侵权主体要件二、行为要件三、损害结果要件四、因果关系要件五、法律规定要件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西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2)解释:国家赔偿法总则的地位、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3)应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章行政赔偿概述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一、行政赔偿的概念二、行政赔偿的特征第二节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一、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概念二、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的特征(3)分析: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的内容第四章行政赔偿范围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二、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例三、行政赔偿范围的制约因素第二节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一、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二、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三、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例(3)分析: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第五章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请求人一、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二、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三、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转移四、行政赔偿请求人的特征第二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概念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特征三、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请求人的特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特征(3)分析: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第六章行政赔偿程序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程序概述一、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二、行政赔偿程序的特征和种类第二节单独行政赔偿程序一、单独赔偿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二、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第三节行政一并赔偿程序一、行政复议一并赔偿程序二、行政诉讼一并赔偿程序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行政赔偿程序、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行政复议一并程序以及行政诉讼一并程序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程序的特征、种类(3)应用: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程序以及填写相关法律文书第七章司法赔偿概述学习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一、司法赔偿概念和特征二、司法赔偿种类第二节司法赔偿的要件一、司法赔偿的构成要件的概念二、司法赔偿构成要件的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的概念、归责原则、构成要件(2)解释:司法赔偿和特征、司法赔偿的种类(3)分析:司法赔偿构成要件第八章司法赔偿范围教学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范围概述一、司法赔偿范围概念二、司法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第二节刑事司法赔偿范围一、侵犯人身权利的刑事赔偿二、侵犯财产权利的刑事赔偿第三节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赔偿范围一、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二、违法采取保全措施三、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四、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中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偿责任第四节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一、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含义二、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种类教学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的概念(2)解释:司法赔偿种类和特征(3)分析:刑事司法赔偿范围、民事、行政审判司法赔偿范围、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第九章司法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学习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请求人一、司法赔偿请求人概念和特征二、司法赔偿请求人资格转移三、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特征第二节司法赔偿义务机关一、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概念和特征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您将能够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请求人的概念、确定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法律规定(2)解释: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特征、“谁侵权,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后置”原则(3)应用: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确认、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第十章司法赔偿程序学习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程序概述一、司法赔偿程序概念二、司法赔偿程序特征第二节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一、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概念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步骤第三节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一、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概念二、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步骤第四节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一、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的概述二、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的步骤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程序概念(2)解释:司法赔偿程序特征(3)应用: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第十一章国家追偿制度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追偿一、国家追偿概念二、国家追偿法律性质三、国家追偿意义第二节行政追偿四、行政追偿概念和条件五、行政追偿程序第三节刑事追偿六、刑事追偿概念和条件七、刑事追偿程序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国家追偿概念、行政追偿概念、刑事追偿概念(2)解释:国家追偿法律性质(3)分析:国家追偿条件、程序第十二章赔偿方式、计算标准和国家赔偿时效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赔偿方式一、国家赔偿方式概念二、国家赔偿方式种类第二节国家赔偿计算标准一、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以及国家赔偿标准的概念二、侵犯人身权利赔偿标准三、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标准第三节国家赔偿费用一、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二、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与管理第四节国家赔偿的时效一、时效概述二、国家赔偿的时效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国家赔偿方式概念、实效概念(2)解释:国家赔偿方式种类(3)应用:侵犯人身权利赔偿标准、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标准以及国家赔偿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法治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本条是关于国家赔偿的立法目的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的目的和意义。

国家赔偿是指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或其合法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因过错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以使受害人的权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和恢复,从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法治建设。

第二,明确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本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赔偿。

同时,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赔偿工作,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审理决定以及执行等程序。

第三,强调了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和义务主体。

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等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而义务主体则是代表国家接受赔偿请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一、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1. 侵权责任原则国家赔偿法基于侵权责任原则,即国家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原则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原则,确立了国家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

2. 公平合理原则国家赔偿法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即赔偿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合理、公正地进行。

在判定国家赔偿责任和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决。

3. 补偿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国家赔偿法强调补偿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旨在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弥补受害人的损害,并对国家行为的错误行为进行惩戒,促使国家依法行政,规避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单位,以及依法享有行政公共权力和承担行政公共职责的组织和个人。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任务中的错误行为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

三、国家赔偿的适用条件1.行政赔偿条件(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任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3)该行为是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直接原因;(4)该行为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之一。

2.刑事赔偿条件(1)被侵权人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侵权行为与刑事案件有因果关系;(3)被侵权人要求国家赔偿。

四、国家赔偿的救济方式国家赔偿的救济方式包括道歉、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金、扶助等。

1. 道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应当及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恢复受害人的名誉。

2. 赔礼道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大侵害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表达诚挚的歉意。

3. 恢复名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名誉侵害时,应当通过相关权威机构进行名誉恢复。

《国家赔偿法》PPT课件_OK

《国家赔偿法》PPT课件_OK
国家赔偿法课件
2021/9/3
1
• 第一章 国家赔偿法的基础理论
• 第二章 国家赔偿范围
• 第三章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 第四章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 第五章 行政赔偿
• 第六章 司法赔偿
• 第七章 国家追偿
• 第八章 国家赔偿方式、计算标准、赔偿费
用及赔偿时效
• 第九章 国家补偿制度
2
第一章 国家赔偿的基础理论
16
五、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是指因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管理、使用有欠
缺和瑕疵,造成公民生命、健康、财产损害的,国家负责赔偿的制度。在 有些国家,这类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部分,受国家赔偿法规范。我国国 家赔偿法不包括公有公共设施的致害赔偿。
17
• 六、国家赔偿的种类 • 1.立法赔偿。 • 2.行政赔偿。 • 3.司法赔偿。 • 4.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 3.广义的国家赔偿。即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违法实施的行为造成的侵害。
• 4.最广义的国家赔偿。即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 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的是最狭义概念和范围。
12
国家赔偿的基本特征
• 1、主体为国家; • 2、承担责任范围限于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 • 3、公务行为; • 4、公务行为中的具体行为; • 5、法定性; • 6、形式主要是物质性的赔偿。
38
亮点二:赔偿范围更完善
1994年是我国家赔偿法采用了违法归责原则, 即只有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违法了,才能纳入国 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范围过窄。这次修改,删 去了“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规定“有本法规 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 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

《国家赔偿法》课件

《国家赔偿法》课件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 否赔偿的决定,并书面告知赔偿请求人。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赔 偿请求人是否受理。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 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或者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赔 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提高国家赔偿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赔偿法的历史发展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国 家赔偿法》。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 次修正《国家赔偿法》。
2001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 一次修正《国家赔偿法》。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 《国成要件
主体要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
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组 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规定的国家专门机关等 。
合法权益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 的权利和利益,如生命权、健康权、 财产权等。
损害结果
是指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 使职权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害后果,如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
因果关系要件
因果关系
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直接联系和必然联系。
判断标准
通常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如果违法行为是损害结果 发生的通常或必然的原因,则可以认定存在因果关系。

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是两个常用于法律领域的概念,它们在赔偿对象、理论基础、赔偿方式和责任主体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探讨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以便加深人们对两者的认识。

一、司法赔偿的定义及特点司法赔偿是指在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中,法院判决被告进行经济赔偿的行为。

其适用范围包括侵权行为、违法行为等。

司法赔偿以司法程序为依据,是对侵权行为或不当行为的损害进行赔偿的一种方式。

1. 赔偿对象:司法赔偿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权益,所以其赔偿对象主要是遭受侵害的个人或组织。

2. 理论基础:司法赔偿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理论,即追求侵权行为的侵权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3. 赔偿方式:司法赔偿一般采用经济赔偿的方式,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进行赔偿。

4. 责任主体:司法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侵权人或违法行为人。

司法赔偿主要通过对侵权人或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国家赔偿的定义及特点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进行赔偿的一种方式。

国家赔偿通常发生在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个人或组织权益受损的情况下。

1. 赔偿对象:国家赔偿的对象是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即国家赔偿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 理论基础:国家赔偿的理论基础主要是行政法和行政责任理论,即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权益受损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3. 赔偿方式:国家赔偿可以采用金钱赔偿、恢复原状、道歉赔礼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赔偿。

4. 责任主体: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国家通过对行政机关的惩罚以及追究行政人员的责任,最终实现对受损个人和组织的补偿。

三、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联系和区别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在保护个人和组织权益方面有共同点,但在赔偿对象、理论基础、赔偿方式和责任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 联系:- 双方目标一致: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共同目标都是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正与法治。

2020法考备考考点: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2020法考备考考点: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2020法考备考考点: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活动。

国家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绝大部分,司法赔偿又分为刑事司法赔偿、民事司法赔偿和行政司法赔偿。

(1)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

(2)国家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国家赔偿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4)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使职权或存有过错等原因造成损失承担的赔偿。

(5)国家赔偿本质是一种救济制度。

(二)特点1.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2.赔偿范围有限国家只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部分违法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范围窄于民事赔偿,属于有限赔偿责任。

例如,对国家立法机关、军事机关的行为即使造成了损害,国家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与民事赔偿有所不同,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是法定的。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助方式。

赔偿标准根据侵权损害的对象和水准来确定,赔偿数额有限制。

4.赔偿程序多元化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取得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多种程序。

受害人要求行政赔偿,能够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能够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还能够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受害人提出司法赔偿请求,需先向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然后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最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但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考 行政法 司法赔偿

法考 行政法 司法赔偿

法考行政法司法赔偿导论司法赔偿作为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法律体系中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司法赔偿的概念、法律依据、适用条件、程序及其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以期为法律从业者和法律考试的学习者提供清晰的指导和理解。

司法赔偿的概念与法律依据司法赔偿是指国家对因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予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害进行经济赔偿的法律行为。

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行政赔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行为标准以及赔偿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司法赔偿的适用条件司法赔偿的适用条件包括:行政机关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当事人因此遭受了损害;损害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些条件是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司法赔偿的基本依据,司法实践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司法赔偿的程序与实施司法赔偿的实际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司法赔偿的应用,可以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例如,某市民因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而导致财产损失,通过法院起诉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法院在审理中根据《行政赔偿法》的规定判断,确认行政机关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因而判决行政机关赔偿受损市民的损失。

这类案例有助于深入理解司法赔偿在实际中的运作和适用。

结论司法赔偿作为行政法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理解司法赔偿的概念、法律依据、适用条件、程序及其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对于法律从业者和法律考试学习者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清晰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司法赔偿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实施。

司法赔偿的争议与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水平的提升,司法赔偿制度也面临着一些争议和挑战。

其中主要包括:赔偿标准的界定问题: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准确界定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难题。

【BT学院】2020年法考 行政法 第十六章 国家赔偿

【BT学院】2020年法考 行政法 第十六章 国家赔偿

5
第十六章 国家赔偿
【本章学习内容】 本章是行政法的最后一章的内容,即国家赔偿法,在完成了本章的学习之后,我们终于将行政法 这一完整的大拼图拼上了最后一块,但正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希望大家能带着对以下问题的思考进 行学习,站好行政法之旅的最后一班岗! 1.什么是国家赔偿?符合什么条件的时候国家会赔偿?(国家赔偿概述) 2.当行政机关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后,应该如何进行赔偿?(行政赔偿) 3.假如我们在刑事诉讼中蒙受冤屈,我们该如何获得赔偿?(司法赔偿) 4.国家赔偿具体怎么赔,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国家赔偿的其他规定) 【本章学习方法】 本章内容虽然较多,但需要重点记忆的部分不多,因此需要结合听课内容进行选择性重点记忆。 同时,对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的理解往往基于对之前章节各种细节的理解,是将之前章节部分内容 “串联”起来的一章,因此需要进行对比记忆!
第一节 国家赔偿概述★
国家赔偿举证 责任
原则上,国家赔偿适用“谁主张国,家谁赔举偿证”的(相申关请规赔定偿的要自己举证,不想赔偿的也要自己举证
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羁押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时,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
可能会遇到的难点
本章的难点在于区分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适用事由与赔偿程序,同样需要大家进行 对比记忆,避免混淆!
2
第十八天
习题注1 意事项
建议学习时间
今日习题无难点 4小时
3
第十六章 国家赔偿
目录
第十六章 国家赔偿
第一节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 第三节 司法赔偿★★★★ 第四节 国家赔偿的其他规定★★
第一节 国家赔偿概述★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资料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资料

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资料一、填空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开始实施,其在领域内发生效力。

2.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对违法(主权管辖的范围及全部领域。

)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3.人民主权说为建立(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的国家赔偿制度提供了可能。

4.违法原则是以为归责的根本标准,而不问其(职务违法行为过错的有无)。

5.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与(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种。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7.刑事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8.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采用(违法原则)。

9.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10.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则该刑事赔偿争议应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开始实施,其在(主权管辖的范围及全部领域)。

领域内发生效力。

12.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13.人民主权说为建立(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的国家赔偿制度提供了可能。

14.违法原则是以为归责的根本标准,而不问其(职务违法行为)、(过错的有无)15.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与(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种。

1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7.刑事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18.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采用(违法原则)。

国家赔偿法复习指导(专科)

国家赔偿法复习指导(专科)

国家赔偿法复习指导(专科)第一部分复习大纲第一章绪论重点掌握:1、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渊源2、国家赔偿的功能和类型一般掌握:1、国家赔偿的涵义,尤其注意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国家补偿的区别了解:1、国家赔偿的理论依据2、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与演变第二章国家赔偿法的制定重点掌握:1、我国制订国家赔偿法的必要性、现实条件一般掌握:1、我国国家赔偿立法中讨论的问题了解:1、我国制订国家赔偿法的过程。

第三章总则重点掌握:1、我国国家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2、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掌握:1、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了解:1、总则的地位和作用第四章行政赔偿(一)重点掌握:1、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一般掌握:1、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了解:1、确定行政赔偿范围的制约因素第五章行政赔偿(二)重点掌握:1、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2、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种类。

一般掌握:1、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

了解:1、立法中的相关问题。

第六章行政赔偿(三)重点掌握:1、行政先行处理原则的内容、优点。

一般掌握:1、行政赔偿诉讼。

2、行政追偿制度。

第七章刑事赔偿(一)重点掌握:1、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一般掌握:1、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了解:1、民事、行政审判中的赔偿责任第八章刑事赔偿(二)重点掌握:1、我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掌握:1、掌握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范围了解: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模式。

第九章刑事赔偿(三)重点掌握: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原则2、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一般掌握:1、刑事追偿制度了解:1、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第十章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重点掌握:1、侵犯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的赔偿标准2、我国家赔偿方式的立法原则和种类一般掌握:1、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异同2、我国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拨款与支付了解:1、中外国家赔偿方式的比较。

第十一章其他规定与规则重点掌握:1、对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补救一般掌握:1、国家赔偿的时效2、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程序了解:1、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第十二章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重点掌握:1、国家赔偿法的效力。

国家赔偿法课件

国家赔偿法课件

国家赔偿法课件一、引言国家赔偿法是一项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课件将介绍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以及一些重要的法律原则。

同时,我们将深入探讨国家赔偿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影响,并提供一些相关案例来强化学习。

二、什么是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是一项法律制度,确保政府和公务员在法律组织下承担因错误行为而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它包括了国家机关的不法行为,例如过失、错误和违法行为,以及不正当的强制执行行为等。

三、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国家赔偿法适用于以下情况:1. 公职人员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名誉损害;2. 司法机关的错判、漏判、违法判决等错误产生的损害;3. 行政机关的错误执行和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4. 不正当拘禁、非法刑事诉讼导致的人身伤害;5. 执法机关的过失或违法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6. 其他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导致的损害。

四、国家赔偿法的原则1. 充分赔偿原则:国家赔偿的目的是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进行充分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补偿。

2. 举证倒置原则: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公民或法人的权益受损后,他们无需承担举证责任,相反,政府需要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3. 损害赔偿优先原则:如果行为人既触犯刑事法律又触犯行政法律,赔偿权应优先考虑。

4. 公正原则:赔偿的决定应当是公正、合理和透明的。

五、国家赔偿案例研究案例一:小王是一位学生,因一次交通事故导致腿部受伤,需承担大量医疗费用。

经过调查,事故是由一位醉酒司机引起。

小王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向政府请求赔偿,因为司机是公民并代表政府行驶公务。

案例二:李先生是一位企业主,其公司遭受了一次冲突事件,导致财产损失和名誉受损。

他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向相关政府机关请求赔偿,因为这次冲突事件是由政府机关的错误执行行为引起的。

案例三:张女士被一名警察错误逮捕并非法关押了数日。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一)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二)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司法赔偿(三)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赔偿(四)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当国家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权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后果的,我们是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那么,我们知道国家赔偿的特征之一是一种有限赔偿,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了解我们▲国家赔偿法的范围显得至关重要了。

▲一、概念介绍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二、国家赔偿法的范围1、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什么是国家赔偿?

什么是国家赔偿?

什么是国家赔偿?不少公众会员和⽹友咨询关于国家赔偿的⼀些问题。

究竟什么是国家赔偿?哪些⼈可以提起国家赔偿之诉,法律、法规关于国家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国家赔偿,⼜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使公权利的侵权⾏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作⼈员违法⾏使职权侵犯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这是关于国家赔偿的基本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分为两类,⼀类是⾏政赔偿,另外⼀类是刑事赔偿。

(有的⽂章提出⾮诉排场的概念,鉴于没有这⽅⾯的法律规定,故不采)。

⼀、⾏政赔偿1、⾏政赔偿的范围。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政机关及其⼯作⼈员在⾏使⾏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权情形之⼀的,受害⼈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由的⾏政强制措施的;(⼆)⾮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法⾮法剥夺公民⼈⾝⾃由的;(三)以殴打等暴⼒⾏为或者唆使他⼈以殴打等暴⼒⾏为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为。

”第四条规定:“⾏政机关及其⼯作⼈员在⾏使⾏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的,受害⼈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为。

”上述两条是关于⾏政赔偿的种类和范围。

同时《国家赔偿法》也对不属于⾏政赔偿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政机关⼯作⼈员与⾏使职权⽆关的个⼈⾏为;(⼆)因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为致使损害发⽣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法复习重点

国家赔偿法复习重点

国家赔偿法课程辅导(一)2002年03月14日国家赔偿法课程辅导(一)第一章绪论国家赔偿的涵义与特征;国家赔偿的功能与类型;国家赔偿的理论依据;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家赔偿法的概念与渊源1·1 国家赔偿的涵义与特征1.赔偿概念的一般分析赔偿,在诸多法学概念中也许是最为人们所熟悉和最易为人们所理解的概念之一,赔偿的是使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恢复和弥补。

能被称为赔偿的“恢复与弥补”具有三点基本这种恢复与弥补是人的自觉行为。

其二,这种恢复与弥补是他人并且是导致权利与利益受到及法律规定与其有利害关系可以或应当代其负赔偿责任的人。

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受受损权益得到恢复与弥补的行为不能称为赔偿;其三,这种恢复与弥补具有经济内容,它或的财产得到修复,或受害人返还原物以及交付与受损原物等价的其他财物,或是向受害人支等。

受害人要想得到赔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必须具备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或利益,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合法权益。

其次,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应受到特定性质的侵犯并造成损害。

当然,同时具有侵权和损害两种事实尚不足构成赔偿的充足理由。

是否会发生赔偿的法律损害是否也具有特定性质。

一般说来,这种特定性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损害是人为因素而非自然因素造成的。

(2)损害由他人而非受害人本人所引起。

(3)致害行为(引起损害的原因行为)违法或者有过错,具有可非难性或可谴责性。

当致有可非难性,而完全合法合理时,被损害的合法权益仍然可以得到弥补,但不是通过赔偿的过补偿的方式。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赔偿与补偿这两个概念的主要区别。

(4)致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豁免范围之内。

2.国家赔偿的涵义从广义上讲,国家赔偿就业是以国家为赔偿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

或者说,凡以国库收入所进行的赔偿可以称为国家赔偿。

根据赔偿依据的不同,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以下几类:(1)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

(2)宪法上的国家赔偿。

(3)民法上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讲义

国家赔偿法讲义

《国家赔偿法》讲义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内容新的《国家赔偿法》共6章42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程序。

1、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

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

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

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

国家赔偿范围确定的大与小、宽与窄,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赔偿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尺度之一。

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涵盖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所以,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和军事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司法赔偿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司法赔偿又可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司法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其他司法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除刑事司法职权以外的其他司法职权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在国家赔偿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因为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约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实施的,因此,在国家机关中,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关系最直接、最广泛、最经常。

如果他们违法行使职权,必然直接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负面影响也很大。

所以,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法考备考考点: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活动。

国家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大部分,司法赔偿又分为刑事司法赔偿、民事司法赔偿和行政司法赔偿。

(1)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

(2)国家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国家赔偿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4)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使职权或存在过错等原因造成损失承担的赔偿。

(5)国家赔偿本质是一种救济制度。

(二)特点
1.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2.赔偿范围有限
国家只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部分违法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范围窄于民事赔偿,属于有限赔偿责任。

例如,对国家立法机关、军事机关的行为即使造成了损害,国家并不承担赔偿责
任。

3.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
与民事赔偿有所不同,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是法定的。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助方式。

赔偿标准根据侵权损害的对象和程度来确定,赔偿数额有限制。

4.赔偿程序多元化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取得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多种程序。

受害人要求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还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受害人提出司法赔偿请求,需先向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然后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最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但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