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标段均为第一投标人能否都中标
一个工程分多标段方案
一个工程分多标段方案1. 简介在大型工程项目中,为了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施工质量,常常会采用将整个工程划分为多个标段进行招投标和施工。
每个标段相对独立,负责一定范围的施工任务。
本文将介绍一个工程分多标段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
2. 为什么需要分多标段在一个大型工程项目中,通常会涉及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型和专业,例如建筑、机电、给排水等,每个专业又分为不同的施工范围和工序。
如果将整个工程交给一个承包商进行施工,可能会面临以下问题:•缺乏专业性:一个承包商难以同时具备各个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施工效率低下:一个承包商需要同时组织多个施工队伍同时施工,可能会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风险控制困难:一个承包商面临的风险较大,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对整个工程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将一个工程分为多个标段,每个标段由一个独立的承包商负责,可以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提高项目的整体管理效果和施工质量。
3. 实施步骤3.1 初步划分标段在开始工程项目之前,需要对工程进行初步划分,将整个工程根据专业领域、施工范围等因素进行分段。
划分标段应该考虑以下因素:•专业性:不同标段应该涵盖不同的专业领域,例如建筑、机电、给排水等。
•施工难度:标段之间的施工难度应该相对均衡,避免一个标段过于复杂而导致进度延误。
•工序关联:标段之间的工序应该有一定的关联性,避免不同标段之间的工序产生冲突。
3.2 制定招标方案每个标段需要独立进行招标,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标段范围:明确标段的施工范围和任务。
•技术要求:明确标段的技术要求和具体施工规范。
•投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质要求。
•评标标准:明确评标的标准和权重。
•合同签订:明确中标方和业主之间的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
3.3 招标和评标按照招标方案进行标段的招标和评标工作。
招标过程中,需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
评标过程中,根据招标方案中明确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分,选出中标方。
建设工程投诉(多标段排第二名,和一个单位多标排第一名,第一名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关于*******公路**********************************段改造工程中标情况异议的说明异议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联系电话:0000-0000000被异议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联系电话:0000-0000000一、异议事项基本情况:我公司依法参与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招标的********公路********段改造工程合同段,该合同段分别为A标段、B标段、C标段、D标段的招投标活动;在该合同段中我公司参与了A标段、B标段、C标段的投标,其中********建设网上公示我公司为施工A标段推荐为第三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确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标段的中标人。
该项目的合同段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别提出异议。
二、异议人对异议事件的主张: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依法确定:A标段中标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B标段中标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C标段中标人:********建设工程公司D标段中标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具体异议事项如下:该工程在********建设网上公示情况(施工A标段)(施工B标段)(施工C标段)(施工D标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C标段投标报价********元、D标段投标价********元同时排第一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被确定为D标段中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B标段中推荐为第一名,依法确定为B标段中标人;********建设工程公司在A标段投标报价********元排第一名和C标段投标报价********元排第二名,但第一名已在D标段中标,两个标段按招标文件规定“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则该公司依法被确定为C标段中标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一)关于和政府采购法适用分工的规定(二)关于招标范围规模、组织形式和方式的完善(三)关于建立招标师职业资格、信用制度、电子招标制度(四)对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实体规定的重要补充(五)对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实体规定的细化和完善(六)对招标投标法法律责任的补充(一)关于和政府采购法适用分工的规定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必须的的设备、材料等。
所称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八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别规定]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P K工程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学概念解析,工程的建设过程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形成的最终产品称为¡°工程¡±。
因此,两法只是使用了不同的名称和不同的定义方法分别描述了¡°工程建设项目¡±或¡°工程¡±包括的范围,其两者的本质内涵是完全一致的.(二)关于招标范围和规模、组织形式和方式的完善1、[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立法法》第10条规定,”被授权机关不得将所授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本条没有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2、关于自行招标第十条[自行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浅析招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及预防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如何做好招标和投标工作的认识——浅析招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及预防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在工程领域引进了招投标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利益,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残酷,各种问题和矛盾也伴随而生。
串标围标现象作为与招投标制度相伴而生的产物,其表现形式日趋复杂,造成的危害也日趋明显,致使大量国家、集体和公共利益受损。
因此,如何防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现象,是工程建设领域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围标串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围标串标的定义从广义上讲,串标即指投标人为了达到中标目的而相互串通,损害业主利益,或者投标人与发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其他投标人或业主利益的手段和行为;狭义的串标就是除围标以外的串通投标行为。
围标即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让约定的投标人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从串标围标的概念可以看出,串标的外延更宽,基本包含了围标的含义; 而围标作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招标人的行为,实际上是串标的一部分。
2.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围标和串标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区分,围标以串标为手段,串标以围标为目的。
围标主要在投标人之间横向发生,以围标发起人为主体,其他参与围标人响应围标发起人的意见。
而串标除了在投标人之间横向发生外,也有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监督机构、评委等招投标参与各方的纵向联系,往往参与各方共同出谋划策。
围标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多挂一投。
一家投标人挂靠多家投标人对某个项目或标段进行重点投标,并由围标人统一制作标书,挂靠投标人(通常称为陪标人)只负责提供复印件、签字、盖章、授权代表持原件参加开标等。
此类围标行为围标成本较低,围标的痕迹比较明显,例如一家投标人代表办理多家投标人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多处雷同等,一般发生在投资额较小的项目中。
洛阳2023年李楼规划
洛阳2023年李楼规划李楼镇乡村振兴李楼镇乡村振兴太平村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施工内容主要有:公厕新建、垃圾分拣中心新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亮化照明、绿化、外立面提升改造、三线规整、道路、雨水口、污水管网等工程。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仿古屋檐财政资金80%,自筹资金20%,其余财政资金100%;二标段:财政资金100%;三标段:财政资金100%;四标段:财政资金100%。
招标原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李楼镇乡村振兴太平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仿古屋檐财政资金80%,自筹资金20%,其余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李楼镇乡村振兴太平村项目2、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3)0281号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3-7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一标段:仿古屋檐财政资金80%,自筹资金20%,其余财政资金100%;二标段:财政资金100%;三标段:财政资金100%;四标段:财政资金100%;6、招标控制价:10536288.05元(其中:一标段:4252676.19元,二标段:3224349.66元,三标段:2162495.76元,四标段:896766.44元)7、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施工内容主要有:公厕新建、垃圾分拣中心新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亮化照明、绿化、外立面提升改造、三线规整、道路、雨水口、污水管网等工程。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优先中标控制价金额较大的标段;(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6)工期:30日历天/标段;(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标段进行投标,但不...
3.1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标段进行投标,但不能拆项投标,评委将对各标段分别进行评标,确定不同的中标单位,投标人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当投标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结果同时为第一时,确定其
3.2 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环境保护要求等。
3.3 付款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6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9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试运行且通过区级验收,待审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格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进行一次性支付结清。
1。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注:在各标段评审过程中通过评审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统一认定评标仍具有竞争性时,建议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评审。
L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2.Ll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 2.1分值构成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 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L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 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4. 3.2投标报价(下浮后的报价率)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下浮后的报价率)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下浮后的报价率)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电子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下浮率 A F 的数值范围
1 档 2 档 3 档 4 档 5 档 6 档 7 档 8 档 9 档 10 档 11 档
当 F≤5%时 5% 5.5% 6% 6.5% 7% 7.5% 8% 8.5% 9% 9.5% 10%
当5%<F≤10%时 2.5% 3% 3.5% 4% 4.5% 5% 5.5% 6% 6.5% 7% 7.5%
只有有效标的投标报价进入下述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判别(有效标是指技术标、信用标、
商务标均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对低于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85%)的
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进行详评,以确定其能否作为有效标继续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一)总报价 100 分(如不需要分项报价评审的,则总报价为 100 分)。
当F≤ 10% 10.5% 11% 11.5% 12% 12.5% 13% 13.5% 14% 14.5% 15%
10%时
当10%<F 7.5% 8% 8.5% 9% 9.5% 10% 10.5% 11% 11.5% 12% 12.5%
≤15%时
当F>15% 5% 5.5% 6% 6.5% 7% 7.5% 8% 8.5% 9% 9.5% 10%
评标办法(一个合同段,综合评估法)
总则
一、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在投标截止日,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有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接业务的,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三、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序开启投标文件。 四、一个建设项目分多个标段(指工程类别相同)同时开标的,由最先送达投标文件 的投标人代表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公开随机抽取各标段的评审顺序。每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各个标段的投标,但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具有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 格。 五、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中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函中用文字 表示的总报价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1、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算术性差错,且算术性 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1%投标总价以内时,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①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总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 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予以合理修正。 2、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1%投标总价以上(含 1%)时,属重大偏差,该投标 文件为废标。 3、评标结束后,任何人提出的算术性差错不影响原来的评标结果。 六、投标函中用文字数额表示的投标总价描述不清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其投标报 价有效性。 七、如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原件的,开标前投标人应完整提供资格审查等评标需要 的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备查。评标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补充评标需要的原件。如投标人未完 整提供原件的,将影响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 八、评审程序 (一)评审内容 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文件 格式”、“报价唯一”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案例与说法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的分析
案例与说法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的分析招标人某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某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Ⅲ、Ⅳ、Ⅶ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为: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某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Ⅲ、Ⅳ、Ⅶ标段的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具体内容大致如下:Ⅲ标段:某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Ⅲ标段,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水高排涵管、桩基、护岸等水工建筑物。
建安投资约为3707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Ⅳ标段:某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Ⅳ标段,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水高排涵管、防渗灌浆、挡墙、挡水坝等水工建筑物。
建安投资约为47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Ⅶ标段:某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Ⅶ标段,本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护岸工程,江泗泵站一座,江泗防洪排涝闸一座。
建安投资约为305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为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同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后经投标开标,在评标时,评标专家发现有投标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投了两个标段,对于该如何处理该投标人,评标专家之间发生了分歧。
评标专家对于该如何评审该投标人,主要有如下几种意见,具体如下:第一种意见:让该投标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澄清放弃其中一个投标标段。
第二种意见:直接否决该投标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两个标段的投标。
第三种意见:正常评审该投标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两个标段的投标,如经评审该投标人两个标段的综合评分均未进入前三名,则不会产生相关事宜,继续正常推进招投标工作。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7.18•【字号】•【施行日期】2013.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为探索改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省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项目在试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向省厅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同时要严格工程实施中的履约管理,严肃查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有效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交监察发〔2010〕64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鉴于本办法属于试行,请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
如果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执行,并向省厅反馈。
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废止本办法。
第二条合理定价是指招标人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社会平均成本,结合招标项目特点确定的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和总价。
谈谈招投标中的“利益冲突限制”原则
另眼看招标 CHINA TENDERING谈谈招投标中的“利益冲突限制”原则□文/胡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有一条关于“利益冲突限制”的条款,具体如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实践中,不少从业人员对该条款存在困惑和误解,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谈一谈。
与招标人的利害关系《实施条例》三十四条第一款,讲的是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
这里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情况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二是如何理解“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评判标准,而关键在于第二点。
发改委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联合编写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一书(以下简称《释义》),对此是这样解释的:“考虑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各行业、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以及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调,本条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构成本条第1款规定情形需要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
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
”对于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怎么判断自己能否投标,评标委员会又该如何判定该投标人是否属于“不得投标”的情形呢?其实,《实施条例》或《释义》都无法穷尽各种情况,但大体上,可以按“独立决策”和“无不当优势”两个原则来理解招标公平性和程序规范。
独立决策,是指该投标人虽然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但这种利害关系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影响力较小,投标人不足以影响招标人对于编制招标文件、选择代理机构、确定中标人等主要环节的决策,招标人也不足以影响投标人对于投标产品、投标方案、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的决策。
工程招标中同批次多标段定标方式的研究
工程招标中同批次多标段定标方式研究摘要:定标作为评标环节中的最后一环,是对评标结果的好坏最直接的反映,因此必须合理的确定定标方式。
本文从影响定标方式的划分标段和项目管理机构入手,通过对标段的划分应满足客观和主观两方面要求的分析和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禁止性规定对中标结果影响的论述,结合一般情况下按照评标得分高低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适应同批次多标段招标的要求,从而提出了四种定标推荐原则,并介绍了最适合电子招标特点的定标推荐原则。
最后,在定标推荐原则基础上,根据同一投标人最多能中一个标段或可以中两个标段的不同情况,介绍了四种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
关键字:工程招标;标段划分;中标候选人;定标方式1引言随着我国招标投标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招投标市场越来越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制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日趋重要。
大型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工程规模、技术、时间、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将项目整体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是不现实的。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在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管理特征以及招标项目的规模、投资、质量、进度、功能等需求目标进行正确的分析,合理合规的划分标段和设定投标条件。
如果某项目因为其规模和投资较大,需要划分较多标段,而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合理的定标方式,只做常规的按照评标得分从高到底取前三名,可能会出现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情况。
如果该投标人在这些标段中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同一批人员,必然会造成该投标人人员紧张,从而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另外,标段划分的原因就是由于项目不能或者很难由一个投标人完成,才划分为多个独立的标段进行招标。
如果项目划分了多个标段的同时,又由同一投标人中了多个标段,那么项目的标段划分也就失去了意义。
根据上述问题,招标人必须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投标人在同批次多个标段投标时,对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限制,即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标,如果使用的人员为同一批人员,只能中一个标段;同时还要对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进行限制,并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式进行明确。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信誉最低要求)注:1.本次招标不审查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投标时无须填报。
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4条的要求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使中标人按照本表要求配备了其他主要监控人员,若中标人配备的监控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监控人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标段主要设施设备最低要求)注:1.本表中主要监控设备为投标人派驻到现场的最低要求,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时不作为考核条件。
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该表要求监控设备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前置条件。
若中标人未能按本表要求配置监控设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还应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贵州省高速公路现场监控检测项目标准化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黔交质〔2020〕42号)”进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以及“关于实施《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的通知(黔交质〔2015〕111号)”的规定,以工程实际需求出发,投入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本项目工程试验检测监测的需要,并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对此另行支付费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使中标人按照本表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要求配备了监控设备,若中标人配备的试验、检测监控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或更换监控设备,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七)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七)作者:陈渊鑫来源:《财政监督》 2018年第19期四十七、最低评标价法中的中标方法法律条文:第五十六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法律条文重点内容解读:本条是关于最低评标价法中的中标方法的规定。
所谓中标候选人,是指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从投标人中择优选出的供采购人从中确定中标人的一个或多个投标人。
本条对政府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何确定中标候选人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适用中,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同一项目确定多个中标人的方法在政府采购时,如果希望同样的货物或服务由多个投标人承担供货,采购人一般应当将采购内容划分为若干个标段分标段进行招标。
分标段招标有可能会出现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标的情况。
此时,采购人可以规定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是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即俗称的“兼投不兼中”。
“兼投不兼中”的做法是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公平原则的,不会排斥任何投标人。
但是,采购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清楚各个标段确定中标人的先后顺序和确定中标人的规则,按照规定的顺序和规则确定中标人。
如果由于某些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为中标人而失去在其余标段的中标资格以后,导致其余标段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实质性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其余标段应当作废标处理。
举个例子来说,某货物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采购数量的不同将项目分为A、B、C三个标段。
为了保证三个标段由三个不同的投标人中标,规定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且采购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假设有甲、乙、丙、丁4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在三个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序均为甲、乙、丙、丁。
采购人在第一标段应确定甲为中标人,第二标段应确定乙为中标人。
甲和乙分别在第一、第二标段中标后,第三标段的投标人只有两家,则第三标段应该废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标段到第二标段到第三标段顺序定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标段到第二标段到第三标段顺序定标)一、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下列评办法定标。
2、入围评标阶段办法投标人入围评标阶段后,评标委员会对入围评标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多于15家,则由招标人批量抽取每个投标人的抽签号,然后由招标人抽取15家投标人入围。
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5家的,则全部进入评标阶段。
进入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继续补抽 10 家投标人进入评标阶段(补抽程序:如参与补抽的投标人多于10家,则由招标人批量抽取每个投标人的抽签号,然后由招标人抽取10家投标人入围。
如参与补抽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0家的,则全部进入评标阶段)。
3、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无效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无效标处理。
3.1.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1.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及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两阶段评标随机价格系数法第一阶段商务技术评审满分17分
两阶段评标随机价格系数法:第一阶段商务技术评审满分17分(不参与第二阶段累计);第二阶段价格满分83分(投标报价合理性最多扣1分)。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评审(满分17分,不参与第二阶段累计)(一)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二)企业业绩(满分1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15km及以上(单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轨道施工的(须出具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得0.5分;完成过2个的,得1分。
(三)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满分最高6分)(1)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信用评价分×折算比例。
企业信用评价分详见“2018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苏住建建〔2019〕2号);折算比例为:4%、5%、6%,开标时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未取得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信用分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类别、同等级企业平均信用分计。
本项目工程类别为市政工程。
未取得信用评价分的单位按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对应的平均分计。
(2)履约信用考核(扣分项,扣3分)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履约信用考核红牌单位扣3分。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评审后,按如下规则推荐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的投标人: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按商务、技术评审最终得分(即第一阶段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名;9-11个的取前7名;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
并且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的投标人,其第一阶段“(一)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分点满分的70%。
第一阶段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价格评审(满分83分)(一)投标报价评审(83分)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浅谈多标段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多标段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现今社会发展迅速,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对于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越来越倾向于多标段招标,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多标段招标并未作出详细规定,本文针对多标段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供基建项目业主和从事招标工作的人员参考。
关键词:多标段;招标;问题;对策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有序化管理已经逐步形成,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工程规模大或时间、经济、技术等诸多问题的影响,招标人选择多标段招标的项目也日渐增多。
在遵循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何做好多标段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是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问题。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方案时,应当正确分析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经济特性、管理特征以及招标项目的功能、规模、质量、价格、进度、服务等需求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划分标段和设定招标条件,从而吸引数量众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1. 合理划分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合理划分标段是招标策划的首要工作。
所谓的划分标段,是指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现场条件、施工工期、自身管理能力,以及潜在投标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将一项工程、服务、或者一个批次的货物拆分成若干个合同进行招标的行为。
标段划分过大,有可能减少投标人的数量,不利于招标竞争;标段划分过细,管理协调的难度也相应增加,不利于招标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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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标段均为第一投标人能否都中标
“既然招标文件允许我投3个标段,那我3个都是第一,就应该都中。
为何还让我3选1呢?哪条法律规定我不可以中3个标段了?”投标人这一问,某市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却被难住了。
的确,相关法律法规并未限制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多个标段的招标中中标标段的数量。
据悉,受采购人的委托,某市招标中心就其所需河床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任选这个项目的不同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或3个标段。
评标结果出来后,令所有人吃惊的是某建筑改造工程有限公司竟然在3个标段中均名列第一。
而根据招标文件,这个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购的河床改造工程需要在26天之内完成。
为了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河床改造工程得以高质量完成,招标中心和采购人沟通后,决定让单个中标人集中精力改造一个标段的河床,而不是把所有工程都交给某建筑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完成。
作出这一决定后,招标中心和采购人都决定给3个标段都排名第一的某建筑改造工程有限公司以优先选择权,让其任选一标段,其他两个标段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完成。
但某建筑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却不同意:“我3个标段都是第一,就应该全由我中标,我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即可。
”
这个项目的招标终因供采双方未能在评审结果上达成一致而上升到了投诉。
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后,责令招标中心根据评审结果把3个标段的改造工程都交给某建筑改造工程有限公司。
这次河床改造工程招标才算画上了句号。
透过这起案例,有3个问题值得思考:1.出现这种局面应当怎么处理?2.如何预防出现这种状况?3.招标文件如何表述为妥?
不该是选择题
法律专家指出,如果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可以投多个标段,且没有限制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那么,即便投标人同时投了几十个标段,而几十个标段又都排名第一时,招标采购单位也不该拒绝授予其合同。
因为政府采购工程适用的《招标投标法》并未规定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合同,也没有限制招标采购单位就同一投标人授予合同的标段数。
所以,除非招标文件有特别规定,否则一旦出现同一投标人在各标段都排名第一时,就应该允许其中标所有的标段。
这不仅是招标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而且对招标采购
单位也有好处,如可获得最为经济的合同、项目的临时设施减少(可少征占土地)、也便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实施管理等。
招标之前全面考虑
在上述河床采购中,招标采购单位是在评审结果出来后,同一投标人在3个标段都排名第一时,才开始担心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工程的完成质量的。
在不少经常做项目负责人的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看来,这为时已晚。
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招标采购单位就应该考虑到一个以上标段给同一投标人时,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施工设备和投入本项目的资金等资源能力是否跟得上。
进而在招标文件中事先明确,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上都排名第一时,如何去评估该企业是否有能力去同时完成几个标段,如果不能完成,又该如何处理等。
招标文件详细规定
业内专家建议,赶时间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直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而其在另两个标段的排名也为第一时,另两个标段由第二名递补中标。
一般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只授予一个合同段,也可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一个投标人授予多个合同段。
在专家看来,这是招标采购单位的权利,但是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湖南某中介公司副总举例说,他们在水利枢纽工程招标中,把该工程分为了3个主体工程。
他们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也可同时投3个标段。
与此同时,他们做了这样一条规定——只有在“同一投标人各评标价之和低于各投标人在各标段的最低评标价之和”的条件之下,才同时把两个标段或3个标段给同一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