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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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级安全教育-公司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本项目进行安全管理运作。
杜绝死亡或造成群伤事故,负伤事故率,控制在6‰以内,其中重伤不超0.0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不发生恶性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现场治安伤亡事故,不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合格。
1、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贯彻实施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职责、实行责任挂牌制和班组安全值日制。
2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建立安全检查制,项目部每月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班组每天组织岗前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执行安全活动讲评,做好记录。
二、具体内容
1、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是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2、这条规定指明了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向、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安全工作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须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安全教育,检查,整改工作要努力做到群众化,经常化,科学化,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避免伤亡事故和消除职业危害。
3、必须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工地守则’及‘文明施工守则’
4、建筑企业,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40-50%,物体打击约占20%,触电伤亡约占20%,机械伤害约占10-20%,坍塌事故约占5-15%,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
5、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得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企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变换工种培训和项目经理部的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区域吸烟和动火。
8、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予以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进行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1、如班组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时,严禁招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年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从事建筑生产的人员。
12、如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a、切断电源,如拉下闸刀、保险丝等;b、用木棒挑开电源;c、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开触电者的干衣
服,使其脱离电源,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棍、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13、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悬挂灭火器,工地一旦发生火灾,无论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原因、地点,并要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14、发生火灾时,现场所有人员都要积极扑救火势,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15、如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和主管部门,不得瞒报和谎报。
发生伤亡事故后,因抢救人员的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拍照。
16、事故现场必须经过劳动安全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的清理工作。
二级安全教育-项目部
三、安全施工职责与权限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有关事宜;组织编制安全保证措施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体系评审。
(2)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性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3)项目安全工程师(员):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作好记录;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法规和标准,制止违章作业;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协调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按规定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并检查其整改效果。
(4)项目施工员: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负责人反应整改情况。
(5)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检查工作;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朔性记录;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按JGJ59-2011标准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严格管理;协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线等用电设施和用具定期检查,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项目材料员: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负责对公司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工作,并作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协同安全员对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和用具作定期检查,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