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比例
新疆社保缴纳基数及公司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doc
2019年新疆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新疆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2019年新疆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新疆社保补贴政策7月1日起执行从7月起,有五类企业及个人可按不同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
此外,六类就业困难人员下月起也可享受社保补贴。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将于7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同。
拿各类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来说,就是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教育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南疆四地州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此外,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二、新疆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一、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年限的,中间不管断缴几年都没有关系,参保过的记录,不会清空二、医疗保险:1.逾期1 个月未按规定缴费的,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缴后,即可正常使用。
2.逾期3 个月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间断。
间断后又要求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又要6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费基和费率一览表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费基和费率一览表
补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25号)规定: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 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3、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4、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前,暂时使用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是多少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二、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三、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山西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西社会保险缴费⽐例是怎么规定的⼭西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例不是固定的,⽐如养⽼保险的缴费⽐例是⽤⼈单位缴纳20%,职⼯个⼈承担8%,失业保险的缴费⽐例是单位缴纳2%,个⼈缴纳1%,医疗保险和⽣育保险的缴费⽐例,由各统筹式⾃⾏规定,⼯伤保险的缴费⽐例在0.5%~2%左右。
⼀、⼭西缴费⽐例是怎么规定的?1、:缴费⽐例全省统⼀,其中参保单位20%,个⼈8%;城镇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员的缴费⽐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缴纳8%)。
2、:实⾏市级统筹,其中,省直管单位的缴费⽐例是,单位6.5%,在职职⼯个⼈2%,⼈员个⼈不缴费。
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例有所差异,最⾼为6.8%,最低为6%。
3、:单位缴纳2%,个⼈缴纳1%。
4、:单位按总额的0.5%—1%缴纳,个⼈不缴费。
省直管单位按⼯资总额的0.5%缴纳。
5、的缴费标准相对特殊:各省、⾃治区、直辖市⼯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资总额的1%左右。
在这⼀总体⽔平下,实⾏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各级统筹地区三类⾏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单位职⼯⼯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有哪些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或者负责⼈、开户银⾏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条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成⽴之⽇起30⽇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的,应当⾃变更或者终⽌之⽇起30⽇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续。
第⼗条缴费单位必须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国家规定的社保基数是指企业职⼯在⼀个保险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有上下限之分,上限为300%,下限为60%。
全国各个地⽅在此范围内⾃主确定具体的社保基数,从⽽确定具体的缴费范围。
⼀、国家缴费基数的规定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60%-300%。
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平均的60%(私营企业职⼯、个体⼯商户雇⼯和⾮本市城镇户⼝职⼯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股东、个体⼯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不能⾼于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300%。
本市职⼯平均⼯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缴费年度内⼀年⼀定,中途不作变更。
每年4-6⽉,⽤⼈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新⼀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国家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每年1⽉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本⼈签名或采⽤公⽰的⽅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年⽉缴费基数的百分之⼀百⼀⼗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
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个终⾝不变的基本个⼈帐户和个⼈帐户。
职⼯缴费基数越⾼,其个⼈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配使⽤的就越多,时领取的就越⾼。
⽽参保单位和参保⼈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般是按照职⼯上年度全年⼯资的⽉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次,且⼀旦确定以后,⼀年内不再变动。
三、国家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职⼯个⼈以本⼈上年度⼯资收⼊总额的⽉平均数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员以职⼯本⼈起薪当⽉的⾜⽉⼯资收⼊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职⼯的上年度⼯资收⼊总额是指,职⼯在上⼀年的1⽉1⽇⾄12⽉31⽇整个⽇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包括计时⼯资、计件⼯资、奖⾦、津贴和补贴、加点⼯资、特殊情况下⽀付的⼯资。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交政策(五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 资60%的缴费基数(元/
月)
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 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元/月)
1428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缴费基数(元/月) 7140 6819 6819 6819 6819 6819
注: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如何确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函》(成社险[2007]17号 政府令第154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人 互助补充保险按实际工资申报,按60%保底,300%封顶后作为缴费基数。
二○
眉山市社会 眉社
眉山市社 关于征收2010
各区、县社保局(中心),市属以上参保单位: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问题的通知》(川 会保险参保缴费及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以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最低按1429元,最高按714 (二)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572元、5148元、5724元。2010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10年10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按规定加收利息。 (三)2010年当年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养老金补发的,在2010年8月补发到 (四)2010年度内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人员,其丧葬费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丧葬费补发的,在2010年10月前补发到位
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五险一金缴费标准五险一金是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对职工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了解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
首先,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养老保险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20%作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医疗保险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8%作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再次,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是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需要职工个人缴纳。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所在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职工工资的0.2%~1%不等。
此外,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是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需要职工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的1%。
最后,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需要职工个人缴纳。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的0.8%。
另外,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5%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
综上所述,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了解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有助于雇主和雇员合理安排财务,并且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一、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养老保险是指为了满足退休时期的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具体来说,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
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根据个人和单位的实际工资总额而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
二、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医疗保险是指为了解决人们因疾病和生育所需的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具体来说,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0%。
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根据个人和单位的实际工资总额而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
三、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是指为了解决因失业而产生的经济困难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具体来说,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5%,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根据个人和单位的实际工资总额而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
四、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工伤保险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工伤津贴等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
具体来说,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5%至1.5%。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工资总额而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
五、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生育保险是指为了解决劳动妇女在生育期间所需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
具体来说,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8%。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工资总额而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
汕头市2009至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关于汕头市2009至2010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申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劳社〔2009〕85号发文日期:2009-07-31各有关单位: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调整我市2009至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府[2009]132号)和《汕头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汕府[2002]120号)的规定精神,现就汕头市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申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基数(一)全市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9元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8277元(2759元×300%)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23元的6 0%的(含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为零,下同),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 0%即1154元(1923元×60%)为缴费基数。
工资薪金低于1154元的,按1154元申报,11 54元至8277元之间的,按实申报。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收入状况在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154元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8277元之间选择。
(三)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为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超过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714元的300%的,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142(1714×300%)元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714元的,原则上以1714元为缴费基数。
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1年7月起执行)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
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
段性下调50%。
说明: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2、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 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
二档(基本+地补) 0.8% 三档(基本+地补) 0.55%
0.5%+0.1% 0.4%+0.05%
生育保险
0.45%
0.45%
失业保险
1.0%
0.7%
0.2% 0.1%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 0.3%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 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
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1年7月起执行)
险种
合计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单位
个人
缴费基数
企业养
基本+地补 (深户)
23%
老保险
基本 (非深户)
22%
14%+1% 14%
8%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 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 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
8% 工资。8.2% Nhomakorabea医疗保 险
一档(基本+地补)
7.2%
6%+0.2% (非企业单位)
5%+0.2% (企业单位)
职工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
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单位和个⼈缴费⽐例是多少
个⼈买社保⼀个⽉多少钱?对于社保缴纳费⽤,⼀般是由公司出⼀部分,⾃⼰出⼀部分,但是如果个⼈交的话,费⽤要全部⾃理,但是很多⼈并不知道多少钱。
所以我们通过下⽂对此进⾏下介绍,希望有所帮助。
⼩编了解到:对于职⼯⽽⾔,每⽉缴纳的社保费⽤计算公式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单位和个⼈缴费⽐例是多少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编了解到:
对于职⼯⽽⾔,每⽉缴纳的社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缴费⾦额=单位社保缴费⽐例*单位社保缴费基数
职⼯个⼈缴费⾦额=个⼈社保缴费⽐例*个⼈社保缴费基数
⼀般来说,社保单位和个⼈缴费⽐例如下:
1、养⽼保险:单位缴纳⽐例20%,个⼈缴纳⽐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例8%,个⼈缴纳⽐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例2%,个⼈缴纳⽐例1%;
4、⼯伤保险:单位缴纳⽐例0.5%,个⼈不缴费;
5、⽣育保险:单位缴纳⽐例0.8%,个⼈不缴费;
与社保多少钱⼀个⽉相关的另外⼀个因素是,社保的缴费基数,所谓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按照职⼯上⼀年度1⽉⾄12⽉申报个⼈所得税的⼯资、薪⾦税项的⽉平均额来进⾏确定。
⼀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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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最新政策解读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
2
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3 灵活就业人员缓缴政策
现阶段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
现阶段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
Ø 《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5】99号 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缴费 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
征收 范围
用人单位2%,职工个人1%,总费率为3%。2015年3月1日起,总费率由3%降到 2%,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为1.5%,2017年1月1日起,可以降为1%,
缴费 比例
保费 计算
用人单位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应缴纳数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以解决遭受工伤伤害的职 工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需要 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 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1
社保费最新基本政策
2
现阶段继续实施的社保费优惠政策
3
新系统对缴费人的便利
社保费最新基本政策
概述
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 度体系的核心
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针对劳动者因年老、疾病、失 业、工伤、生育等风险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 去生活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经济帮助和经济补偿。
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便捷缴 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 宝相关入口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 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光大银 行、安徽农金(包括全省83家商行)、邮储银行等商业银 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前往当地税务机关 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五险一金的规定
法定的“五险一金”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须知一、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申办社保登记请提交以下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异动表》,并附新增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4)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单位发生变更、注销时,必须在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1、缴费基数(1)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核定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2)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单位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
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核定。
2、缴费比例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为20%,个人为8%。
三、申报缴费1、参保单位于每年的1至2月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基数(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
2、参保单位每月3至8日领取结算单,每月15日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未缴,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3、参保单位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在每月25日之前,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异动表》,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新增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减少人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办理减少异动时需补缴。
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般程序是什么?①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先到市医保局征缴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报《湘潭市职工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并汇总填报《湘潭市职工医疗保险投保单位登记表》,报表的同时,另报软盘(软盘自备)。
嘉善县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办事指南
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办事指南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办事指南一、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手续(一)新单位参保1、到单位所在地地税主管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填写《嘉善县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受理单》。
2、到县社保中心办理企业参保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在职人员增加表》。
(二)参保企业人员发生变化企业当月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动,可通过嘉善县劳动保障信息网上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直接操作,或到县社保中心大厅填写《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在职人员增(减)表》。
二、所需资料(一)企业参保嘉善县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受理单(社保联)、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个人参保在本县统筹区内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二寸彩色证件照各一张,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册。
续保人员则仍使用原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历本(卡)。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不足15年的,本人须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办理延期手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只能一次性退保)。
办理延期手续应填写延期申请书,并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延期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留电话号码,经劳保局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及业务要求(一)根据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政府令188号《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政办发[200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和善政办发[2006]124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用人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同时在所属地税分局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全部职工人数的40%。
工伤保险实施全覆盖(善政办发[2008]139号文件),即单位所有劳动年龄段内的职工均应参加工伤保险,对未参加过其他任何社会保险的职工允许其单险参加工伤保险。
天津历年社会保险缴存计算方法及比例
天津是中国的一座直辖市,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采取统一组织和管理的方式,通过强制性的缴费,向参保人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和社会福利。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天津的社会保险缴存计算方法和比例如下:1.社会保险缴存计算方法:(1)养老保险缴费计算: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月缴费基数调整系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
个人和单位缴费总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2)医疗保险缴费计算: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月缴费基数调整系数;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
个人和单位缴费总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3)工伤保险缴费计算: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比例为0.2%-1%,根据上年度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率计算确定。
(4)生育保险缴费计算: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失业保险缴费计算: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月缴费基数调整系数;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个人和单位缴费总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2.社会保险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
(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根据上年度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率计算确定。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缴费比例和缴费计算方法是根据天津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具体的缴费数额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有所调整。
总结起来,天津的社会保险缴存计算方法是根据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的缴费基数调整系数得到缴费基数,再乘以相应的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得到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金额。
社保费辅导提纲
社会保险费辅导提纲社会保险费一、缴费对象1、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对象:对市区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参加省级统筹的企业除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
湖政发[2005]24号2、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以及省部属单位、军队属单位、外地驻湖机构及其职工。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湖政发[2004]15号3、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市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湖政发[2011]21号4、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对象: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雇工)和退休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城镇个体劳动者)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湖政发[2011]22号5、生育保险的征缴对象: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下同)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雇工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湖政办发[2005]151号二、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实行单位缴纳与职工个人缴纳相分离原则。
单位按工资总额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职工个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征数,由所在单位在其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并按期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标准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标准北京市各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一览表以北京市 2007年最低缴纳标准1203元为例计算人员类别福利项目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京户外户养老保险1203 20% 240.60 8% 96.24京户外户失业保险1203 1.5% 45.12 0.5% 15.04京户外户医疗保险1805 10% 18.05 2.%+3元 6.02京户外户工伤保险1203 0.5% 6.02 ——京户生育保险1805 0.8% 14.44 ——分计企业应缴部分459.60个人应缴部分141.36 合计600.96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将上调274元去年北京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达到了3008元,比2005年多了274元,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以此作为缴费基数的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都要随之调整。
市劳动保障局在《关于2007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5项保险的缴费基数采集工作中要使用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
据悉,20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比2005年增加了274元。
根据规定本市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上限不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40%。
根据新的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9024元,下限为1203元。
此外,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106元。
自2007年4月1日起,非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147.4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21.06元。
北京4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信息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3月27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上涨,凡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均缴费工资基数均上调为3008元。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应收尽收,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确定(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对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按照辽劳社发[2006]8l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由职业人员(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自由职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人员,无缴费能力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到其他企业或单位就业人员以自由职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l00%之间自选缴费基数。
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确定的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对工资总额的有关统计做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以上两个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作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
三、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率及缴费对象
社保费业务知识培训材料之一: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对象、缴费标准、费率及各类型单位参保项目一、参加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梅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梅市府办[2006]57号)第三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及其雇员(不包括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灵活就业人员都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的缴费标准规定1、养老保险a、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上下限的确定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六条规定:缴费个人按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梅市府[2006]48号)有关规定:个人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从2007年1月1日起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下限。
2007年社会保险年度(2007年7月—2008年6月)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下限,以此类推每个社会保险年度提高10%,计划用5年时间过渡,在2011年7月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下限。
依据上述规定,我市2007年社会保险年度(2007年7月—2008年6月)个人工资、薪金缴费的上限为6546元(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82元×300%),个人工资、薪金缴费的下限为921元(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16元×60%)。
缴费单位个人缴费工资达不到缴费下限的,计算机征收系统会自动按设定的下限计算征收社保费。
公司和个人承担的社保比例是多少
公司和个⼈承担的社保⽐例是多少社会保险⼀般都是公司给员⼯进⾏交纳的,这样员⼯也会减少⼀些负担,总的来说公司投保是很划算的,那么对于公司和个⼈交纳⽐例有哪些内容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和个⼈承担的社保⽐例是多少社保缴费⽐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各地社保标准有差异,仅供参考):1、养⽼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缴8%,240元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缴0、5%,153、⼯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不缴4、⽣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不缴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缴2%+3元,即60+3元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社会保险保障中抽出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强制建⽴社会保险基⾦,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并在⼀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实⾏统筹调剂⾄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单位建⽴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内容。
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个⼈⽤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基数,⽤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资数据相挂钩。
它是按照职⼯上⼀年度1⽉⾄12⽉的所有⼯资性收⼊所得的⽉平均额来确定的。
每年确定⼀次,且确定以后,⼀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般是在7⽉。
企业⼀般以企业职⼯的⼯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个⼈⼀半则以本⼈上⼀年度的⽉平均⼯资为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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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比例
2006-12-28 17:20:3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收藏][推荐][纠错][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备注:
1、公益性岗位非正规就业组织(一般以“街道劳动保障站”为单位参保),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20%;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杭州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9%。
2、应保未保职工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的,只能补缴养老保险费,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不补缴。
缴纳数据测算
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缴费数据测算,方便您制定财务计划。
我们承诺,我们会对您的缴费数据进行严格的保密。
以下是北京市今年各类人员缴费比例和参加险种的参考表格:
注:2008年度缴费时间是指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
社会保险费计算的举例说明(2009-02-10 14:21:18)
标签: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杂谈分类:我的工作------醉劲香关社会保险费计算的举例说明
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下午 07:08
社会保险费计算举例:
A:新参保企业
例1:某企业于2006年10月31日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006年11月共发放工资1万元,目前无参保职工,社保部门核定该企业应参保的险种、费率为:基本养老保险11%、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0.8%,生育保险0.5%。
计算企业2006年11月应申报社会保险费。
第一步先计算该企业的单位缴费基数:
2006年11月单位缴费基数=10000(工资总额)×30%(核定比例)=3000(元)
第二步计算该企业应缴的各项社保费
2006年11月企业应申报:
基本养老保险费=3000(单位缴费基数)×11%(费率)=330(元)
失业保险费=3000×2%=60(元)
工伤保险费=3000×0.8%=24(元)
生育保险费=3000×0.5%=15(元)
合计2006年11月应申报缴纳社保费429元。
例2:假如该企业于2006年11月到社保部门办理了3名职工的投保手续,社保部门核定3名职工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00元。
第一步先计算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006年11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300(职工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8%(费率)=3750(元)
第二步比较单位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3750元(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3000元(单位缴费基数)
由于该企业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单位缴费基数,因此该企业应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即3750元。
应缴各项社保费的计算同上。
B:老参保企业
一、2006年11月和12月的计算申报
例1:某企业已于2006年11月1日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006年10月应缴单位部分社保费1072.5元:基本养老保险费825元,失业保险150元,工伤保险60元,生育保险37.50元,已参保职工有6人,社保部门核定职工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为600元。
第一种情况:如2006年11月、12月参保职工人数无变化,应缴单位部分各项社保费按不低于2006年10月数额申报。
10月单位缴费基数=10月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825÷11%=7500(元)
11月单位应申报的缴费基数≥10月单位缴费基数≥7500(元)
第二种情况:2006年11月、12月参保职工人数有变化。
例如2006年11月参保职工增加到8名,社保部门核定11月职工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为800元。
第一步先计算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006年11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800÷8%=10000>7500(元)
第二步比较单位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由于该企业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单位缴费基数,因此该企业应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即10000元。
2006年11月企业应申报:
基本养老保险费=10000×11%=1100(元)
失业保险费=10000×2%=200(元)
工伤保险费=10000×0.8%=80(元)
生育保险费=10000×0.5%=50(元)
合计2006年11月应申报缴纳社保费1430元。
二、2007年度的计算申报
例3:2006年该企业共发放工资20万元,共缴纳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11000元,2007年1月发放工资2万元,社保部门核定1月职工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为800元。
计算2007年1月应申报单位部分的社保费。
第一步先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的单位缴费基数:
2006年度的单位缴费基数=11000÷11%=100000(元)
第二步计算2006年度该企业的单位缴费基数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
单位缴费基数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100000÷200000=50%
计算结果小于65%,按要求2007年需增长10%
第三步计算2007年1月该企业的单位缴费基数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
单位缴费基数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50%×(1+10%)=55%
第四步计算2007年1月的单位缴费基数:
2007年1月的单位缴费基数=20000×55%=11000元
第五步比较单位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800÷8%=10000(元)
10000<11000,单位缴费基数大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按单位缴费基数计算申报。
该企业2007年1月份按11000元作为本月企业单位的单位缴费基数。
应缴各项社保费的计算同上。
如经计算2006年度单位缴费基数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超过65%,2007年每月的单位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65%申报,但单位缴费基数必须不得小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老参保企业2006年度参保月份不满12个月的,其单位缴基数和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均按实际月份计算。
2008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上海劳动保障
2008-05-08
保护视力色:【字体:大中小】
缴费基数
养老保
险
医疗保
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
机关、事业单
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1735-8676元
(注1)
22%8%12%2%2%1%0.5%0.5%
个体商户1735-8676元个体
业主
缴付
22%
个人
(包括
业主自
己)缴
付8%
个体业主缴7%,
个人(包括业主
自己)缴1%(注
2)或个体业主
缴12%,个人
(包括业主自
己)缴2%(注
3)
个体业
主缴付
2%
个人(包
括业主
自己)缴
付1%
0.5%0.5%
自由职业者
1735-8676元30%8%(注2)或14%(注3)………………
非正规劳动
组织从业人
员
960-8676元30%14%3%0.5%0.5%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735元
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1735元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8676元,下限为1735元;单位按本单位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享受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注3: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标准执行期: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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