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关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几点思考
关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几
点思考
近期,《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正式发布实施,这将对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财务会计产生深远影响。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
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其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探明储量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中。
因此,企业需加强探明储量的准确性,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计算,以确保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
二、重视成本核算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开发成本进行详细核算,并及时计入成本。
这要求企业加强成本核算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合理控制成本,降低成本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三、加强财务信息披露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探明储量、开发成本、风险因素等进行详细的财务信息披露。
企业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公布相应信息,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拓展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融资渠道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提高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增强
企业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这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提供了有利条件。
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境内外上市、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融资支持企业的发展。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实施,将促进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企业应当积极应对新会计准则的挑战,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会计准则说明(XXXX年度内临时资本化);与发现已探明的经济可采储量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钻井勘探支出的全成本法资本化是指将勘探活动中发生的所有支出资本化的方法,无论这些支出的发生是否导致已探明的经济可采储量的发现。
这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见表28-1。
表28-1项目地质/地理研究支出矿区权益收购支出钻探勘探支出开发钻探支出生产损耗流动支出根据评价结果暂时资本化、处理和暂时资本化,根据评价结果处理和资本化流动支出以矿区或矿区组为中心。
以账面价值为基础;为了证明经济可采储量或开发成果法与完全成本法的主要区别在结果法下,国家是处理资本化、资本化、资本化和流动费用的成本中心。
以账面价值加未来发展支出为基础;根据已开发和未开发勘探的全成本方法处理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XXXX年;(4)如果在完井一年后仍无法确定是否已发现已探明的经济可采储量,除非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所有暂时资本化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1.该井已发现足够的储量,但还需要进一步的勘探活动来确定其是否为经济可采储量。
2.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已经在进行中或有明确的计划,并将很快实施。
其中,“有明确的计划”是指企业在其内部管理活动中已经通过了计划的实施,如资金的分配、明确时间表或实施计划的制定以及相关人员的沟通。
(5)直接归属于已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有效区块的钻井和勘探费用转移至井及相关设施;无效间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
弃置义务的处置企业在矿区弃井及相关设施的活动受《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有时还受与当地利益攸关方达成的协议的约束,如拆除、清理设施和在弃井后恢复生态环境。
由于处置资产的义务与油气开发活动直接相关,油气准则规定,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现值计算,确定计入井及相关设施原价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当计入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并确认为预计负债时,企业应在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各期应承担的利息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天然气(以下简称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油气开采活动包括矿区权益的取得以及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阶段。
第三条油气开采活动以外的油气储存、集输、加工和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第四条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矿区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权利。
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
探明矿区,是指已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未探明矿区,是指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
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是指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根据地质和工程分析,可合理确定的能够从已知油气藏中开采的油气数量。
第五条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
企业取得的矿区权益,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一)申请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土地或海域使用权支出、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申请取得支出。
(二)购买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购买取得支出。
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
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的,折耗额可按照单个矿区计算,也可按照若干具有相同或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相邻矿区所组成的矿区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探明矿区权益折耗额=探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当期产量/(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矿区当期产量)第七条企业对于矿区权益的减值,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确认减值损失:(一)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二)对于未探明矿区权益,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发文部门:财政部发文时间:2006-2-15实施时间:2007-1-1法规类型:具体会计准则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全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天然气(以下简称“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油气开采活动包括矿区权益的取得以及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阶段。
第三条油气开采活动以外的油气储存、集输、加工和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第四条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矿区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权利。
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
探明矿区,是指已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未探明矿区,是指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
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是指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根据地质和工程分析,可合理确定的能够从已知油藏中开采的油气数量。
第五条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
企业取得的矿区权益,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一)申请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土地或海域使用权支出、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申请取得支出。
(二)购买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购买取得支出。
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
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的,折耗额可按照单个矿区计算,也可按照若干具有相同或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相邻矿区所组成的矿区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探明矿区权益折耗额=探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当期产量/(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矿区当期产量)。
第七条企业对于矿区权益的减值,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确认减值损失:(一)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石油天然气成本会计账务处理
石油天然气开采包括矿区权益的取得、油气勘探、油气开发和油气生产四个阶段,所以要作四个阶段的特殊成本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二条规定:“油气开采活动包括矿区权益的取得以及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阶段。
”至此,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账务处理包括矿区权益取得的账务处理、油气勘探的账务处理、油气开发的账务处理和油气生产的账务处理。
油气勘探成本会计账务处理(一)基本概述1、油气勘探概念。
油气勘探是指为了识别勘探区域内油气储存藏量而进行的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勘探等一系列勘探活动。
油气勘探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对矿区实施钻探区域探井、勘探型详探井、评价井和资料井的一系列活动叫钻探勘探。
二是对矿区进行地质调查和地球物理勘探等一系列活动叫非钻井勘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表明的矿区范围是“指企业进行油气开采活动所划分的区域或独立的开发单位。
”是油气勘探成本会计核算的对象。
2、油气勘探成本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钻井勘探支出在完井后,确定该井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应当将钻探该井的支出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
确定该井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应当将钻探该井的支出扣除净残值后计入当期损益。
”3、油气勘探成本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在会计处理上应设置:“油气勘探成本”会计科目,借方登记已经发生的油气勘探的各项费用,贷方结转油气勘探未探明储藏油量的成本,余额在借方表示矿区已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油气勘探成本。
(二)账务处理(1)当发生购买矿区勘探权时,借:油气勘探成本(买价成本),贷: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类会计科目或应付账款等债务类会计科目(买价成本)。
(2)当发生油气勘探人工薪金时,借:油气勘探成本(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酬金),贷:应付职工薪酬、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或已付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2006-10-30一、矿区的划分矿区,是指企业进行油气开采活动所划分的区域或独立的开发单元。
矿区的划分是计提油气资产折耗、进行减值测试等的基础。
矿区的划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一个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二)若干相临且地质构造或储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三)一个独立集输计量系统为一个矿区;(四)一个大的油气藏分为几个独立集输系统并分别进行计量的,可分为几个矿区;(五)采用重大新型采油技术并实行工业化推广的区域可作为一个矿区;(六)在同一地理区域内不得将分属不同国家的作业区划分在同一个矿区或矿区组内。
二、钻井勘探支出的处理采用成果法根据本准则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规定,对于钻井勘探支出的资本化应当采用成果法,即只有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才能资本化,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三、油气资产及其折耗(一)油气资产,是指油气开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
油气资产属于递耗资产。
递耗资产是指通过开采、采伐、利用而逐渐耗竭,以致无法恢复或难以恢复、更新或按原样重置的自然资源,如矿藏等。
开采油气所必需的辅助设备和设施(如房屋、机器等),作为一般固定资产管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二)油气资产的折耗,是指油气资产随着当期开发进展而逐渐转移到所开采产品(油气)成本中的价值。
本准则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
1.产量法,又称单位产量法。
该方法是以单位产量为基础对探明矿区权益的取得成本和井及相关设施成本计提折耗。
采用该方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时,矿区权益应以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为基础,井及相关设施以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为基础。
2.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该方法将油气资产成本均衡地分摊到各会计期间。
采用该方法计算的每期油气资产折耗金额相等。
企业采用的油气资产折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方案-《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理解与分析'部在参考《国际准则》和目前我国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会计处理的实际情况,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以下简称新准则)。
本准则规范了企业从事矿区权益取得、油气勘探、油气开发、油气生产等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新准则由总则、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共六章内容组成。
1.在“总则”部分,主要是对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
油气开采活动包括矿区权益的取得以及油气的勘探、开发、生产等阶段。
油气开采活动以外的油气储存、集输、加工和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2.在“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部分,包括矿区权益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折耗与减值、矿区权益的及对未探明矿区的处理方法。
(1)定义: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矿区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权利。
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
探明矿区,是指已发现探明可采储量的矿区;未探明矿区,是指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
(2)确认和计量: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
企业取得的矿区权益,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土地或海域使用权支出、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申请取得支出。
②购买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购买取得支出。
③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折耗与减值①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
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的,折耗额可按照单个矿区计算,也可按照若干具有相同或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相邻矿区所组成的矿区组计算。
新准则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转让该矿区组最后一个未探明矿区的剩余矿区权益时,转让所得与未 探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在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场地清理 等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矿区废弃,是指矿区内的最后一口井停产。 第二十四条 井及相关设施、辅助设备及设施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处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有关的下列 信息: (一)拥有国内和国外的油气储量年初、年末数据。 (二)当期在国内和国外发生的矿区权益的取得、油气勘探和油气开 发各项支出的总额。 (三)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原值,累计折耗和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及其计提方法;与油气开采活动相关的辅助设备及设施的账
第三条 油气开采活动以外的油气储存、集输、加工和销售等业务的会 计处理,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四条 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矿区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 权利。
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探明矿区,是指已发 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未探明矿区,是指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 量的矿区。
(二)购买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 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购买取得支出。
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 区权益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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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 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的,折耗额可按照单个矿区计算,也可按照若干具 有相同或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相邻矿区所组成的矿区组计 算。计算公式如下:
油气资产弃置费用的操作与运用
新准则下油气资产弃置费用的操作与运用摘要:今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在财政部新增的22项准则中,最值得石油石化企业关注的当然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该项准则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规范了企业从矿区权益取得、勘探、开发和生产等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及相关信息披露,明确提出油气开采企业要对油气资产弃置支出,在当期进行估计,确认为预计负债或计入当期损益。
但结合多年来我国油气开采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笔者认为新准则对油气资产弃置费用只做了原则性的要求,随着2007年新准则在全国各大企业的实际运用,对石油企业未来弃置费用具体如何估计并作账务处理,缺乏实践操作性。
因此,笔者尝试着进行了一些创新与探索,目的想总结提出具体的会计处理思路和操作方法,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油气资产弃置弃置费用预计负债今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
新准则是一套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涵盖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准则体系,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
在财政部新增的22项准则中,最值得石油石化企业关注的当然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该项准则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规范了企业从矿区权益取得、勘探、开发和生产等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及相关信息披露,明确了油气资产的计量模式,在保留使用年限平均法的同时引入了产量法计提油气资产折耗,并明确要求采用成果法(successful efforts method ,SE)。
同时提出油气开采企业要对油气资产弃置支出,在当期进行估计,确认为预计负债或计入当期损益。
一、油气资产弃置问题的提出当一口井达到其经济开采极限时,该井就被封堵、废弃或恢复,即将该井地面以下的井眼封堵,地面相关设备设施拆除,有些油气水井及地面设备设施还可供其他地方使用。
另外,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讲,还要将地面恢复原貌。
企业会计准则原文、应用指南案例详解:准则原文 应用指南 典型
37.1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7.2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8.1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38.2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指南
39.1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39.2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应用指南
22.1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2.2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23.1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23.2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24.1总则 24.2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24.3原保险合同收入 24.4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24.5原保险合同成本 24.6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25.1总则 25.2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25.3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25.4列报
26.1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26.2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27.1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27.2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 用指南
34.1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34.2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35.1总则 35.2关联方 35.3关联方交易 35.4披露
36.1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36.2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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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石油天 然气开采
第27章会计政 2
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 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之石油天然气开采PPT(1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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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新准则的内容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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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由以下六章25条组成:
第一章 总则(3条):主要是规范制定准则的 目的和依据、油气开采活动的定义。
第二章 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7条):主要是 规范矿区权益的确认、计量与会计处理方法。
第三章 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5条):主要是 规范油气勘探的确认、计量方法。
本准则只规范矿区权益取得、勘探、开发和油 气生产(即“上游活动”)阶段,这部分特殊业 务需要单独规范。油气的储运、炼制和销售等 业务的会计处理与一般企业相同,由其他相关
准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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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准则的重要特点与突破
1. 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实现趋同。 该准则是2006年准则修订中新增加的准则,
相对于我国企业目前普遍采用的企业会计制度, 该准则突出了石油气开采会计与其生产工艺相 适应的特点,并且与国际惯例基本实现了趋同。
–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应当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
油气资产减值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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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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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时候,我们活得累,并非生活过于刻薄,而是我们太容易被外界的氛围所感染,被他人的情绪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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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材不好就去锻炼,没钱就努力去赚。别把窘境迁怒于别人,唯一可以抱怨的,只是不够努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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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个人的知识,通过学习可以得到;一个人的成长,就必须通过磨练。若是自己没有尽力,就没有资格批评别人不用心。开口抱怨很容易,但是闭嘴努力的人更加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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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如果没有人为你遮风挡雨,那就学会自己披荆斩棘,面对一切,用倔强的骄傲,活出无人能及的精彩。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27号 石油天然气开采
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一节石油天然气开采概述石油天然气行业是为国民经济提供重要能源的矿产采掘行业,生产对象是不可再生的油气资源,生产活动所依赖的主要是埋藏于地下的油气储量,其生产过程包括矿区权益的获取、油气勘探、油气开发和油气生产等内容。
由于石油天然气特殊的生产过程,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投资回收期长、油气储量发现成本与发现储量的价值之间不存在密切相关关系等特点。
石油天然气开采(以下简称“油气开采”)的会计核算是以矿区为基础的。
矿区是指企业开展油气开采活动所处的区域,具有相同的油藏地质构造或储层条件,以及独立的压力系统和独立的集输系统,可作为独立的开发单元。
矿区是计提折耗、进行减值测试等活动的成本中心,是石油天然气会计中的重要概念。
矿区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1)一个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2)若干相邻且地质构造或储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3)一个独立集输计量系统为一个矿区;(4)一个大的油气藏分为几个独立集输系统并分别计量的,可以分为几个矿区;(5)采用重大、新型采油技术并工业化推广的区域可作为一个矿区;(6)一般而言,划分矿区应优先考虑国家的不同,在同一地理区域内不得将分属不同国家的作业区划分在同一个矿区或矿区组内。
在油气开采活动中,与某一或某几个油气藏相关的单项资产,例如单井,能够单独产生可计量现金流量的情况极为少见。
通常情况下,特定矿区在勘探、开发和生产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资本化成本作为一个整体来产生现金流的,因此计提折耗和减值测试均应以矿区作为成本中心。
从事油气开采的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统称油气资产。
油气资产是一种递耗资产,反映了企业在油气开采活动中取得的油气储量以及利用这些储量生产原油或天然气的设施的价值。
油气开采企业通过计提折耗,将油气资产的价值随着开采工作的开展逐渐转移到所开采的产品成本中。
油气资产折耗是油气资源实体上的直接耗减,折耗费用是产品成本的直接组成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过卖出一定数量铜品的期货合同加以实现,其中卖出铜品的 期货合 同即是套期工具 。 衍生工具如无法有效地降低被套期项目的风险, 不能作为 套期工具 。 如 , 比 对于利 率上下限期权或 由一项 发行 的期权和
一
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 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
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关系在 被指定 的会计期问高度有 效。 常见 的套 期有效 性评价方 法主要 有 : 1 主要 条款 比较 ()
维普资讯
井勘探支 出的资本化应 当采用成果 法 , 即只有发现 了探 明经济
需变更 , 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 , 并按本准则的规定处理 。 二、 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根据本准则第 三条规定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 认、 计量 和报告 中所 采用 的原则 、 基础 和会计 处理 方法 。 企 业采用 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 ) 一 实务 中某 项交 易或 者事项 的会计 处理 , 体会 具 计准 则或应用 指南 未作规 范的 ,应 当根据 《 业会计 准 企
矿区 , 是指企业进行 油气 开采 活动所划分的区域或独立 的开发单元 。 矿区的划分是计提油气资产折耗 、 进行减值测试
等的基础。 矿区的划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一 一个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 区 ; 二 ) ( 若干相临且地 质构 造或 储层 条件相 同或相 近 的油气 藏可作 为一 个矿 区 ;
法 ; 2) ( 比率分析法 ; 3 回归分析法等 。 ()
项购入 的期权组成的期权 ,其实质相 当于企业发行一项期
权的( 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 )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 ,
( ) 二 根据本准则第六条规定, 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 衍生工具 , 在套期开始时 , 通常应 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 比例指
《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解析——油气开发活动的会计处理
《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解析——油气开发活动的会计处理[摘要] 本文在简要介绍油气开发活动和相关概念基础上,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解释、核算程序、会计处理等方面,对我国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ASBE27)的油气开发活动的会计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释。[关键词] 油气开发;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会计实务一、油气开发活动及其相关概念油气公司在进行油气勘探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之后,接下来就是制订油气开发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油气开发。油气开发活动包括:钻前准备、钻井、完井、地面设备安装等过程。按照ASBE27的规定,要深入地理解油气开发的会计问题,首先要明确油气会计准则中出现的与油气开发活动相关的概念。油气开发,是指为了取得探明矿区中的油气而建造或更新井及相关设施的活动。此概念指出了油气开发的目的是取得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采取的措施是建造或更新用于开采、处理、集输和储存石油和天然气的设施。钻前准备,是指前期研究、工程地质调查、工程设计、确定井位、清理井场、修建道路等活动。井用设备,是指套管、油管、抽油设备和井口装置。套管(casing),是指钻井和完井过程中放置于油井或气井的钢管。套管的功能是在钻井期间防止井壁坍塌,同时如果正在开采,可为安全开采石油和天然气提供便利。油管(tubing),是指悬挂于井中的小直径的管子,石油或天然气从管子中开采出来。提高采收率,是指用于把原油从储层中驱入井中,使其超过通过天然储层压力、能量或驱动(一次采油)可以开采出来(的数量)所采用的任何方法(见二次采油和三次采油)。一次采油(primary recovery),是指通过天然储层压力、天然储层能量或天然储层驱动把原油压入井眼中。二次采油(secondary recovery),目前是指注水。用于有关把水、气等注入地层产生压力,以便开采出一次采油未开采出来的补充原油的任何方法。三次采油(tertiary recovery),是指诸如向地层注入蒸汽等综合技术的采用,以增加石油或天然气的产量。二、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一)核算原则在成果法会计中,最终被确认为资产成本前所发生的成本和发现的特定储量之间需要有一种直接关系。油气开发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探明矿区中的油气。所有为开发已探明储量而钻的井的成本,与所有生产和处理碳氢化合物所必需的设备的成本一起进行资本化处理(在一口开发井被证明是干井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油气开发成本是为了获得接近已探明储量和提供用于开采、处理、集输和储存石油和天然气的设施而发生的成本。(二)科目设置根据ASBE27的规定,需要设置“在建工程”、“井及相关设施” “井及相关设施折耗”、“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4个科目。1. “在建工程”科目(1)针对油气公司的特殊情况,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油气开发支出”。以下阐述的就是“在建工程——油气开发支出”这个二级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和方式。(2)本科目核算油气公司在已探明矿区为获得石油和天然气而进行的钻井和相应的地面开发配套设施等的支出。(3)本科目按探明矿区和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科目借方反映油气开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贷方反映转出的油气开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属于井及相关设施(包括干井)的支出,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油气开发工程项目所发生的支出。2. “井及相关设施”科目(1)本科目核算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2)本科目按开采矿区、使用单位和单项资产设置明细科目。科目借方反映发生的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贷方反映井及相关设施的处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原价。3. “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科目(1)本科目核算油气企业各矿区井及相关设施的折耗。(2)本科目按采油矿区设置明细科目。科目借方反映井及相关设施的报废、损毁或出售等减少的累计折耗额,贷方反映计提的井及相关设施的累计折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计提的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的累计数。4. “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科目(1)本科目核算油气企业提取的各矿区井及相关设施的减值准备。(2)本科目按采油矿区设置明细科目。科目借方反映井及相关设施的报废、损毁或出售等冲减的减值准备金额,贷方反映计提的井及相关设施的累计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计提的井及相关设施价值准备的累计数。(三)核算程序ASBE27规定我国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采用成果法,根据钻井的目的与发现探明储量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资本化的部分。而对于开发井来说,钻井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探明的石油天然气储量,不管开发井的钻井结果如何,开发井的钻井成本都应该进行资本化,虽然开发井与勘探井的最终处理结果不同,但是在钻井过程中发生的钻井成本的初步核算是一样的,所发生的成本,均给予暂时资本化。开发井在钻井完毕后,不管是成功井还是干井,都将累计的暂时资本化成本结转到“井及相关设施”。与之相关的开发费用(非钻井费用)不管开发钻井成功与否,都作为寻找油气的费用,在开发钻井的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予以暂时资本化,在开发钻井完毕后,将暂时资本化的油气开发费用转入“井及相关设施”科目。对于“井及相关设施”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计提折耗,按照ASBE8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具体的核算程序如图1。图1成果法开发成本核算程序(四) 业务举例1. 油气开发工程所发生的支出的会计处理油气开发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出包油气开发工程支出(这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即油气公司通常将油气开发工程承包出去),另一种是自营油气开发工程支出。油气公司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 出包油气开发工程支出油气公司将油气开发工程出包给其他油气开发工程公司,其具体的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将实际结算的出包工程价款作为油气开发支出。油气公司按规定预付给承包单位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油气开发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油气开发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2)自营油气开发工程支出油气公司自己进行油气开发,按实际发生的钻前准备支出、井的设备购置和建造支出、购建提高采收率系统支出、购建矿区内集输设施、分离处理设施、计量设备、储存设施、各种海上平台、海底及陆上电缆发生的支出、付给油气开发人员的薪酬支出等作为油气开发的支出入账,借记“在建工程——油气开发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油气辅助生产”等科目。2. 开发工程完工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油气公司进行油气开发作业,油气开发工程完工之后,按实际发生的油气开发支出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借记“井及相关设施”科目,贷记“在建工程——油气开发支出”科目。3. 继续钻井至未探明层位的支出的会计处理(1) 继续钻井至未探明层位并发现探明储量油气公司进行油气开发作业,钻井至已探明层位并获得油气。为获取新增探明储量而继续钻井至未探明层位并发现探明储量的支出,按照钻探该井的支出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借记“井及相关设施”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地质勘探支出”科目。(2)继续钻井至未探明层位未发现探明储量油气公司进行油气开发作业,钻井至已探明层位并获得油气。为获取新增探明储量而继续钻井至未探明层位未发现探明储量的支出,按照钻探该井的支出结转为当期损益,借记“勘探费用”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地质勘探支出”科目。4. 计提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的会计处理在开发活动完工后,油气企业要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井及相关设施计提折耗,井及相关设施包括确定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探井和开采活动中形成的井,以及与开采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设施。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的,折耗额可按照单个矿区计算,也可按照若干具有相同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相邻矿区所组成的矿区组计算。按照需要计提的折耗额入账,借记“油气生产成本”科目, 贷记”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科目。5. 计提、补提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油气开发活动完工后,当发现井及相关设施存在减值迹象的时候,要对井及相关设施进行减值测试,当确定井及相关设施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时候,要对井及相关设施计提减值准备。应当将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按减记的金额确认为井及相关设施的减值准备,借记“油气生产成本”科目,贷记“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科目。当减值损失确认后,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6. 井及相关设施处置的会计处理井及相关设施处置的会计处理类似于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在清理时计入“井及相关设施清理”科目,最后结转到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主要参考文献[1] 王国梁. 石油会计核算——原则、程序和问题[M]. 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P60.[2]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S]. 2006.。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每年进行 一次减值测试 。单个矿 区取得成 探支出和非钻 井勘 探支 出。钻井 勘探支 出 本较 大的 。应当 以单个 矿区为基础进 行减 主要包括钻探 区域 探井 、 勘探 型详探井 、 评 值测试 . 并确 定未探 明矿 区权 益减值金额 。 价 井和资料井 等活 动发生 的支出 ;非钻井
账面价值 。 将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 益 ; 如果转 资本化 支出继续暂 时资本化 ,否则应 当计 让所得 小于矿区权益账 面价值 ,以转让所 入 当期损益 : ( )该井已发现足够数 量的储量 . 一 但 要确定 其是否 属于探 明经济 可采储 量 。 还
权益的其他申请取得 支出。
值 的差额 。 当确认 为减值 损失 , 应 计入 当期 损 益。未探 明矿 区权益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
不得转回。
第八条
探 明经济可采储量 。 是指在现有技术和 经济条件下 , 根据地质和工程分析 。 可合理确 定的能够从已知油气藏 中开采的油气数量。 第五 条 为取 得矿 区权 益而发 生的成
本应 当在 发生时予 以资本化。企业取得 的 矿区权益 。应 当按 照取得 时的成 本进行初
始计 量 :
让权益和保 留权 益的公允价值 比例 ,计算
确定 已转 让部分矿区权 益账面价值 。转让
( ) 一 申请取得 矿区权益 的成本 包括探 矿权使 用费 、 采矿权使 用费 、 土地 或海域使 用权支出 、中介 费以及可直 接归属于矿 区
所得 与已转让矿区权益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 井 的支 出予 以暂 时 资 本 化 。 第十 四条 在 完井一 年时仍未能确 定 入 当期 损 益 。
( ) 单独计提减值准 备的未探 明 二 转让 该探井 是否发现探 明经济可采储量 ,同时 矿 区权 益的 。如果转让所得 大于矿区权益 符合 下列条件 的。应 当将钻探该井 的暂 时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解析
告结构 , 以满 足未来 的内外部信息报送需要 。 2加 强保 险公 司精 算对再保 险核算 的 支持 。 准则 中特 . 新 意强调 了分出业 务需 要单独确认应收分保准备金和摊 回分保 准备金 ,分人业 务需 要按规定提取分保准备金并进 行充 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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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准则 ・口
《企 业 会 计 准 贝= =第 2 号 『 7
眉 油 天 然 乏 开 采 》解 析
中 国石 油天 然 气集 团公 司 严 九
一
、
新 旧会 计 处 理 规 定 的 主 要 差 异
( 产量法 。 2) 产量法 的原理 是某成本 中心发生 的资本化 成本和勘查开发该成本 中心可采储量密切相关 。 因此 , 每一个 产量单位应承担相 同数量 的成本。产量法以矿物或矿物含量
力的公司进行分人业务精算 预估 的业务核算。 4再保 准备金 的独立核 算与披 露 。 . 鉴于再保 险业 务独立
化, 有利于发现保险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 配合现行的偿
付能力监管体系 。
三 、 行 新 准则 的关 键 环 节 执
1 险公 司内部 各部 门有 效配合 。 准则 的实施必然改 . 保 新 变现有 的财务会计核算框架 ,改变财务会计报表的格式 和披 露内容。 保险公司原有 的财务 系统需要做好 变革 的准备工作 。 首先 , 整合业务前端 的流程 , 为对外报告提供数据源 。 再保 险
折 旧费用 , 年限平均法可能使投产前成本的剩余账面价值 比
例大 于剩余储量 的 比例。 在储 量被 全部开采之前 的很长一 段 时间里 , 限平均法 需要记 录成本 中心的减损 。 如果可 折 年 ② 旧年 限小 于储量 的期望寿命 , 年限平均法可能存在不恰 当配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佚名
【期刊名称】《财会月刊(会计版)》
【年(卷),期】2006(000)008
【摘要】@@ 第一章总则rn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天然气(以下简称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总页数】3页(P38-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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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对石油天然气企业会计的影响分析 [J], 荀厚平;薛小青;曹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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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果法与完全成本法孰是孰非——兼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J], 于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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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天然气(以下简称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油气开采活动包括矿区权益的取得以及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阶段。
第三条油气开采活动以外的油气储存、集输、加工和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第四条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矿区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权利。
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
探明矿区,是指已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未探明矿区,是指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
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是指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根据地质和工程分析,可合理确定的能够从已知油气藏中开采的油气数量。
第五条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
企业取得的矿区权益,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一)申请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土地或海域使用权支出、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申请取得支出。
(二)购买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购买取得支出。
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
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的,折耗额可按照单个矿区计算,也可按照若干具有相同或类似地质构造特征或储层条件的相邻矿区所组成的矿区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探明矿区权益折耗额=探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当期产量/(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矿区当期产量)第七条企业对于矿区权益的减值,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确认减值损失:(一)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二)对于未探明矿区权益,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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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一、矿区的划分
矿区,是指企业进行油气开采活动所划分的区域或独立的开发单元。
矿区的划分是计提油气资产折耗、进行减值测试等的基础。
矿区的划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个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
(二)若干相临且地质构造或储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
(三)一个独立集输计量系统为一个矿区;
(四)一个大的油藏分为几个独立集输系统并分别进行计量的,可以分为几个矿区;
(五)采用重大、新型采油技术并实行工业化推广的区域可作为一个矿区;
(六)在同一地理区域内不得将分属不同国家的作业区划分在同一个矿区或矿区组内。
二、钻井勘探支出的处理采用成果法
根据本准则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规定,对于钻井勘探支出的资本化应采用成果法,即只有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才能资本化,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本准则第十四条(二)规定,完井一年时仍未能确定该探井
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如需继续暂时资本化的,应已实施或已有明确计划并即将实施进一步的勘探活动。
上述规定中的“已有明确计划”,是指企业管理层已通过了该计划并已开始组织实施,如已拨付资金、已制定出明确的时间表或已将相关计划任务落实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油气资产及其折耗
(一)油气资产,是指油气开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
油气资产属于递耗资产。
递耗资产是指通过开采、采伐、利用而逐渐耗竭,以致无法恢复或难以恢复、更新或按原样重置的自然资源,如矿藏等。
开采油气所必需的辅助设备和设施(如房屋、机器等),作为一般固定资产管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
(二)油气资产的折耗,是指油气资产随着当期开发进展而逐渐转移到所开采产品(油气)成本的价值。
本准则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
1.产量法,又称单位产量法。
该方法是以单位产量为基础对探明矿区权益的取得成本和井及相关设施成本计提折耗。
采用该方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时,矿区权益应以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为基础,井及相关设施以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为基础。
2.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该方法将油气资产成本均衡地分摊到各会计期间。
采用该方法计算的每期油气资产折耗金额相等。
本准则规定了产量法,该方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油气资产在会计期间的消耗,同时也允许采用年限平均法。
企业无论采用产量法或者年限平均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弃置义务的处理
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中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弃置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相应增加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
企业确认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时,应当预计因矿区废弃所承担的现时义务。
弃置义务应当以矿区为基础进行预计,通常涉及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拆移、填埋、清理、恢复生态环境等所发生的支出。
五、油气资产的减值
企业的矿区权益(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等油气资产如发生减值,应当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以及暂时资本化的油气勘探支出和开发支出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二)未探明矿区权益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按照单个矿区进行减值测试的,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油气资产减值损失;按照矿区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准备的,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分摊至单个矿区权益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