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张学良捍卫主权收回中东路权中共号召武装保卫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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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张学良捍卫主权收回中东路权中共号召武装保卫苏联
核心提示:1929年7月,中国国民政府和东北地方政府为收回中东铁路主权,派军队以武力接管中东路,对苏联宣战,同苏军之间发生了一场震动中国乃至世界的武装冲突,史称“中东路事件”。这场冲突持续近5个月之久,双方动用的一线兵力超过20万,使用了重炮、坦克、飞机和军舰等重型装备,其规模和持续时间远远超过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成为中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武装冲突。
中共中央紧急发表宣言,号召全国的劳苦群众,在“国际反赤色日”8月1日举行示威,抗议帝国主义及中国豪绅资产阶级对苏联的进攻。宣言认为,“苏联的胜利,也就是中国革命的胜利,苏联的失败,也就是中国革命的失败!中国革命的失败,也就是苏联的失败。”
1929年7月,中国国民政府和东北地方政府为收回中东铁路主权,派军队以武力接管中东路,对苏联宣战,同苏军之间发生了一场震动中国乃至世界的武装冲突,史称“中东路事件”。这场冲突持续近5个月之久,双方动用的一线兵力超过20万,使用了重炮、坦克、飞机和军舰等重型装备,其规模和持续时间远远超过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成为中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武装冲突。它是20世纪20年代末中苏两国关系史上的大事。“中东路事件”的结局,对于东北的局势乃至全国的时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东铁路问题的由来
作为这次战争的导火索的中东铁路,是近代沙俄政府对中国进行侵略和掠夺的产物。“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清铁路”的简称,又称东省铁路,由沙俄政府修建,包括满洲里经哈尔滨到绥芬河的中东铁路主线和哈尔滨经长春、沈阳到大连的中东铁路支线。
沙俄为了管理中东铁路而成立俄国的东省铁路公司,除独揽铁路经营大权外,又取得沿铁路两侧数十公里宽地带的行政管理权甚至司法管理权。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沙俄战败后,将中东铁路长春至旅大一段转让给日本。日本控制的长春以南的路段,一般称为“南满铁路”。长春以北的路段则继续被俄国控制,俄国在其沿线的驻军一度高达十余万人。1917年十月革命后,中国政府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驱逐了仍然把持着中东铁路路权的帝俄残余势力,收回了中东铁路沿线的驻军、司法、行政等部分权利。苏俄政权出于摆脱在国际上陷于孤立的不利处境、打破国际帝国主义联合进攻的外交考虑,先后三次发表宣言,承诺废除中俄不平等条约,放弃在中国攫取的领土和侵略权益。
1922年8月,中苏双方就恢复外交和履行对华宣言问题正式开始谈判。经过艰苦谈判,中苏双方代表顾维钧与加拉罕于1924年5月31日签署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其中关于中东铁路规定:中东路纯系商业性质,由中国赎回;在没有赎回之前,铁路业务由两国共管。同年9月,苏联政府又与张作霖当局签订
了《奉俄协定》。苏方还作了进一步的让步,中东路无偿全部交给中国的期限,从沙俄时代规定的80年缩短为60年,并在此期间内允许中国赎回。
根据1924年的协议,中苏共管中东路。但在实际执行中,苏方并未认真履行该协议,实权仍掌握在苏方手中。这种状况引起中方特别是东北地方当局的不满和愤怒,积怨日深。出于政治经济的需要,张作霖采取了许多敌视苏联的行动,积极支持蒋介石清除在北伐军中的共产党员,并断绝了与苏联的外交关系。在国内制造反共高潮的同时,张作霖还煽动盘踞在中国北部边境地区的白匪和当地土匪对苏军边防部队实施挑衅。随着事态的发展,苏联政府开始改变了态度。到1925年12月,张作霖军队拖欠中东铁路管理局的债款达1400万卢布。为此,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伊万诺夫决定禁止张作霖军队使用该铁路运输部队和军用物资。张作霖军队不仅不予理睬,而且变本加厉地使用铁路,甚至开枪对拦截过往军列的铁路工作人员加以威胁。
张学良错误估计了形势,对苏采取强硬态度
在日本“满蒙”政策的刺激下,特别是慑于中国日益高涨的收回中东路主权的强烈呼声,为保持其在中东路的实际利益不受侵害,苏联政府准备把中东路转让给日本。1927年10月中旬,中东铁路苏方副局长到大连,与日本南满会社社长山本条太郎进行秘密会谈,并签订了《中东路草约》,给予日本一系列特权。《中东路草约》虽是秘密签订,但消息不胫而走。中国政府得知后非常惊讶,向日本询问此事。日方辩解说:“苏联所让者为属于俄方之权利。其属于中国方面之权利,依然存在,绝对不受日俄让渡之影响。”这个情报显示,中东铁路随时有被苏联转让给日本的危险。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服从国民政府。至此,南京国民政府在形式上完成了中国的统一。自“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蒋介石政府奉行“反共绝俄”政策。在1927年12月初召开的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对苏绝交决议》。同年底,南京政府又借口苏联领事馆及国营商业机关为中共广州暴动的指挥机关,颁令撤消对苏联领事的承认,封闭了苏联在华(主要集中在沪)的大多商业机构。
张学良身边的那些所谓“俄国通”,如中东路理事兼张学良机要秘书邹尚友、东三省特别区教育厅长兼东三省交涉总署顾问张国忱等人,听信居心不良的白俄顾问的蛊惑:“苏联有大饥荒,人民奄奄待毙,对于共产党政权极度不满,欧美各国对于苏联也有仇恨,倘若有人此刻发难,共产党必倒台。中国若能趁这个机会将中东路主权一举收回,不但苏联此刻无力进行反抗,就是世界列强,也必双手高举,赞成中国的行动。”而且苏联又受欧美仇视,在国际上比较孤立。几年来,张作霖驱逐苏联外长加拉罕,搜查苏联驻华大使馆,以及东北当局收回路区的警务、市政、税务、教育、地亩等中国主权,苏联方面都没采取强硬的报复措施。1929年初,东北当局首先强行收回了中东铁路电权。苏联方面虽经驻沈阳总领事提出抗议,要求偿付安置费100多万元,但没有做出更激烈的反应。4月,东北当局再就中东铁路权益问题向苏联方面提出交涉,苏方再度退让,将该铁路原由俄国人担任的商务、机务、车务、总务、会计、进款等6处正处长的职位,让
予中国人担任。对于这种情况,张学良等显然产生了不正确的估计。张学良年轻气盛,急于对国家有所作为。他觉得中国虽打不过日本,却未必抵挡不住苏联,如果能把北满的中东路接收回来,增强力量之后,再转而对付南满的日本势力,东北的事情就好办了。爱国的热情与错误的判断相结合,让张学良决定对苏作战。
而张学良本人也根本没有想到会败,他后来在《张学良自述》中承认:“那时,我自不量力,很想施展一下子。”许多年后,据为张学良记录口述历史的哥伦比亚大学工作人员张之宇记载:“张氏曾自疚,告诉笔者:我是封疆大吏,中东路,…九一八‟事件,对苏、日关系,平时我有自主权,不能说有了事,推卸责任。”
1929年5月27日,哈尔滨特区警务处长米春霖接到密报,指称“苏联将在哈尔滨领事馆召开远东党员大会”。张学良密电哈尔滨特区长官张景惠,派军警搜查苏联驻哈尔滨使馆,逮捕苏联驻哈总领事,同时封闭了中东铁路苏联职工会,并强迫中东路苏方正、副局长停职。29日,张景惠又下令封闭哈尔滨、齐齐哈尔、海拉尔等地苏联领事馆。张学良这一公然违反国际公法的行为,激怒了苏联政府。31日,苏联政府向南京政府提出抗议,要求释放其在哈尔滨领事馆被捕人员,同时向边境地区增加兵力,准备在外交交涉失败时诉诸武力。“五二七事件”的爆发,成为“中东路事件”的开端。
针对苏联方面的军事压力,东北方面也采取了强硬态度,针锋相对地积极备战。6月22日至25日,张学良在沈阳召开对苏会议。张学良在公开场合,也宣称要以强硬态度对俄。7月7日,张学良抵达北平与蒋介石会晤,取得了中央政府对收回中东铁路的支持。7月10日,哈尔滨特区长官张景惠及中东路督办吕荣寰采取由军警强行收管中东路的措施,接收和查封了沿路的机关及设施,驱逐苏方工作人员,派出中方工作人员2000余人接替工作。7月11日,苏联交通人民委员会表示希望和平解决中东路问题。张景惠、吕荣寰等未予理会。7月13日,苏联政府向中国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表示愿意通过谈判解决中东路问题,提出三项建议,希望中国三日内答复,“倘不得满意之答复时,苏联政府迫于不得已,将取他种方法,以防卫苏联之所有权利”。
7月17日,苏联政府决定召回驻华使节、商务代表及中东铁路苏籍人员,断绝中苏间的铁路交通,令中国驻苏使节离境,与中国断绝邦交,并威胁中国东北当局和南京政府,中东路如不恢复原状,中国将有莫大危险。7月21日至23日,苏联驻齐齐哈尔、哈尔滨、海拉尔、满洲里、黑河、绥芬河领事及海关职员和大量侨民经满洲里回国。
7月17日苏联宣布与中国断交后,蒋介石召集胡汉民、戴季陶、孙科等人开会讨论东北局势。他们一致认为,苏联只是恐吓,不会出兵。若苏联出兵,日本也将难以沉默。蒋介石对张学良表示,中央对苏作战已有全盘考虑,全国军队可随时增援,继续鼓动张学良对苏联采取武力威胁的强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