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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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规章罚款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规章罚款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规章罚款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罚款制度。

第二条本罚款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罚款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章罚款项目及标准第五条迟到、早退:每人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未佩戴安全帽、未穿防护服、未戴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完善的情况,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第七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八条未经允许擅自离岗、串岗,影响安全生产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第九条工作期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至开除的处理。

第十条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未按照要求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导致设备故障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三章罚款执行及申诉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罚款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罚款金额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断。

第十三条员工对罚款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罚款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罚款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罚款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制定本罚款制度,公司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范文(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范文(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处罚原则1. 依法依规:处罚行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程序。

2. 公正公平: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客观公正、公平合理。

3. 科学合理:处罚措施必须符合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处罚力度。

第三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和处罚措施1.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未取得上岗证、未经培训合格即擅自上岗的;(2)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程序的;(3)未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4)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配置等的;(5)违反能源管理规定、浪费用能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口头警告:对违规行为轻微,影响较小的,给予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对违规行为较为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要求整改,追究责任;(3)罚款:对违规行为严重,影响较大,给予罚款处罚;(4)停工整顿: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停工整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5)降级处理和解聘:对重大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给予降级处理及解聘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处罚程序1. 处罚程序包括下列步骤:(1)发现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汇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有关证据,了解情况。

(3)听证和申辩:对于涉及罚款、停工整顿、降级处理和解聘等处罚措施的,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听证,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辩意见。

(4)决定处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调查核实、听证和申辩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情况,做出处罚决定,并通知被处罚人。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安全第一,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即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制度的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企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适用从轻、从重或者从重处罚原则,坚决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六条企业应当通过内部培训、考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处罚制度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取得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三)擅自改变、中途停工、拆除或者损坏安全设施的;(四)故意破坏或者隐瞒事故隐患的;(五)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六)泄密、散布本企业技术秘密或者生产经营信息的;(七)违反消防规定,私拉乱接电源线的;(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第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一般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警告;(二)罚款(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金额,罚款上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三)责令限期整改;(四)通报批评。

第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罚款(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金额,罚款上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二)停工整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顿时间);(三)责令停产停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四)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模版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本《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依据本《细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相关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1. 适用对象《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外来人员等。

2. 违纪行为《细则》中所指的违纪行为指的是违反本企业内规定的安全生产纪律,包括但不限于:(1)无证操作;(2)擅自将停产设备开启;(3)私自更改设备工作参数;(4)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5)超时工作;(6)违规使用设备;(7)违反操作规程;(8)未按要求进行检修保养;(9)未及时上报安全隐患;(10)消防安全违规行为等。

三、处罚原则1. 公平公正《细则》所制定的处罚原则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人员违反纪律都应当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不得偏私舞弊。

2. 教育与惩戒并举对于第一次违反纪律的人员,除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其树立安全意识。

对于多次违纪或严重违纪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量刑适当对于违纪行为的处罚应当适度,不得过轻或过重,要综合考虑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合理量刑。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纪行为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调查核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违纪报告后,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违纪行为进行核实调查。

调查过程中应做到公正、客观、全面,确保事实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 处罚决定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处罚决定。

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3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3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____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____分。

1.1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

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1.2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____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1.4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1.8进出要害部位不登记或不服从管理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人次罚款____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____分。

2.1操作旋转机床,钻床戴手套。

(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

2.2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2)奖励规定:1.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评选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并给予相应奖金和奖品。

2. 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表彰并给予相应奖金和奖品。

3. 安全生产创新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方案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给予表彰并给予相应奖金和奖品。

惩罚规定:1.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罚款、降职、调岗、解聘等处罚。

2. 安全纪律处罚: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停职等相应处罚。

3. 安全培训和考核:对未按时完成公司规定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罚。

此为某公司的简要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具体规定可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单位或个人,企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处罚措施分为警告、罚款、停职直至开除、刑事责任等几种,具体罚则如下: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理,提醒其注意安全注意,警示其不要再次犯错。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具体罚款数额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确定。

3. 停职直至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采取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罚措施,以示惩戒,确保安全生产。

4. 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企业将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可以采取暂停合作、取消合作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七条企业对于员工的处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企业管理层同意方可执行。

对于单位和个人也同样适用。

第八条企业应当将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向员工、合作单位和个人公示,以提醒大家遵守规定,加强安全意识。

结语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安全、保障员工安全至关重要。

企业应当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罚细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实用版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实用版

YF-ED-J2082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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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

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安全生产内部处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内部处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内部处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三、处罚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处罚内容(一)对个人的处罚1. 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操作,造成轻微后果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500元。

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记过或罚款500-1000元。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降级、撤职或罚款1000-5000元。

4.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党籍、公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单位的处罚1.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2. 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或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4. 未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隐瞒、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5. 未落实事故处理措施,或者未对事故进行总结教训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000-5000元。

五、处罚程序(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二)根据调查结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处罚建议,并根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四)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个人或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对被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教育,督促其整改。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违法行为与处罚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未经审批、许可或者未备案擅自开展危险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三)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四)未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者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五)未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六)未按照规定购买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七)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及时维护标志的;(八)未配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九)未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十)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十一)未按照规定保存安全生产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十二)故意隐瞒、谎报事故信息或者拒绝提供事故调查需要的资料的;(十三)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第六条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停产、停工整顿的处罚:(一)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三)多次发生安全事故,未能及时整改的;(四)有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第七条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吊销或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的;(二)限制其从事或者继续从事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的;(三)责令停业、停产整顿的;(四)进行公开曝光的;(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在工业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石。

为了强化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提供一个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的范本,以便企业和组织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3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4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5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条件第6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行业安全生产要求。

第7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9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10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第11条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12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语:。

企业安全管理经济处罚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经济处罚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经济处罚制度企业安全管理经济处罚制度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

以下是针对企业安全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制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一、违反安全规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2.在禁烟区域吸烟或未经批准动用明火。

3.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4.未经批准擅自携带外部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5.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生产现场布局或设备设施。

6.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或使用未经检测的设备。

7.未按照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8.擅自改变安全设施或者挪用安全设施。

9.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二、未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未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操作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或未按照安全规范使用机械。

2.未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导致安全隐患或者事故。

3.在操作过程中未保持安全的姿势或者距离,导致安全隐患或者事故。

4.未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导致事故扩大或者损失加重。

5.其他未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三、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对于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安全出口未按照规范设置或者安全设备未及时维护。

2.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3.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或者安全警示灯。

4.其他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的行为。

四、拒绝安全检查对于拒绝安全检查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拒不接受安全检查人员检查或者藏匿危险物品。

2.阻挠安全检查人员执行职务或者妨碍安全检查工作。

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离开岗位的情况。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3.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注:本文仅展示全文的五分之三内容。)
十二、安全信息管理
1.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安全事件、隐患、整改措施等进行记录和分析。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4.申诉期间,原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除非公司领导另有决定。
六、记录与档案管理
1.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处罚记录,详细记录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等信息。
2.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处罚记录和档案进行整理、分析,为公司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七、附则
1.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同时废止。
四、处罚执行
1.处罚决定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作,明确处罚事项、理由、依据、期限和申诉途径。
2.处罚决定书经公司领导签署后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送达给当事人。
3.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4.对于警告、记过等轻微处罚,当事人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于降职、撤职、开除等较重处罚,当事人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注:本文完成全文的五分之五内容。)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及第三方服务人员。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解释和监督实施。
二、违规行为及处罚
1.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处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一、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 未经培训擅自操作危险设备或机器;
2. 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 私自擅离岗位,无故缺席;
4. 无故拒绝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5. 违规操作危险物品或化学品;
6. 故意破坏、私自修改安全设施;
7. 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其他规定。

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
1. 警告:对于初犯的轻微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自身行为;
2. 记过: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在个人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3. 罚款:对于一些涉及到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安全的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罚款;
4. 停职:对于更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停职处理,暂时停止其在公司内的
工作;
5. 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危害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安全的行为,公司有权采
取开除处理。

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的程序:
1. 接到违规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由安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
调查报告;
2. 根据调查报告,确定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综合考虑员工的过往表现和态度;
3. 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领导的配合下,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如实记录在案;
4. 对违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告知其相关规定和要求,以警示他人。

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下,处罚是一种必要的手段,同时也要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规定,提高
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员工安全和公司正常运作。

只有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处
罚机制,才能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通用版)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通用版)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通用版)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条例:1、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凡酒后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3、凡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罚款50元/人次。

4、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5、凡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6、凡作业人员进场后没有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人次7、凡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人次。

8、凡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罚款500~5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

9、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人次。

10、凡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11、凡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罚款50元/处。

12、凡宿舍/内有使用长明灯、生火做饭烧水现象,罚款50/处。

13、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14、凡从高空(大于3m)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及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坠落,罚款300元/人次。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室: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第五条安全奖主要发给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压力较大的人员。

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安全奖分配要拉开档次。

第六条按照各级人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大小划分不同的奖励范围类别。

第七条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理嘉奖。

第二节安全奖的分类及兑现办法第八条安全奖分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奖、锅炉运行周期奖和经理嘉奖。

企业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企业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第八条企业对下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给予处罚:(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二)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三)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扰乱生产秩序的;(四)在作业场所违规吸烟、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五)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的;(六)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的;(七)不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分为以下几种:(一)警告;(二)罚款;(三)扣发工资;(四)停职检查;(五)解除劳动合同;(六)吊销相关资格证书;(七)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分别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罚款:适用于违法行为情节较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

(三)扣发工资:适用于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违反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影响生产安全的。

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通用版

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51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记录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一、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

罚款500元起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四、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五、酒后上岗及打架斗殴、闹事者。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八、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九、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十、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规定范围吸烟者。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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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0元,并停职捡查,按旷工处理或除名。

一、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造成事故者。

罚款500元起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者。

四、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一定损失者。

五、酒后上岗及打架斗殴、闹事者。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随便动用行车、电气焊、卷板机、砂轮机、电钻、磨光机、盖板、护栏等设施,酿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八、上下投掷物体,砸伤人员损坏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照明灯、安全标志等设施者。

九、对他人违章违纪不制止、不汇报者。

十、对他人违章违纪而不制止、汇报、且酿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购不合格原料,备件或其他物品,酿成生产事故或伤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规定范围吸烟者。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8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19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0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1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2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3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5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6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7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8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29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0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1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2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3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1?34野蛮检修、操作、敲砸设备者。

1?35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不准确而影响生产者。

1?36电气焊工工作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现场而没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电室无档鼠板或门窗关闭不及时,纱网损坏不及时更换者。

1?38安装临时架、架设临时线、临时灯不符合规定者。

1?39不得用本冲洗电器设备和冬季用水冲洗地面者。

1?40打扫卫生不执行安全规定而冒险作业者。

2、违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200元2?1交接班、记录、巡检不认真和上班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

2?2电工、仪表工上班不穿绝缘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岗位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未经同意私自找人代办者、岗位区域卫生未及时清扫者。

2?4不因应急消防、随便动用消防设施者。

2?5职工食堂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进入生产区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裤、光背、上身棉衣过膝盖者。

2?7电、气焊工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8动用酸、碱等危险物品没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乱闹影响工作、玩、打手机者。

2?10生产区内女工发辫过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动用安全防护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时复原者。

2?12安全防护用品用时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齐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员汇报登记者。

2?13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检修规程者。

2?14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一时,一处、一项者。

2?15生产区未办理动火许可证随意动火者。

2?16所有发证人员(安全作业证)没按规定持证上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书”、“指令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者。

2?18违反安全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者(包括两次)。

2?19违反安全整改“指令书”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处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21因不按“通知书”、“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22本公司人员因业务关系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违反安全规定者。

2?23氧气表、乙炔表有损坏者。

2?24设备基础未固牢,危及安全生产,不及时处理者。

2?25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处理者。

2?26因设备失修影响生产者。

2?27设备维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2?28野蛮检修、操作、损坏机部件者。

2?29虽未影响生产,但备用设备不备用者。

2?30因检修,指挥联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者。

2?31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防腐、保温规定者。

2?32不服从调度指令者。

2?33未按调度指令按时完成任务者。

2?34因指标执行不严影响生产者。

2?35未按时完成整改项目者。

2?36因操作不当轻微影响生产者。

2?37因原材料、备品配件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者。

2?38服务、维修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停车者。

开停车检修部位没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门审阅批准者,批准后执行不严者。

2?40因生产需要,发放备件不及时者。

2?41乱接乱拉临时电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者,参加者考试达不到60分(含)以上者,个人要求补考达不到70分以上者。

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3?1随便带压紧固和检修设备者。

3?2敲砸、打击带压设备管道者。

3?3带压设备管道震动过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者。

3?4不严格安全用电规程者。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者。

3?6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7电工工具不绝缘或绝缘不良进行作业者。

3?8停电作业不坚持挂牌、解断电源、无人监护者。

3?9电器设备没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种避雷设施)。

3?10电器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者。

3?11不是电工人员,不因工作需要随便出入配电室者。

3?12不是电工乱动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者。

3?13用湿手或用金属导电物体起动电器、设备者。

3?14凡进入设备检查、检修、不置换合格、佩戴防毒面具、专人监护、随便进入塔罐等、违反其中一项者。

3?15进入塔罐检修所用临时灯不用低压电源(36伏以下)者。

3?16进入潮湿的设备内作业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场所作业时,不采用12伏安全电压者。

3?17生产中停用设备或更换后闲置设备,不经置换分析合格,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随意动火者。

3?18电焊、气焊所用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切割机等)没按规定保持三者距离者。

3?19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器离开火源,可燃物三者距离不足10米或离危险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处理不当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装违犯安全规定者。

3?22人字架、脚手架、抱杆固定不牢,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装工具不符合规定超负荷者。

3?24不经允许随便将风绠、地锚铃挂在生产管道、设备上或墙垛、框架、支撑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击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者。

3?26吊装作业不设专人监护者。

3?27吊装作业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

3?28检修不办手续者(句括电器、仪表、电气焊工等)。

3?29虽办理手续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业不足2米,但因坡度较小较滑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者(包括2米)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经安排本岗有他(她)人闲聊者。

3?33电缆沟内的水不及时排除者。

3?34生产跑、冒、滴、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灭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规定及时枝验、更换或铅封损坏不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者。

3?36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设备损坏,较轻影响生产者。

3?37因设备失修或维修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38因检修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39因原材料,备件质量差影响生产者。

3?40因操作不当轻影响生产者。

3?41工作失职,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较轻影响生产者。

3?42因责任心不强,对已发现的隐患处理不及时,较轻影响生产者。

3?43本岗安全防护设施拥品用具保护不好,损坏,交接班双方不严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组活动或活动达不到要求者。

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4?1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处罚态度不好者。

4?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者。

4?4弄虚作假,使工作无法进行者。

4?5出现事故不及时处理,不按时上报者(按照事故类别,由分工负责人组织查找原因,责任人、安全部门监督填写事故报告单和处理报告单)。

4?7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票证而作业者。

4?8购进或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严、不细,而造成较小事故者。

4?10巡检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组织人员维修者。

5、违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元5.1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书而进入生产岗位学习、顶岗、安排工作者。

5?2因设备、电器仪表等维修不当,造成半负荷生产者(调试阶段不算)。

5?3因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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