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评选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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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设计院2014年度管理创新活动策划方案

某某设计院2014年度管理创新活动策划方案

某某设计院2014年度管理创新活动策划方案目次编制说明一、目的 (1)二、管理创新项目要求 (1)三、申报数量 (1)四、管理创新工作计划 (2)五、管理机构及职责 (3)六、申报立项及立项评审 (3)七、项目进度检查 (3)八、项目评优 (4)九、考评内容及标准 (4)附录1:管理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 (5)附录2:管理创新项目课题研究进度表 (7)附录3:管理创新项目报告撰写要求 (8)一、目的通过组织管理创新活动,加速企业管理的持续改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适应企业建设国际型工程公司的发展需要。

二、管理创新项目要求项目应当以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管理短板消缺和瓶颈突破,加快推进我院管理方式向精细化、集约化转变,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基础管理明显加强、管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管理创新机制明显完善、综合绩效明显改善为工作目标。

项目应具有:(一)创新性,即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创新型管理方法、创新型管理手段、创新型管理模式等。

(二)实践性,即符合企业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并经实践检验,且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效益性,即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显著,对企业发展贡献大,管理效益明显。

三、申报数量(一)各部门、分公司申报管理创新项目数不少于1项;(二)工程建设分公司的各承包项目部,可单独申报。

(三)对于积极组织申报的部门/分公司,管理创新评优活动将设立优秀组织奖予以奖励。

四、管理创新工作计划五、管理机构及职责1、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职责: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对于管理创新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成果评优。

组成人员:主任:总经理/一把手副主任:副总经济师成员: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室经理办事机构:企业发展部六、申报立项及立项评审3月份开始申报,各部门填写管理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企业发展部进行汇总(立项申请表见附录1),企业发展部将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未通过项目在3月中旬前进行修改补报,3月25日前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完成管理创新项目立项评定工作。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提高集团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质量和水平,明确责权,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集团公司制定了《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会前充分酝酿、多方论证,会上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的原则。

重大决策的类别包括贯彻执行类、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组织人事类、财经类、重要、特殊经济行为类和保障监督类。

贯彻执行类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以及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的主要措施、重要决议、及所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

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包括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体制改革、生产能力布局及其调整方案、管理创新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与推广方案。

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包括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审定、管理的基本流程及其重大调整方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及重大调整方案。

组织人事类包括派往所属各单位的出资人代表、董事、监事的任免、更换、考核、奖惩等的建议、公司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所属单位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及工资、人工成本总额控制方案。

财经类包括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本金方案、融资计划和方案、大额资金的支付和内部大额资金的调度、贷款担保、履约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重要长期资产的出售、转让、划转、报废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并购等资本运作方案、会计政策的制定和变更事项、影响公司收益的其他重大财经事项。

重要、特殊经济行为类包括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合同的审批、执行公司招投标程序的有关事项等。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政秘[2013]5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政秘[2013]5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政秘〔2013〕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决定将《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2011〕184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将《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15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将《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120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将《关于印发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8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并将确认继续实施的32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未经确认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实施。

2013年3月30日附件: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建立自来水价格调节基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1993〕52号)2、关于印发《合肥市直管公房管理规定》的通知(合政〔1993〕235号)3、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街道联合调解委员会的报告”的通知(合政办〔1994〕145号)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1995〕191号)5、关于印发《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1998〕93号)6、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合政〔1998〕146号)7、关于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合政〔1998〕161号)8、批转市水利局关于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合政〔1998〕172号)9、关于印发《合肥市财务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1999〕26号)10、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合政〔1999〕62号)11、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升挂和使用国旗管理的通知(合政办〔1999〕24号)12、转发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建设“148”法律服务专线的报告的通知(合政办〔1999〕57号)13、批转市市容委关于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商业区)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0〕4号)14、关于印发《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0〕51号)15、印发关于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意见的通知(合政〔2000〕68号)16、关于印发《合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1〕67号)17、关于进一步完善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2001〕146号)18、转发市台办关于我市赴台从事经贸和其它交流活动审批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1〕17号)19、关于印发《合肥市政风建设投诉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01〕19号)20、关于印发《合肥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02〕54号)21、批转市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合政〔2002〕96号)22、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2002〕155号)23、批转市粮食局市体改办关于市属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2〕160号)24、关于加强城市民兵军事训练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合政〔2002〕187号)25、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合政〔2002〕202号)26、关于印发《合肥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2〕205号)27、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贯彻省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2〕63号)28、转发市物价局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2〕79号)29、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3〕56号)30、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3〕105号)31、关于印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3〕119号)32、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61号)33、关于印发合肥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3〕63号)34、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76号)35、关于加强城市绿线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3〕103号)36、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124号)37、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合政〔2004〕5号)38、关于印发《合肥市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10号)39、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64号)40、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68号)41、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合政〔2004〕83号)42、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87号)43、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4〕88号)44、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4〕103号)45、关于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04〕106号)46、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118号)47、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合政〔2004〕126号)48、关于进一步加快地方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133号)49、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4〕142号)50、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44号)51、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合肥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56号)52、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合肥市施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73号)53、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合政办〔2004〕127号)54、转发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4〕132号)5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合政〔2005〕10号)56、关于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47号)57、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文献样本缴送办法的通知(合政〔2005〕75号)58、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合政〔2005〕77号)59、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合政〔2005〕96号)60、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5〕120号)61、关于印发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合政〔2005〕124号)62、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5〕135号)63、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合政〔2005〕140号)64、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管局关于贯彻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5〕2号)65、关于加强契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5〕15号)66、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5〕50号)67、关于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5〕57号)68、转发市国税局关于贯彻工业立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5〕58号)69、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合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5〕75号)70、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合政〔2006〕27号)71、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6〕38号)72、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合政〔2006〕47号)73、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合政〔2006〕66号)74、关于印发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合政〔2006〕79号)75、关于市本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合政〔2006〕83号)76、关于印发《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6〕92号)77、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合政〔2006〕97号)78、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6〕109号)79、关于市属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实行社区管理的意见(合政〔2006〕111号)80、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6〕120号)81、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合政〔2006〕125号)82、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合政〔2006〕130号)83、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安全生产监管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14号)84、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23号)85、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27号)86、关于加快我市奶业发展的意见(合政办〔2006〕34号)87、转发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合肥名牌产品评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0号)88、关于印发合肥市贯彻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3号)89、批转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8号)90、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50号)91、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惠民医疗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6〕57号)92、关于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合政办〔2006〕65号)93、转发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征兵办关于对2006年冬季征集到驻西藏部队服现役士兵优待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69号)94、关于印发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75号)95、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合政办〔2006〕80号)96、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6〕86号)97、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88号)98、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2007〕14号)99、关于印发《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31号)100、关于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合政〔2007〕38号)101、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44号)102、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合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07〕59号)103、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合政〔2007〕81号)104、关于加强县区投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2007〕84号)105、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用房建设的意见(合政〔2007〕86号)106、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88号)107、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112号)108、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合政〔2007〕135号)109、批转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7〕2号)110、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5号)111、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7〕7号)112、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7〕8号)113、关于合肥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07〕9号)114、转发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活动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11号)115、转发市建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35号)116、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07〕37号)117、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合政办〔2007〕41号)118、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7〕44号)119、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7〕49号)120、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7〕50号)121、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07〕54号)122、关于印发合肥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7〕57号)123、关于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07〕61号)124、关于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增值收益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政办〔2007〕70号)125、关于合肥市大建设道路桥梁配套交通设施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7〕74号)126、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7〕76号)127、关于印发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1号)128、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2号)129、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8〕27号)130、关于印发合肥市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2008〕44号)131、关于印发合肥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54号)132、关于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2008〕56号)13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合政〔2008〕93号)13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8〕124号)135、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合政〔2008〕132号)136、转发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贸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11号)137、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13号)138、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8〕17号)139、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的通知(合政办〔2008〕18号)140、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21号)141、转发市园林局等部门关于合肥市新建道路绿化与清扫保洁实施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8〕27号)142、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0号)143、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1号)144、转发市民防局民政局应急办关于加强社区民防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7号)145、关于印发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8〕49号)146、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51号)147、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合肥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8〕58号)148、转发市地震局市建委关于合肥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61号)149、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70号)150、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监督“双百”制度限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73号)151、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意见(合政办〔2008〕77号)15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78号)153、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79号)15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项目大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81号)155、关于印发合肥市行政许可(审批)并联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09〕10号)1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25号)157、关于印发《合肥市乡和村庄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9〕59号)158、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2009〕112号)159、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120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160、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9〕124号)161、转发市农委合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9〕3号)162、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5号)163、关于印发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8号)16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合政办〔2009〕16号)165、关于印发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17号)166、关于印发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22号)167、关于印发合肥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6号)168、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市政设施大中修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7号)169、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28号)170、关于印发合肥市支持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窗口受理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9号)171、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31号)172、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合政办〔2009〕37号)173、关于印发合肥市小额零星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09〕38号)174、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合肥市(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40号)175、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43号)176、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45号)177、关于加强县区国有担保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办〔2009〕47号)178、关于印发合肥市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55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179、关于推进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57号)180、关于印发合肥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9〕62号)181、转发市房地产局市招管办关于合肥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64号)182、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意见(合政〔2010〕1号)183、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10〕4号)184、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合政〔2010〕6号)185、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2010〕11号)186、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0〕20号)187、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10〕32号)188、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意见(合政〔2010〕68号)189、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0〕158号)190、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合政〔2010〕174号)191、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合政〔2010〕179号)192、关于印发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号)193、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大建设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等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3号)194、关于印发合肥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6号)195、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1号)196、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2号)197、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15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198、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6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199、关于印发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8号)(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200、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通知(合政办〔2010〕19号)201、关于调整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提取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10〕22号)202、关于印发合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0〕25号)20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0〕29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204、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实行公开招租的通知(合政办〔2010〕33号)205、关于扩大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范围的通知(合政办〔2010〕35号)206、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37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207、关于印发合肥铁路南站搬迁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执行政策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43号)208、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4号)209、关于印发合肥市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6号)(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210、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47号)211、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8号)212、关于印发合肥市南淝河生态补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9号)213、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54号)214、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合政办〔2010〕56号)215、关于切实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10〕57号)216、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的通知(合政办〔2010〕58号)217、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通知(合政〔2011〕30号)218、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合政〔2011〕36号)219、关于印发合肥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76号)220、关于印发合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合政〔2011〕77号)221、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85号)222、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86号)223、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95号)224、关于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合政〔2011〕101号)225、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合政〔2011〕105号)226、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106号)227、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108号)228、关于印发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113号)229、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投资大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146号)230、关于印发《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合政〔2011〕153号)231、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2011〕184号)(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232、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合政〔2011〕185号)233、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的通知(合政〔2011〕200号)234、关于印发合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合政〔2011〕201号)235、关于批转合肥市预算公开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206号)236、关于进一步提高就业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的意见(合政办〔2011〕2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21〕17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21〕17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的意见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抓项目、抓大项目”部署要求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市重大项目投资结构不优、谋划质量不高、前期服务滞后、建设推进缓慢和工作机制不完善、责任链条不闭合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重大项目工作水平,形成谋划论证一批、前期推进一批、重点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接替有序、梯次推进工作格局,实现重大项目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谋划论证一批1.明确重点产业链。

对照省级23条重点产业链,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依托现代农业、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能源化工、文化旅游五个千亿级和先进制造业、新经济两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筛选确定我市重点产业链,逐链条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

依据政策导向、市场变化和产业链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增加。

2.推动实施“链长制”。

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一条产业链、一名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支专家团队),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重点产业链“链长”,负责统筹内外资源,健全政策体系,部署产业链各环节各节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堵点、难点、痛点,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

发改、工信、农业农村、文旅、能源等产业链牵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产业链提升方案,绘制产业链发展图谱,明确产业发展路径,研究产业链发展措施,引进培育“链主”企业。

聘请专业机构,组建专家团队,搭建专家团队和“链主”企业联动平台,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集聚资源要素,引领带动产业链发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6•【字号】昆政办〔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昆明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6日昆明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9〕33号)精神,压实深化我市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面向”,以“十四五”期间创新发展为核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家、省“三评”改革精神要求,以深化“三评”改革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树立创新活动的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科研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市场化运作,促进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产业发展实际效益,发挥好“三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积极性,为提升昆明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〇四年度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〇四年度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〇四年度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2.26•【字号】沪国资委重〔2004〕8号•【施行日期】200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二〇〇四年度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重〔2004〕8号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广企业管理创新经验,进一步做好2004年度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审定工作,现提出2004年度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原则意见:一、指导思想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推动资源有效重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完善企业的治理机制,发展核心产业,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是今年成果评审工作的主题。

重视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创新,进一步推动企业业务流程重组,实现管理信息化,促进业态创新,提高经营绩效,使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适应我国加入WTO 后的新经济形势的要求。

通过总结、交流、推广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推进管理上等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申报重点1、重视企业战略管理。

重视企业在制定战略规划,做好重大决策的可行性研究,完善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以及战略实施和评价反馈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2、重视企业投资管理。

重视企业在投资决策、项目选择、过程控制、收益实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3、重视企业产权制度建设。

重视企业根据战略规划,推进产权流动和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机制创新,实施契约管理,规范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01•【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现将《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确定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五章服务保障第六章督导通报第七章附则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聚焦聚力抓项目促投资,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重点项目,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省市重点项目申报确定、组织实施、协调保障、管理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是指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等,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经省政府审定并发布的我市省重点项目和经市政府审定并发布的市重点项目。

第四条重点项目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科学筛选、动态调整,协同联动、重点保障”的原则。

各地、市直有关单位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均不得低于上一年度。

第五条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对应四川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履行重点项目的统筹、综合、协调、服务职能。

市直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重点项目管理指导和服务保障。

第二章项目确定第六条重点项目包括:(一)国家、省在我市境内布局的重大项目;(二)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三)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五)民生、社会事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符合省市重大战略实施的其他项目。

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创新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创新,广泛调动全集团企业职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促进集团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全集团的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年度预算中设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设置创新投入激励奖、创新成果团队奖、创新成果单项奖等三类创新奖,用于奖励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等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企业经营层、创新团队、创新个人或小团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境内全资子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及集团为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相关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制定企业的全员创新奖励管理办法,对企业的降本增效、技术进步、质量提升、管理优化等各类创新和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相关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向集团申报创新奖。

1、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取得工艺提升、产能提高、节约投资、质量优良、并取得良好达产效果;3、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同等奖励的;5、在研究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宏观决策、政策研究中取得的新思路、新成果;6、在企业管理方法、制度建设、生产组织等方面有重大改进并取得显著效果;7、在行业技术评价与可行性研究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8、在企业并购扩张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并取得良好效果;9、其他创新成果。

第四条集团创新工作办公室(设在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创新工作领导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创新奖的评审。

第五条集团创新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创新成果团队奖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评审委员会组建方案(含专家人数及构成),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

由评审委员会对创新成果团队奖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第六条创新投入激励奖重在调动企业经营层在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如企业创新投入总额超出该企业年度责任目标投入额的,由财务部牵头,审计部、投资规划部配合对项目专账进行核实,超额部分视同当年利润进行考核。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7•【字号】泸市府办发〔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4〕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一)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学法要求,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全年学法不少于24件次,市级园区管委会、政府组成部门全年学法不少于10件次。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四川省线上平台学法考法。

健全述法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现场述法评议。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完成年度报告工作,围绕法治领域改革规划重点任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等实施精准法治督察。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1•【字号】云政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3月11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为进一步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重大项目常态化全周期管理,切实提高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

一、树牢大抓项目抓好项目的鲜明导向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自觉把高质量抓项目作为各地各部门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中之重,做细做实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质量,精简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加快项目建设,加强协调调度。

突出产业项目,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合作投资项目,延链补链强链及集群发展项目,技术先进、资源节约、排放低的项目,就业容量大、经济效益好、自主研发能力强的项目,强化质量、速度、规模、效益综合考核激励,实现工程量、实物量、投资量“三量齐升”,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二、完善重大项目生成机制按照建立中长期重大项目库—筛选年度省级重大项目—确定年度“重中之重”项目的方法,分梯次动态审核筛选,分梯次调度推进重大项目。

(一)形成中长期重大项目库。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依据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梳理形成一批关系长远发展的项目。

年度先进评选方案

年度先进评选方案

年度先进评选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每年的年度先进评选活动是对全年工作的总结和表彰,旨在激励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进取、超越自我,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通过对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借以展示和宣传先进工作方法、先进工作经验、先进工作理论、先进工作企业,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向先进看齐。

二、评选对象1.先进个人:指在本年度内,在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精益生产、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个人。

2.先进集体:指在本年度内,在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精益生产、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单位、部门、团队。

三、评选程序1.征集推荐:通过企业内部广泛宣传,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征集推荐。

2.初评筛选:由评选办公室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料审核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实地考察:对初选名单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察和深入了解,了解他们的工作方法、经验和贡献等情况。

4.综合评定:根据实地考察结果和评审组的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入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5.公示通报:将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同时对入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标准1.工作成绩:个人和集体在本年度内取得的成绩和贡献,包括经济效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

2.工作方法:个人和集体在工作中所采用的先进方法和创新经验,是否具有可推广和借鉴的价值。

3.团队协作:个人和集体在工作中的团队协作和合作精神是否突出,是否能够共同促进工作的完成。

4.职业道德:个人在工作中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5.社会影响:个人和集体在本企业和本行业中的社会影响力,是否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评选奖励1.先进个人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各种宣传媒体上进行表彰和宣传。

2.先进集体将获得奖金、荣誉证书和集体旅游等奖励,并在企业内部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集团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公司《标准化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加快“川桥”品牌建设步伐,结合实际,特制定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1、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等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2、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党支部委员会等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内容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工作事项;(七)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八)公司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九)需要提交公司党委会等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1、公司党委会、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2、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支委)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七)企业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八)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项目争先创优考核奖惩方案(3篇)

项目争先创优考核奖惩方案(3篇)

项目争先创优考核奖惩方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乡镇文广站:为深入贯彻县委___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在更高层次上推进“138”工作目标,着力实施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确保全县部门考核排名再靠前,现制定___年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方案,具体如下:一、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全年完成引进亿元以上重点项目___个、___万元以上项目___个、重点项目开工___个、重点项目竣工___个。

重点指标全年完成企业入库税金___万元、列统企业开票销售___万元、净增列统企业___户、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___万元、服务企业用工___人。

开放型经济完成注册外资到账___万美元、外贸进出口___万美元。

二、工作举措(一)春雷行动。

“春雷行动”是招商引资“四季歌”的第一乐章,更是重特大项目突破工程的第一战役。

全系统上下要以项目为本,紧盯有价值招商线索,密切跟踪推进在谈、在手项目,擂响春季招商引资的战鼓。

响应县委春雷行动号召,走出去,以外引外、以商引商、招大引强,确保春雷行动取得辉煌战果。

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带头完成___万元以上“三落实”项目___个,广播电视台、大云山文保处、黄花塘军部、明祖陵文保处、有线电视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招商办等单位和部门各完成引进___万元以上项目___个。

其它单位和部门、乡镇文广站要积极提供招商信息。

(二)前线招商。

局领导继续实行AB岗,成立三个驻点招商小组。

第一组由葛云局长带队,参加,驻点苏锡常;第二组由书记带队,参加,驻点___;第三组由副局长带队,钱明望、袁守林、张春参加,驻点___。

其他局领导也要根据掌握的招商线索,咬定项目,定期不定期的追踪、洽谈,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三)一线帮办。

按照“四方联动、五办推进机制”,强化帮办意识、服务意识。

重点突出列统企业,实行专人定点帮办。

推进主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帮办督促企业做好开票、纳税工作,全力培植列统企业。

完善创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完善创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创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管理员工的创新积极性,实现自主创新工作的新突破,进一步提高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教育引导管理员工增强创新意识,投身创新实践,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和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自主创新工作以全体员工为主体,以科学发展观、创新观为指导,以创建自主创新型单位、自主研发型集体、争创创新型员工为载体,教育引导员工立足岗位,加强学习,锐意创新,在企业发展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通过创新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适用于公司创新成果的组织、评审、申报、奖励。

第三章工作组织第四条:为加强创新工作的管理,成立创新工作领导小组,XX任组长,XX 为副组长,XXX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工作组织和创新成果的申报。

第五条: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引导员工立足岗位,根据所在岗位、专业,学习钻研,增强创新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创造经济效益。

在企业安全、指标、节约、技术、管理、营销、质量、服务、文化等方面实现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增强,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六条:各车间部室要建立员工创新活动组织,经常性组织技术攻关、技术交流、技术协作和技能竞赛活动。

实行创新项目负责制,给员工交任务、压担子,引导员工在项目攻关,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新成效。

第七条:员工创新工作的开展,要纳入企业整体工作之中,公司要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八条:及时推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取得的成果,通过典型示范、典型引路的方式,为广大员工投身创新实践提供良好借鉴和支持。

第九条:积极探索完善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活动,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创新工作的组织、培养机制。

第四章基本内容第十条:安全创新有效果。

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获奖成果的通知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获奖成果的通知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获奖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0.12.15
•【文号】国防企协发〔2020〕87号
•【施行日期】2020.12.1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防科技
正文
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获奖成果的通

国防企协发〔2020〕87号各有关单位:
2020年参评的管理创新成果,经专家初审、函审、一等奖候选成果答辩及专家评审并经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2020年度获奖成果385项,其中一等奖50项,二等奖143项,三等奖192项。

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获奖项目名单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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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九集函〔2010〕224号
关于年度重大管理创新项目
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公司(事业部)、集团公司各部门:
根据九集发〔2009〕204号《关于开展重大管理创新项目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本年度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评选工作,提高各公司开展重大管理创新项目工作的积极性,合理评估项目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评选。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年各公司(事业部)、集团公司各部门申报,经集团总经理审批立项的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见附件1)。

二、评选主体
(一)集团绩效管理委员会
主审人:刘宝林、刘树林、刘兆年、陈应军、
陈启明、谷春光
(二)项目系统负责人
1、根据项目所属的系统评分单元,评分主体为各公司(系统)项目相关部门的分管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各项目具体评审人详见附件3);
2、根据评审回避原则,项目所属公司(部门)不对本公司(部门)项目进行评分。

三、评选标准
(一)项目成果有效推动了公司业务、管理流程的改造或优化、解决历史重点难点问题;或为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有较高的推广实用价值。

(二)项目本身在业务模式、技术领域、实施操作、管理方法等有一定创新性、突破性,在本系统内属首创,并已达成产生经济效益、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规避风险等项目目标。

(三)熟练应用项目管理方法,对项目开展进行一系列规范性的管理活动。

项目组内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作性强,并有针对性的传播项目管理思想,培养项目管理人才。

四、评选程序(详见附件2)
(一)申报与审核(11月19日—12月2日)
1、11月19日,集团下发关于评选方案通知,各项目组对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进行成果总结;
2、11月29日,各项目经理将制作完成的申报材料提交
集团年终考评组。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成果整理表》(附件4)、项目成果包、《项目总结汇报PPT》(附件5);
3、12月1日前,由集团年终考评组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内容核实,各项目完成成果总结最终修订,后期不接受变更申请。

(二)评选(12月2日—10日)
1、12月2日,集团年终考评组将最终评选资料下发各评委,各评委开始进入评审阶段;
2、12月3日,各公司企管部门根据评选方案的要求及各个项目评分单元,发放《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评分表》(附件6),并说明评选要求,包括评选项目名称、评选时限、评选标准,以及评分指标、评分表的填写要求;
3、12月8日前,各项目评审人按照评选要求,完成对项目逐一评分,并综合推荐2个优秀项目;
4、12月9日前,各公司企管部门根据项目评分单元,收集评分表,按照集团要求进行分数统计整理,于12月10日交集团年终考评组,集团年终考评组于3天内完成结果汇总与统计,并进行评选过程审核、结果确认。

(三)结果公示(12月15日)
12月15日起,集团年终考评组对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评选结果进行全集团公示,并接受投诉。

五、结果运用
(一)结果输出
重大管理创新项目得分=Σ主审人评分/6*60%+Σ系统内评分/n*40%,其中n代表系统内评分人数(根据评分单元确定的实际系统内评分人数)。

(二)项目组评优
根据重大管理创新项目得分排名与推举推荐,产生优秀项目组1-3个。

(三)创新公司奖评选
重大管理创新项目与系统内管理创新项目评选结果,以50%的权重影响年度创新公司奖得分。

分别以有效评选数量、获奖结果进行计分。

六、奖励政策
(一)物质奖励
1、优秀项目组奖金3000元;
2、获奖项目所属公司按项目经理获得不超过总额40%的奖金,自主确定分配方案;
3、12月30日前,获奖项目所属公司将最终分配结果填报《重大管理创新项目奖励分配表》(附件7),由所属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集团年终考评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奖金。

(二)表彰奖励
重大管理创新项目表彰奖励,根据集团年终考评组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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