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旅游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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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旅游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旅发委关于旅游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旅游统计数据录入体系,确保完成年度增比进位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全县旅游统计体系,确保各涉旅部门、企业和具备旅客住宿条件的宾馆、酒店、客栈、农家乐、农户及旅游地产等企业、商户对过夜游客做到“四实”统计和“应统尽统”,完成全县x年入境过夜游客接待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x县旅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信息员制度

1、根据旅游统计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要求,各乡镇(街道)、涉旅企业安排旅游统计工作业务人员,负责旅游统计数据收集、填报和分析工作,同时保证统计人员的专业性、稳定性,统计人员发变动时及时报备县旅游局,做好统计人员的业务交接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涉旅企业,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2、加强旅游统计工作调度,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管局、

各乡镇(街道)成立旅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调度,完善旅游统计调度制度。(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管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二)完善营业执照

对辖区内所有具备旅客住宿条件的宾馆、酒店、客栈、农家乐、农户及旅游地产等企业、商户进行摸排统计,其中县城区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组织牵头负责。根据摸排结果督促无照经营的企业、商户到市管局办理完善营业执照手续。县市管局提供办证咨询和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管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5月15日前,每月进行统计台账更新)(三)安装住宿系统

1、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督促辖区内所有具备特行经营资质的宾馆、酒店安装使用特行管控系统。县公安局提供系统安装使用并进行业务培训或技术指导。

2、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督促辖区内所有不属于特行经营范围,但具备旅客住宿条件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宾馆、酒店、客栈、农家乐、农户及旅游地产等企业、商户,安装使用公安住宿系统APP。县公安局提供APP安装使用并进行业务培训或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5月20日前,此后每月纳入新企业、商户)

(四)旅游数据录入统计

各乡镇(街道)督促已安装特行管控系统和公安住宿系统APP

的宾馆、酒店、客栈、农家乐及旅游地产等企业、商户每日如实进行登记。自6月1日起,各乡镇(街道办)对入住宾馆、酒店、客栈、农家乐、农户及旅游地产等企业商户的游客数量进行周汇总,次月1日对上月游客接待人次、营业收入等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办,完成时限:每周汇总、每月上报)

(五)旅游统计审核

县旅游局通过对比分析县公安局、县市管局和各乡镇(街道)、涉旅企业提供的统计数据,认真审查和评估统计上报的游客接待人次、旅游收入等数据,对数据质量有问题的单位和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核实修正。(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管局、各乡镇(街道)、涉旅企业,完成时限:每月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日巡查,日通报

县公安局制定特行系统和住宿系统APP安装使用及数据录入工作的“日巡查,日通报”制度,强化系统监管,对未实名登记的企业、商户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5月20日,此后每日巡查)

(二)联合专项督查

县督察局牵头,联合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管局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具备旅客住宿条件宾馆、酒店、客栈、农家乐、农户及旅游地产等企业、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住宿系统安装、数据录入和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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