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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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范文
镇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范文
为充分调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府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原则
全员参与,依法实施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正确引导,鼓励创新的原则。
二、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由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担任,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副局长、派出所分管社区治安工作的副所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成员由综治信访维稳办流管中心、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派出所有关人员及各村(社区)分管计生工作的“两委”成员等组成。
三、考核方法与内容
(一)考核方式
由考核小组成员组织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对协管员进行全面考核,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考核采取实地抽查、系统核对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于各协管员职能分工不同,将现职协管员分内勤岗、外勤岗和综合岗三类进行考核。专职内勤人员按内勤岗类考核,专职外勤人员按外勤岗类考核,兼顾内外勤工作的人员按综合岗类考核。
(二)考核计分标准
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队伍管理占20分,治安管理占50分,计生管理占30分,加分项目不设上限。由于各岗位分工有所侧重,具体考核指标按《**镇协管员月度岗位考核细则》执行。
1.队伍管理(20分)
(1)违反《培训制度》、《工作制度》、《着装管理》、《内务卫生》、《请销假制度》、《学习会议制度》、《保密工作》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其
中一项,但未达到给予黄牌警告或解除合同标准的,每次每项扣5分。(10分)
(2)考核办公室成员根据各协管员德、能、勤、绩进行考评,每月给协管员评分。(10分)
2.治安管理(50分)
每月抽查辖区流动人员登记总数(登记率)、办证总数、出租屋列管率、走访巡查、档案台帐、信息采集等内容进行评分。
3.计生管理(30分)
每月抽查辖区流动人员登记率、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录入率、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率、查环查孕率、已婚育龄妇女当年出生、现孕登记率等内容进行评分。
4.加分项目(不设上限)
(1)以下情况的每项每次加10分:扭送刑拘以上犯罪嫌疑人的;通过登记及办证发现网上追逃人员的;发现吸、贩、制毒,制、贩假币窝点的,法轮功违法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