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之宪法实施的概念
比较宪法论文:浅谈我国宪法的实施
般是指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或立法机关等,不包括普通法院。 二.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以及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宪法的适用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宪法适 用包括公民和国家机关对宪法的遵守和司法中的适用;而狭义 的宪法适用仅指宪法在司法活动中的适用。还有的学者把宪法 的适用分为两部分:一是对违宪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即宪法监 督或违宪审查;二是依据宪法来裁决其他的具体纠纷案件。虽然 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 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 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 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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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要依 法领导依法执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宪法和法 律办事,实现党和国家关系、党和社会关系的法治化、规范化和 程序化。
权威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根植于群众之中。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实施依 法治国。 ”因而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同时,要让人民群众懂得保障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 神圣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学会运用宪法,以宪法为武器, 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使人民群众成为捍卫 宪法的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群众管理国 家事务的执行者,不断增强其宪法观念,全面提高权力与责任 的认识,提高其宪法意识,对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 重要意义。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国家公职人员真正做到情 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面提高依法办事、依 法监督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级领导干部在建 设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就更应该带头学习 宪法,忠实地执行宪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周叶中《宪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宪法实施及其保障)【圣才出品】
第十九章宪法实施及其保障19.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宪法实施的概念、方式与特点(见表19-1)★★★表19-1 宪法实施的概念、方式与特点要点概念考点二:宪法实施的原则(见表19-2)★★★★表19-2 宪法实施的原则考点三:宪法实施与宪法实现的关系(见表19-3)★★表19-3 宪法实施与宪法实现的关系要点考点四:宪法实施的条件及过程★★★1.宪法实施的条件(见表19-4)表19-4 宪法实施的条件2.宪法实施的过程(见表19-5)表19-5 宪法实施的过程要点概念考点五:宪法实施保障(见表19-6)★★★★★表19-6 宪法实施保障考点六:宪法实施评价(见表19-7)★★★表19-7 宪法实施评价要点19.2 课后习题详解1.我国宪法实施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是什么?答:(1)我国宪法实施的有利条件①外部条件,指宪法实施的外部社会环境。
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a.政治条件,包括政治基础条件和政治形势条件。
政治的民主化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也就是贯彻落实宪法的过程。
目前我国政治稳定,社会秩序正常有序运行,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完善的政治条件。
b.经济条件,包括宪法和宪法实施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以及经济发展本身通过政治、思想等提出对于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内在需求。
我国现阶段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则为宪法的实施从经济方面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c.思想意识条件,主要是指人们对宪法的认识状况对于宪法实施的制约和影响。
我国公民对宪法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思想上的支持。
②自身条件,主要包括宪法本身是否科学和宪法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实施机制等方面。
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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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有关问题。
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的贯彻实施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最根本的就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在介绍宪法之前,我想先介绍一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立法实践。
大家知道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十分重视制订宪法的工作,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制订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个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实行的是单一制和共和制。
宪法大纲还规定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大众。
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是工农兵代表大会,还规定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人民委员会是中央一级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地方包括省、县、区、乡是执行委员会。
宪法大纲还规定代表实行选举,乡实行直选,区、县、省执行间接选举。
宪法大纲还规定,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实行一型合一的原则,可以看出我们党在瑞金所制订的宪法大纲已经具备了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宪法的基本原则。
1946年的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制订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这是我们党所领导的制订的第二部宪法性文件。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定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协商、指导、聘请、选举等多种形式产生代表。
这是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所制订的两个宪法性文件。
新中国成立以后,1949年的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它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这次会议上,制订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在新中国建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制订了我们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的1月,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订了第二部宪法,1978年的3月,召开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订了我国的第三部宪法,1982年12月召开了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制订了我们国家的第四部宪法,也就是现行宪法。
第六章 宪法实施、解释与监督
四、我国的宪法监督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 他 不足主要有: 1.宪法监督主体模糊不清,缺乏专门性。 2.宪法监督缺乏具有可操作性保障体制, 使宪法监督权处于虚置状态。 3. 缺乏对宪法实施保障机制重要性的认识。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之构想(百家争鸣): 1.激活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 2.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
宪
法
主讲人:徐国栋
学
• 我们应当谨记在心的是:重要的不是宪法 宣示了什么,而是宪法的实施!宪法如果 不能在实际生活中保护公民的权利免受立 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侵害,不能控制 普通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发挥其实际效力, 再好的宪法也无异于一纸空文!
第六章 宪法监督与解释
一、宪法监督的概念
宪法监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宪法 监督与违宪审查常通用,指由专门机构特别针 对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情况通过特殊的程序所 进行的专门监督,其中主要是针对国家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和政治性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宪而 进行的专业性监督。
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故此模式的优点在于政治地位高,权力较大能 有效制止违宪法律的颁布和实施,能及时解决 国家的重大政治问题。但宪法委员会的审查对 象主要是议会制定的各种法律,政府制定的大 量条例、命令却不在审查之列。
四、我国的宪法监督
(一)我国宪法监督现状 现行宪法将宪法监督权赋予最高国家权力 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属 于代表机关监督体制,或曰立法机关监督机制。 监督的方式是事前审和事后审相结合。采取的 措施有:撤销违宪法律、不批准违宪法案和罢 免违宪责任者的职务等。
律 委员会”; 3.增设新的国家机构“宪法法院”; 4.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 5.建构多层次、复合型监督模式 总体倾向: 由宪法授权建立一个独立的违宪审查机 构。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内容摘要: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本文主要从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科学机制、坚持依宪治国的基本方略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贯彻实施宪法。
关键词:宪法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依宪治国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
而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是治国安帮的根本性纲领,因此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执政兴国本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宪法的地位,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贯彻实施宪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母法”地位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法,凌驾于任何其他法律之上,处于“母法”的地位。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任务、国家的结构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根本问题。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与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相比,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关于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
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宪法如何实施?与宪法的实施机制有关,宪法施行机制如何建立,又有赖于我们对宪法的施行机制的基本理念和理解。
如果我们把宪法监督理解为一种无所不包的东西,那么宪法监督制度就非常难建立起来。
如果把违宪审查理解为一种实施宪法的具体制度,那么,我们就可调动更多的主体加入施行宪法的队伍。
所以,在讨论如何建立我国宪法实施机制之前,有必要先梳理有关宪法实施的几个概念。
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我国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实施的有关概念非常混乱,如宪法监督往往与宪法保障、违宪审查、宪法诉讼、司法审查、宪法解释等概念交替使用,使宪法监督的内涵与外延混乱不堪。
由于长期以来对宪法实施的一套基本概念没有准确地把握,严重影响到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建设。
如在我国,一说到法院解释适用宪法就会认为触动了一种体制而变得敏感。
其实一些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体制问题,而仅是我们对一些概念的僵化理解的理论问题。
准确地理解区分有关概念,或者说在一些概念上形成共识,对建立什么样的宪法实施机制至关重要。
造成宪法实施的有关概念混乱的原因,与我国作为宪政制度的引进国,翻译不同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用的外来语有关。
由于这些不同的词在中文中有不同的含义,从而导致可以建立不同的制度。
对上述概念存在的问题也引起过一些学者的关注,并作了一些研究。
我认为构成宪法实施的一套制度有三个层面的概念:第一,在宏观层面上的概念是宪法保障和宪法实施。
宪法保障是为实施宪法而建立的一整套制度。
我基本赞成林来梵教授引用日本宪法学家卢部信喜对这一概念的解释。
他说:所谓宪法保障制度是在宪法程序中预设的一种保证宪法实施的装置或制度。
其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宪法自身所设定的制度,即组织化的制度。
另一是宪法本身虽然未设定,但可视为基于超宪法的依据而得到认可的制度,即非组织化的制度。
所以,这一制度的内容也是非常广泛,可包括国民主权与人权(尤其是表达自由)的保障制度。
更直接的机制有:如分权制度、对公务员设定的遵守宪法的义务、刚性宪法技术、特别包括宪法权力受损害的救济制度的违宪审查制度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作者:高全喜来源:《民主与科学》2018年第01期中国正处在发展的战略转型期,目前“经济蛋糕”继续做大面临瓶颈难关。
在此情况下,宪法实施的意义尤为重大,这是比“经济蛋糕”更加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和说服力的社会整合机制。
宪法的落实与否,是检验当今中国能否步入一个历史新时期的重要指标。
当前,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等都处于结构性的重大变革之中。
在这一转型时期,宪法的真正实施对于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意义,也是改革开放进入更深层次的标志。
目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此,必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我们知道,价值目标本身并不具有自我实现的能力,最终需要落实到制度层面,通过一定的制度载体予以实现,而在一系列的国家制度载体中,最重要的制度就是宪法制度。
因此,宪法并不单指写在文本中的宪法条款,更意味着在现实中得到实施的宪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实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得以广泛推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促进法治国家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复兴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核心动力。
所以,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价值和意义。
一、宪法实施的历史沿革时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60余年的历程。
建国之初,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均堪称良法。
因此,共和国的依宪治国之路可谓开端良好。
然而,在宪法历史于政治风雨的演进过程中,“五四宪法”的实施一波三折,逐渐走向宪法虚无主义,其突出表现便是“文革”。
在“文革”中,宪法甚至连一纸具文都不是,其所建构的国家政治、经济秩序荡然无存,其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也遭到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之后,“八二宪法”重新接续“五四宪法”,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宪法的“回归”。
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等各方面,宪法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宪法实施的概念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体现了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组织义务的实现。
宪法实施是宪法运行的核心环节,包括宪法执行、宪法适用和宪法监督等多个方面。
宪法实施的过程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互动过程。
一、宪法执行宪法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根据宪法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宪法规范,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过程。
宪法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执行: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保障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2.立法执行:立法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为国家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3.司法执行: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和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二、宪法适用宪法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宪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解决宪法争议,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
宪法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解释: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宪法条文进行解释,明确宪法规范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2.宪法援引: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将宪法规范作为判决依据,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3.宪法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遭受宪法权利侵犯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宪法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公民、社会组织和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宪法得到全面正确贯彻执行。
宪法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监督:立法机关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进行监督,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行政监督:行政机关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司法监督: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4.社会监督:公民、社会组织和舆论对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宪法精神的传播和普及。
宪法实施及共保障
宪法实施及其保障一、宪法实施的概念与类型1、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是指使宪法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现的活动和过程。
2、宪法实施的类型:宪法适用、宪法遵守。
⑴宪法适用法律适用,即法的适用、法律规范的适用,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和组织运用法律规范解决法律纠纷或制止、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促成、保障法的实现的活动。
宪法适用,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含实体、程序)运用宪法规范解决宪法纠纷,或制止、制裁违宪行为,从而促成和保障宪法规范的实现的活动。
①适用性也是宪法的基本属性首先,宪法也是法,同样具有法的一般特性;其次,宪法的司法直接适用性也为一些国家的宪政实践所证明;此外,宪法适用必然在具有一般“法律适用”共性的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性。
②建立、健全我国宪法适用的有关制度我国宪法同样应该具有法的适用性。
为尽快建立、健全我国宪法适用的有关制度,还宪法以其司法直接适用性,加强和完善宪法实施,增强和保障宪法权威,推进法治进程,当务之急要养生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其一,全面树立“宪法也是法”、“宪法同样具有适用性”等思想观念,普遍增强宪法意识,积极开展相关宪法理论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宪法适用制度奠定思想、理论基础,其中,国家权力主体宪法意识的增强尤为重要;其二,积极推进市场经济建设,为培育民主、平等、法治、权利本位、公平、公正、公开、控权与制衡等宪政文化奠定经济基础;其三,明确、规范宪法原则,修改、完善宪法规范,尽快减少政治宣言性宪法规定、填补宪法层面上的漏洞,增强宪法原则和宪法规范的适用性;其四,制定有关法律制度,尽早出台《宪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明确宪法监督机关的组织及其职权、宪法争议的受理和确认、违宪行为的审查和裁决等内容,使宪法监督制度化、程序化,最终司法化;最后,建立宪法监督、审查、诉讼机构。
⑵宪法遵守①宪法遵守的概念宪法遵守,是指一个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以及在该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和个人等宪法关系主体,在该国宪法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规范的要求享受权利、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和职责(的行为)。
专题六:宪法实施保障
(五)宪法实施的条件
1、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 * 政治条件 * 经济条件 * 思想意识条件 2、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 宪法本身是否科学和是否规定了完善的实 施机制。 施机制。
(六)宪法实施保障
1、宪法实施保障概说 (1)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保障法律、 (2)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 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 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 装力量、社会团体、 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2、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2、立法机关解释制 含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 (1) 含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 特点: (2)特点: 宪法解释权的行使: ★宪法解释权的行使:A.立法机关主动依职权对宪法 的内容进行的解释; 的内容进行的解释 ;B. 立法机关依其他国家机关申请对 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 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 宪法解释依照立法程序进行。 ★宪法解释依照立法程序进行。 宪法解释的形式有两种: 寓解释于立法; ★宪法解释的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 ★实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 以英国的议会解释尤为显著: (3) 以英国的议会解释尤为显著 : 英国宪政的重要原 则就是议会主权原则,即议会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则就是议会主权原则,即议会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某种 意义上说,议会宪法解释的过程就是解释普通法律。 意义上说,议会宪法解释的过程就是解释普通法律。
(三)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1、宪法实施的广泛性(范围、主体) 宪法实施的广泛性(范围、主体) 2、宪法实施的综合性 3、宪法实施的原则性 4、宪法实施的多层级性 5、宪法实施的持续性 6、宪法实施的保障性
我国宪法实施的基本内容和制度路径
2015年第3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进行专题研究。
全会制定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大任务之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在我国的制度背景和现实国情之下,究竟应当如何实施?这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又是一个现实命题,值得认真研究。
一、宪法实施的概念分析宪法实施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具体形式。
“只要在社会中存在法,法的实现就一直是并将永远是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存在的特殊方式。
法的实现是法的存在、作用和执行主要社会职能的特殊方式。
如果法的规定不能在人们和他们组织的活动中、在社会关系中得到实现的话,那么就什么都不是。
”法律实施是发挥法律作用、实现法律目的、展示法律价值的主要途径。
如果说伯尔曼所说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是在强调法律信仰的力量的话,那么这种力量只有借助法律实施才能够真正实现。
只有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法律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法律的权威才能建立起来。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进行了精辟的阐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同样,宪法实施也是树立宪法权威的根本途径。
《说明》明确指出:“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上下功夫。
”可见,宪法实施是依宪治国的核心要义。
“好的宪法,贵在实施。
否则,宪法如果得不到充分实施,那么,法典写得再美妙,亦属徒然。
第八讲 监督宪法实施
宪法第 99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 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
现阶段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200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法规审查备案室, 隶属于法制工作委员会,专门审查包括国务院所立 的行法规在内的、全国各位阶法规是否违宪。 它顺应了全国人民的呼声,但仅是试探性的一小步。 因为其在性质、地位上先天就缺乏独立性和足够的 权威性,在范围上只能审查法规。
第三、由专门机关监督
专门机构监督模式具体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模式,兼具了议会审 查和普通法院审查的优点,不采用审级制,但主观 性强,易受政党政策的影响。主要国家有:德、意、 西班牙、葡萄牙、俄罗斯、独联体国家等 40 多个 国家。
第三、由专门机关监督
另一种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模式,在监督
建立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实施成为世界宪法监督制度 的发展潮流。目前,这一潮流呈现出愈来愈强劲的势 头。宪法专门监督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不受来自各方面的操纵和干预,能够公正
地、权威地进行违宪审查,从而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
维护宪法的尊严。
我国现阶段宪法监督制度
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 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 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 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 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 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 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 和法律的特权 。
方式上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更为全面,也
更具合理性。 缺点是,宪法委员会是政治机关,政
第三章宪法的实施、解释与监督
2、宪法实施的综合性。所谓宪法实施的综 合性是指宪法的实施不可能单纯的是宪法本身或 者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具有 高度综合性的问题。既然宪法在法治国家中具有 基础性的地位,同时,它的内容又涉及国家和社 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那么不仅宪法在制定过程中 应该高度综合,而且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也应该 充分考虑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综合因素。从 而在整体上、宏观上切实推进宪法的实施过程。
三、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宪法作为法律的一种,自然具有与普通法 律相同的许多特点,所以宪法的实施与普通法律 的实施存在很多共同点。但是作为根本法、“更 高的法”,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 作用决定了它的实施也与普通的法律存在许多不 同之处,有以下这样一些特点: 1、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包括宪法实施范围 的广泛性和宪法实施主体的广泛性。
第三章 宪法的实施、解释与监督
第一节
宪法实施的概述
一、宪法实施的概念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社会现实生活, 特别是政治生活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中的贯彻和 落实。也就是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 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 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 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宪法实施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宪法 的适用。宪法适用是一定的国家机关对宪法精神、 原则、规范等的效力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真正实现 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方 面是指国家代议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宪法实施过程 的干预。
5、宪法实施的持续性。是指宪法一经颁布, 其实施就应当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日常事项,不可
中断。当然,在紧急状态的情况下,根据宪法的
规定,可以暂时中止一些宪法条文的效力。
6、宪法实施的保障性。是指宪法的实施在 客观上需要专门的监督制度来保障,离开了宪法
第九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专门机构审查模式的优点
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保证了及时、 (1)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保证了及时、有效 地解决宪法争议, 地解决宪法争议,避免了由立法机关或司 法机关审查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的问题。 法机关审查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的问题。 (2)专门机构违宪审查结合了议会审查和普 通法院审查的优点。 通法院审查的优点。 (3)审查方式灵活多样 审查方式灵活多样。 (3)审查方式灵活多样。专门机构的审查方 式很多,结合了议会审查和普通法院审查 式很多, 两种审查模式的审查方式。 两种审查模式的审查方式。
3.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3.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可以分为宪法法院审查模 式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 式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 宪法法院审查模式是指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 ,行使审查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违宪 审查模式。 审查模式。 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是指宪法委员会依照一 定程序审查法律、 定程序审查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等规范 性文件的合宪性, 性文件的合宪性,并有权撤销违宪的法律 法规及行政命令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及行政命令的规范性文件。法国是 实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最典型的国家。 实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最典型的国家。
(一)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执行通常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 机关实施宪法、贯彻落实宪法规范的活动。 机关实施宪法、贯彻落实宪法规范的活动。宪法 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从事司法活动中贯彻落 实宪法、适用宪法的活动,宪法适与宪法执行一 实宪法、适用宪法的活动, 样是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形式。 样是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形式。
2.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不是对宪法的监督, 宪法监督不是对宪法的监督,而是对宪 法实施和宪法行为的监督, 法实施和宪法行为的监督,分为广义 与狭义两种。 与狭义两种。 狭义上的宪法监督一般是指法律意义上 能够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 的、能够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由国 家专司宪法监督的机关实行的监督。 家专司宪法监督的机关实行的监督。 因此, 因此,违宪审查大体上相当于狭义上 的宪法监督概念。 的宪法监督概念。
宪法实施途径及监督制度研究
宪法实施途径及监督制度研究作者:蔺浩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5期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宪法也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宪法实施的途径以及监督制度也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重视。
基于此,本文将针对宪法实施的相关概念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了巩固思想基础、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解释、做好政治保障等宪法实施途径以及相关文件内容的违宪审查、对国家机关的监督、侵害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监督与制裁等监督制度,希望可以加深人们对宪法实施途径及监督制度的认识,推动宪法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宪法监督制度实施机制人大监督作者简介:蔺浩,西北政法大学硕士,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2.120近年来,关于宪法实施的研究逐渐增多,这不仅仅是因为宪法的实施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实现,还因为其实施的效果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国家的法制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但是,现阶段,人们对于宪法实施的途径以及相关的监督制度的认识还不够明确,而相关的理论研究也还不够成熟,基于此本文针对宪法实施途径及监督制度的研究进行了分析。
一、宪法实施的相关概念(一)宪法实施的内涵宪法实施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具体形式。
而法律实施不仅是为了发挥法律的作用,实现法律的目的,还包括展示法律的价值。
也就是说,宪法实施是发挥宪法作用,实现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途径。
具体来说,首先,宪法实施是指宪法条文的直接实施,“将抽象的宪法规范与具体的宪法事件相联系,也必然是将宪法规范应用于具体的宪法事件”,而要想做好直接实施,做好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健全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宪法实施要从基本国情以及制度背景出发,体现出“中国特色”,从这一层面来看,宪法实施的效果是通过宪法审查立法合宪性的直接适用来实现的,是根据我国具体的国情,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以及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健全而优化的。
第十九章 宪法实施及其保障
第三节 宪法实施保障
• 一、宪法实施保障概说 • 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
面:1、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文件的合宪 性。2、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 政党、各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组 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实施保障
• 二、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 (一)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宪法的体制
宪法实施的主要条件(2)
• 二是经济条件,这既包括宪法和宪法实施 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包括经济发展本 身通过政治、思想等提出对宪法和宪法实 施的内在需求;从一定意义上讲,商品经 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三 是思想意识条件,这主要是指人们对宪法 的认识状况对于宪法实施的制约和影响, 科学的宪法意识对宪法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具有突出的作用。
宪法实施与宪法实现(2)
• 因此,我们应明确,宪法实现应包括三层内涵: (1)宪法规范程序上的贯彻和实行,包括宪法 规范实施的主体、实施行为、实施方式和方法及 实施程序;(2)实体内容的实现,主要体现为 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并根据立 宪的要求形成具体的宪法关系和宪法秩序;(3) 宪法体现应然精神和价值得到实现。如果将这三 层次的内涵按以上顺序予以连接,那宪法实现的 完整过程可分解为三个不同阶段或三个系统:宪 法的规范系统→宪法的实施系统→宪法实现的结 果系统。
宪法实施的概念
• 宪法实施反映着宪法创制后的实际运行状态, 是宪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最基本形式,其直 接的价值目标指向立宪主体所期望的有序法律 关系状态,即宪法秩序。
• 宪法实施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1)宪法适用,这是指 特定国家机关对宪法实现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它一 方面是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对宪法实现的干 预,这不仅要求这些机关依宪设立、依宪运作,更重要 的是要求这些机关通过追究宪法责任等途径确保宪法的 禁止性规定和宪法所设定的义务能够得到落实;另一方 面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对宪法实施的干预。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及完善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及完善一、宪法实施的概念与意义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是一系列抽象的原则?规范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宪法在实施前还是处于应然状态,不过是一种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还没有对现实中的社会生活场景起作用,因而无法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约束调整。
要使宪法这种规本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要想宪法从抽象的精神理念或行为范式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进而对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实际的调整,就必须让宪法得到有效的实施。
宪法实施反映着宪法制定颁布后的实际运行状态,是宪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形式,其运作方式是将宪法的规范要求转化为宪法主体的具体行为。
二、我国宪法实施过程中的现状与弊端(一)宪法自身的缺憾首先是我国的宪法研究起步迟,发展时间短,法制基础比较薄弱,走上正常法制轨道时间短,十年文化大革命及左倾思想的因素,我国宪法理论研究一度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国家生活纳入法制轨道的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全面展开。
在这样短期之内很多方面不可能兼顾,这样宪法的许多原则规定也就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具体化为法律,也就是说宪法在制定研究过程中就由于发展的制约和历史的因素存在不完善的方面。
如宪法不能像其他法律那样进入诉讼。
(二)宪法意识淡薄化我国的宪法意识谈薄化。
中国宪法意识不是产生于中国本土,而是西风东渐的舶来品,20XX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根本就没有权利、平等、民主、自由的立锥之地,更谈不上中国社会能够自发地形成作为国家根本法律的近代宪法和宪法意识,中国宪法意识的外来性决定了它的非自觉性。
过去的封建统治早已把对权力的崇拜和服从深深植根于广大民众的意识之中,因此,我们国家的宪法意识必须从外界灌输,这就在根源上使得我们国家的宪法意识淡薄化。
第十章 宪法实施
第十章宪法实施重点:1、宪法实施的含义。
2、宪法制度、宪法修改及宪法解释的含义。
3、宪法监督的含义。
4、我国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及宪法监督的程序和特点。
5、如何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一、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遵守,即宪法规范规定的各种权利(权力)、义务都转化为主体的行为。
从制宪者角度来看,宪法实施也是制宪者意志和利益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维护和反映。
宪法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其运行过程中受很多因素制约。
保障宪法实施是立宪的最终目的,因此,研究宪法实施是宪法学中重要问题。
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宪法实施的方式宪法实施的方式是从文本宪法规范转化为宪法主休现实行为的具体途径和手段的总称。
任何国家宪法的实施总是由多种途径和方式的综合运用的结果。
有学者将宪法实施分为六种方式①。
第一,行为实施和规范实施。
行为实施是指主体以具体行为实施宪法;而规范实施是指特定主体(主要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第二,直接实施和间接实施。
直接实施是指特定主体依照宪法的明确规定进行活动;而间接实施是指宪法的规定经过一定分解和传递过程后,被主体遵守和适用。
第三,主动实施和被动实施。
主动实施是指主体自觉地遵守宪法的规定,或者主动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被动实施则是指特定主体在宪法监督机制的强制和要求下实施宪法的规定。
第四,事前依照实施和事后追惩实施。
事前依照实施是指主体在违宪后果出现之前依照宪法的规定进行活动;事后追惩实施则是指在违宪事实出现的情况下,特定主体依法追惩有关组织和人员的活动。
第五,单一方式和综合方式实施。
单一方式实施是指某一种方式实施宪法的特定内容;而综合方式实施则是指用多种方式实施宪法的特定内容。
第六,专门实施和一般实施。
专门实施是指特定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技术实施宪法;一般实施则是指一般的宪法关系主体在日常生活中遵照和贯彻宪法的规定。
社会契约与宪法实施
社会契约与宪法实施
社会契约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个人在社会中的权利和责任。
社会契约的
基本思想是,个人愿意放弃一部分权利,以换取社会的保障和福利,同时,社会也要保证
个人所保留的权利不受侵犯。
这种契约关系是一种相互的约束,旨在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社会契约的概念源于古希腊哲学,后来被伏尔泰、卢梭和洛克等人进一步阐释和发展。
他们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理性的协议,个人在与他人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出一系列法规
和规定,以确保社会的秩序和和谐。
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人们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宪法实施是基于社会契约原则的一种体现。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国家权力的基
础和保障。
宪法实施的核心是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和法律来行使国家权力,保障公民的基
本权利和自由。
在宪法实施的过程中,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念,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民主权利。
宪法实施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民主和人权三个方面。
法治原则强调依法行政,促进
司法公正和规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民主原则强调公民的参与和监督,自由选举和平
庸发言等基本权利。
人权原则强调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宗教、信仰、个人自
由和财产权等方面。
总之,社会契约和宪法实施都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众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只
有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遵守契约和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建立一个法治、
民主的社会。
第三篇 宪法实施标准版文档
• (2)实际实施阶段 • ①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宪法实施主体的宪法意识,使宪法实施主体的行动与
宪法的要求相一致。②掌握实施进度,把握实施方向。③保证实施机制运转,提高实 施效率。
• (3)实施评价阶段 • ①在评价时,必须正确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②必须确立评价
(3)思想意识条件:人们对宪法的认识状况
三是遵循宪法规定的禁止性命令。
①在评价时,必须正确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
②必须确立评价宪法实施状况的标准,主要包括宪法规范标准和宪政价值标准两个层次。
②权力制约标准:宪法确定的权力制约原则是否能得到贯彻以及其贯彻程度等客观事实。
二是履行宪法规定的作为义务;
第三篇 宪法实施
第十九章宪法实施及其保障
一 宪法实施概述
• (一)宪法实施的概念 方式与特点
• 概念: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 构成: • (1)宪法适用:一定国家机关对宪法实现所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一方面是指国家代
• (3)合法原则。 概(念1):政宪治法条实件施:的民连主续政性治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
①四在、评宪价法时实,施必评须价正确处理好整体选与部分、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 ②(掌二握 )实宪施法进实度施,与把宪握法实施现方的向关。系 ①在评价时,必须正确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 宪法遵守既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方式。
现除了以上内容外,还特别强调宪法的监督和保障。
• 则肯
定是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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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宪法之宪法实施的概念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宪法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宪法的执行。
宪法的执行通常指代议机关和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
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在组织其他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的规定。
2.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
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的重要内容。
3.宪法的遵守。
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
宪法的遵守既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方式。
宪法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二是根据宪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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