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补贴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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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补贴规定

资格证书补贴规定

执业证书补贴暂行规定(讨论稿)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目前建筑业资质、安全许可证、工程项目及招投标等对各类注册证书的需求,同时为了鼓励员工参加注册执业资格考试的积极性,经研究,对在公司注册的以下证书进行补贴,规定如下:一、本规定只适用证书在公司注册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三、补贴程序:1、各类执业资格证必须以注册在本单位后,取得注册原件后的次月起享受补贴。

其中注册建造师证需同时考取安全考核B证方可享受补贴。

2、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工程项目上的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登记在建工程的使用时间,工程开完工通知人力资源部更改补贴标准。

3、安全考核C证注册在工程项目上的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登记在建工程的使用时间,工程开完工通知人力资源部。

4、补贴由各单位劳资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做表进行按月发放。

四、补贴要求:1、享受公司补贴的注册人员,最低须在公司工作一个注册期,不满一个注册期的,应将补贴退还公司。

在公司工作期间,其注册费、继续教育费由公司负担。

2、注册人员补贴实行动态化管理,补贴多少和是否补贴由公司根据注册证书的重要性程度和社会人员取得证书的多少决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若一人同时拥有多个执业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可在执业类和职称类以最高标准各享受一项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同类别的其他补贴。

4、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各种证书登记工作。

对职工受培训、获得的各种证书,统一由公司管理,职工不得私自借用。

5、本规定自2011年月日生效执行。

6、本规定自生效后,原证书补贴相关文件作废。

7、此规定执行到出台薪酬方案为止,按新规定执行。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月日。

公司职业资格补贴标准

公司职业资格补贴标准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的管理办法根据《**集团总公司关于调整执业资格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总发〔2016〕132号)规定,为不断鼓励职工多考证、多取证,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现将各类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范围标准调整如下:一、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一)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一专业每月发放津贴2000元;(二)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每月分别增发津贴对应标准的80%。

(三)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甘肃省(内)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已规定从2016年3月31日起取消,不再享受相关待遇,遇上级有新规定时,按上级新规定再予通知执行。

(四)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其他专业注册证书,同时可享受月度各自对应的津贴发放标准。

(五)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六)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600元。

(七)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每项每月发放津贴500元;其他专业注册的(如: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民航、等专业)每项每月发放津贴400元;取得建筑专业注册证书,每项每月发放津贴300元。

(八)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每月分别增发津贴对应标准的80%。

二、对考试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且注册,还可另行享受一次性奖励:(一)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专业、水利水电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其他专业(如: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民航、等专业)一次性奖励40000元;建筑一次性奖励30000元。

(二)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0元;(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分别再享受一次性奖励30000元;(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0元。

公司人员职称补贴办法通知

公司人员职称补贴办法通知

公司人员职称补贴办法通知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公司整体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在广泛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基础上,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取得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的招聘人员(制)实行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一、取得相关职称的人员工资补贴标准
⑴取得助理级职称补贴100元/月、取得中级职称补贴400元/月、取得副高级职称补贴700元/月,取得教授级高工补贴1000元/月。

⑵职称补贴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如同时取得几项职称的,按标准高的计算。

⑶职称专业必须为工程相关专业,取得其他专业不予补贴。

二、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工资补贴标准
1、一、二级建造师
⑴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补贴2000元/月、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补贴1000元/月。

⑵建造师必须为公路专业,取得其他专业不予补贴,取得双专业及以上的不予增加补贴。

⑶取得建造师资格人员应及时参加安全人员考试并取得B类安全证,否则不予补贴。

三、同时取得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累计计算。

四、补贴的取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补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不服从领导安排的,不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5、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或被媒体曝光的。

五、其它事项
1、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不少于3年(自补贴取得之日起)的服务合同,同时其享受补贴的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须交由公司统一
保管。

2、本补贴标准从二0二0年七月份执行。

证书补贴公司管理制度

证书补贴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书补贴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职业技能水平,激发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公司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证书补贴的范围、条件、申请流程、审批程序以及补贴发放等事项。

第二章补贴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证书补贴范围:1. 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2. 行业认可的专业技能证书;3. 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补贴的其他证书。

第五条证书补贴条件:1. 员工在任职期间,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上述范围内的证书;2. 员工所取得的证书应与岗位要求相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员工所取得的证书应有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竞争力提升。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证书补贴申请流程:1. 员工取得证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证书符合补贴条件;3. 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材料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4.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领取补贴。

第七条证书补贴审批程序: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 相关部门根据员工岗位和证书等级,提出补贴金额建议;3. 公司领导层审批补贴金额;4.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发放证书补贴。

第四章补贴发放第八条证书补贴发放方式:1. 以现金形式发放;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

第九条证书补贴发放时间:1.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上个月符合补贴条件的证书补贴;2. 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可调整发放时间。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证书补贴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补贴政策的落实。

第十一条员工对证书补贴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证书补贴制度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026号局人字]关于印发《中建八局总部执业资质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026号局人字]关于印发《中建八局总部执业资质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文件局人字〔2012〕26号关于印发《中建八局总部执业资质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局总部各部门、各办事处:为了规范局机关人员执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经研究,特制定《中建八局总部执业资质补贴管理实施细则》,并于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执业资质 补贴 细则 通知抄送:局领导— 1 —中建八局总部执业资质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局机关人员执业资质管理,根据局《执业资质管理办法》(局人字〔2011〕40号)要求,对其中费用报销与补贴发放作细化和补充。

第二条 工资关系在局机关的人员适用本细则,工资关系以当年度12月份情况为准。

第三条 报名费、书本费、培训费等三类费用的报销1.报名费是指到所属地报考执业资格时所交的报名费与考务费;2.书本费是指所报考执业资格的教材费用;3.培训费是指因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所交的继续教育学费;4.注册证和执业印章领取后,由局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本人提出报名费、书本费和培训费报销申请报告(附费用票据、注册证复印件),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局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局财务部负责审核票据,再由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5.报名费和书本费票据时间要求是在一个考试周期内;6.报名费、书本费和培训费列入职业资格管理费。

第四条 执业资格补贴标准见下表(较《执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增加了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 类别执业资格专业执业资格补贴月标准(单位:元) 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公路 800一级注册建造师 铁路、通讯与光电、民航、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1200 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800咨询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资产估价师、企业法律顾问 1200其他注册类结构师、建筑师、会计师、律师(法律职业资格)1500 — 2 —第五条 符合享受执业资格补贴人员的核定(附:《核定表》)1.注册安全工程师由局安全管理部负责核定;2.注册质量工程师由局技术质量部负责核定;3.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由局法务合约部负责核定;4.注册会计师由局财务部负责核定;5.其他执业资格人员由局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定。

持证补贴管理规定(3篇)

持证补贴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持证补贴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职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范围内,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持证补贴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持证补贴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补贴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补贴对象:(一)在本地区就业的持证人员;(二)在本地区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普通高校等教育机构毕业的持证人员;(三)在本地区自主创业的持证人员。

第六条补贴条件:(一)持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二)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标准;(三)在本地区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四)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补贴标准第七条补贴标准根据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持证人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补贴标准分为以下几类:(一)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每人每次补贴500元;(二)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每人每次补贴1000元;(三)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每人每次补贴1500元;(四)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每人每次补贴2000元;(五)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每人每次补贴2500元。

第九条对于同一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持证人已享受过补贴的,不再重复补贴。

第十条对于自主创业的持证人,根据其创业项目、投资额度等因素,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补贴。

第四章补贴申请和审核第十一条持证人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第十二条补贴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三)就业证明或自主创业证明;(四)银行账户信息;(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持证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

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

项目驻场和执业补助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驻场和工程建设执业人员外出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相关补助费的管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的监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工程项目现场从事施工管理或技术服务人员、持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并经公司聘用的人员。

二、补助费标准
1、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为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两种。

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范围包括员工在外工作期间误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为了方便运作,实行按月定额包干方式,不再发生凭据报销。

2、项目驻场补助标准
按工程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3、项目执业补助标准
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类别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三、补助费计发管理
1、派驻工程项目现场人员自驻场之日起享受项目驻场补助,由综合办公室于次月20日前按其上月实际出勤工时计发。

2、持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人员自其执业资格被公司聘用之月起享受项目执业补助,由综合办公室于每月20日前计发。

3、员工项目驻场补助和项目执业补助按误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归入其驻场或执业所属项目的成本列支。

四、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人员证书补助管理制度

人员证书补助管理制度

人员证书补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人员证书补助管理,提高单位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所有员工,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等。

三、补助对象1. 符合条件的员工:(1)具有所在行业必备的相关证书,如会计证、建造师证、心理咨询师证等;(2)通过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员工;(3)其他经单位认可的相关证书持有者。

2. 补助的范围:符合条件的员工可获得人员证书补助,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费、培训费、证书颁发费等。

四、补助标准1. 考试费用方面:(1)员工考取必备证书的,单位将全额报销考试费用;(2)员工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单位将全额或部分报销考试费用,具体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其他经单位认可的相关证书考试费用,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2. 培训费用方面:(1)员工参加相关技能培训的,单位将全额或部分报销培训费用,具体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其他经单位认可的相关培训费用,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3. 证书颁发费用方面:员工取得相关证书后的证书颁发费用,单位将全额报销。

五、申请流程1. 员工在取得符合条件的证书后,需向所在部门提交人员证书补助申请;2. 部门主管将申请表上报至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准补助;3. 人事部门将补助金额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

六、其他规定1. 员工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 补助资金仅限于人员证书相关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 若员工在领取补助后未取得相应证书或未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将被要求退还相应金额。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员工,将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制度的调整与完善本管理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对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实际需求和发展动态。

九、其他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变更,将视情况发布通知。

证书津贴管理制度

证书津贴管理制度

证书津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激励和保障职工的创新、专业发展和职业发展,并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确立并完善证书津贴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证书津贴的设置应当公平、公正,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

2. 激励原则:证书津贴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应当鼓励职工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3. 公开透明原则:证书津贴的设置流程和标准应当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适用范围本证书津贴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对于职业要求需要相关证书或技能的岗位,应当明确相关的证书津贴标准。

四、证书津贴的设置标准1. 对于职业要求需要相关证书或技能的岗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均可申请证书津贴:(1)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2)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的;(3)参加相关培训学习并通过考核的。

2. 证书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岗位的关键性、技能的难易程度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经过企业相关部门的评定和确定。

3. 证书津贴发放的频次一般为一年一次,对于持有多个相关证书的职工,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证书津贴管理流程1. 申请职工可以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证书津贴的申请,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学习培训证明材料;2. 审核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流程;3. 评定企业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持有的证书或技能等级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证书津贴的标准和发放额度;4. 发放企业将审核通过的证书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工资卡中,并通知申请人领取;5. 监督和考核企业将对领取证书津贴的职工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监督,确保证书津贴的使用符合规定。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虚假申请或者滥用证书津贴的行为,企业有权撤销其证书津贴的发放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 对于企业内部有关证书津贴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持证补贴管理制度

持证补贴管理制度

持证补贴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持证补贴管理制度。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不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持证补贴管理制度的出台,可以有效激发劳动者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就业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二、制度目的持证补贴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鼓励和促进劳动者持续提升技能,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整体就业质量。

通过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持证补贴,可以刺激更多的人参与职业培训和技能学习,从而提高整体的产业素质和竞争力。

三、制度设计1.资格标准持证补贴的资格标准应该明确规定,例如劳动者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通过考试或评定达到一定的等级要求。

此外,还可以对不同的职业领域或技能水平设立不同的补贴标准,以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性。

2.补贴标准关于补贴标准的设定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技能等级的差异性,以及劳动者参与培训和考试所需的成本。

可以考虑以培训学时、技能等级或相关职业领域的市场需求等因素作为补贴标准的依据。

同时,还可以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形势的不同来设定补贴金额的差异标准。

3.补贴范围持证补贴的范围应该明确界定,一般包括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

此外,为了鼓励劳动者参与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还可以将相关项目纳入补贴范围。

4.资金来源持证补贴的资金来源可以从政府预算中拨款设立专项资金,也可以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方参与,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机制。

5.管理与监督持证补贴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审核、补贴发放的程序化管理以及效果评估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有效性。

四、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尽管持证补贴管理制度在推动劳动力市场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地区和领域存在补贴金额不足、发放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资格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资格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体现公司尊重人才, 爱护人才、关心人才的企业文化, 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整合 人才资源, 结合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参加培训或自身学习, 提升自身能力, 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从而实现公司与个人共同发展的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拥有公司所需证件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适用原则(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证件需求标准即可申请,内部员工享有公平公正申请权的原则; (二)内部员工优先原则公司秉承优先启用内部员工证件的原则, 鼓励和适当组织员工通过资格评审或社会报考等 形式取得各项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证件分类、津贴发放原则及标准第四条 证件分类根据证件考证的难易情况及公司证件补贴情况,证件分类如下表:****有限公司 标题 资格证书津贴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版本及修订 生效日期A 版证书名称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环境评价师 注册二级建筑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证书描述 与公司业务密切相 关的国家注册类资 质证书。

一般通过 国家统考获得,难 度较大。

类 别A类第五条 津贴发放原则公司秉承优先录用公司内部证件,对拥有证件的员工享有以下几项原则:(一)按照证件分类, A 、B 类证书享有津贴,具体标准参考津贴发放表。

A 类证书按照 相应协议发放津贴, B 类证书随工资发放;(二) 一人一证, 拥有符合公司需要证件的员工, 按照证书流程申请, 符合公司资质需求 按照相应费用享有即可;(三) 一人多证但属于同一类别 (同属于 A 类或同属于 B 类), 遵循就高的原则, 不再重 复享受;(四)一人多证但证书属于不同类别(A 类及 B 类均有), 则遵循 A 类费用不变, B 类费 用减半的原则;(五)特殊情况下,利用公司资源(培训及考试费用等)获得 A/B 类证书的,一年内证 书津贴减半;(六) 特殊情况需有偿使用特殊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需要与个人签订 “个人资质管理使用 协议书”的,津贴按协议标准发放, 。

持证上岗补贴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补贴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补贴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提高单位整体绩效,公司特制定了持证上岗补贴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员工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可以享受的相关福利和补贴政策,以达到激励员工学习、提高业绩和带动整体绩效的目的。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对于具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持证上岗补贴。

二、持证上岗补贴标准1. 拥有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员工,可享受每月200元的持证上岗补贴。

2. 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员工,可享受每月300元的持证上岗补贴。

3. 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员工,可享受每月500元的持证上岗补贴。

4. 所有补贴标准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由公司人事部门在每月底结算并发放。

三、申请条件1. 员工须具备公司要求的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职称或学历。

2.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持证上岗补贴。

3. 员工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证书编号等信息供公司核对。

4. 同时,员工还需要接受公司组织的相关业务能力考核,经评定合格后才能享受持证上岗补贴。

四、管理办法1. 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持证上岗补贴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

2. 员工可通过人事部门办公室领取相关申请表格,填写完整后递交给上级领导审批,再由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并最终发放。

3. 员工如发现持证上岗补贴标准发生变化或不符合资格要求,可向公司人事部门进行申诉,公司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4. 公司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员工,将取消其持证上岗补贴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五、奖惩措施1. 对于积极主动申请相关证书并通过认证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表扬奖励,并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

2. 对于未按要求提供证书信息或虚假申报的员工,公司将取消其持证上岗补贴资格,并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3. 对于持证上岗补贴政策的滥用及不当操作的员工,公司将严肃处理,甚至开除其劳动合同。

某企业单位职业资格补贴标准规定

某企业单位职业资格补贴标准规定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的管理办法根据《**集团总公司关于调整执业资格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总发〔2016〕132号)规定,为不断鼓励职工多考证、多取证,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现将各类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范围标准调整如下:一、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一)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一专业每月发放津贴2000元;(二)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每月分别增发津贴对应标准的80%。

(三)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甘肃省(内)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已规定从2016年3月31日起取消,不再享受相关待遇,遇上级有新规定时,按上级新规定再予通知执行。

(四)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其他专业注册证书,同时可享受月度各自对应的津贴发放标准。

(五)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六)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在企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每月发放津贴600元。

(七)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企业注册,取得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每项每月发放津贴500元;其他专业注册的(如: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民航、等专业)每项每月发放津贴400元;取得建筑专业注册证书,每项每月发放津贴300元。

(八)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每月分别增发津贴对应标准的80%。

二、对考试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且注册,还可另行享受一次性奖励:(一)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专业、水利水电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其他专业(如: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民航、等专业)一次性奖励40000元;建筑一次性奖励30000元。

(二)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0元;(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又取得第二、第三增项专业注册证书,还可分别再享受一次性奖励30000元;(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0元。

公司执业资格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公司执业资格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公司执业资格证书津贴发放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强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质取/换证及员工职业发展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质量工程师等。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通过国家中级任职资格考试的经济、会计职称。

第三条管理规定(一)公司员工取得注册类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后,必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登记备案。

(二)员工取得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但未在公司注册的,一经发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三)未经公司同意将执业资格证书、印章和经济、会计系列职称借给公司以外单位或个人的,将按照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四)执业证书及印章,由公司统一集中管理。

因工作需要使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证书相应管理部门部长及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

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如下:1.人力资源部负责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技术工人证书、注册会计师、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使用和管理。

2.经营部负责注册造价师证书使用和管理。

3.安全管理部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使用和管理。

4.工程管理部负责注册质量工程师证书使用和管理。

5.住房与城乡建设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关键岗位证书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及协调使用。

第四条补贴规定(一)员工取得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公司注册,公司根据证书类别、含金量,给予一次性补贴和月度补贴,同时继续教育与延续注册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费用公司给予报销。

(二)一次性奖补贴标准:1.初次取得一级建造师及相关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并在公司注册,公司一次性补贴额度分别为:水利水电、公路、市政专业XX元/人、建筑和机电专业XX元/人、注册会计师XX元/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XX元/人、注册安全工程师XX元/人、注册质量工程师XX元/人。

公司职称、执业津贴实施细则

公司职称、执业津贴实施细则

公司职称津贴实施办法为实现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强化岗位意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管理业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稳定一线员工、技术员工、管理员工队伍,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

2、体现对学科建设的重视,有利于调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

3、体现加强考核、强化激励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实施范围公司现聘任的所有正式员工、聘用工技术岗职工均享受津贴制度(不含实习员工、后勤员工、聘用工)。

三、津贴标准1、初级技术职称(或技术职业资格证):30 元/ 月;2、中级技术职称(或技术职业资格证):50 元/月;3、高级技术职称(或技术职业资格证):80 元/ 月。

四、发放办法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岗位职责工作,并在年度考核中合格者领取本津贴。

2、取得的技术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需与本岗位工作性质相关。

3、取得证书的发证机关需是国家认可的、具有评定资格的国家机关,且不跨行业。

4、人力资源部依据考勤规定按月发放技术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津贴。

五、有关问题1、员工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津贴补助。

2、挂职锻炼、借调到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员工,按规定全额发给。

执业资质补贴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执业资质管理,根据《执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对其中费用报销与补贴发放作细化和补充。

二、工资关系在公司的员工适用本细则,工资关系以当年度12月份情况为准。

三、报名费、书本费、培训费等三类费用的报销:1、报名费是指到所属地报考执业资格时所交的报名费与考务费;2、书本费是指所报考执业资格的教材费用;3、培训费是指因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所交的继续教育学费;4、注册证和执业印章领取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本人提出报名费、书本费和培训费报销申请报告(附费用票据、注册证复印件),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票据,再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5、报名费和书本费票据时间要求是在一个考试周期内;6、报名费、书本费和培训费列入职业资格管理费。

执业资格补贴暂行管理规定

执业资格补贴暂行管理规定

执业资格补贴暂行管理规定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执业资格证书补贴管理办法(暂行)为满足公司人才战略发展需求,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员工整体素质提升,建立学习型组织。

现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需求的相关证书给予相应补贴,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编人员考取并服从调配的注册类、职称类证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甲级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二、证书考试、补贴管理1、公司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建造师、造价师等资格考试,凡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本公司三年内必须取得建造师等资格证书。

2、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相关考试日期安排,组织报名、发放准考证、组织参加考试。

3、取得资格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合格证书,安排注册和延续注册,注册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其费用也由公司承担。

4、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及使用协议书的签定、补贴的发放等工作,由总裁办公会批准,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5、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申报考核认定形式取得资格的员工),必须注册在公司,公司在编人员取得证书后,出租、转借、授权他人(单位)使用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所有补贴,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职工本人承担,同时,公司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6、公司员工持有注册建造师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公司将按任职资格优先推荐各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主要岗位工作。

7、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由公司统一管理和使用。

8、证书补贴按月度计算,按年度结算发放,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在3月份,计算区间自证书注册成功(公告)当月起至当年12月。

如遇持证人员离职,按离职时间退还剩余补贴费用。

同一注册类别证书取得增项专业的,同一类注册证书取得不同等级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不累加。

9、公司目前补助证书主要是根据公司资质保持及升级所需专业,如考取的专业与公司所需无关联,暂无奖励措施。

公司本部注册人员补贴暂行办法

公司本部注册人员补贴暂行办法

公司本部注册人员补贴暂行办法1 总则1.1 为改进注册人员管理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执业资格证书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鼓励员工参加与公司资质有关的注册执业资格考试,满足公司相关资质和开展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补贴类别和标准2.1 按照公司需求及市场水平,确定十二类给予补贴的注册执业资格和相关补贴标准,详见《各类注册人员补贴标准》(附件)。

3 补贴方式3.1 2011年、2012年、2013年为本补贴办法的过渡期,现有注册人员补贴分别按补贴标准值的40%、60%、80%进行发放,到2014年达到附件确定的全额标准。

3.2过渡期内(2011~2013年)入职的注册人员和新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补贴标准按照当年相应比例执行,2014年及以后新增注册人员完全参照补贴标准全额补贴。

3.3 退休返聘人员,按当年相应标准70%进行补贴。

3.4 员工个人具有多个注册执业资格,则按就高原则执行最高一项补贴标准,其它注册执业资格暂不重复享受补贴。

3.5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外部市场水平重大变化情况,补贴执行标准可适时作出调整。

4 补贴发放4.1 补贴按月核发。

当年入职注册人员,从变更注册完成(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的当月起计发;新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从初始注册完成(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的当月起计发。

4.2 注册人员补贴费用由公司和所在部门各承担一半,职能部门注册人员补贴由公司承担。

4.3 注册人员根据公司资质维护需要由公司与生产部门沟通后统一调配使用。

5 补贴停发5.1 注册人员若提出辞职,则在辞职审批的当月起停发注册补贴。

5.2 注册人员终止延续注册,则在终止的当月起停发注册补贴。

6 附则6.1 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员工以及退休返聘员工。

6.2 公司注册人员补贴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6.3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

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

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执业资格补贴方案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人们注册执业资格,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或福利待遇。

以下将阐述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的内容。

首先,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应针对不同的行业和职业,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应该根据行业的发展状况和人才供需情况来设定,对于需求量大、人才稀缺的行业可以适度提高补贴额度,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其中。

其次,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审核和评估的内容包括个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学历水平等,以及对行业发展的贡献和潜力进行评估。

通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程序,确保补贴资金用于最有潜力和能力的人才身上,以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此外,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应提供多种形式的补贴方式,如一次性补贴、专项津贴、住房或交通补贴等。

这样可以满足不同人才的个性化需求,使得补贴方案更加灵活和针对性。

进一步,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也应该给予补贴对象一定的税收优惠。

例如,对于通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才,可以给予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特殊税率,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和相关福利待遇。

这将进一步鼓励更多人才获得注册执业资格并从事相关职业。

最后,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还应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通过参加培训和学习,注册执业人员可以提升自己的技能和能力,进一步为社会和行业发展作出贡献。

政府可以为这些人才提供经费和资源,以支持他们的学习和发展。

综上所述,注册执业资格补贴方案应根据不同行业和职业的需求,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并通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程序,确保补贴资金用于最有潜力和能力的人才身上。

同时,应提供多种形式的补贴方式和税收优惠,并给予相关培训和发展机会。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注册执业,并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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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为满足公司人才战略发展需求,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员工整体素质提升,建立学习型组织。

现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需求的相关证书给予相应补贴,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编人员考取并服从调配的注册类、职称类证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甲级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二、证书考试、补贴管理
1、公司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建造师、造价师等资格考试,凡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本公司三年内必须取得建造师等资格证书。

2、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相关考试日期安排,组织报名、发放准考证、组织参加考试。

3、取得资格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合格证书,安排注册和延续注册,注册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其费用也由公司承担。

4、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及使用协议书的签定、补贴的发放等工作,由总裁办公会批准,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5、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申报考核认定形式取得资格的员工),必须注册在公司,公司在编人员取得证书后,出租、转借、授权他人(单位)使用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所有补贴,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职工本人承担,同时,公司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6、公司员工持有注册建造师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公司将按任职资格优先推荐各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主要岗位工作。

7、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由公司统一管理和使用。

8、证书补贴按月度计算,按年度结算发放,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在3月份,计算区间自证书注册成功(公告)当月起至当年12月。

如遇持证人员离职,按离职时间退还剩余补贴费用。

同一注册类别证
书取得增项专业的,同一类注册证书取得不同等级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不累加。

9、公司目前补助证书主要是根据公司资质保持及升级所需专业,如考取的专业与公司所需无关联,暂无奖励措施。

四、附则
以上补贴标准是根据上年度市场行情制定,原则上补贴标准按年度进行调整。

本办法经总裁办公会批准,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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