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一、背景介绍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院工作的重要一环。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信息化的推广,医院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为患者的隐私权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尊重。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1.自愿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在患者的自愿和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2.需要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医疗服务的实际需要,避免不必要或过度收集。
3.合法原则:医院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患者的合法授权。
4.安全原则:医院应制定严格的信息安全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公开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告知患者收集目的、收集范围、使用方式等,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保护患者隐私的具体措施1.信息收集: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收集,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传输和存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2.信息使用:医院应建立严格的个人信息使用制度,仅限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科研等合法目的,严禁患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推销等非法用途。
3.信息传输:医院在个人信息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的技术手段,如加密传输、安全协议等,防止信息泄露和被非法窃取。
4.信息存储:医院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个人信息的存储方式和安全策略,确保信息存储系统的安全性,严防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5.信息披露:医院应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披露范围,仅限于医疗需求、法律要求等合法事宜,严禁将患者个人信息披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6.信息销毁:医院应制定个人信息销毁的规范,对于不再需要的个人信息,应及时进行安全销毁,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7.员工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隐私保护培训,加强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和知识,确保员工遵守隐私保护制度。
五、保护患者隐私的监督和处罚1.监督机构:医院应设立内部监察机构,负责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志愿者等。
全部员工在工作中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核心原则是保密、限制和授权。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为患者隐私保护供应技术、制度和管理上的支持。
第二章信息收集和使用第四条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和用途,并取得其同意。
医院不得擅自收集与诊疗无关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收集和存储机制,对患者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医院应合理使用患者信息,并遵从数据最小化原则,即仅在诊疗过程中必需的环节和供应医疗服务时使用相关信息,不得超出合理需要范围。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障第七条医院应对患者信息进行合理的安全防护,采取技术、物理和管理等多层次的措施,确保患者信息不被非授权人员访问、泄露、窃取或窜改。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系统访问权限掌控机制,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设置不同的权限,严格掌控和监管员工对患者信息的访问和使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信息安全事件,妥当处理泄露、丢失或被窜改的患者信息,并自动采取挽救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第四章信息共享和转移第十条医院在患者信息共享和转移中应遵从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经过患者明示同意或法定途径,确保共享和转移的信息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合作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的合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目的、范围、方式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医院禁止未经患者及其监护人同意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患者的个人信息转移给其他医院或机构。
第五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矫正问题。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患者隐私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诊疗报告以及其他与患者个人隐私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医院承诺尊重患者个人隐私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对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五条医院在收集和使用患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确告知患者收集的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六条医院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隐私保护教育培训,加强对患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违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投诉,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第九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个人信息的情况,并有权对不准确、不完整、非法收集和使用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十条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删除不合法或者不必要的个人信息,医院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者做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将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在重要位置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公开患者隐私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医院对违反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给公安等相关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患者如发现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者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实施不力等情况,可以向医院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提出,并报医院领导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以上是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样本,医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医院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患者隐私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疗系统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之一,这对患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需要向医务人员提供个人的敏感信息。
在医疗保健环境中,确保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非常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1.法律和法规:许多国家都通过了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这些法律和法规规定了医务人员和卫生机构在处理患者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和存储等方面。
2.患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通常会要求患者签署同意书,以获得患者的明确同意来使用其个人信息。
这种同意通常会说明医务人员可以如何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及哪些信息可以分享给其他医务人员或第三方。
3.数据安全:医疗机构需要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这包括采取技术措施来保护患者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例如使用加密技术来传输和存储数据,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患者信息。
4.培训与教育:医务人员需要接受关于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培训和教育。
这包括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处理患者信息的最佳实践、了解隐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应对隐私侵犯的情况。
5.访问控制:医疗机构应该采取措施来限制对患者个人信息的访问和使用。
这包括确定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患者信息,并对访问进行记录,以便进行审计和追溯。
6.共享信息的限制:医疗机构应该限制患者个人信息的共享。
只有在患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患者信息分享给其他医务人员或第三方。
医疗机构应该确保与他人分享患者信息时,只分享必要的信息,并且要对信息的使用进行监督。
7.匿名化和去标识化:在研究和统计分析等领域,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匿名化或去标识化技术来保护患者隐私。
匿名化和去标识化可以去除患者个人身份信息,以便对数据进行分析,同时确保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
8.隐私审计:医疗机构应该进行隐私审计,以确保其采取的制度和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患者的隐私权。
隐私审计可以发现任何违反隐私规定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及措施一、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并将其确立为机构的核心价值观之一、领导层要强调患者隐私权的重要性,使全体医务人员都明确其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明确患者的隐私权与保密责任。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隐私权保护政策:明确患者隐私权的定义、特点和重要性,强调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的尊重和保护责任。
2.隐私保护责任制:明确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隐私保护规定的后果,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机制。
3.隐私保护流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的流程和规范,包括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等环节,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4.隐私保护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患者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认识和能力。
5.隐私保护监督和评估: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三、加强患者信息的保护:1.严格限制患者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患者同意的范围和目的来使用其个人信息,并不得擅自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2.建立安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技术手段来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包括网络安全、加密技术和权限管理等。
3.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密意识: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信息保密的意识培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不得将患者信息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士或机构。
四、建立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1.建立投诉渠道:医疗机构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以便患者及其家属提出对隐私权侵犯的投诉和建议。
2.及时处理投诉: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违反隐私权保护规定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对投诉的反馈和整改: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投诉的跟踪和反馈,并改进相关制度和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义务,医疗机构应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来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经研究,我中心就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通知如下:
一、患者的隐私权是指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二、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时,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三、在进行体检检查、诊疗操作时,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透露的所有资料,医护人员都应予以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能向第三者披露。
四、医疗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或者隔离措施,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必须用屏风遮挡或关门遮拦。
五、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教学行为 (实习医师参观、性病病史询问或涉及其他隐私问题)应在征得病人同意后进行。
六、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书面签字同意。
七、要维护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一、执业护士应将保护患者隐私权作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项目,在执业过程中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二、对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应本着人道主义、爱护生命、尊重人格的原则,不分种族、社会地位、年龄,为来诊者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护理服务。
三、在执行过程中,非治疗护理需要,不随便询问个人隐私问题。
如因治疗需要了解到的患者隐私,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露。
四、如因治疗需要,需向他人介绍隐私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取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介绍。
五、医护人员在为患者隐私部位操作时,应采取遮挡措施,保持一人空间。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围观或同时有等候的其他人员,为患者保留私密空间。
六、医护人员为异性患者进行隐私部位的操作时,需有与患者同性别的一名医务人员在场。
七、在收治患者时,非特殊情况,禁止男女混室。
八、凡因医护人员诊疗中,不负责任暴露来诊者、住院患者隐私问题,或操作中未采取遮挡措施者,按护理缺陷处理,如因此引起法律纠纷,个人承担直接责任。
患者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患者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管理,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与患者信息相关的工作人员。
2.患者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病历、化验单、影像资料等。
第三条患者隐私保护原则1.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保密。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
3.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窜改、查阅、使用、删除、销毁。
第二章患者隐私保护第四条患者个人信息手记1.手记前,必需明确告知患者手记信息的目的、范围、使用方式,并取得患者的明示同意。
2.手记信息需与医疗服务相关,不得搜集与医疗无关的信息。
第五条患者个人信息存储与保护1.患者个人信息应采用加密等技术手段进行存储和传输,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个人信息的存储应与患者就诊记录相绑定,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
3.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存储设备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备份。
第六条患者个人信息使用与访问1.个人信息的使用需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未经患者同意不得超范围使用个人信息。
2.严禁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广告等非医疗相关用途。
3.患者有权随时查阅、更正、删除本身的个人信息,医院应供应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七条患者个人信息共享与披露1.未经患者明确同意,患者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共享或披露。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医院应按相关程序对外供应患者个人信息。
第八条患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1.发生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等安全事件时,医院应立刻采取措施阻拦事件进一步扩大,并快速报告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2.对患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挽救措施,修复系统漏洞,防止仿佛事件再次发生。
3.对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依法履行信息通知、赔偿和致歉等责任。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1.患者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医治患者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重其人格权和隐私权。
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
2.医院的服务理念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3.医生由于自已职业的特点而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负有不得泄漏和公开的义务。
涉及到患者隐私的特殊检查报告单,不得向他人泄漏。
医师询问病史中获得患者的隐私,不得向他人泄漏;特别涉及到夫妻之间的隐私未征得患者本人同意也不得向其配偶泄漏。
4.检查或查体暴露患者身体时,应有爱伤观念,应有防护设备,避免其他非医务人员围观,必要时患者亲属在场。
医生给妇女身体作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男医生检查妇女时,应有亲属或其它女性在场)。
5.医院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治疗等,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见习医生不得介入,否则视为严重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
6.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相关材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7.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并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责任、措施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医务人员以及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隐私权保护原则1.敬重患者个人隐私权,不得无故收集、使用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3.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防止信息被窃取、窜改或损毁。
第四条责任分工原则1.医院设立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监督落实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相关制度。
2.每个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工作。
3.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保密义务原则1.医务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培训。
2.医务人员离岗或调岗时,应按规定交接患者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第六条信息收集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明确告知信息的用途和范围。
第七条信息使用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医疗用途。
2.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授权才略进行。
3.任何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应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信息共享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共享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2.信息共享的范围和用途必需明确,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3.信息共享应遵从最小授权原则,只供应必需的信息。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对患者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严格执行患者保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不被泄露。
第二章患者隐私保护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用药记录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第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得到患者的同意。
第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伪造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保护制度,明确保密职责和保密措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泄露、篡改、毁损。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查阅、复制、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篡改、毁损、伪造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保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患者保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是指医院为保障患者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医疗信息化的推进,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以下是医院制定患者隐私权制度应考虑的几个方面。
1.保护隐私的法律依据2.患者隐私信息的范围医院制度应明确患者隐私信息的范围,例如:患者的姓名、年龄、住院号、病历、影像资料、诊断结果、病情等,以及其他患者隐私信息。
除此之外,医院还需要特别强调患者敏感信息的保护,如与性别、疾病、家庭状况等相关的信息。
3.患者信息收集和使用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应明确在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方面的准则。
医院需要明确告知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仅收集必要的信息,避免过度收集或滥用。
制度还要规定医院对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严格控制信息的查阅、复制、传输和存储。
4.患者信息的安全保护医院应制定患者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其中包括技术措施,如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网络防火墙等,以及组织和管理措施,如人员培训、权限管理、日志审计等。
此外,医院还需要制定灾难恢复计划,以应对患者信息泄露、丢失或灾难性事件。
5.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医院制度应强调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
医院要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并尊重患者是否提供个人信息的选择。
制度还应规定患者在医院使用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有权随时了解、更正或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
6.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医院的制度应明确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机制。
如果医院违反保护患者隐私权的规定,造成患者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或其他损害,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度还应明确违规处理措施,如警告、处罚、终止与就业关系等。
总之,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对于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需要制定具体的制度,明确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准则,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规定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一、术语概述(一)隐私:指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隐私包括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住所、所患疾病、症状、诊疗过程等。
(二)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
三、患者权益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的自由和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四、具体措施(一)医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高度责任感,尊重、关心、爱护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应穿戴工作服与佩戴工作证。
(二)门诊部应做好导诊、分诊工作,门诊患者进入诊室后应阻止其他患者进入诊室,确保每个诊室患者单独就诊。
(三)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嘲弄。
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在诊疗护理需要时进行交流。
(四)不得在公共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患者的病情、身世、生活状况、生理缺陷等信息以及与疾病相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主动询问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患者信息。
(五)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首先应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其次应尊重患者意愿决定是否请其家属离开,同时应采取遮拦措施避免患者隐私部位的暴露。
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检查或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六)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
医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患者信息保护与隐私管理制度
患者信息保护与隐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患者信息的保护与隐私管理,充分敬重患者个人隐私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剂师、行政人员等。
第二章患者信息收集与使用第三条信息收集原则1.医务人员在患者初诊或治疗过程中收集患者信息时,应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和必需性,并获得患者的同意。
2.医务人员应在医院指定的信息系统中记录患者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3.患者个人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
第四条信息使用原则1.医务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使用患者信息,严禁超出患者供应的目的范围和权限使用。
2.医务人员应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患者信息被窃取、窜改或丢失。
3.医务人员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尽量采用匿名化处理,对于敏感信息应特别谨慎处理。
第三章患者信息保护措施第五条系统安全保护措施1.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信息安全岗位设置、权限管理、安全防护等,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2.医院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
第六条岗位责任制度1.医务人员应依据岗位需要,调配不同权限,确保信息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2.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信息时,应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查阅、使用或泄漏患者信息。
第七条教育培训制度1.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患者信息保护和隐私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2.医务人员应参加并通过相关培训考核,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信息保护措施。
第四章患者信息披露与共享第八条信息披露原则1.患者信息披露应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权益。
2.患者信息披露须患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书面同意,并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披露。
第九条信息共享原则1.医院可与其他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患者信息共享,但必需事先获得患者的明示同意。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患者:指就诊于本院,并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
2.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个人身份有关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年龄、性别、移动电话号码、病历等信息。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患者有权了解医院收集、存储、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程序。
第二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第五条信息收集1.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是为了供应医疗服务,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的方式包含口头询问、在线咨询、病历记录等。
第六条信息使用1.医院只能在供应医疗服务的必需范围内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禁止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
2.医院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遵守医疗纪录的分类、整理和归档要求,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信息披露1.医院不得未经患者许可,披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亲属、伙伴、其他医务人员等。
2.在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医院可以披露患者个人信息,但应确保披露行为的合法性和必需性。
第八条信息保密责任1.医院的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保密意识,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2.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定期接受相关保密培训。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九条信息存储1.医院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存储安全。
2.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信息安全1.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技术手段和管理流程,防止患者个人信息的泄露、窜改和丢失。
2.医院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必需的措施除去或降低风险。
患者隐私保护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确保患者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健全医院的信息保护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部门及相关人员,包含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保密义务全部医院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守患者的隐私,严禁未经授权擅自取得、使用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四条信息分类依据患者个人信息的敏感性和保密程度,将信息分为三个级别:一般级、紧要级和特殊级。
第五条信息安全等级划分依据信息的紧要性和敏感性,将信息安全划分为三个等级:一般等级、紧要等级和特殊等级。
第六条职责分工医院内设立信息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 定期订立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保密工作方案; 2. 负责患者个人信息的手记、存储、使用、传输和销毁等工作; 3. 监督和管理各部门及人员对患者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
第二章信息收集和使用第七条信息收集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患者的个人信息手记必需经过患者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目的、范围和方式;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只能收集与诊疗有关的信息,并尽量避开收集与诊疗无关的个人信息;3.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医务人员可以向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查询和核实患者的信息。
第八条信息使用1.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定;2.个人信息只能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由获得授权的人员使用,严禁滥用、泄露或非法交易个人信息;3.个人信息必需用于合法、正当和必需的用途,严禁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或挪作他用。
第三章信息存储和保护第九条信息存储1.患者个人信息必需以电子化方式存储,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和备份;2.个人信息的存储应当遵从分级管理原则,依据信息的等级设置相应的权限和访问掌控。
第十条信息保护1.个人信息的保护涉及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物理安全等多个方面;2.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3.对于存储个人信息的服务器和存储介质,必需进行定期维护、更新和加固。
医务人员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医务人员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患者隐私权受到保护,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1. 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及《护士条例》第18条规定: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2. 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涉及到患者隐私方面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语言,避免在患者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以免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 医务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4. 对特殊疾病的患者,医务人员床头交接时应为患者保守秘密。
5. 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务人员或家属陪伴。
6. 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注意给予患者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7. 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相关资料须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予本人。
8. 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各病室床间设置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
9. 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学习内容。
10. 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复印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具体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具体措施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保护患者隐私权不仅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行业的义务。
为了确保患者隐私权得到有效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制度和具体措施。
一、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与基本原则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包括宪法、医疗法、信息安全法等。
这些法律制度为保护患者隐私权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在实施隐私权保护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只能在合法情况下收集、使用和披露患者个人信息,必须经过患者的明确同意或法律授权。
2. 公平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个人信息时应保持公正和公平,不得歧视患者。
3. 限制性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只能在明确的目的和必要范围内使用患者个人信息,且不得超出其权限范围。
4. 安全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滥用或损坏。
5. 通知原则: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告知其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情况,同时提供患者行使隐私权的方法和渠道。
二、医疗机构的制度与措施1.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隐私保护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和遵守。
该制度应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和保护的具体要求。
2. 加强员工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意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知识、信息安全意识、隐私保护技巧等。
3. 强化数据安全措施: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系统,包括防火墙、数据加密、访问限制等技术手段,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4. 限制权限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设定不同级别的权限,确保员工只能访问其工作所需的患者个人信息,避免滥用和泄露。
三、医务人员的具体措施1. 保持患者信任: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确保患者对个人信息的自主决策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病人的隐私权是指病人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患者的私人信息必须被看作是机密性的,医疗机构以及医护人员有依法承担为病人病情、隐私进行保密的法定义务。
为加强医疗活动中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特制订本制度:
1.医务人员要尊重、体贴和同情患者,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人的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医疗诊治活动。
一切诊疗措施须从关心患者的利益出发。
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泄露患者个人资料以牟利,违者视情节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医院根据诊疗需要,尽可能设置设施完备的诊室、病房、检查区、查询系统等,为保护患隐私权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
3.门诊医师、分诊人员应坚持“一医一患”,杜绝无关人员逗留在诊室内,注意在问诊、体检过程中的隐私保护。
检验报告、影像报告、病理报告分发人员要注意核对领取人身份(身份证件或发票、门诊病历),尤其是肿瘤、传染性疾病等患者。
4.住院病历资料是患者隐私的记载内容之一,医院建立病案室,具体负责住院病历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需复印或复制者,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5.在未取得患者本人、近亲属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时,医院医、护、技等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病情,包括病史、诊断、预后、可能诱因,执法机构介入除外。
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患者病情。
6.因科研教学、宣传需要对患者医疗(含手术)过程进行文字采访、摄影、录像的,需事先告知目的、用途、可能的影响,取行患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签字。
需要向团体介绍,或在公共媒体刊载播放的,注意采用化名并遮挡易被识别的部位等。
7.在需患者直接配合的教学工作中,带教人员应事先告知患者,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教学活动。
实习、见习人员应在教学过程中严肃认真,尊重患者,禁止随意泄露患者信息。
8.在诊疗活动中,医、护、技人员尊重少数民族、外籍人员风俗习惯。
遇与诊疗活动有冲突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