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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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
2×660MW超超临界机组
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
托管协议
委托方(甲方):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代管方(乙方):
二〇一四年六月
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托管协议
甲方:xx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xx工程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委托乙方代管,作为施工应急电源使用,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工程-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托管
2.工程地点: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北
第二条设备参数
设备名称: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
型号:1200GFZ
数量:1台
操作、维护人员:由乙方派固定人员操作、维护,人员名单及电话报甲方备案连续工作额定功率:1200kW
第三条托管时间及方式
1.托管起始时间:发电机组运至现场,并安装至临时使用基础开始。
2.托管终止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3.托管方式:托管设备包含主机及其他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等(设备冷却液、润滑油等耗材由甲方于设备调试前加注,设备燃油全部由乙方采购,托管期间所需耗材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且由乙方配备熟练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等工作;本托管设备的使用主要为应急备用。
4.托管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托管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托管设备只享有托管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5.禁止托管期间,乙方再将被托管设备转交给第三方管理、使用。
6.托管设备由乙方操作人员每天定期检查检测,保证此些设备在紧急使用时能即时正常运作使用;
7. 托管设备启停纳入全厂施工电源统一管理,其应急及定期启停人员须完全根据厂内施工用电管理单位(西北电建一公司)的指令操作,应急启动后应立即通甲方电气专业人员。
8.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满足相关规范、规程、国家/行业标准及现场使用要求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9.托管期间,托管设备因操作、维护不当发生故障,需更换的备品备件由乙方提供(更换的备品备件需经托管设备生产厂家书面认可);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需更换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提供,但乙方需承担质量举证责任,否则由乙方提供。
10. 托管期间,乙方更换托管设备耗材需提前报甲方认可,重要耗材需经托管设备生产厂家书面认可。
第四条甲方工作与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设备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
2. 组织厂家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及安装指导。
3. 质保期内,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负责联系设备厂家。
4. 接洽政府、地方有关部门对设备安装现场的各项检查。
5. 定期/不定期对乙方设备托管状态进行检查。
第五条乙方工作与职责
1. 乙方在设备托管运行开始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托管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名单、简历表、电气人员专业资质,以及满足维护要求的工器具(乙方自备,至少应包括电工个人工具、500V兆欧表、万用表、钳形电流表、测振仪、点温计等)清单给甲方审批。
2. 乙方应明确托管设备操作、维护人员清单及对应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与甲方进行对接,且保证现场操作、维护人员每天24小时驻现场。
3. 乙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主动配合托管设备调试工作。
4. 乙方应对其雇员行为的错误或疏忽负责,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的操作人员,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重新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
5. 乙方自行解决托管设备操作、维护等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6. 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托管设备的操作程序,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并配合甲方和监理的定期/不定期检查。甲方和监理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机,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7. 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燃油、临时安装场所消防设施、交、直流电源、各级配电箱及相关电缆。油箱内燃油储量应确保柴发机组带额定负载连续运行8小时以上。
8. 乙方负责托管期间,设备维护所需材料、设备及工具的采购、运输、装卸及保管工作。
9. 乙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电机维修中由于设备自启动导致维修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事故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操作、维修人员的失误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事故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1. 托管设备如需更换或维修,乙方应先提供书面报告,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更换或维修。
12. 乙方应严格按照柴油机说明书中要求的时间更换各种机油、燃油滤芯及相关备件,但不得随意动用甲方随机备品备件。
13. 乙方使用机组所带负载不得超过机组额定功率值和额定电流的80%,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施工电源误并列。
14. 乙方必须保证其托管设备能随时正常运转,每天例行巡视、检修(包括换修的零配件、润滑油等所有的辅助材料),登记好详细的巡视、检修、试运行记录。未作应急备用启动时,应每3周启动一次柴油发电机组,每次空载运行15分钟,并对机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记录。
15.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及厂家要求操作、维护设备。因检查、维护不
到位及不按规定操作导致的机组不能应急备用或现场因其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须承担;
16. 托管到期,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安装图纸要求,将柴油发电机组安装至永久位置,并配合调试。
17. 调试验收前乙方应消除所有设备缺陷,上交托管期间检查、维护记录,退还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恢复集装箱内外卫生及油漆。
18. 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罚则
1.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没有定期或及时检修保养或其他原因等),导致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备用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罚乙方违约罚金5000元;导致托管设备本身发生事故的,除赔偿/修复外,每发生一次扣罚乙方违约罚金10000元。
2. 托管期间,甲方和监理对柴发托管情况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条每次扣罚乙方500元。再次出现同类问题加倍处罚,直至整改完成。
3. 托管期满,乙方向甲方移交托管设备、交接验收时,未消除缺陷按每条2000元扣罚乙方;未提交托管期间巡视、维护记录及技术资料的,扣罚乙方2000元;未归还专用工具的,按工具采购价格据实扣罚乙方;卫生、油漆不合格的,扣罚乙方2000元。
4.乙方应按照托管物的正当性能和约定用途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托管财产、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 除非本合同终止,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所有条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对涉及的双方的责任免除及限制条款已作充分提示和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第九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