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地产”分割转让、销售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业地产”分割转让、销售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业地产”限制分割销售转让原因我国房地产管理主要法规《⼟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等,均没有禁⽌“⼯业地产”分割转让规定。
国⼟资源部有关⾏政规章中也没有限制“⼯业⽤地”分割转让内容。
地⽅政府在⾏政管理实践中,对“⼯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持谨慎⽴场,原则上不允许⼯业⽤地使⽤权分割出让。
原因如下:(⼀)许多“⼯业地产”项⽬,系地⽅政府招商引资,违规低价(甚⾄零地价)出让国有⼟地,以开辟政府财税来源和解决地⽅就业为⽬的。
如允许投资者(开发商)对“⼯业地产”分割转让,将可能使地⽅政府预期⽬的⽆法达到,投资者(开发商)以较低成本通过市场销售获得较⾼⼟地收益。
(⼆)“⼯业地产”分割转让将影响原⼯业⽤地控制指标。
⼯业⽤地出让时是按照其控制指标体系,设定单位⾯积投资强度及⽣产、⽣活配套设施的指标,分割转让将使得上述指标⽆法落实,签订的⼟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得不到落实。
(三)“⼯业地产”分割转让为投资者(开发商)或买受⼈实际改变原⼟地⽤途提供可能。
如果投资者(开发商)将办公楼、车间、职⼯宿舍进⾏分割转让,那么办公楼、职⼯宿舍将可能会由原来的⼯业⽤地变成商业⽤地和住宅⽤地。
虽然⼟地⽤途改变要经过政府批准,但未经批准的变更屡禁不⽌,管理难度很⼤。
(四)“⼯业地产”分割转让也可能对⼟地市场秩序造成冲击。
虽然⼯业⽤地也实现招挂拍,但竞争程度远不如经营性⽤地,另外⼯业⽤地还享有优惠政策,取得成本⽐较低。
如果通过分割转让将原⼯业⽤地变成经营性⽤地,不仅规避了经营性⽤地招拍挂,造成不公平竞争,⽽且在按市场价补缴出让⾦时,⼈为因素过多,容易产⽣腐败,不利于⼟地市场交易秩序,造成地⽅政府⼟地收益流失。
⼆、地⽅政府对“⼯业地产”分割销售转让的规定全国各地“⼯业地产”发展程度不同,对“⼯业地产”分割转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导致地⽅政府管理要求不尽相同。
工业用地上的房屋能否分割出售?
工业用地上的房屋能否分割出售?原告陈某瑛(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北京维某宏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颖、朱雨溪,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王新安、王洁宏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诉称:2011年4月,原告与被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X街区X庄X幢X号房屋。
合同还约定了被告应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相关内容。
合同签订后,原告缴纳了全部购房款,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
要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及利息(自2012年8月22日计算到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原告未向被告提交任何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资料,合同义务尚未发生。
原告未提交任何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被告曾于2011年和2013年两次将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证的资料及分割报告报送政府主管部门,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原因,被告未能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被告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承诺为原告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期限是在房屋交付使用、且原告向被告提交全部办理权属证明的相关资料后360个工作日内,而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的违约金起算时间是在签订合同后的360个自然日,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起算时间有误。
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6日,原告(受让方)与被告(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约定,转让方以出让方式取得座落于开发区X街区、编号为A9M1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开有限国有(2007)第41号。
该土地使用面积为41706.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转让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创意产业园项目,暂定名X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009规(开)建字0075,施工许可证为(2009)施(经)建字0101号。
工业用地产权分割亟待规范
工业用地产权分割亟待规范产业地产是以地产为载体,以产业为依托,以产业集聚的各类产业园区为主要形态,整合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整体开发与集约化经营的新兴产业形式。
作为一种将产业运营和地产开发相结合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产业地产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显示出了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青睐。
但目前国家对于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政策不明确,实践当中产权分割操作复杂、土地价格难以确定等叠加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盘活利用,同时也给产业地产的健康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从实践来看,一些地方通过规范工业用地产权分割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整体开发与集约化经营。
武汉市曾先后出台《关于完善工业用地政策促进工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允许工业用地产权分割作出规范。
而北京、深圳、南京、青岛、杭州、上海、温州、湖南、东莞市等地区则出台相关文件,允许有条件地放开工业用地产权分割。
例如:深圳明确规定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包括配套办公、配套单身宿舍以及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均可分割转让,但其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并对补交地价作出了明确规定。
杭州“鼓励开发区(园区)建设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中小企业原则上通过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用房”。
温州明确以“工业地产形式”开发和以“企业联建形式开发”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可按层作为最小分割单元。
展开剩余67%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工业用地产权分割是大趋势。
为此,笔者建议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从国家层面制定工业用地产权分割指导意见,并鼓励地方按照不同的用地特点和开发运营模式出台实施细则。
笔者认为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作参考:周四阅读奖励已送达!马上领取!广告一种途径是:根据是否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并投产制定工业项目用地产权分割政策。
关于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关于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关于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在线学习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学习。
工业用地转让法律规定
工业用地转让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业用地转让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
以下是对工业用地转让相关法律规定的概述。
首先,在工业用地转让过程中,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有关土地用途规划和规定、土地出让与流转管理办法等。
转让方需要在土地转让前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并确保土地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其次,工业用地的转让必须依法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批准,并遵循相关程序。
转让方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调整方案等。
土地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的转让申请予以批准。
第三,工业用地转让需要进行土地估价和收益分配。
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和土地特点,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估价,以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双方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需要明确土地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当然,工业用地转让的收益分配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工业用地转让还需要考虑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复垦等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超过年限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延长。
转让方需要将转让的工业用地年限信息告知受让方,并保证土地在转让后按规定使用。
此外,转让方还需要履行土地复垦的义务,对转让的工业用地进行环境整治和恢复,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最后,工业用地转让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利用转让制度进行非法倒卖和非法转让。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土地转让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工业用地转让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经过审批程序、进行土地估价和收益分配、遵守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复垦等规定。
同时,转让过程中需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土地转让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只有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工业用地转让才能合法有效地进行。
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不同?能否分割转让?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今年8月中旬,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单位印发了《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在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和商业用地上,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园区或者企业,包括新建和已建的科技园均可以申请产权分割。
且东莞市符合规定的科技园区产业用房将可以分栋、分层、分室进行分割销售。
这也是继青岛的产业园区产权分割开闸之后,东莞成为了全国第五个明文规定工业用地可以进行产权分割的城市。
在实际中,很多工业用地的产业园在进行产权分割时,大部分都只能做到独栋产权,按层分割已然不错,只有个别的可以做到小面积分割,东莞的分割方式堪称“终极”,单位之小堪比住宅商铺。
同时,东莞的分割办法也令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再次成为热点。
前有派米雷,后有天安数码城,工业用地上的产权分割纠纷近两年似乎就没断过。
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也衍生一系列企业违约追索的风险。
大概很多人都想不明白,所以会有网友发问168地产网,工业用地跟商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分别,为何工业用地的产权分割显得如此吃力。
168地产网此次也来谈谈关于工业用地产权分割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产权有何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所以,工业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如果工业用地是通过出让而不是划拨得来的,即通过正常的招拍挂程序花钱买的,那么你就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可以进行转让,土地在卖给别人,也就是转让的时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河南省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方案
河南省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方案
1.分割转让建(构)筑物按不动产登记要求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分割单位必须是无抵押、扣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工业标准厂房办理分割转让登记后,原则不得再次转让,对确需转让的,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
2.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办理产权分割转让的最小基本单元,应为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的建筑空间。
对园区内单层标准厂房可以按幢转让;多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
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得在同一楼层内分割,如要在同一楼层内分割,生产经营业态不得互相干扰,且必须符合现行安全、消防等技术标准。
3.产业园区内的工业标准厂房投资运营单位非生产性用房(含配套商业、员工宿舍)需自持,且自持部分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进行转让(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注记清楚起止时限)。
4.产业园区内的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行政办公、员工宿舍、食堂、物业用房、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房等配套用房,由投资运营单位统一管理或者与入驻企业共同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共同使用。
其中,产业园区内的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属市政公共设施的除外)和物业用房、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房等配套用房属业主共有;行政办公、员工宿舍、食堂的使用权由投资运营单位与入驻企业协商,并明确约定,其产权由投资运营单位自持。
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要办什么手续?要多少钱
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要办什么手续?要多少钱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现如今土地分割是大事,在拿到工业土地的时候都少不了去国土局办理一张该有的土地证。
土地证和房产证双证齐全才能保障利益不被损害,也为将来进行交易做好准备。
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要办什么手续?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要多少钱呢?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要办什么手续?一、工业用地分割在登记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宗地应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2、应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税费,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按照协议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并达到约定亩产税收,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4、符合规划,宗地分割后不影响使用功能并满足安全条件;5、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6、如涉及股东(或合伙人)变化的,按东政发﹝2010﹞59号文件执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业用地分割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工业用地分割由土地权利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填写《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呈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规划、经信部门签具意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
三、工业用地分割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呈批表》;2、分割后的宗地图、宗地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3、原土地使用证;4、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变化的,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表;5、如约完成、亩产税收达到及竣工验收证明;6、出让金、完税或者减凭证;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有关印章等。
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要多少钱?1、工业用地的同一出让合同20亩以下宗地不予分割,20亩以上(含20亩)多分割为3宗,且分割后单宗用地不少于10亩。
分割后宗地不得再次分割。
经批准同意分割的工业用地,土地权利人应在批准后六个月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工业用地可以分割转让吗
⼯业⽤地可以分割转让吗⽬前的⼯业⽤地出让、使⽤政策规定,⼯业⽤地上的产业⽤房只能按整栋的⽅式办理⼀个房产证,使⽤者不能进⾏产权分割,⽆法进⾏转让和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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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地可以分割转让吗符合条件可以进⾏转让。
⼯业⽤地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按⼟地出让合同约定已⽀付全部⼟地使⽤权出让⾦、滞纳⾦、违约⾦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地使⽤权证。
2、不改变⼟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地⽤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
对于受让⼈拟改变原⼯业⽤途中不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地使⽤权出让⾦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总额规定⽐例以上。
4、⼟地权属⽆争议、⽆违法⽤地(或违法⽤地已处理完毕)、⽆违章建(构)筑物、未设定抵押(抵押权⼈同意转让的除外)或他项权利登记。
5、⼯业⽤地⼀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规划建设、国⼟资源、安监、消防等部门批准。
6、受让⽅实施新建、扩建、改建⼯业投资项⽬须符合我市⼯业投资项⽬准⼊评价要求。
7、已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业⽤地转让程序1、转让、受让双⽅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申请,如实申报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提供原⼟地出让合同和原⽴项⽂件或项⽬投资协议,受让⽅提交拟投资项⽬可⾏性报告等资料。
2、所在镇街道负责初审转让⽅⽤地是否符合⼯业⽤地转让条件,受让⽅是否符合开发区(⼯业功能区)规划、镇街道产业布局规划、产业准⼊条件、⽤地及建设要求等。
对转让⽅⽤地须经相关中介评估机构对已投资状况进⾏评估,根据原⼟地出让合同,对履约状况进⾏评价认定。
3、初审并通过评估符合转让条件的,转让⽅案报送市⾏政服务中⼼国⼟资源窗⼝,窗⼝审核受理后将受让项⽬可⾏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市⼯业项⽬准⼊评价领导⼩组(或其办公室)组织准⼊评审。
工业用地为什么不能进行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为什么不能进行分割转让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目前的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政策规定,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在这种传统制度约束下,众多工业用地上的产权房只能出让使用权或租给其他企业,而且经常出现四五个企业共同在一个产权证下拥有使用权的情况。
其次,这也符合家族式企业升级转型的需要,有不少工业用地是一个家庭的几个兄弟合伙买下的,不可分割的规定限制了他们各自的发展;这些业态有不少介于传统工业制造和商业之间,需要更加灵活的产业空间。
随着企业转型,高新技术企业已经不需要太大面积的工厂厂房了,分割后可为其摊薄厂房使用、购买成本,同时也减轻了产权所有者的转让压力。
购买分割产权的企业拥有产权证后也方便出租或急需转让,能够获得稳定的产权。
由于此前的产权模式实施了很多年,短时间内调整规则难度很大,相关部门进行确权等工作的工作量会突然增加很多,还需要对涉及政策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当把技术、经济上有直接依赖关系的工业组成联合企业时,如钢铁、石油化工、纺织、木材加工等联合企业,则需要很大用地。
可见影响工业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规划中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对不同类型的工业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为未来的城市支柱产业留有足够的空间和弹性。
但同时也要注意工业发展应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土地市场和规划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业用地的浪费现象。
形式2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业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适应。
利用重力运输的水泥厂、选矿厂应设于山坡地,对安全距离要求很高的厂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带,有铁路运输时则应满足线路铺设要求。
形式3(3)水源要求安排工业项目时注意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协调平衡。
由于冷却、工艺、原料、锅炉、冲洗以及空调的需要,如火力发电、造纸、纺织、化纤等,用水量很大的工业类型用地,应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并注意与水源高差的问题。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案例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案例
在工业用地转让过程中,分割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下面我们以某工业园区的一宗分割转让案例为例,来介绍一下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的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这宗案例涉及到的工业园区位于某市中心地段,土地资源紧缺,因此该园区的工业用地十分抢手。
一家大型制造企业希望在该园区购买一块工业用地,但由于其规划项目的特殊性,需要将土地进行分割转让。
在这种情况下,园区管理部门首先要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确保分割后的土地能够满足企业规划项目的需求,同时不影响园区整体的规划布局。
这一步骤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土地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接下来是土地分割手续的办理。
园区管理部门需要与国土资源部门一起,对土地进行测绘、划界,并办理相应的分割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分割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一旦分割手续办理完毕,接下来就是土地转让合同的签订。
在这个案例中,园区管理部门与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了分割转让的具体方式、转让条件和转让价格等内容,并最终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
最后,是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根据土地转让合同的约定,园区管理部门需要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手续,确保企业能够合法、稳定地使用分割后的土地,推动企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的流程并不简单,需要园区管理部门、企业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充分沟通。
同时,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割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为其他园区管理部门和企业在工业用地分割转让过程中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案例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案例在工业发展迅速的今天,工业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加,而有些企业可能需要分割或转让其拥有的工业用地。
下面我们以某工业园区为例,介绍一起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的案例。
该工业园区位于城市郊区,总占地面积约为1000亩,是一处集生产、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园区。
由于园区规划调整和企业发展需求,部分企业需要分割或转让其拥有的工业用地。
首先,园区管理部门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其分割或转让用地的具体需求。
在明确了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园区管理部门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测绘工作,确定了可分割或转让的土地范围和面积。
其次,园区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土地进行评估,确定了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合理转让价格。
同时,园区管理部门还协助企业办理了土地分割和转让手续,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随后,园区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园区内部资源和外部渠道,向潜在的购买者进行推介,吸引更多的企业或投资者参与到工业用地的分割和转让中来。
同时,园区还提供了相关的政策咨询和法律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在分割转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最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园区成功地促成了数宗工业用地的分割和转让交易。
这些交易不仅满足了企业的发展需求,也为园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进了园区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工业用地分割转让过程中,园区管理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积极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促成了一系列成功的分割转让交易。
同时,这也为其他工业园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的挑战,推动工业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总之,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过程,需要园区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共同努力,精心策划和合理安排,才能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能够为其他园区和企业在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方面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帮助。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工业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工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工业用地转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生产、仓储、科研、教育、文化等用途的土地。
在我国,工业用地转让是土地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工业用地转让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对工业用地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工业用地转让的概念及特征1. 概念工业用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工业用地转让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互换、赠与等方式。
2. 特征(1)法律性:工业用地转让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
(2)经济性:工业用地转让是一种市场行为,涉及土地价格、交易费用等经济因素。
(3)权利义务性:转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需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4)合同性:工业用地转让以合同为依据,合同内容应全面、真实、合法。
三、工业用地转让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工业用地转让的规定如下:(1)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3)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工业用地转让的规定如下:(1)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互换、赠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3)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物权制度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工业用地转让的规定如下:(1)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2)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制度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工业用地转让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协议书模板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协议书模板《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工业用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使用权转让1.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给乙方使用。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土地位置:_____,土地面积: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目标土地”)。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土地使用权,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进行支付。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其中包括土地转让金、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剩余的款项,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2.3 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格,如有变化的,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最新价格执行。
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与过户3.1 甲方应保证目标土地的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利瑕疵。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分割、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过户手续。
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过户手续。
四、协议的生效、终止和解除4.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4.3 本协议的终止和解除,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执行。
五、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共同购买的工业用地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共同购买的工业用地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逐年上升。
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如何处理共同购买的工业用地,成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共同购买的工业用地进行探讨。
工业用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类型,其处理办法相较于其他财产也有所不同。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应先进行协商,寻找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1. 共同出售双方可以协商一致,选择直接将工业用地出售,并将出售所得按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这种方式对于无法达成共识的夫妻双方来说是一种相对简便的处理办法。
2. 一方购买如果一方对工业用地非常依赖或有更大的需求,另一方可以选择将自己的份额以协商一致的价格卖给对方。
这样既解决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也能满足一方的实际需求。
3. 共同持有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虽然离婚但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选择共同持有工业用地。
双方可以签订相关协议,规定共同使用权、收益分割等事项,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充分考虑对方的合理权益,以达到公平分割财产的目的。
双方可以通过律师、仲裁等方式来提供专业意见,确保离婚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此外,双方还需要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遵守相关程序。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工业用地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共同购买的工业用地往往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工业用地的市场价值、购买时的贡献比例、双方的经济能力等等。
因此,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多方面考虑,确保分割结果合理公正。
总而言之,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共同购买的工业用地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双方应在遵循诚信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寻求专业意见等方式,确定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只有通过合理公正的分割,双方才能更好地走出离婚的阴影,迎接新的生活。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协议书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工业用地进行分割并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基本情况1.1 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土地面积: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中分割后转让面积为____平方米。
1.3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1.4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转让价格: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
2.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余款人民币____元应在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交付条件和时间3.1 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分割后的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3.2 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土地进行实地验收,并签署《土地交接清单》。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保证其对所转让的土地拥有合法所有权,并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4.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转让价款,并承担自交付之日起的土地使用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3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元。
5.2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政策解读:《关于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策解读:《关于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沂自然资源规划2023-09-0612:11发表于山东2023年8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I2023)7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县区、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近年来,本市部分企业多次提出了工业标准厂房分割使用需求。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等分别开展了专题质询、协商和调研。
为提高土地利用率,满足企业入园生产、发展需求,2023年6月2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办字(2023)13号),在“便利不动产登记”部分,专门提出“实行工业厂房分割登记,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的要求。
旨在引导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为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底层根基,建立政策支撑,同时破除制约工业企业发展的项目用地难、产权分割难、资产抵押难、资产盘活难等诸多现实问题。
二、制定依据本《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鲁自然资规(202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意见》共五部分,分别为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条件及要求、办理程序、其他事项。
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适用区域。
申请分割的项目,需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内。
(二)明确工业标准厂房概念。
工业标准厂房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上,由政府统一规划、符合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的工业生产用房。
对于部分项目的建(构)筑物是否具备标准厂房功能,可从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和现状予以甄别,并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予以认定。
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需要什么条件?流程是什么
⼯业⽤地⼟地证分割需要什么条件?流程是什么⼯业⽤地也是需要办理⼟地证的,⼟地证的办理就可以保障⼟地的权益。
那么⼯业⽤地可以分割吗?很多⼈表⽰疑问,其实⼯业⽤地是可以分割的不过是需要⼀定的条件的,那么今天⼩编就来和⼤家说⼀说⼯业⽤地⼟地证分割需要什么条件?流程是什么?⼯业⽤地⼟地证分割需要什么条件?1、⼯业⽤地分割登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宗地应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积准确;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地使⽤权出让⾦和税费,并取得⼟地使⽤权证书;按照协议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并达到约定亩产税收,房屋竣⼯经验收合格。
2、其次符合规划,宗地分割后不影响使⽤功能并满⾜安全条件;⽆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如涉及股东(或合伙⼈)变化的,按东政发﹝2010﹞59号⽂件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业⽤地分割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业⽤地分割登记呈批表》;分割后的宗地图、宗地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原⼟地使⽤证;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变化的,需提交⼯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表;如约完成、亩产税收达到及竣⼯验收证明;出让⾦、完税或者减凭证;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有关印章等。
⼯业⽤地⼟地证分割流程是什么?1、⼯业⽤地分割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业⽤地分割由⼟地权利⼈向市国⼟资源局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填写《⼯业⽤地分割登记呈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所在地镇乡⼈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规划、经信部门签具意见,市国⼟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
2、同⼀出让合同20亩以下宗地不予分割,20亩以上(含20亩)多分割为3宗,且分割后单宗⽤地不少于10亩。
分割后宗地不得再次分割。
3、经批准同意分割的⼯业⽤地,⼟地权利⼈应在批准后六个⽉内办理⼟地变更登记。
⼟地证记事栏注明:该宗地属分割登记。
以上就是⼯业⽤地⼟地证分割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地分割的流程其实并不复杂,但是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就可以办理。
2020年6月M1工业产权分割政策解读
现代服务业
汇报完毕 感谢观看
2020
M1工业产权分割政策解读
投资发展中心
2020年6月
依据 政策
《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办法》
《办法》主要内容
3
章节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三条 供地管理 第四条 产权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五章 供后管理 第六条 附则
主要内容 普通工业用地、M0定义;负责部门 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调容要求 工改新流程、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相关限制要求 最小分割单元、受让主体、分割比例 闲置和违约工业用地处置办法、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转让主 体
✓ 明晰政府述求 ✓ 匹配受让主体 ✓ 提前政府沟通 ✓ 共同配合推动 ✓ 撮合产业关系
经信局 认定
受让主体
11
聚焦政府鼓励的IAB和NEM新型产业
代码
行业
X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X2
生物与健康产业
X3
高端装备制造
X4
新能源产业
X5
新材料产业
X6
新能源汽车
X7
节能环保产业
X8
数字创意产业
X9
适用范围 规划条件 分割比例 土地出让金 受让主体 相关限4 制
普通工业用地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用地的规划和使用管理。 ⚫普通工业用地是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一类工业用地(M1)、 二类工业用地(M2)和三类工业用地(M3)。
适用范围 规划条件 分割比例 土地出让金 受让主体 相关限5 制
适用范围 规划条件 分割比例 土地出让金 受让主体 相关限7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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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不同?
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就是指独立设置得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得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今年8月中旬,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单位印发了《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在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与商业用地上,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得园区或者企业,包括新建与已建得科技园均可以申请产权分割。
且东莞市符合规定得科技园区产业用房将可以分栋、分层、分室进行分割销售。
这也就是继青岛得产业园区产权分割开闸之后,东莞成为了全国第五个明文规定工业用地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得城市。
在实际中,很多工业用地得产业园在进行产权分割时,大部分都只能做到独栋产权,按层分割已然不错,只有个别得可以做到小面积分割,东莞得分割方式堪称“终极”,单位之小堪比住宅商铺。
同时,东莞得分割办法也令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再次成为热点。
前有派米雷,后有天安数码城,工业用地上得产权分割纠纷近两年似乎就没断过。
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也衍生一系列企业违约追索得风险。
大概很多人都想不明白,所以会有网友
发问168地产网,工业用地跟商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分别,为何工业用地得产权分割显得如此吃力。
168地产网此次也来谈谈关于工业用地产权分割得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得产权有何不同?
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她用地五十年。
”所以,工业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如果工业用地就是通过出让而不就是划拨得来得,即通过正常得招拍挂程序花钱买得,那么您就拥有完全得处置权,可以进行转让,土地在卖给别人,也就就是转让得时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而商业用地得转让就是完全商品化得,当然,如果您打算在上面盖房子再出售,那么区别就更大了。
如果规划部门同意建得就是标准厂房,那么您可以一个厂房一个厂房得卖,单个厂房得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都可以办理,也就就是这块地得产权可以再分割;如果不就是标准厂房,那么就复杂了,要瞧您转让得下家其产业性质就是否符合当地得规划,要瞧您所在得工业园区就是否同意您出售,然后才有可能进行产权分割,而且要记住得一点就是,土地产权分
割就是以地面得整体建筑物计算得,建筑物不能拆分成单元。
至于商业用地,您得建筑物按套卖、按层卖、按栋卖,随意就好。
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
目前得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政策规定,工业用地上得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得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与再开发。
在这种传统制度约束下,众多工业用地上得产权房只能出让使用权或租给其她企业,而且经常出现四五个企业共同在一个产权证下拥有使用权得情况,这些企业如再出让使用权就会出现权利分割不清得问题。
2014年6月,国土部发布得《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指出,针对实践中创造得工业用地新方式,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不过,《规定》明确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该《规定》就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与引导得部门规章,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此时,全国没有一部法律法规给出工业用地上厂房或办公楼能否进行产权分割得明确规定。
2014年8月底,青岛市经信委、城乡建委、国土资源房管局、公安消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小企业产业园工业标
准厂房分割转让办理流程得通知》。
这就是继2月底青岛市出台《关于依法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房屋分割转让有关问题得通知》后,青岛市再一次对产业园区分割转让做出明确得鼓励性政策安排。
明确了对小企业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得认定与分割转让基本要求:小企业产业园单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跨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500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
多层标准厂房一般不在同一楼层内分割。
这被视为就是对产业园区产权分割得开闸之举。
至今只有青岛、东莞等五个城市明文规定工业用地可以进行产权分割。
认为,按照市场规律,一定范围内允许工业用地上项目产权分割就是大趋势。
在中国经济逐步下行得大环境下,历来对“工业地产”分割转让管控严格城市纷纷在近年放松对“工业地产”转让得要求,不就是偶然现象,而就是经济趋势使然。
对于园区开发商来说,允许产权分割当然就是最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