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校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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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教师专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循“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异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

学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试行)

学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试行)

职业学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发〔2014〕96号)等文件精神,培养“爱岗敬业、理论扎实、技能精湛、教学出色、改革创新”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队伍,打造精品专业,争创全国家示范性技师学校,为纳入高等学校系列打下良好基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通过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示范引领,带动全院教师整体科研素质的提高,从而推进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根植红土、特色鲜明、服务发展、示范引领”的一流技工院校。

二、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

善于团结协作,基本具备专业带头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2.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本专业或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

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3.专业教师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从事职业教育五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有一项以上教科研成果,且具有一定的相关企业经历和行业沟通能力,所学专业对口。

4.公共基础课教师须从事职业教育五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有一项以上教科研成果,专业对口,所教课程能为学生专业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并在教学改革中有突出成果。

5.参加过国家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教学基本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教育教学实绩较突出。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二篇)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二篇)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青蓝”工程、“名师”梯队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以重业务、重师德、重能力、重实效为宗旨,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师发展学校”。

现参照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本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已取得国家、省、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教师不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本项评选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

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班级管理工作突出,得到师生的好评,符合下列评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评比。

1.贯彻“___”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3.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工作量满负荷,教学效果好。

4.每学年至少在校级开设___次研究课、公开课,两年内至少在校级以上开设___次示范课、观摩课。

5.必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论文评比的撰写工作。

每年至少有___篇论文在校级及以上交流,其中有___篇在区级以上刊物(会议)发表(交流)或获区二等奖;或___次在校级范围内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

6.积极参与学校主课题和个人小课题的研究,力争成为其中的骨干。

7.任期内,有计划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至少___人获区二等奖或市三等奖,或多人次获奖;三、评选程序1.教师申请。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校级骨干教师待遇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享受每月元补贴(待定)。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一)名师评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教师开展,鼓励各学科、各段年级的教师积极参与。

评选标准
1. 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进行教学;
2. 课堂教学生动活泼,学生参与度高,教学成果显著;
3. 具有一定的学科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
4. 善于学习和反思,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素质;
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事和家长有效沟通。

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学校全体教师自荐或他荐,按推荐数量确定候选人名单;
2. 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候选名单;
3. 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阶段: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评选奖励
1. 优秀骨干教师:奖励个人证书和奖金;
2. 优秀骨干教师团队:奖励集体证书和奖金;
3. 其他获奖教师:发放荣誉证书。

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以上是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希望各位教师踊跃参与,共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主要分为资格审核、组织推荐、评审选拔及公示公示等步骤。

一、资格审核阶段:
1.教师资格要求:申报教师需具备正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基本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

2.自愿申报:符合资格要求的教师可以自愿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组织推荐阶段:
1.评审委员会: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等组成,负责审核教师的申报材料。

2.材料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分打分。

三、评审选拔阶段:
1.面试选拔: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选拔,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2.最终评选: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面试表现及评分结果,确定评选出学校级骨干教师名单。

四、公示公示阶段:
1.公示名单:学校公示评选出的学校级骨干教师名单,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2.奖励表彰:学校对评选出的学校级骨干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及表彰。

以上即为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的相关步骤及流程,希望能够为学校评选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XX市各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发展成长规律,科学构建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条每两年评选一届,其中市名校长、名教师奇数年评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偶数年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1.资格资历。

担任正职校长职务3年以上。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

2.师德师风。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个人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任职期学校近3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3.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办学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承办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或人才培养任务,对本地区学校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教育科研。

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近5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学校管理类项目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校管理类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校管理类专著。

第五条中小学名教师1资格资历。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

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县(区)中小学名教师。

5.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是“四有”好教师的示范。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O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6.教育教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职业技术学校制度—《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

职业技术学校制度—《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

XX职业技术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为全面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工程”,加速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选拔区级“学科带头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骨干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内容如下:一、评定(或认定)办法(1)职业学校成立“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主任、教研组长代表、高级教师代表及外请专家组成,负责本年度评审工作。

(2)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校级骨干教师评审(或认定)工作。

(3)由本人申请,按条件准备相应证件、材料和申请书、填写申请表交主管教学副校长。

(在外校被评为骨干教师的,需交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4)评审分笔试、面试和说课三部分,三项成绩综合后给出合格或不合格。

(5)一经确定(或认定),立即公示,如没有充足理由反对者,公示结束后,即填表存档并发给本人证书。

二、评定(或认定)标准1.学科带头教师:区级:区级学科带头教师的选拔工作严格按照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选拔区级“学科带头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三年为期,实施动态管理。

校级:校级学科到头教师的选拔工作参照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选拔区级“学科带头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一年为期实行动态认定与管理。

选拔标准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教龄在15年以上。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工作并取得相应学分。

(5)具有较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先进的教育思想,学识较为广博,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进行教改,课堂教学效率高,积极承担校级公开课,并得到广泛好评。

(6)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经常撰写教科研论文,并有区级以上获奖论文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

教师评选方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教师评选方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教师评选方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专业成长的热情,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在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3.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5.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6. 能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1. 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

3. 民主推荐: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4. 综合考核: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教育教学成果、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

5. 公示: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

6. 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确认评选结果,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评选结果的使用1. 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培养对象,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2. 骨干教师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培训、交流活动。

3. 骨干教师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骨干力量,承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4. 骨干教师将享受一定的物质待遇,具体待遇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1. 成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评选方案及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和___,评审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选范围、对象及人数1.“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8年以上。

2.“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

3.“教学新秀”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5年以内。

已评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享受科级行政待遇的学校管理人员不再参加评比。

4.评选人数:校级教学新秀取满三年至五年内人员的10%,校级学科带头人取教师总数的5%并保证每学科至少有1个名额;骨干教师取教师总数的10%。

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报。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造成影响的;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3.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没有参加当年学校组织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评选条件参加学校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教学新秀最少具备3个条件(在学校工作未满五年人员参加),骨干教师应至少具备4条选择条件,学科带头人应至少具备5条选择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XXXX年)为培养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巩义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指标每年评出骨干教师30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名师50名。

二、参评对象全市小学、初中、高中、职专、幼儿园、特殊学校在职教师,且近5年连续任教所申报学科(指国家职称评定设定的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仍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且周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

(学校提供近5年的全体教师分工和工作量表册)三、评选条件(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骨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具有本周期或者上周期继续教育证书;(3)参加工作6年以上,能够胜任学段内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高中、初中教师具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效果良好。

(学校提供近6年教师分工、综合评价表册)2、骨干教师业绩条件(近6年内取得的业绩,并且与申报学科相符)。

:申报骨干教师须具备至少3项业绩条件。

以上奖励(必备条件);(2)在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成果、论文评比中获得奖励,或者课题结项,或者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3)开发、实施校本课程(组织者、开发者、实施者),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5)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6)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

(7)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活动,并获得单项表彰的。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12.12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转型升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二、评选办法1.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教师,评选类型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2.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可参评相对应的更高一级校级骨干教师),须逐层申报(首次申报不限类型)。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在关系本人考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5.各学科骨干教师指标按百分之二十下达。

评审时间另行安排。

三、评选程序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寺巷中心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附表1)一份,需本人签名,所提供材料真材有效;(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指定专人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3.考核评估(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占总分30%;(2)教师综合素质评分(详见附表2),占总分70%。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两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3)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

公示期间,学校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确定本校本次评选的骨干教师人选。

(4)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5)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1.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二篇)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二篇)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试行稿)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___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___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___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___元。

(政府每月无津贴)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

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评选细则

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评选细则
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专业成长,努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自2011年起在我校开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பைடு நூலகம்范围、对象及人数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近三年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7、教育教学质量在年级名列前茅。
8、辅导学生获得区级一等奖以上的奖项。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教学风格富有特色,教学实绩较好。
2、学校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照条件严格评选。
四、组织领导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学校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推荐上一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原则上从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中挑选。学校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3、主动适应新课改要求,积极参加各级培训进修活动。近三年在各级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作专题讲座至少1次,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得等级奖(提供获奖证书)。
4、每学期至少上1节校级以上示范课或研究课,能切实体现新课程改革精神。
5、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三年在区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等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不少于1500字/篇)。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一、总那么第一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其目的是在各个学科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提高我校教师知名度,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群体素质,形成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我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荣誉称号,其依据是教师从岗位合格到成才的开展规律。

为建立起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合理开展的运行机制,各类教师不设定额,不受年资限制。

二、职责第三条:教学能手职责:1、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3、胜任指导实习生和培养教师的任务。

4、承担教科研工作,上公开课,作专题讲座,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职责: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3、承担培养合格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任务。

4、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上观摩课,作专题研究报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条件第五条:教学能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育效果显著,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3、任本学科的教学2年以上,了解并把握所教学科的全套教材的编排体系,教学的重点、特点和难点。

能根据学生和学科特点,熟练使用根本的教学手段。

在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主动灵活的学习方法以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上成绩显著,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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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试行)
为建立健全我校教师培养激励机制,根据《2013-2017年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关于印发《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2013-2014学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智职…2013‟28号)文件精神,结
合我校校教师队伍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选目的
构建我校教师培养新模式,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学科)配套的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并通过他们的引领、示范和指导,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比例
按照我校专业教师数的20%、40%的比例分别评选“专业(学科)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各专业评定人数不得高于该比例,管理人员不占用专业教师指标。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
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评选条件
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评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2年以上、热爱职业教育、思想政治素质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崇高的职业
道德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中4项: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
1.具有校讲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教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2.担任过班主任或管理工作。

班主任或管理工作得到学校表彰或两年内月度考核均为“优秀”等级。

3.参加教师专业技能竞赛、“三优”评选等大赛获市级一等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指导教师和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等大赛获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对口高考成绩平均分为90分以上(满分100计算)。

4.能胜任本专业3门以上课程教学。

本人从事的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获得过学校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5.培养新教师业绩突出。

参加校新老教师“帮扶结对”活动,并得到学校表彰,被评为“优秀”等级。

6.近2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3篇;或在校级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4篇;
7.近2年来,在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验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专业建设方面提交建设性意见并采用,或实施“高效课堂”课程改革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开展“高效课堂”公
开课不少于8节;或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有本人撰写的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参与省级及以上重大课题研究。

8.近2年来,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效果明显,得到学生和教师的一致好评,主持不同主题德育讲座6节。

(二)骨干教师
1.具有校助理一级讲师职称,专业课教师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业资格。

2.担任过班主任或管理工作,本人班主任或管理工作得到学校表彰或两年内月度考核有80%为“优秀”等级。

3.参加教师专业技能竞赛、“三优”评选等大赛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对口高考成绩平均分为85分以上(满分100计算)。

4.能胜任本专业2门以上课程教学。

本人或从事的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5.培养新教师业绩突出。

参加校新老教师“帮扶结对”活动,并得到学校表彰,被评定为“良好”等级。

6.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在校级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3篇。

7.在学校专业建设和课改实验中发挥骨干作用,参与并实施“高效课堂”课程,开展“高效课堂”公开课不少于4节,并
取得一定成果;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本人撰写的研究计划和阶段性总结。

8.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效果明显,得到学生和教师的一致好评,主持不同主题德育讲座4节。

五、评选办法
以教研组为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评选原则;有关条件均为2年内业绩,每年评选一次。

1.申报推荐。

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并在教研组会议上进行个人业绩陈述,教研组进行评选、推荐。

2.校级认定。

学校成立“校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教研组推荐人员按照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专业(学科)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入围人选,经综合评审确定初选人员,在全校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将给予认定。

六、待遇与管理
被评定为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学校发给聘任证书,聘期2年,2年后重新组织认定;对被评定为校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其任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学校根据薪酬方案每月给予相应津贴。

县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必须为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等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坚持评选标准,遵循评选原则,执行规定程序,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在评选过程中,凡涉及聘期、论文发表、获奖时间等,均以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发文日期为准。

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且下一届不得申报参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教研组要广泛宣传评定工作的有关政策,要通过评选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激发和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推动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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