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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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根据从我校实际出发,就做好我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看护原则
遵循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的原则,为放学后学生看护确有困难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服务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看护对象:
放学后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本校学生。
四、看护人员:
本校教职员工
五、看护时间:
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8:00。
六、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全面负责课后服务工作,并成立由全体行政、全体年级组长为组员的课后服务工作小组,落实服务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和机制,组织宣传让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与有序,而且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各类保障。
2、健全制度和机制:
根据市教委有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4] 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7] 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徐汇区华泾小学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制度》。见附件1
学校总务处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队部、班主任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德育处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理机制,教导处制定并落实考勤制度和人员的安排。
3、加强宣传,增进共识
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市教委有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领会精神,增强服
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传播科学的课外育人观念,倡导家庭课后看护,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提升课后家庭看护、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采取信息公示、班群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提高家长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七。加强保障,强化激励
1. 确保参与服务人员的劳务所得。本校教职工担任看护人员的劳务费用纳入绩效工资方案。通过绩效工资分配倾斜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
2.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放学后看护学生在校安全。
3. 学校将看护学生集中安排教室作看护。当班人员负责点名,18:00之后安排未离校的学生至传达室等候家长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