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各处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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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部工作的职责

组织部工作的职责

组织部工作的职责
组织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事管理: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组织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工资薪酬、人员招聘、培训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使用。

2. 组织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组织发展规划,包括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职责调整、业务流程优化等,以提升组织效能和运营效益。

3. 组织文化建设:负责组织文化建设,制定和推动组织价值观、行为准则和企业文化,促进员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文化氛围。

4. 组织绩效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组织绩效管理制度,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薪酬激励等,以提高员工绩效和组织整体业绩。

5. 培训与发展:负责组织培训和员工发展计划,包括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资源整合等,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6. 劳动关系管理:负责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待遇、员工纠纷处理等,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7. 组织变革管理:负责组织变革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包括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和流程变动等,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组织的发展需要。

总之,组织部的职责是为组织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支持,促进组织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1、协助部领导综合协调、处理本部政务和日常事务,做好内部科室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部内的保卫、内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2、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3、负责本部信访工作,负责财务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搞好本部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以及协调车辆管理调度等工作;4、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5、负责修订部内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承办本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 传真:(二)研究室1、负责全县组织系统调研工作,负责有关干部管理和党建工作的理论探讨、政策研究工作,及时调查了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方案;2、承担或参与综合性报告、总结、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全县组工信息的编发和上报工作;4、制定研讨课题,指导各乡镇党委的调研工作。

电话: 传真:(三)组织科1、负责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2、指导各镇党的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选举;3、指导乡镇(社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4、负责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5、承办党员组织的关系转移手续和党费的管理;6、负责全县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分析工作;7、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的指导。

电话: 传真:(四)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工作及办理退休、工资和职级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审批等工作;2、负责全县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3、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五)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1、负责县管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2、负责出港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3、负责省管干部的收入申报工作;4、负责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综合上报和备案审查报批工作;5、负责干部党龄的更正、平反错误处理结论的审核报批工作。

组织部各科室工作职能

组织部各科室工作职能

组织部各科室工作职能(一)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管理和内部建设工作。

职能包括综合协调各科工作,协助部领导办理日常工作;承担部重要会议和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组织各类研讨活动,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主管信访工作,对全市组织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市组工信息的综合、传递和《庆阳组工信息》的编发工作;办理秘书事务、工作督查、文电处理、文件审核印制、文书档案、机关保密、部内统计、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部内干部管理、人事工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管理行政事务、后勤服务、由于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会务、接待工作;承办省委组织部部刊《组织人事学研究》、《组织工作》的联络发行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办理机关党建、纪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业务。

(二)组织科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职能包括调查和指导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的重大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调查研究党组织的设置和管理范围的划分问题,承办经市委审定的党的组织机构的设立与撤销工作,办理有关党的领导关系的移交手续;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班子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会同在关方面对县区委换届选举及县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协同有关科审批县区党代会代表和委员的组成方案;按照省部要求,做好全国和全省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代表的推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宣传部门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承办追认党员、党籍处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手续;检查和指导全市党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和党和党组织的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党组织史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续编工作;实施有关调研课题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承办庆阳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省委组织部各处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xx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xx组工通讯》;编纂中共xx组织xx;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xx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

组织部工作分工

组织部工作分工

党委组织部工作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
负责全面工作;
二、下设
(一)组干科
1. 负责制定党的组织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积极参与学院人才工作建设,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 负责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和换届及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免职等工作。

3. 负责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离退休工作。

4.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培训科
1、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抓好组织部门和基层组织工作干部的自身建设工作。

3、负责全局性专项活动的开展如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等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干部监督及基础信息科
1. 负责全院干部统计、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2.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统计工作。

3.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1、协助部领导综合协调、处理本部政务和日常事务,做好内部科室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部内的保卫、内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2、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3、负责本部信访工作,负责财务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搞好本部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以及协调车辆管理调度等工作;4、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5、负责修订部内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承办本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 传真:(二)研究室1、负责全县组织系统调研工作,负责有关干部管理和党建工作的理论探讨、政策研究工作,及时调查了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方案;2、承担或参与综合性报告、总结、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全县组工信息的编发和上报工作;4、制定研讨课题,指导各乡镇党委的调研工作。

电话: 传真:(三)组织科1、负责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2、指导各镇党的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选举;3、指导乡镇(社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4、负责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5、承办党员组织的关系转移手续和党费的管理;6、负责全县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分析工作;7、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的指导。

电话: 传真:(四)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工作及办理退休、工资和职级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审批等工作;2、负责全县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3、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五)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1、负责县管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2、负责出港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3、负责省管干部的收入申报工作;4、负责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综合上报和备案审查报批工作;5、负责干部党龄的更正、平反错误处理结论的审核报批工作。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1、协助部领导综合协调、处理本部政务和日常事务,做好内部科室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部内的保卫、内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2 、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3、负责本部信访工作,负责财务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搞好本部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以及协调车辆管理调度等工作;4、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5 、负责修订部内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承办本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 传真:(二)研究室1、负责全县组织系统调研工作,负责有关干部管理和党建工作的理论探讨、政策研究工作,及时调查了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方案;2、承担或参与综合性报告、总结、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全县组工信息的编发和上报工作;4、制定研讨课题,指导各乡镇党委的调研工作。

电话: 传真:(三)组织科1、负责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2、指导各镇党的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选举;3、指导乡镇(社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4、负责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5、承办党员组织的关系转移手续和党费的管理;6、负责全县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分析工作;7、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的指导。

电话:传真:(四)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工作及办理退休、工资和职级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审批等工作;2、负责全县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3、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五)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负责县管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1 .2、负责出港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3、负责省管干部的收入申报工作;4、负责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综合上报和备案审查报批工作;5、负责干部党龄的更正、平反错误处理结论的审核报批工作。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组织部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1、协助部领导综合协调、处理本部政务和日常事务,做好内部科室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部内的保卫、内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2、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3、负责本部信访工作,负责财务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搞好本部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以及协调车辆管理调度等工作;4、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5、负责修订部内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承办本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 传真:(二)研究室1、负责全县组织系统调研工作,负责有关干部管理和党建工作的理论探讨、政策研究工作,及时调查了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方案;2、承担或参与综合性报告、总结、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全县组工信息的编发和上报工作;4、制定研讨课题,指导各乡镇党委的调研工作。

电话: 传真:(三)组织科1、负责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2、指导各镇党的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选举;3、指导乡镇(社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4、负责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5、承办党员组织的关系转移手续和党费的管理;6、负责全县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分析工作;7、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的指导。

电话: 传真:(四)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工作及办理退休、工资和职级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审批等工作;2、负责全县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3、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五)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1、负责县管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2、负责出港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3、负责省管干部的收入申报工作;4、负责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综合上报和备案审查报批工作;5、负责干部党龄的更正、平反错误处理结论的审核报批工作。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2003-04-02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1994]12号)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一)管理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和省马王堆疗养院。

(二)直接管理省管大型企业党政领导正职,综合指导全省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

(三)负责援藏干部的选派、按期轮换、管理及内调安置等工作。

(四)负责全省各级党的机关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负责党员教育工作的协调。

二、主要职责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地、市、州和省直部、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列入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省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地、市、州、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地、市、州和省直有关部委办厅局机关处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三)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或方案。

(四)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中央组织部和省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省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地、市、州和省直部委办厅局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五)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省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地、市、州和省直部委办厅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组织部岗位及职责

组织部岗位及职责
3、公道正派,诚信廉洁。
4、中共党员;具有副处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员职级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为高级主管;具有七级及以上职员职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聘为主管。新任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党员队伍建设主管
1、对部长负责。在部长和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2、定期进行党员发展、教、管理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3、指导基层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落实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配合学工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4、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及长效机制组织落实中的具体工作;
5、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与基层组织及领导班子建设主管配合);
3、公道正派,诚信廉洁。
4、中共党员;具有副处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员职级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为高级主管;具有七级及以上职员职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聘为主管。新任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文员岗位: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文员(兼部务秘书)
(1)协助主管完成基层组织建设及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
(2)按工作程序起草、保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的各种文档、文件;
(3)组织部工作文件管理,负责文件的签收、登记、送达和存档;组织部发出各类文件的印制、发放;
(4)组织部主持召开或承办会议的会务,组织部的接待安排及内勤;
(5)部务会议安排、记录、纪要整理;
(6)组织部日常考勤、财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技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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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xx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xx组工通讯》;编纂中共xx组织xx;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xx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

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xx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xx工作;定期根据省管干部缺位情况,提出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承担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并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才考试题库;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xx工作提供考试命题方面的服务。

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市委组织部长的考察审批xx(市、区)党委一把手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掌握县处级备案干部情况;考察了解市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上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的有关工作。

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负责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对省直经济口省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含党外干部、女干部)和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后备优秀人选,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并提出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建设的政策,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五处
负责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及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
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干部培训处(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指导;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派本省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负责组织和选调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省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举办的培训和轮训;会同省人事厅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在职进修培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织、选派、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进修培训;承办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大型系列讲座、各类专题研讨班和其他集中培训、轮训项目;负责制定全省组织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处(室、中心)组织落实;负责为对口援藏、援疆地区培训干部工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
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请,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负责破格、越级提拔及曾犯严重错误干部提拔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与委托,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xx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处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xx、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人才工作处
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
高级专家;协调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管理;承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教中心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省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电教机构的管理;制作并定期发行《xx党员电教》教材;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化教育教材。

复制、转发中组部和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员电教教材。

审查和决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县制作的党员电教片。

组织党员电教教材的引进、交流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务;承担一定的电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任务。

负责党员电化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搞好本部的对外接待工作;开发多种服务经营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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