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试行)
2024年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3、若在停工通知单发出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施工或安装,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再次签发停工通知单,并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由于非施工承包商原因且非2.2~2.6条原因时,监理单位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承包商进行协商。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7、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承包商可报送复工申请表、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承包商继续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工程监理项目部的管理与协调,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在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支持,确保工程各个阶段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开工、暂停和复工申请进行审核,制定相应措施,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工程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规定由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解释,并提请监理单位审定。
第二章开工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和施工许可证后,向工程监理项目部提交开工申请,并提供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报告和方案。
第八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的从业资格证明是否合法有效;(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报告和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配备、施工设备的准备、施工材料的供应等;(四)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第九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在审核开工申请时,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延期开工。
第十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审核通过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后,应当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开工申请中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工仪式,并邀请工程监理项目部的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开工仪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开工现场进行巡查,核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2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本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开工、暂停和复工流程,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二、开工流程1. 前期准备1.1 在工程项目开始施工之前,项目经理和相关负责人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材料和设备、制定施工计划等工作。
1.2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启动会议,向施工队伍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具体要求,明确施工队伍的责任和义务。
2. 安全检查2.1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现场环境的安全评估、职工培训和安全演练等。
2.2 安全检查合格后,项目经理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取得相关审批文件。
3. 物资准备3.1 在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所需物资储备充足,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租赁和人员配置等。
3.2 项目经理必须与供应商签订物资供应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采购和储备所需物资。
4. 工期计划4.1 项目经理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并与施工队伍进行沟通和确认。
4.2 工期计划必须包括施工工序、工程进度和关键节点等内容,确保工程项目按时进行。
5. 开工仪式5.1 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开工仪式,宣布工程项目的正式启动,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5.2 开工仪式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暂停流程1. 暂停原因1.1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项目经理有权暂停工程项目的施工:a) 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问题;b) 设备故障且无法继续施工;c) 政府部门要求暂停施工;d)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
1.2 项目经理必须对暂停工程项目的原因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暂停程序2.1 项目经理必须立即启动暂停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施工队伍、停止设备运行和采取安全措施等。
2024年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
2024年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一、引言2023年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给各类工程建设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2024年工程项目的开工、暂停和复工过程,制定适应新形势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管理目标、管理流程、管理措施等方面对2024年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政策背景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的重要节点年份,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暂停和复工将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安全、高效、有序地推进各项工程建设,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1.安全第一: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2.高效推进:合理安排工程时间表,提高项目建设速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目标。
3.环境保护: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4.公平公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工程开工、暂停和复工的决策过程公正合理,避免不公平现象出现。
四、管理流程1.工程开工(1)前期准备:工程项目完成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2)审批程序:相关主管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项目核准。
(3)签署合同:工程标段与承包商签署合同,明确工程实施的具体要求和责任。
(4)开工指令:工程项目经过合同签署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开工指令,确认工程开工时间及工序安排。
2.工程暂停(1)原因分析:工程暂停前,需对产生暂停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并责令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
(2)暂停决策:相关主管部门对暂停原因和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工程暂停。
(3)暂停通知:相关主管部门下发暂停通知,并通知相关责任方进行暂停工程的安全防护及其他准备工作。
(4)整改复查:在工程暂停期间,相关责任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督促核查整改情况。
3.工程复工(1)准备工作:在工程暂停解除后,相关责任方需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材料、设备等的调配和准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一、前言在工程项目的开展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的暂停或复工的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对工程开工、暂停、复工进行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
二、工程开工管理1. 审批程序在开工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包括项目建设规划的审批、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环评报告的审批等。
只有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才能正式开工。
2. 施工准备在开工前,需要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包括场地规划、仪器设备的准备、材料采购等。
确保所有准备工作的完善,才能顺利进行开工。
3. 安全措施在开工前,需要做好安全措施的准备。
包括现场安全措施的规划、安全教育的开展、安全设备的准备等。
确保工程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安全。
4. 施工计划在开工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包括工期安排、人员配置、工序计划等。
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5. 资金安排在开工前,需要提前安排好资金。
包括与相关方面的资金协调、资金监管的建立等。
确保资金的充足和使用的合理。
三、工程暂停管理1. 暂停原因工程暂停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资金问题、技术问题、设备问题等。
在工程暂停时,需要明确暂停的原因,以便进行解决。
2. 暂停程序在工程暂停时,需要进行相应的程序。
包括向相关部门报备、停工通知的发布、暂停原因的调查等。
确保暂停程序的合法和及时。
3. 安全措施在工程暂停时,需要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
包括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巡查、关闭危险设备等。
确保工程暂停期间的安全。
4. 经济补偿在工程暂停时,需要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
包括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费用补偿等。
确保施工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5. 解决措施在工程暂停时,需要积极寻求解决的措施。
包括与相关方面的协商、技术问题的解决、设备维修等。
确保工程尽快复工。
四、工程复工管理1. 复工程序在工程复工前,需要进行相应的程序。
包括向相关部门报备、复工通知的发布、复工前的检查等。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模版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模板一、引言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的开工暂停复工管理。
三、工程开工管理1.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要在开工前履行以下程序:a. 确保施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齐全,并在可行范围内进行审查和审批,以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b. 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施工图纸,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c. 确定施工现场的布置及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d. 确保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防护工作;e. 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工。
2. 工程开工前,需要进行开工仪式,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参加。
四、工程暂停管理1. 工程暂停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施工的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a. 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b.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整改;c. 相关部门要求暂停施工;d. 其他特殊情况。
2. 工程暂停发生时,项目负责人需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 将暂停通知书发送给相关部门,并确保相关部门收到;b. 将暂停通知书张贴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c. 停止施工作业,并将现场设备停机、封存。
3. 工程暂停的原因解决后,项目负责人需要通过以下程序恢复施工:a. 提交恢复施工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b. 通知施工人员恢复施工;c. 恢复现场设备的操作和使用;d. 检查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工程复工管理1. 工程复工是指工程在暂停期间解决问题后重新开始施工的过程。
2. 工程复工前,项目负责人需要履行以下程序:a. 提交复工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b. 通知施工人员准备复工,并确保施工人员到岗;c. 检查现场设备和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复工条件满足;d. 确保施工环境的清理和整治;e. 恢复施工图纸和项目实施计划。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
二、工程开工管理1. 项目部须在开工前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2. 在开工前,项目部须进行详细的工作组织设计,并制定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计划。
3. 在开工前,项目部须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并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在开工前,项目部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概括性的调查,并制定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和预防措施。
5. 在开工前,项目部须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三、工程暂停管理1.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施工,项目部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暂停施工前,项目部应在相应位置张贴公告,并向相关方面进行通知,说明暂停原因和预计的暂停时间。
3. 暂停施工期间,项目部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监控,确保无人闯入并防止任何可能的事故发生。
4. 暂停施工期间,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工程复工管理1. 在暂停施工原因解除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工程复工,并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
2. 复工前,项目部须进行详细的工程检查和安全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复工前,项目部应重新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复工前,项目部应对暂停期间的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复工后,项目部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进行日常巡视,并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处罚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项目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七、附则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项目监理部门所有。
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2023年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申请和审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原则为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科学决策、有序推进、公平公正。
第五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进度第一、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应强化社会责任,促进各方共赢,保护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
第七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和决策科学性。
第二章工程开工管理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工程开工方案,并报送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工程开工方案应包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目标、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环境评估,并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和《环境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前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按照规定报备相关文件和材料。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应开展工程建设的宣传和座谈会,向社会公众充分介绍工程的目标、意义、影响等。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施工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章工程暂停管理第十四条工程暂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准方可暂停。
第十五条工程暂停应编制工程暂停方案,并报送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工程暂停方案应包括工程暂停的原因、暂停的期限、暂停后的工作安排等内容。
第十七条工程暂停期间,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的保护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工程暂停期间的情况。
第四章工程复工管理第十八条工程复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准方可复工。
2024年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1.职责1.1本标准涉及的管理内容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1.2各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牵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合抓此项管理工作。
1.3对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暂停、复工条件进行检查确认。
1.4对监理工程师在相关工作中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1.5对开工、暂停、复工报告进行确认签署。
2.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2.1施工____设计(方案、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已经审定。
2.2施工单位己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经审定。
2.3现场的水、电、气、通讯、道路、场地等环境己具备施工条件。
2.4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己落实,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要求。
2.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己齐全,并经过交底和会审。
2.6工程投资己落实,并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2.7施工单位己经过资质____合格,合同己签订,施工单位己进入现场。
2.8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技术文件及验收项目划分表等己审定完。
2.9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
a)施工单位在开工条件具备后,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先送现场监理部。
b)开工报告经监理部____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c)开工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师审核同意后,再经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d)施工单位接到批准的开工报告后,方可开工。
3.工程的监督和停工监理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进行监督处理,直到通知停工违反施工顺序管理程序未经验收和工序交接即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b)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能危及安全及质量。
c)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措施而效果不良。
d)擅自变更设计要求。
e)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新工艺、新材料。
f)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g)擅自改变经过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批准的施工方案。
03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规定
3.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工、停工、复工是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过程管理,是工程施工应具备的工序质量、进度保证。
为了确保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2X 350MWE程的建设进度与质量,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并有完善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三条开工申请包括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申请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
主体工程开工从主厂房浇灌第一灌磔算起;单项或单位工程(包括烟囱、水泵房、输媒系统、化水、除灰、升压站等)开工从基础土方开挖算起;安装工程开工从锅炉本体钢架开吊算起。
第二章开工的申报和审批第四条主体工程或单位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1. 主体工程开工条件按〈〈电力行业火电工程主体开工管理程序》执行。
2.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1) 工地的征地、拆迁及“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2) 与施工单位已正式签订承发包合同;(3) 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4) 设计图纸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开工后需要的第一批施工图纸已经交出,进行了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处理;(5) 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报有关单位审查并已正式出版,有关质保体系文件完善;(6) 有关施工机具、设备和首期主要的工程材料备妥,工程主要材料的出厂材质报告、抽检检验报告齐全;(7) 施工场地、道路、水源、电源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等条件,均可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8) 该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落实并到位。
第五条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2. 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包括作业班长)的名单及主要情况,进场施工人员的计划及已到达的人数;3. 已进场的施工机具、装备清单(包括详细型号、数量),下一步施工机具、装备进场计划;4. 已进场的材料情况(包括品种、数量)、未到货的材料落实情况(包括供货时间);5. 质量监督体系及人员名单;6. 后勤保障工作落实情况;7. 申请正式开工的日期;8. 需业主配合解决的工作。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三篇)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开工、暂停、复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开工管理第四条企业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点前,由安全主管组织召开开工会议,对当天的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第五条开工会议内容包括:安全提示、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开工前,所有员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存在传染病等问题。
第七条开工前,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防火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第八条开工后,员工必须按照工作安排进行操作,严禁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请示相关领导并填写请假单。
第九条开工期间,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暂停管理第十条在遇到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时,企业可以采取暂停工作的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一条暂停工作时,企业应迅速组织疏散员工,尽快排除隐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暂停工作期间,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暂停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复工会议,明确复工时间和工作安排,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提示。
第四章复工管理第十四条在暂停工作结束后,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工时间和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复工前,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防火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复工前,员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存在传染病等问题。
第十七条复工后,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复工后,员工必须按照工作安排进行操作,严禁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请示相关领导并填写请假单。
第五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九条监督人员负责对开工、暂停、复工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管理,保障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港口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学习,提供相关材料和操作指导。
第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建立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台账和档案,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阅。
第二章工程开工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进行上报和报批程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会议,明确工程开工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开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和工序,确定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程人员和设备的安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撤离无关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暂停第十五条工程暂停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书面申请,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六条工程暂停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工程暂停的应急预案,妥善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规范工程的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程开工第二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以下事项:1.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缴纳相应的安全保证金;3. 开展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工程开工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申请;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工程开工;3. 施工单位将批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场,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第五条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工程暂停第六条工程暂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施工质量问题,工程设计变更等。
第七条工程暂停程序如下:1. 发现工程需要暂停的原因,施工单位应立即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报告;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决定是否暂停工程;3. 暂停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工程暂停解除的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完成必要的整改工作,并通知业主或监理单位;2. 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确认整改达到要求后,批准解除工程暂停。
第四章工程复工第九条工程复工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原因消除,工程设备到位,工期调整等。
第十条工程复工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复工申请;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工程复工;3. 施工单位将批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复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施工单位和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遵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二)1.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三篇)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是对工地停止施工或恢复施工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停复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并规范参与工程停复工的相关方的行为。
1.停工申请与批准程序:(1) 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停工申请,并说明停工的原因和预计的停工时间。
(2) 相关管理机构必须在接到停工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向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发放停工许可证。
(3) 停工许可证必须明确停工的时间范围,以及停工期间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2.停工期间的安全措施:(1) 所有危险源必须得到有效的封堵和标识,确保工地的安全。
(2) 现场设有专人进行巡视,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状态,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临时设施(如脚手架、警示标识等)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确保工人和现场人员的安全。
(4) 停工期间禁止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禁止工人和现场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复工程序和安全检查:(1) 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停工期满前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复工申请,并说明复工的准备工作和计划。
(2) 相关管理机构必须对复工申请进行审批,并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复工后的安全。
(3) 复工申请获得批准后,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工人和现场人员,做好复工的准备工作。
4.处罚措施:(1) 违反停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和禁止施工规定的,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2) 严重违反停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撤销承包商的资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管理机构、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工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工地停复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相关管理机构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升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效果和执行力度。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二)停复工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暂时停工或恢复工作时,制定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示例:1. 停复工申请:施工单位需要停工或恢复工作时,必须向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原因和预计停工或恢复工作的时间。
井下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规定
井下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规定井下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规定第一章工程开工第一条严格工程“开工许可”。
采掘工作面、维修工程和特殊作业等井下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三评价一评定”(对顶板管理、瓦斯防治、水害治理进行评价,对机电运输系统进行评定),无进行“三评价一评定”的工程不予验收,严禁开工作业。
第二条对于进行“三评价一评定”的工程,根据地质资料、矿压显现规律、设备性能等内容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项措施或作业规程(每个采掘工作面,维修工程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采面搬迁、巷道贯通、支护变更、钻孔施工、防治水施工、大型设备安装等每项特殊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因措施或规程不到位影响开工的,每推迟一班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
第三条开工前要按照措施或规程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将支护材料、防冒顶材料、相关设备准备到位,并组织作业人员提前学习贯彻规程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班组建设、风险预控等各项内容;机电管理部负责把风水管路、机电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压风自救装置及供水施救装置等提前准备到位;通风科要根据需要及时配备风机、风筒并提前安装到位;调度室负责把人员定位、瓦斯监测系统提前安装到位,协调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及拟定开工通知书;生产技术部负责隐蔽致灾因素分析及施工图版配置、水情水害、地质预测预报;安全管理部负责施工单位“三项人员”证件审查和规程措施的培训及档案建立。
因准备工作不到位影响开工的,每推迟一班对责任单位负责罚款300元。
第四条实行开工验收许可制,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矿长组织调度室、机电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通风科、安全管理部、施工区队等相关单位查看现场,对开工准备工作进行现场落实。
接到通知的相关单位必须派人参加,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每次处罚100元。
影响生产时,严肃进行处理。
第五条井下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措施规程齐全;②学习贯彻到位;③现场准备工作验收合格;④矿长或分管矿长现场勘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工程开、停、复工管理制度
7、工程开、停、复工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准备,促使项目连续施工,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保证项目按合同工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开工、停工、复工申报的审批程序、管理内容及要求等。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的施工项目、区域和各施工单位。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2《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2010)3.专用术语定义3.1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是构成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如生产车间这个单项工程是由厂房建筑工程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所组成。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结构形式、工程部位、构件性质、使用材料、设备种类等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项目。
如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及通风、空调工程等。
4.职责与权限4.1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开、停、复工申请填报,并按有关流程完成审批手续。
4.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和验证施工单位关于工程开、停、复工申请的准许条件和相关记录。
4.3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审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以及工程停工、复工申请。
5.管理方法和要求5.1开工申报、审批5.1.1开工申请包括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分部工程开工申请。
5.2有关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项目划分依据《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2010)中规定划分。
5.3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5。
3.1 拆迁及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5。
3.2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已签订施工合同;5。
3。
3 设计单位已提供的施工图纸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图纸,并提出施工图纸会签的书面意见。
单位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2015-10-21发布 2015-10-22实施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项目部发布精品word文档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项目部2015 年 10 月 20 日精品word文档1.目的为了对开工和施工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满足总体目标要求,特制定了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项目。
3.规范性引用文件制定本制度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和电力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规、政策。
4.规定4.1 开工(1)在单位工程计划开工前十天,我方在自查各项开工条件满足后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提交监理单位。
(2)由监理组织进行检查开工条件,了解实际情况,并签署考核意见。
如果各项条件满足要求,经监理单位批准,建设单位审批后,可以开工;否则,不能开工。
直至具备开工条件。
4.2 停、复工(1)根据施工中出现问题的性质,“停工通知单”分为两类:a、工程质量问题送施工单位质检部门b、工程安全、调度、文明施工问题送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违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质量、安全、调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
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发现后,向我方提出口头通知或发出“安全或质量通知单”、“工程联系单”警告后,我方必须按要求整改。
如果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或严重违反各项管理规定,可能造成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专工有权提出停工通知,阐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发后,下达“停工通知单”。
(3)我方接到停工令后,必须立即安排停工,提出整改措施,经过经理或总工批准精品word文档后报监理方审查。
精品word文档(4)我方必须按照审查后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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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
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项目开、停、复工申请报告的内容、要求、职责及实施步骤,旨在规范管理,使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安装工程。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施工单位:
(一)负责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按照本制度规定填报开工申请报告。
(二)负责检查发现施工中由于设计、设备及施工质量存在影响工程施工正常开展和安全运行的质量问题,及时填报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
(三)负责按照停工整改通知单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经内部三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填报复工申请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
(一)负责检查开工申请报告中开工条件的落实情况,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投资计划安排发布开工令。
(二)负责审查因设计、设备或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发布停工令。
(三)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复工申请报告,检查整改情况,发布复工令。
第三条建设单位:
(一)负责复审各项开工条件,批准开工。
(二)负责复审因设计、设备或在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批准发布停工令。
(三)负责复审复工申请单,批准发布复工令。
(四)负责确认施工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五)负责对批准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进行审查,确保单位工程已具备开工、停工和复工条件。
第四条分管基建副总师或副总经理负责开、停、复工批准签署。
第三章程序
第一条单位工程开工必备条件及审查要求:
(一)已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已下发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审定意见提出设计变更,并审查批准下发;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按照施工图设计及会审纪要编写(当审定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要依据已审批下发的设计变更编写),已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三)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位;
(四)劳动力已按计划进场;
(五)施工机具已按计划进场;
(六)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已落实;
(七)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临时电源、水源、通讯已落实;
(八)施工进度计划已落实;
(九)施工消防和安全措施已落实;
(十)资金使用计划已落实;
(十一)施工人员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措施已交底,并在记录上签字;
(十二)其它影响开工的各项问题已全部落实;
第二条开工令的实施:
(一)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应在该工程计划开工日前五日内报送监理单位。
(二)办理开工申请报告的工作程序为:
单位各保存一份;
第三条停工令的实施:
(一)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必须停工处理的问题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发出经监理单位会签的停工通知单。
(二)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发现因设计或设备存在的缺陷,影响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及时发出经监理会签的停工通知单,并责成设计工代或设备厂家工代提出处理意见。
(三)当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缺陷必须停工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及时填写停工通知单,报建设单位会签后,发布停工令,并责成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四)当监理单位发现由于设计或设备缺陷将会影响工程正常
安全运行时,可提出停工通知单,报建设单位会签后,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单位或设备厂家工代提出修正处理意见。
(五)当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将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问题,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由监理单位发布停工令。
(六)当设备厂家现场代表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施工,将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由监理单位发布停工令。
(七)当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因设计或设备原因,将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填写停工申请报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由监理单位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单位或设备厂家提出修正处理意见。
(八)停工申请报告审批传递程序:
第四条复工令的实施:
(一)因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工程停工的复工申请:
(二)由于设计或设备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
(三)因不符合项而停工时,按“不符合项控制程序”执行。
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不符合项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内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提出复工申请报告按按第十条第(一)项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的通知(鲁内分工【2012】71号)废止。
附件:1.停工通知单
2.复工申请表
3.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附件1
停工通知单
承包商各存一份。
附件2
复工申请表
各存一份。
附件3
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编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致项目监理部:
我单位承建的项目的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计划于年月日开工,请予审批。
开工条件落实情况:
承包商(章)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项目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风电厂厂长审批意见:
风电厂(章)
厂长:年月日
安全生产部审批意见:
部门(章)
代表:年月日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报,项目法人、项目监理部、承包商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