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案例分析(2)
分析行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获得某市某区域土地使用权后,开始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
然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某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以该区域土地利用不符合城市规划为由,要求开发公司停止施工,并拆除已建成的部分建筑。
开发公司认为规划局的决定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情简介1. 开发公司于2016年依法取得某市某区域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
2. 2018年,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某市规划局认为其土地利用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开发公司停止施工,并拆除已建成的部分建筑。
3. 开发公司认为规划局的决定违法,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争议焦点1. 规划局作出的停止施工、拆除建筑的决定是否合法?2. 开发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1. 规划局作出的停止施工、拆除建筑的决定是否合法?(1)合法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在本案中,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规划局认为其土地利用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开发公司停止施工、拆除建筑,这一决定是否合法,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规划局作出决定前,是否依法进行了调查、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在本案中,规划局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论证,是判断其决定合法性的关键。
其次,规划局作出决定时,是否充分考虑了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和合理需求,保障合法权益。
No.2以行政强制法为例

行政相对人的另类对抗
重庆万州开发商未办许可证 强拆万州区旅游局大楼
(一)行政强制立法概述
立法目的
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 关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强制的设定:哪些国家机关有权去规定对何种行政 违法行为采取何种行政强制方法。 行政强制方法的实施:哪些行政机关有何种权限、依照 何种程序和原则去具体实施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法》通过对行政强制设定权和行政强制实施 权的控制,根本目的既是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 责,也是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一)行政强制立法概述
《立法法》第三十九条:
立法过程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
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 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 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 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行政强制法草案》是6年内四次审议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 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该法自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行为法专题
二、以《行政强制法》为个案分析
(一)行政强制立法概述
(二)行政强制的概念和特点
(三)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四)结语
行政行为法专题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
法等之后国家颁布的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 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推进执法的基本依据之一。
它的公布施行,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
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有52件,其中有法律依据的12件, 规定代履行的12件,规定滞纳金的17件,规定直接强制执行 的9件。
行政强制法案例分析题

张甲是货运卡车司机,2011年5月31日运货经过某公路超限检测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执法制服)向张甲走过来,递给了张甲一张扣押决定书,说:“超限,车被扣了”。
张甲接过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因超限,根据有关规定,扣车四十天。
决定书印着某省市路政大队的印章。
张甲辩称:“我只拉半车货,怎么就超限?”宋丙不耐烦地说:“肯定超,讲这么多干什么。
”这时,宋丙叫来两个没有穿制服的人,叫张甲把车开到路边的空地,并在车辆加一把锁。
宋丙对张说“等下了处罚决定,我就开锁放车走”。
第二天,张甲向某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没有收材料,叫张过几天再来,说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出差在外。
张甲过了几天再去,市公安局仍不收材料,说工作人员尚未回来,叫张再等一等。
张某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问题] 1、宋丙在不听取张甲申辩的情况下做出处罚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答:该处罚不合法。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本案中宋丙没有听取张甲的申辩。
因此该处罚是不合法。
[问题] 2、本案中的哪些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题法之一)答:本案中某公路超限检测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张甲所实施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执法人员没有按规定执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本案中,执法人员只有宋丙一人,且未向司机张甲出示执法证件。
(二)扣押决定没有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
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事实。
行政强制法—案例分析(2)

案例分析题:一、王某参加其同事婚礼,席间喝醉酒并拒绝其同事送其回家。
王某在回家途中,对过往的行人寻衅滋事并对往来车辆扔石块。
正在执勤的巡警发现王某的行为后强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予以管束,直到第二天凌晨王某酒醒后才放其回家。
1.执勤巡警的行为为()A行政拘留 B行政强制C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强制执行答案:BC。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一款2. 关于执勤巡警强行将王某带至公安机关管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类行为的设定主体为法律,实施主体为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B该类行为的设定主体为法律,实施主体为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C执勤巡警应听取王某的陈述和申辩D执勤巡警应当在对王某实施管束后24小时内通知王某家属答案:BC。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六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二、经当地群众举报,某乡人民政府对李某与杨某作出非婚生育行政征收决定:征收夫妻超生费3000元,收取计划外怀孕费500元。
但李某、杨某拒绝执行上述决定,乡政府申请当地派出法庭强制执行,但因法院案件较多,无暇顾及,乡政府遂自己组织乡联防队员和干部,对李某、杨某进行强制执行。
1.关于乡政府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乡政府有权强制执行B乡政府应当申请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C乡政府有权扣押李某、杨某财物以缴抵征收费用D乡政府有权划拨李某、杨某银行存款以缴抵征收费用答案:B。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2.当地派出法庭受理乡政府强制执行申请的法定条件包括()A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决定B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C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D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答案:ABC。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三、因某县公安局对县城一名中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在甲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数名民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及县委大楼,打砸部分办公室及车辆,县政府及县公安局为制止骚乱,采取临时强制措施。
行政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环保局在日常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化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1.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2.废水排放超标;3.固体废物处理不当。
某市环保局依法对某化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案情分析1.案情概述某市环保局在调查过程中,调取了某化工企业的相关环境监测报告、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记录等资料。
经调查,某化工企业确实存在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废水排放超标、固体废物处理不当等环境违法行为。
2.法律法规适用(1)关于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关于废水排放超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
”(3)关于固体废物处理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排放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排放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处理。
行政法学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某区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决定在该区某村征收土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张某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张某对此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认为补偿标准过低,遂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标准。
区人民政府经调查后,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张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区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张某的房屋价值评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张某的合法权益?三、案件分析1. 关于征收补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用途、区位、价值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区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作出的,其程序合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 关于房屋价值评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师;(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章程和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场所和设备。
”本案中,区人民政府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具备上述条件,其评估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3. 关于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张某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包括下列费用:(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四)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五)其他应当给予的补偿。
”本案中,区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方案包括上述费用,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张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未能充分体现其房屋价值。
针对此问题,人民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房屋价值评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应审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否客观、公正。
行政法中的行政强制程序解析及相关案例分析

行政法中的行政强制程序解析及相关案例分析行政法中的行政强制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来实施意欲,并对被强制方进行限制或处罚的一种行政行为程序。
本文将对行政强制程序的概念、基本要素以及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和解析。
一、行政强制程序的概念行政强制程序是行政法中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措施实施时必须遵循的一套程序性要求与规范。
行政强制程序的本质是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设计。
行政强制程序的要素包括:程序环节、程序规则、程序权限、程序方法和程序措施。
程序环节一般包括事先告知、听证、复议、诉讼等。
程序规则包括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等。
程序权限涉及到行政机关的依法行使职权范围。
二、行政强制程序的基本要求在行政强制程序中,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要求,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 法定性原则:行政强制程序应该以法律为依据,行政机关不能凭主观意愿或自我判断进行行政强制。
2. 等比例原则:行政强制的力度应与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程度相符,不能过分或过轻。
3.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强制行为应向被强制方公开、透明,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4.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强制程序应当公正公平,避免任意、歧视或滥用行政权力。
三、行政强制程序相关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行政强制程序的实践应用,下面将对几个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1. 案例一:某地政府对一家工厂进行关停强制某地政府认为一家工厂污染环境严重,决定对其进行关停强制。
然而,政府在实施行政强制前没有提前通知工厂,也没有听取其解释和辩护意见。
工厂主张政府的行政行为违反了行政强制程序的要求。
在这个案例中,政府没有按照行政强制程序的要求事先告知工厂,并未听取工厂的解释和辩护意见。
因此,政府的行政强制行为违反了法定性、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的原则。
2. 案例二:某市城管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行动某市城管部门发现一处违法建筑,决定进行拆除行动。
行政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某市居民。
2010年,张某在未经某市规划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其自用土地上新建一栋三层房屋。
2011年,某市规划局发现该房屋后,经调查取证,认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张某拆除违法建筑,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张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市人民政府经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张某仍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焦点:1. 某市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2.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建设?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1. 程序合法:某市规划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向张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陈述和申辩,某市规划局也依法进行了复核。
因此,某市规划局在程序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 实体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
某市规划局根据张某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了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建设1. 违法事实:张某在未经某市规划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新建房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于违法建设。
张某的行为符合违法建设的定义。
三、判决结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市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张某的行为构成违法建设,遂判决维持某市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擅自新建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行政法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男,汉族,35岁,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某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2019年3月,张某在某区某街道开设了一家小型超市。
由于超市地处繁华地段,生意兴隆,张某打算扩大经营规模,将超市进行扩建。
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张某发现其超市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显示,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张某认为,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住宅用地不得用于商业用途,遂向某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将该地块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
某区人民政府在收到张某的申请后,经调查核实,认为张某的超市已存在且经营状况良好,变更土地性质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于是,某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作出《关于变更某区某街道某地块土地性质的批复》,同意将张某超市所在地块的土地性质由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
张某收到批复后,认为某区人民政府的决定程序违法,且未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反对意见,遂向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二、争议焦点1. 某区人民政府是否具有变更土地性质的职权?2. 某区人民政府在作出变更土地性质决定时,是否违反法定程序?3. 某区人民政府的决定是否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三、判决结果某市某区人民政府经审理认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某区人民政府作为市辖区人民政府,具有变更土地性质的职权。
2. 某区人民政府在作出变更土地性质决定时,未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反对意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同时,某区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3. 某区人民政府的决定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张某在申请变更土地性质时,已依法提交了相关材料,某区人民政府未充分审查其申请,且在作出决定时未听取张某的意见,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例

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例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采取对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物进行暂时性的拘留、扣押等行为的强制措施。
然而,由于行政权力的滥用或者错误判断,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有时会对个人或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当行政机关的扣押行为出现错误时,被扣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具体了解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的情况。
案例一:A公司被错误扣押物品A公司是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他们在运输中材料时被某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扣押。
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A公司运输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于是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然而,经过民营鉴定机构的检测,原材料的质量并无问题。
这样一来,A公司的正常生产活动受到了严重影响,他们的利益也受到了侵害。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赔偿申请。
他们可以要求赔偿因为扣押行为而导致的生产损失,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如信誉受损等。
如果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合理的解释或拒绝赔偿,A公司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公正的裁决。
案例二:B个人被错误扣押并处理行政处罚B个人是一位市民,他在自己的住宅中安装了太阳能发电设备。
某日,环境保护局的工作人员前来检查并扣押了B个人的太阳能发电设备,并对B个人处以罚款。
然而,B个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违法之处,因为他的设备符合所有的相关规定。
B个人与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并未得到合理解释或处理。
在此情况下,B个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要求赔偿自己因为被扣押及处理行政处罚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
如果环境保护局拒绝赔偿或无法提供合理解释,B个人可以通过法院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的重要性。
当个人或企业在被扣押的过程中遭受到不合理对待时,他们有权利寻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机关在采取扣押行为时,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合法权益的保障。
法律行政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化学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化工厂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021年,某市环保局在对化工厂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多项环境违法行为。
二、违法事实1. 超标排放污染物: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其排放的废气、废水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检测,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超标50%,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超标30%。
2. 未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部分工序未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导致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3. 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化工厂在建设新项目时,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安装、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四、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1. 罚款:化工厂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2. 责令改正:化工厂被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并立即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
3. 行政处罚决定书:某市环保局向化工厂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
五、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的性质:化工厂的违法行为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其行为严重污染了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
行政法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例分析

行政法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例分析行政法是指规范政府行为和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体系。
在行政法中,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常见的手段,用于强制执行法律与法规,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行政强制措施的运用和效果。
案例一:城市管理中的拆迁行政强制措施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拆迁是非常常见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座城市的规划调整和发展需要,可能会导致某些旧有房屋或建筑物需要被拆除。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要求相关业主或居民无条件搬迁,并且对拒绝搬迁的个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例如,某城市计划进行市区改造,需要清理一片老旧房屋群。
政府依法发布公告,通知受影响的居民要在一定期限内搬离。
对于拒绝搬离或逾期不搬迁的居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强制拆除已指定的房屋,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这种行政强制措施是在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城市的社会秩序和发展。
案例二:环境保护中的行政强制措施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针对违法行为,政府常常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保护环境资源和生态平衡。
例如,某工厂存在严重的污染排放问题,超过了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污标准。
环保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要求该工厂停产整治、限期改善排污设施,并处以高额罚款。
对于拒不改正或违反再度排污的情况,政府可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停电、停水等,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这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例反映了政府依法保护环境的决心和措施,也警示了公众和企业必须积极遵守环保法规,推动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案例三:食品安全中的行政强制措施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政府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也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例如,某家食品加工企业被检测出产品不符合卫生健康要求,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
卫生监督部门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等制裁措施。
同时,政府会发布相关警示信息,警示公众不要购买或消费该企业的产品。
教学案例-案例分析行政强制执行

[案例分析]
某年11月28日,97台日本生产的二手挖掘机被国际运输船舶载抵广西防城港。
到港后,该船就向防城海关申报进境,从该船向海关递交的载货清单上看,该批货物的收货人是云南顺鑫进出口公司。
但是该船申报进境后,收货人迟迟不露面。
次年2月23日,防城海关根据载货清单上的地址,向收货人发出了催报通知,请收货人在2月28日前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并申明如逾期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将按《海关法》二十一条的规定提取变卖该批货物。
3月1日,收货人通过某地方政府部门,以无法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为由,向防城海关提出退运该批货物的申请。
由于其提出退货申请的时间超过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的退运提出期限,不符合退运条件,防城海关于4月7日给出答复,不同意退运,并告知收货人,海关决定提取拍卖该批货物。
收到防城海关的答复,作为云南顺鑫进出口公司报关员应做哪些工作?
1.查询资料、咨询专家确认海关是否有权拍卖该批进口货物。
2.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向防城海关申领拍卖余款以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
行政执法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0年6月,某市某区城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小区内存在一栋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及周围居民的生活。
经调查核实,该违章建筑系该小区居民李某在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搭建。
城管部门遂向李某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然而,李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拆除义务。
随后,城管部门依法对李某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二、案件经过1. 调查取证:城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李某违章建筑的存在及违法事实。
2. 责令限期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城管部门向李某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15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3. 强制拆除:在规定期限内,李某未履行拆除义务。
城管部门遂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三、法律分析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拆除所需费用一倍以下的罚款。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2. 城管部门的执法程序:- 城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李某违章建筑的存在及违法事实。
- 城管部门依法向李某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明确告知其违法事实及法律后果。
- 在规定期限内,李某未履行拆除义务,城管部门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3. 李某的违法责任:- 李某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拆除义务,城管部门依法对其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李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3月,某市环保局在例行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化工厂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导致废气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2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化工厂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某市人民政府经审查,维持了某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化工厂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2. 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3. 某化工厂是否具有停止生产、整治的权利。
三、案例分析1. 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在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化工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经调查核实,某化工厂确实存在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行为。
因此,某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某化工厂作出罚款2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合法的。
2. 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在本案中,某市人民政府在收到某化工厂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
因此,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合法的。
3. 某化工厂是否具有停止生产、整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责令停产整治的企业,应当停止生产、整治,直至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行政法真实法律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某被告:某市规划局案由:规划许可纠纷基本案情:李某某于2008年购买了某市某小区一套房产,该房产位于城市规划区内。
2010年,李某某计划在自用土地上建设一套私人别墅。
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时,李某某向某市规划局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
某市规划局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的别墅设计方案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遂于2010年11月作出了不予批准的规划许可决定。
李某某不服该决定,向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
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复议,维持了某市规划局的不予批准决定。
李某某不服复议决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1. 某市规划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规划许可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某市规划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规划许可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申请在土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某市规划局在审查李某某的别墅设计方案时,认为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故作出了不予批准的规划许可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某市规划局有权对规划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许可决定。
因此,某市规划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规划许可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2. 关于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审查李某某的复议申请时,认为某市规划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规划许可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故作出了维持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因此,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复议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某市规划局和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两篇)2024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二)引言概述:行政执法案例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裁决、执行等一系列行政执法活动中所涉及的具体案例。
通过对行政执法案例的深入剖析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行政执法的原则、方法和效果,进而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本文将结合实际行政执法案例,从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案例背景描述、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执法程序分析、执法措施分析以及案例的启示和反思,以期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借鉴。
正文内容:大点1:案例背景描述在行政执法案例中,首先需要明确案例的背景信息。
包括违法对象的主体身份、涉及的具体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等。
通过这些信息的描述,可以让读者了解到案例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分析奠定基础。
大点2: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在执法工作中,对于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个大点中,需要对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包括相关条款的内容、适用范围、解释和司法解释等。
同时,还应该对案例中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矛盾或者不合理之处进行探讨。
大点3:执法程序分析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性是其效力的基础。
本部分应对案例中的执法程序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了立案、调查、听证、裁决等程序,是否依法向当事人告知权利和义务,是否违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通过分析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可以评判行政执法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大点4:执法措施分析行政执法案例中常涉及到的执法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等。
在这个大点中,需要对案例中的执法措施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措施的合法性、适用性和效果等。
同时,还应该探讨执法措施是否合理、公正,并解释为何选择这些措施。
大点5:案例的启示和反思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教训,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总结,可以提炼出具有一定普遍性和指导意义的经验和教训。
在本部分,需要对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剖析,为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反思。
法律强制性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便是加强环保执法。
本案涉及某市环保局对一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企业基本情况本案中的违法排污企业为某市一家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占地面积10亩,员工50人。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该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采取了偷排污水、超标排放等违法手段,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二)环保局调查情况2019年5月,某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行为。
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厂外排水沟;2. 废气排放超标,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3. 废渣未进行规范化处理,随意堆放在厂区内。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1. 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 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 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物,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 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固体废物处理,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强制性的体现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体现了法律强制性的特点。
法律强制性是指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在本案中,环保局作为国家环保主管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该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
环保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
教学案例-案例分析行政强制执行

[案例分析]
某年11月28日,97台日本生产的二手挖掘机被国际运输船舶载抵广西防城港。
到港后,该船就向防城海关申报进境,从该船向海关递交的载货清单上看,该批货物的收货人是云南顺鑫进出口公司。
但是该船申报进境后,收货人迟迟不露面。
次年2月23日,防城海关根据载货清单上的地址,向收货人发出了催报通知,请收货人在2月28日前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并申明如逾期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将按《海关法》二十一条的规定提取变卖该批货物。
3月1日,收货人通过某地方政府部门,以无法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为由,向防城海关提出退运该批货物的申请。
由于其提出退货申请的时间超过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的退运提出期限,不符合退运条件,防城海关于4月7日给出答复,不同意退运,并告知收货人,海关决定提取拍卖该批货物。
收到防城海关的答复,作为云南顺鑫进出口公司报关员应做哪些工作?
1.查询资料、咨询专家确认海关是否有权拍卖该批进口货物。
2.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向防城海关申领拍卖余款以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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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王某参加其同事婚礼,席间喝醉酒并拒绝其同事送其回家。
王某在回家途中,对过往的行人寻衅滋事并对往来车辆扔石块。
正在执勤的巡警发现王某的行为后强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予以管束,直到第二天凌晨王某酒醒后才放其回家。
1. 执勤巡警的行为为()A 行政拘留B 行政强制C 行政强制措施D 行政强制执行答案:BCo《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一款2. 关于执勤巡警强行将王某带至公安机关管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类行为的设定主体为法律,实施主体为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B 该类行为的设定主体为法律,实施主体为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C 执勤巡警应听取王某的陈述和申辩D 执勤巡警应当在对王某实施管束后24 小时内通知王某家属答案:BCo《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六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经当地群众举报,某乡人民政府对李某与杨某作出非婚生育行政征收决定:征收夫妻超生费3000 元,收取计划外怀孕费500 元。
但李某、杨某拒绝执行上述决定,乡政府申请当地派出法庭强制执行,但因法院案件较多,无暇顾及,乡政府遂自己组织乡联防队员和干部,对李某、杨某进行强制执行。
1. 关于乡政府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乡政府有权强制执行B乡政府应当申请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C乡政府有权扣押李某、杨某财物以缴抵征收费用D乡政府有权划拨李某、杨某银行存款以缴抵征收费用答案:B。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2. 当地派出法庭受理乡政府强制执行申请的法定条件包括()A 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决定B 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C 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D 李某、杨某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答案:ABC《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因某县公安局对县城一名中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在甲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数名民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及县委大楼,打砸部分办公室及车辆,县政府及县公安局为制止骚乱,采取临时强制措施。
1. 关于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属于《行政强制法》所规范和调整的行政强制措施B 属于《行政强制法》所规范和调整的行政强制执行C 属于暂时性控制行为D 属于终局性行为答案:C。
《行政强制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条2. 该县政府及县公安局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应适用()A《行政强制法》 B 《行政处罚法》C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D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答案:C。
《行政强制法》第三条四、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某镇东门市场生猪肉产品摊位进行检查时,要求张某出具证明生猪肉产品“手续完备”单据接受检查,张某表示单据未随身携带。
执法人员当即将张某摊位上的生猪肉产品扣押拉回工商局,执法人员未在扣押现场对扣押生猪肉产品进行过秤,未在现场填写扣押清单交给张某。
当天上午,戴某将“手续完备”单及税单交给工商局检查,经审查,该县工商局同意解除扣押,但张某以已过上市时间为由拒绝领回生猪肉产品,要求工商局赔偿损失。
1. 执法人员扣押张某生猪肉产品的行为属于()A 没收非法财物B 行政强制措施C 行政强制执行D 行政强制答案:BD《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一款2.县工商局的下列行为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有()A 未听取张某陈述和申辩B 未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C 执法人员当场实施扣押后24 小时内向工商局局长报告并补办了批准手续D 未制作现场笔录答案:ABD《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五、个体工商户王某为某县国税局城区分局所管辖的双定户,核定其每月应纳增值税额800 元,王某军已按期缴纳。
群众举报王某有偷税嫌疑,该县国税局依法对其稽查核实后,对王某作出补缴税款8000 元,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税款,对其偷税行为处以3000 元罚款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了处理及处罚决定书,要求王某限期缴纳税款、滞纳税款和罚款,王某拒不缴纳。
1. 关于县国税局加收滞纳税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加收滞纳税款为行政处罚B 加收滞纳税款为行政强制措施C加收滞纳税款为行政强制执行D县国税局加收滞纳税款违法答案:C。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2. 经催告,王某逾期不缴纳税款、罚款及滞纳税款,则县国税局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查封王某经营场所、设施、财物并拍卖以缴抵税款、罚款及滞纳税款B扣押王某财物并拍卖以缴抵税款、罚款及滞纳税款C 冻结王某银行存款D划拨王某银行存款以缴抵税款、罚款及滞纳税款答案:CD《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六、案情:2014 年5 月26 日,某县工商局以刘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由对其51 台电脑予以扣押。
刘某于2014 年7月13 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县工商局撤销“扣留财物决定” ,返还所扣押的电脑。
1. 关于县工商局实施扣押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县工商局实施扣押期限合法B 县工商局实施扣押期限违法C经县工商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扣押期限D延长扣押期限不得超过10日答案:BCo《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2. 根据《行政强制法》,刘某对该县工商局实施扣押享有的权利包括()A 陈述权和申辩权B 要求告知延长的扣押期限及理由C 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D 依法要求赔偿答案:ABCD《行政强制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七、某市税务局认为甲企业有偷逃10 万元税款并转移资产的嫌疑,于是通知银行冻结了该企业的银行账号,导致该企业所有的资金都被冻结,无法支付到期货款,被迫支付合同相对方违约金15 万元。
1. 关于市税务局冻结企业银行账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冻结企业账号为行政强制B 冻结企业账号为行政强制执行C 冻结企业账号应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D 冻结企业账号应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答案:AG《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2. 关于甲企业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市税务局有权冻结超过欠缴税款数额的存款B甲企业无权要求市税务局赔偿C甲企业有权依法要求市税务局赔偿D 甲企业有权依法要求市税务局补偿答案:Co《行政强制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八、某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扣押了摊贩张某的三轮车,张某取回车辆时发现三轮车已经被砸坏,于是要求城管局赔偿。
该市城管局推说扣押并且砸坏三轮车的人员并非正式的城管队员,而是临时聘用的人员,拒绝赔偿。
1. 市城管局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A 派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扣押B 损毁扣押三轮车C 张某拒绝在现场笔录中签字的,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D 扣押张某车辆25 天答案:CD《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2. 关于市城管局损毁扣押三轮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市城管局予以赔偿B由市城管局直接责任人予以赔偿C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D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答案:ACo《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九、消防大队防火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刘某餐馆四楼住宿部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遂对刘某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三万元。
在后来的复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刘某在四楼住宿部分仍继续营业,消防大队当即根据规定对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对餐馆住宿部分予以查封。
1.关于消防监督人员实施查封的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消防监督人员实施查封应仅限于涉案的四楼住宿部分B消防监督人员不得查封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C消防监督人员不得查封刘某个人及其近亲属的生活必需品D基于职权分工不同,已被其他国家机关查圭寸的,消防大队可重复查封答案:AB《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2. 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当即实施查封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包括()A实施前须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B 实施查封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C 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决定书和清单D 实施查封后立即通知刘某家属实施查封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答案:Co《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十、某市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服装厂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
税务局遂对该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自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申报纳税。
税务局作出处理决定:1、责令服装厂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并处5000元罚款。
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二倍罚款,并向该服装厂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请求税务局核减税款和罚款,税务局经调查,认为服装厂提出理由不成立,遂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在催缴期间,税务局发现服装厂在偷偷转移资金,未等催缴期限结束,即做出了强制执行决定。
1. 市税务局强制执行应遵循的法定程序有()A市税务局应事先书面或口头催告服装厂履行决定B 市税务局应充分听取服装厂的陈述和申辩C 对于服装厂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市税务局可以记录、复核D 经催告,服装厂仍不履行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市税务局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答案:BDb《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2. 关于市税务局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市税务局加收滞纳金可以超过欠缴税款B 自市税务局加收滞纳金超过15 日,经催告,服装厂仍不缴纳的,市税务局可以强制执行C在催缴期间,市税务局不得强制执行D 在催缴期间,市税务局强制执行合法答案:Do《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税务局经检查发现,张某经营沙场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也未缴纳过任何税款。
据此,税务局对张某作出追缴不申报缴纳税款的决定:(1)张某应当在15 日内缴纳欠税款;(2)拟处不申报税款 2 万元罚款;(3)陈某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要求听证。
陈某接到决定后,在期限内未缴纳税款及罚款,也未进行任何申辩或提出听证要求。
经催告,张某拒绝履行决定,税务局遂决定对张某实施税收强制执行,并送达书面强制执行决定书。
在该税务局将张某沙场一些设备拍卖以缴抵税款和罚款前,王某向税务局提出被扣押设备属于王某所有,是其暂时寄存在该沙场的,并出具设备发票予以证明。
1. 税务局向张某送达的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A 履行义务的期限B 履行义务的方式C税务局的名称、印章和日期D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答案:CD《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 对于王某提出的主张,税务局应当决定()A 执行回转B 中止执行C 终结执行D 与王某达成执行协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