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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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各种规章制度
【篇一:旅馆业规章制度】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
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
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
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
具的寄存证件。携枪
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
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带入旅馆;
7、严禁在旅馆内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打架斗殴、酗
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
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
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
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
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
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
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
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3、登记时要查验旅客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没有身份证或有
效证件的不得办理住宿手续;
4、未经外事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办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记;
5、旅馆要备有旅客住宿登记簿,微机传递信息受阻时,使用旅客
住宿登记簿登记交住地派出所查验。
旅馆情况报告制度
旅馆业职工发现旅客中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危害国家安全或凶杀、纵火、爆炸、抢劫、诈骗、盗窃、卖淫、嫖娼、走私、赌博、吸毒、贩毒、传播
淫秽物品、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2、与公安机关通缉或协查的罪犯、查找的赃物相似的;
3、携带有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
4、持有使用、伪造、涂改过的证件的、证件和身份不相符的;
5、旅馆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
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旅馆业微机录入制度
1、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9)100号文件精神,实施微机联网,
否则不准开业;
2、旅馆内联网微机必须专人专用,除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外,不
得安装其它软件;
3、旅客住宿登记时,登记人员认真检查身份证件,将信息完整录
入微机,如有不及时录入或不按规定
的项目如实录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
定处理;
4、、旅馆微机共用系统,旅馆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登记工作;挂靠的旅馆,对住宿旅客的证件
如实登记,不履行住宿登记的,一经发现予以停业整顿;
5、公安机关查处旅馆内违法犯罪嫌疑人,经查实没有办理住宿登
记或没有录入微机的,将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规定处理。
6、因微机操作人员失误或其他人员随意更改软件,导致线路上传
信息不畅通,造成重大失误的,除停
业整顿外,对旅馆严肃处理。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1、旅馆必须建立旅客财物保管室或设置保险箱,确定专人负责,
免费为旅客保管财物;
2、现金和物品应分开保管存放,一个旅客一个寄存牌;
3、旅客存取现金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对牌号、对姓名、对房号、
床号的规定,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冒领;
4、旅馆严禁寄存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发
现上述物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5、对旅客遗留的物品,除违禁品、危险品、淫秽物品及可疑物品
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外,其它物
品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设法找到失主,无人认领的,送当地
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
【篇二: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乐山市中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
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
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凡在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必须严格遵
守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
括在市中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市中区的办事机构
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酒店、浴室、桑拿按摩、洗脚房、渡假村、农家乐等(以上简称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