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员工诫勉制度与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合规理念,规范从业行为,着力整治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做到违章必究、防微杜渐,促进全行各项业务良性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诫勉和违规积分管理主要针对发现员工存在《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二)所列行为而采取的违规扣分登记、举牌警告、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一系列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员工违反银行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足以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的情形。
第四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一)分支机构自查。
(二)授权、审查、复核、事后监督等日常监管。
(三)总行稽核监察和管理条线检查。
(四)银监、人行等外部审计与检查。
(五)内外部举报、投诉的调查取证。
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体员工,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机构部门是指总行部室、分行、一级支行(含分行管辖支行)。
第二章违规扣分第七条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未列入扣分标准的其他违规行为根据违规属性比照扣分;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从重从严扣分,直至最高分12分。
第八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分别给予扣分,不因其中一人扣分而免除其他人的扣分。
第九条一次发现同一员工数个违规行为,分别进行扣分后累计计算。
第十条一次发现员工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银行员工违规行为扣分标准》多项规定的,依照该行为对应的扣分分值最高的条款进行扣分。
第十一条同一员工屡查屡犯同一违规行为的,扣分从重从严,直至加倍扣分。
第十二条员工自查自纠的轻微违规行为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所在部门认定,可以减免或免除扣分。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或部门自查自纠的违规行为,再次被上级检查发现,同一违规行为不再重复扣分,但整改未落实的违规行为仍需扣分。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搞好班组“零违章”保“零事故”活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创建无违章班组,全面实施职工作业行为量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班组。
第三条考核办法:安全积分制采取个人积分和班组积分两种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个人积分以零为基数,实行加分制。
发生第七条第十款、第十一款现象的,每条记1分,累计2分,脱岗培训一周;其它严重违章作业1次或发生1起险肇事故的,脱岗培训半个月;违章作业或确认制度执行不够发生1起轻伤事故的,上班后脱岗培训一个月。
第五条班组积分以100分为基数,实行减分制。
在分厂和生产技术部检查时,查出有发生第七条现象的,每次扣5分;违章作业发生险肇事故的,每次扣10分;违章作业发生轻伤事故的,每次扣20分。
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班组的违章行为积分表,按月进行统计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安全合格班组及班组长评先选优的重要考评条件。
建议各分厂末尾淘汰制度,连续3个月班组积分排在最末尾,建议单位对该班组长停职培训或撤换。
第六条各班组对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差、违章蛮干、经常饮酒等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人员结对子,实施重点监控,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内容: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设备;2.开动、关停机器设备时未给信号或未进行联系确认;3.操作失误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4.忘记关闭机器设备;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6.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操作错误;7.违章驾驶机动车辆;8.酒后作业;9.客货混载;10.工件紧固不牢;11.用压缩空气吹铁屑;12.用氧气、乙炔气或其它易燃气吹扫衣物;13.加热炉或锅炉炉堂未检测或进行爆发实验,点火作业;14.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打动火报告、没有采取防范措施;15.未开展伤害预知预警,未做到“五不准干”进行检修或处理临时故障。
最新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记分(积分考核办法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记分(积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遏制屡查屡犯违规行为现象的发生,防范案件风险,增强员工合规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原则。
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记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通过实行量化考核,以记分建档的方式,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动态考核。
第四条本办法记分对象为本行在职在岗员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一)外部有权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二)系统内组织开展的各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三)职能部门例行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四)事后监督业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五)其他方式发现的违规行为。
第二章记分规则第六条违规行为记分实行按月积分考核和年度积分累计考核。
(一)按月积分考核:凡当月发现的违规行为均属于本办法考核范围。
对当月违规行为的员工,经本人确认在绩效考核中记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二)年度积分累计考核:本记分以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对年度内员工记分进行累计,累计到一定分数的,按《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根据员工违规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记分。
(一)违规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记1-2分;(二)违规行为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或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记3-5分;(三)违规行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或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记6-20分;(四)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发现一次记40-60分。
第八条对同一次检查中发现的类似问题,合并作为一个问题进行扣分处理。
同一个问题在不同检查项目中被发现,不再重复记分(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除外)。
第九条记分依据详见《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第三章记分流程第十条记分实行“谁检查、谁记分”、“谁牵头,谁记分”“谁记分,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本行绩效考核管理部门对记分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处理及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处理及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模版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处理及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本暂行办法制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积分管理。
第三章轻微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程序轻微违规行为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中,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单位规定。
轻微违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况:1. 工作作风不端正,导致不良影响;2. 工作中语言不得体、态度恶劣、粗暴,不符合行业规范;3. 工作疏忽大意,导致客户受到损失;4. 工作中未经授权,擅自处理业务;5. 工作过程中未遵守规定流程,未按时完成任务;6. 其他轻微违规行为。
银行工作人员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1. 当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轻微违规行为时,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2. 如果违规情节较轻,可以口头批评并提示工作人员,告之其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遵守规定的重要性;如果违规情节较重,应当让工作人员书面书写检讨报告,并在报告中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客户、对银行、对社会的危害性;3. 如发现轻微违规行为已导致客户损失,应当向客户进行赔偿,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4. 如发现轻微违规行为因工作人员的低级错误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应当向公司进行赔偿,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5. 如发现轻微违规行为因工作人员的蓄意行为导致公司以及客户损失,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员工惩戒,并向公司以及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四章工作积分管理工作积分是对银行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一种综合评价,能够反映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分管理应当以公正、公平、合理为原则,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 业务办理速度;2. 服务态度优良;3. 工作成果准确且符合要求;4. 工作纪律良好;5. 工作部门内部管理及协作合作;6. 业务知识掌握情况。
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以员工违规积分管理为抓手推进合规建设农发行印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系统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
近日,农发行监察室主任刘敏夫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农发行为什么要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刘主任:为适应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要求,近年来,农发行不断加大合规管理力度,先后出台了“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违反业务规章制度行为经济处罚规定(试行)”等制度办法,最近又相继进行了修订。
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农发行对违规行为的处分、处罚、处理等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弥补了管理上的盲点,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建立员工轻微差错管理体系,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是进一步提高合规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在我行的部分机构已进行了试行,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目前,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在我行全系统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的时机已经成熟。
记者: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有什么意义呢?刘主任:在全系统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是我行完善合规制度体系,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培育合规履职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具体说来,推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有这么几方面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强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违规积分管理是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管理过程,积分设计覆盖了全行工作的各个方面,积分记录了全体员工履职的全过程,时时、处处、事事、人人都纳入积分管理,系统内工作调动卡随人走,将极大优化合规管理环境;二是有利于增强员工合规意识。
违规积分管理的推行,与以往的单纯处罚明显不同,既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又鼓励员工自查自纠。
在一个考核期内积分不满24分的,积分将自动清零,既不会给员工造成重大的思想负担,又能将合规意识有机融合在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当中,这将大大促进合规文化的培育;三是有利于防微杜渐,消除重大隐患。
违规积分管理重点就是对于轻微违规行为进行防控,避免由于细微之处的不注意而造成的违规行为发展成为重大差错甚至案件,是全面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将大大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有利于促进业务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农村信用社员工一般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
ⅩⅩ县农村信用社员工一般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有效解决员工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引导和督促各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计记分并据以处罚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实施积分管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化县辖内信用社在岗正式员工、短期合同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一般违规行为是指按照《大化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的违规行为和轻微违规行为。
轻微违规行为是指不足以按照《大化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个人自查自纠的违规行为,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免除积分,但按照《大化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应进行处理的除外。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应当对事实和情节进行调查核实,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申辩或申诉。
第八条大化农村信用社员工的违规行为,按照《大化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理的,不得因受到经济及行政处理而免除积分,也不得因积分而免除经济及行政处理。
第九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按照所负责任,分别给予积分,不因其中一人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第十条内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审计、案件调查、效能监察、信访核查以及外部监管机关检查、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违规行为线索,经核实的,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积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生效前的违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十二条个人积分管理实行30分制.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第十三条积分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个积分周期内,个人积分未达到30分的,下一年度积分从零分起算,一个积分周期内,个人积分达到30分的,在受到下岗培训、责令辞职、免职、解聘岗位职务等处理后,积分从零分起算。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共2篇)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共2篇)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共2篇)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合规经营、自觉遵章守纪,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和屡查屡犯问题,完善处罚规定、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分管理是指在一个周期内,通过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负向累计记分,或对机构和工作人员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等行为进行正向累计记分,并据以进行考核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积分管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并举、分级管理,逐级考核,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
第四条积分管理实行员工与所在机构均实行正负双向积分,机构和个人负向积分与正向积分抵免计算,机构负向积分扣除主动积分的计算方法。
第五条应对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累计积分设立警戒线分值,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通过内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审计、案件调查、信访核查及外部金融监管机构检查、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的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均按本办法进行积分考核。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邮政储汇机构及其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积分原则第八条积分管理实行机构积分和工作人员个人积分并行的方法。
个人积分包括个人负向积分和个人正向积分。
机构积分包括机构负向积分和机构正向积分,机构负向积分又分为负向主动积分和负向被动积分。
负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的警戒性积分。
正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自觉加强管理、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避免损失等行为给予的鼓励性积分。
各级机构主动检查发现辖内违规行为,已对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负向积分,并已督促整改落实的,属于机构主动积分。
上级机构或外部监管、审计机构等检查发现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并对其本人及机构进行负向积分的,属于机构被动积分。
本机构主动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已督促整改并对违规人员进行积分的,在整改期间,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免除对该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负向积分;超过整改期的,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应对该机构和违规人员进行负向积分。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对组织内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进行管理,并通过累积积分的方式进行奖惩,促使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三、违规行为及相应积分1、出勤迟到或早退(每次):给予1积分;2、失职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每次):给予2积分;3、私自调休或请假未经批准:给予3积分;4、擅自离岗或旷工:给予5积分;5、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或着装不整:给予1积分;6、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给予3积分;7、滥用公司资源:给予2积分;8、不遵守会议礼仪及规定:给予1积分;9、违反保密规定:给予5积分;10、不遵守公司移动设备使用规范:给予2积分。
四、积分奖惩措施1、积分评定标准根据每位员工的违规行为累积积分情况,按照以下评定标准进行奖惩:- 积分累积达到5分及以上:警告一次;- 积分累积达到10分及以上:严重警告一次;- 积分累积达到15分及以上:两小时岗前教育一次;- 积分累积达到20分及以上:降薪一档;- 积分累积达到25分及以上:终止合同。
2、积分清零员工积分在累积到一定数量后,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清零:- 如员工连续三个月无违规行为,则清零;- 如员工获得奖励积分超过奖励积分的一半,则清零。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违规行为:员工违反组织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失职疏忽、私自调休等。
2、积分累积:员工每次违规行为都会被计算积分,并进行累积。
3、积分评定: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评定,根据积分数量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4、清零:将员工的累积积分清零,通常是基于员工一段时间内的表现或获得奖励等情况。
六、附件1、违规行为记录表2、积分奖惩记录表。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
“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工作环境中,时常会出现违反安全规定、违背工作纪律等情况,这些行为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潜在风险。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安全和效率,我们公司制定了“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 累积积分的概念累积积分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违反安全规定、违背工作纪律等行为所累积的扣分。
每种不同的违规行为对应不同的扣分,扣分将会累积,直至达到一定分值时将会触发相应的处理措施。
2. 累积积分的计算方法员工的累积积分由所犯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决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轻微违规行为:扣1分一般违规行为:扣2分严重违规行为:扣3分特别严重违规行为:扣4分累积积分采用累计制度,即员工每次犯规后,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扣分操作,并将扣分累积至员工的积分账户中。
3. 处理措施的触发条件根据员工的累积积分情况,触发相应的处理措施,具体条件如下:当累积积分达到10分时,员工将接受口头警告。
当累积积分达到20分时,员工将接受书面警告。
当累积积分达到30分时,员工将受到停职处理,停职期间不发放工资。
当累积积分达到40分时,员工将受到解雇处理。
4. 积分的清零和记录员工的积分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累积,时间周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每个季度、半年或年度。
每个周期结束后,员工的积分将自动清零,并进行相应的记录,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5. 监督和管理机制为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公平性,公司将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每个部门都将配备专门的“三违”积分管理员,负责积分的记录和统计。
员工可通过相关渠道向积分管理员投诉和申诉,监督制度的执行过程。
三、预期效果通过“三违”累积积分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员工的工作纪律和遵守规定的意识,降低违规行为的发生率。
2. 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能力。
3. 通过扣分和处理措施,敦促员工自觉遵守规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搞好班组“零违章”保“零事故”活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创建无违章班组,全面实施职工作业行为量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班组。
第三条考核办法:安全积分制采取个人积分和班组积分两种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个人积分以零为基数,实行加分制。
发生第七条第十款、第十一款现象的,每条记1分,累计2分,脱岗培训一周;其它严重违章作业1次或发生1起险肇事故的,脱岗培训半个月;违章作业或确认制度执行不够发生1起轻伤事故的,上班后脱岗培训一个月。
第五条班组积分以100分为基数,实行减分制。
在分厂和生产技术部检查时,查出有发生第七条现象的,每次扣5分;违章作业发生险肇事故的,每次扣10分;违章作业发生轻伤事故的,每次扣20分。
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班组的违章行为积分表,按月进行统计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安全合格班组及班组长评先选优的重要考评条件。
建议各分厂末尾淘汰制度,连续3个月班组积分排在最末尾,建议单位对该班组长停职培训或撤换。
第六条各班组对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差、违章蛮干、经常饮酒等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人员结对子,实施重点监控,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内容: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设备;2.开动、关停机器设备时未给信号或未进行联系确认;3.操作失误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4.忘记关闭机器设备;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6.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操作错误;7.违章驾驶机动车辆;8.酒后作业;9.客货混载;10.工件紧固不牢;11.用压缩空气吹铁屑;12.用氧气、乙炔气或其它易燃气吹扫衣物;13.加热炉或锅炉炉堂未检测或进行爆发实验,点火作业;14.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打动火报告、没有采取防范措施;15.未开展伤害预知预警,未做到“五不准干”进行检修或处理临时故障。
信用社对员工违规违制实行积分管理的暂行办法
信用社对员工违规违制实行积分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强化农村信用社内部经营管理,防止违规违制行为和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积分是指对在岗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行为以记分的方式记录其累计过错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使用于**县农村信用社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章积分应用第四条本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与《**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同时结合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实行累计记分制,三年内累计总分为6分。
对一年内记分达2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本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并下调一个档次的系数工资。
三年内累计积分达4分的员工,将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下调二个档次的系数工资。
三年内累计积分达5分的员工,将给予降级、降职或下岗学习,列入末尾淘汰对象。
三年内累计积分达6分的员工,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第三章记分细则第一节信贷管理第六条违规发放贷款,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每笔(次)记分。
第七条按照不同的贷款方式应具备的信贷资料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记分。
第八条“三查”制度不落实。
未按规定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对责任人每次记分。
第九条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未签字或盖手印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记分。
第十条不建立贷款有关登记簿(监测账),贷款账、表、卡、簿、据不符,不执行贷款质量监测制度,贷款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的,发现一次记分。
第十一条贷款展期不符合有关规定,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记分;未按规定发出到期或催收通知书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记分。
第十二条不按规定调整贷款形态或人为调整形态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记分。
bm39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条例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诱发的安全事件和风险,把好防范案件和风险关口,切实纠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引导和促进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制定本积分管理条例。
第二条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计记分并据以奖惩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积分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信息技术部所有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违规行为是指《违规行为积分处罚标准》(附表)所列各项违规行为.第二章积分管理组织第六条成立信息技术部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积分工作。
第七条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担任,其他负责人和三、五级工程师为成员。
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审议积分管理的相关条例和标准;(二)审议重大、复杂的积分事项;(三)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积分管理工作(四)其他事项第八条积分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小组具体负责违规行为积分的实施,执行小组设在安全组,组长由安全组负责岗位人员担任,各中心组负责岗位员工为成员。
积分管理执行小组职责:(一)根据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授权,起草和修订积分管理相关条例和标准;(二)根据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组织协调或按照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积分标准;(三)执行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的决议;(四)受理员工关于积分处罚的申诉;(五)建立和管理积分档案,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登记积分卡和员工积分档案;(六)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积分管理第九条个人积分管理实行实分记制,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第十条积分周期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日至第三个月31日。
第十一条数个违规行为同时需要按照《违规行为积分处罚标准》规定进行积分的,分别积分后累计计算,并按累计积分数进行运用。
第十二条年度内因同一违规行为已受过一次积分又再犯的,以标准对应积分的1.5倍计算积分。
第十三条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对共同违规者分别积分,不因其中一人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通用10篇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合规经营、自觉遵章守纪,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和屡查屡犯问题,完善处罚规定、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分管理是指在一个周期内,通过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负向累计记分,或对机构和工作人员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等行为进行正向累计记分,并据以进行考核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积分管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并举、分级管理,逐级考核,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
第四条积分管理实行员工与所在机构均实行正负双向积分,机构和个人负向积分与正向积分抵免计算,机构负向积分扣除主动积分的计算方法。
第五条应对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累计积分设立警戒线分值,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通过内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审计、案件调查、信访核查及外部金融监管机构检查、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的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均按本办法进行积分考核。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邮政储汇机构及其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积分原则第八条积分管理实行机构积分和工作人员个人积分并行的方法。
个人积分包括个人负向积分和个人正向积分。
机构积分包括机构负向积分和机构正向积分,机构负向积分又分为负向主动积分和负向被动积分。
负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的警戒性积分。
正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自觉加强管理、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避免损失等行为给予的鼓励性积分。
各级机构主动检查发现辖内违规行为,已对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负向积分,并已督促整改落实的,属于机构主动积分。
上级机构或外部监管、审计机构等检查发现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并对其本人及机构进行负向积分的,属于机构被动积分。
本机构主动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已督促整改并对违规人员进行积分的,在整改期间,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免除对该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负向积分;超过整改期的,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应对该机构和违规人员进行负向积分。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积分标准第三章积分管理程序第四章积分结果运用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引导和督促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指工作人员违反银行规章制度,不足以按照《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进行处理,但有必要按照本办法对工作人员及其直接管辖行进行累计积分并据以处理的管理方法。
本办法所称的轻微违规行为,是指未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实施积分管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发现工作人员的轻微违规行为,应当对违规当事人及其直接管辖行连带等值积分。
但直接管辖行自查发现的,不对本行积分.对工作人员的积分为个人积分,对其直接管辖行的积分为机构积分。
第六条个人自查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能够立即纠正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免除积分。
第七条本办法生效之后发生的轻微违规行为,发生的当年未发现或未处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积分的,积分记入处理生效年度。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八条发现工作人员轻微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进行积分,分值为1-5分。
第九条积分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个人积分上限为24分。
一个积分年度内,个人积分达到24分的,给予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待岗培训等处理后,积分从零分起算。
每个积分年度,个人积分和机构积分均从零分起算。
第十条2人或2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分别给予积分,不因其中一人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第十一条一次发现同一工作人员数个轻微违规行为,分别进行积分后累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分。
第十二条一次发现一名工作人员因同一轻微违规行为同时触犯《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多项规定的,依照该行为对应的积分分值最高的条款进行积分。
第十三条对及时有效制止、举报违规行为,堵截案件,化解风险,避免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工作人员,如果当年有积分,经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可减轻或免除积分处理。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案件防控工作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引导和督促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合规操作,根据《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银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计积分并据以处罚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的原则:积分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视违规情节、后果等情况进行积分或作出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在本国境内的各分支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员工,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未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六条实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按《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以下简称: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详见附件1)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累计积分。
在规定积分的周期内,违规积分达到或超过周期总值,将对员工进行待岗、下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七条积分周期以一个年度为单位。
积分周期总值为24分,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
一个年度后,个人积分从零分起算。
个人积分年度内达到24分后,要进行组织处理。
处理后,个人积分从零分起算。
第八条未列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的违规行为,可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比照《违规行为积分标准》中类似违规行为的积分标准进行积分。
第九条各级行制定的《违规行为积分标准》,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超出《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进行积分。
第三章积分运用第十条一人多个违规行为的,应按照《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进行累计积分。
第十一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规行为的,按所负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积分,不得因其中一人被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第十二条因违规行为受到积分处理后,再次发生同一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积分标准的2-3倍进行积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生效后发生的违规行为,当年未发现或未处理的,何时发现何时进行积分处理。
积分办法生效前发生的违规行为,没做过处理的,不予积分。
中国银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
中国中国银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
1. 违规积分体系的设立
- 中国银行设立违规积分管理体系,以鼓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促进员工诚信从业。
- 违规积分分为轻微违规积分和严重违规积分,具体分值由中国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2. 轻微违规积分管理
- 轻微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等轻微不良行为。
- 每次轻微违规行为将被扣除相应的违规积分,具体扣分数值由中国银行规定。
- 当员工积分达到一定数值(如超过一定扣分阈值),需要进行相应的纪律教育和提醒。
3. 严重违规积分管理
-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贪污受贿、私自泄露客户信息、违规操作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每次严重违规行为将被扣除较高的违规积分,同时将受到严肃的纪律处分,如停职调查、降薪、辞退等。
- 中国银行应及时将严重违规行为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 积分管理的记录和通知
- 中国银行应建立健全的积分管理记录机制,记录员工的违规积
分情况,并及时向员工进行通知和说明。
- 员工有权对自己的违规积分情况提出申诉,并有权利要求重新评估。
5. 奖励和改进机制
- 中国银行可以设立积分奖励机制,对积极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积分加分或其他奖励,以激励和鼓励员工。
- 中国银行应根据员工违规情况和积分管理效果,及时评估和改进违规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细则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细则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旨在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问题,引导和督促全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全行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
2适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本行辖内各部门、营业网点全体员工。
3定义、缩写与分类3.1定义1)员工:是指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2)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本管理细则所附《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一,以下简称违规行为积分标准)的行为,以及违反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计积分,并据以进行处罚的管理活动.3。
2缩写无3。
3分类无4职责与权限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1)客观事实原则。
如实全面地记录、报告违规事件,不得回避或者掩盖问题的真相,更不得袒护、包庇违规行为人。
2)公平公正原则。
在积分管理中,要做到标准公平、结果公正,避免随意制定或变更标准、暗箱操作。
3)有据可依原则.对违规事件的积分应严格按照本积分管理细则进行,避免随意性。
4)考核兑现原则。
个人违规行为积分应作为员工提拔使用、竞聘上岗、年终评先、绩效工资考核等事项的参考依据。
5。
2基本规定1)本管理细则生效后发生的违规行为,当年未发现或未处理的,何时发现何时进行积分处理。
积分管理细则生效前发生的违规行为,不予积分。
2)由于应积分而没有积分或积分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要给予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纪律处分。
3)因人员配备、设施等客观因素导致违规行为发生的,可免于积分。
4)违规行为已按本细则进行积分处理的,不影响或抵销其他相应处理。
6.管理规定7检查监督8附件附件一:《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二:《XX农村银行扣减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三:《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记录单》附件四:《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台账》附件五:《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统计表》附件一: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存款管理会计、出纳联行、结算、中间业务附件二:XX农村银行扣减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三:XX农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记录单注: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视同接受积分。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次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工作正常经营~规范各岗位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贯彻执行。
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双建”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参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依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内农村信用社各岗位人员。
各岗位人员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案件的由国家公检法进行处理。
第三条联社统一编制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卡~由合规督导员进行日常考核登记,注:合规督导员自身岗位督导考核由AB角相互监督及稽核员考核,~月度汇总报联社合规管理部。
第四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达到联社及上级有关处罚标准的~按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并同步考核登记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卡。
第五条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按照《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问题类型及性质认定参照标准》中的重大、风险和一般问题进行考核计算,每一项违规问题~根据检查主体的不同~按照“自查从轻、他查从重”的原则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为:基层网点合规督导自查发现并报告的每一项重大问题20分、风险问题5分、一般问题1分,联社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重大问题40分、风险问题10分、一般问题2分, 上级主管和银监部门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重大问题60分、风险问题20分、一般问题4分。
第六条员工违规行为实行岗位积分“按月考核、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应结合工作实际~对一人多岗的~月度考核时应按照主要岗位违规80%、其他岗位违规60%考核~年度总评。
第七条员工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考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相对应的处罚与处理:1、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下同,者由联1社职能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2、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达到30分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及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3、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达到40分以上者联社视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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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次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工作正常经营~规范各岗位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贯彻执行。
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双建”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参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依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内农村信用社各岗位人员。
各岗位人员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案件的由国家公检法进行处理。
第三条联社统一编制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卡~由合规督导员进行日常考核登记,注:合规督导员自身岗位督导考核由AB角相互监督及稽核员考核,~月度汇总报联社合规管理部。
第四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达到联社及上级有关处罚标准的~按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并同步考核登记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卡。
第五条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按照《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问题类型及性质认定参照标准》中的重大、风险和一般问题进行考核计算,每一项违规问题~根据检查主体的不同~按照“自查从轻、他查从重”的原则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为:基层网点合规督导自查发现并报告的每一项重大问题20分、风险问题5分、一般问题1分,联社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重大问题40分、风险问题10分、一般问题2分,上级主管和银监部门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重大问题60分、风险问题20分、一般问题4分。
第六条员工违规行为实行岗位积分“按月考核、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应结合工作实际~对一人多岗的~月度考核时应按照主要岗位违规80%、其他岗位违规60%考核~年度总评。
第七条员工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考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相对应的处罚与处理:1、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下同,者由联1社职能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2、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达到30分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及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3、违规行为月度积分达到40分以上者联社视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八条员工违规行为年度总评积分考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相对应的处罚与处理: 1、违规行为年度累计积分达到200分以上,含200分~下同,者由联社职能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2、违规行为年度累计积分达到300分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及给予一定经济处罚,3、违规行为年度累计积分达到400分以上者联社视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九条对年度内受到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岗位年度绩效工资按照全年违规积分进行考核兑现。
第二章主任管理岗第十条以下违规重大问题按照自查20分、联社检查40分、上级主管和银监部门检查60分进行积分考核:1、批准向不符合借款人条件或降低借款条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2、未经上级行社批准发放跨区域贷款的,3、批准发放应按规定履行大额贷款报备手续而未履行报备手续的贷款的,4、批准发放明知是顶名、冒名、假名等违规贷款的,5、批准发放非授信客户化整为零、一户多贷等违规贷款的,6、违反《票据法》等规定办理、承兑付款或保证的,7、批准发放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贷投向的贷款的,8、批准发放应审未审或审贷委员小组审议未通过的贷款的,9、对借款人、担保人应起诉未起诉~致使债务人或担保人隐匿财产、抽逃和转移资金~致使债权无法实现的,10、明知债务人或担保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及时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导致案件审结后无法执行的,211、擅自对外放弃债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与对方当事人内外勾结、恶意串通~致使信贷资金严重流失的,12、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导致案件撤诉或败诉的,13、诉前准备不充分~导致案件败诉或不能执行~给信贷资产造成损失的,14、在诉讼过程中的举证材料不全、事实陈述不清或出示不利的证据~导致案件败诉的,15、对需要上诉或提起再审的案件~未在法定期间内上诉或者提出再审的,16、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时~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导致判决或裁定不能执行或可执行的财产被隐匿、资金被抽逃转移的,17、在处臵和监督管理权益性投资中~不按规定落实债权的~或违规开办经济实体的,18、抵债资产接收、处臵过程中失职、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19、违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形成流动性风险~造成支付困难,20、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的,21、违反规定进行股票、债券和期货以及金融衍生产品买卖的,22、违反规定为券商、企业或个人垫交证券交割清算资金的,23、利用非贷款科目发放贷款的,24、存在账外经营行为的,25、违反资金管理规定造成资金不能按时入账的,26、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资金拆借等业务的,27、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者购建固定资产的,28、违规购臵形成账外固定资产,29、未按招标规定发包工程或建筑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30、固定资产的购臵、盘盈、盘亏、报废、出租、出售不按规定批准或收入不入账的,31、单位购臵的车辆、房产以私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上户的,332、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致使采购物品质量低劣或造成重大事故的,33、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回扣或非法索取各种好处的,34、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以下违规风险问题按照自查5分、联社检查10分、上级主管和银监部门检查20分进行积分考核:1、向关系人审批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的,2、越权或变相越权批准发放贷款的,3、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批准发放贷款的,4、批准发放不符合规章制度要求的集团客户,含关联企业,贷款的,5、批准发放超过规定比例的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的,6、批准发放已有核销贷款且未归还的借款人新的贷款的,7、批准发放没有明确调查、审查第一责任人的贷款的,8、批准发放抵,质,押率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故意提高抵押物估价的抵,质,押贷款的,9、擅自对借款人实行贷款挂账停息、豁免或缓收利息的,10、批准不符合条件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11、未经批准或超权限接收、处臵抵债资产的,12、接收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13、接收依法不得转让的资产或接收其他不宜抵债的资产的,14、未经评估高价接受抵债资产的,15、低价出租变卖抵债资产的,16、抵债资产处臵变现前~未经批准以货币资金支付抵债资产接收价格高于全部贷款本息,含表外应收利息,差额给借款人或担保人的,17、抵债资产接收价格低于全部贷款本息,含表外应收利息,时~对其差额部分擅自放弃追索权的,18、未经批准将抵债资产自用或无偿出借的,19、抵债资产在保管过程中~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损失、丢失的,20、抵债资产接收后~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21、抵债资产变现收入冲销相关垫款后,应冲减待处理抵债资产而未冲减或未足额冲减所得变现收入的,422、对不良贷款借款人监控不及时~未及时对借款人、担保人的有效资产采取措施~丧失资产保全时机的,23、在不良贷款处臵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或因失职造成债权不能落实的,24、对改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隐匿财产或发生重大变故~应发现未发现、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25、对破产企业债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张权利~或在借款人破产终结后未继续向担保人追偿的,26、违反呆账贷款和其他损失申报、审查、批准、核销程序规定的,27、超权限批准呆账贷款核销的,28、收回核销、臵换不良贷款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29、核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呆账贷款、关系人贷款及虚假核销、人情核销~造成信贷资产流失的,30、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核销职工自借、担保贷款的,31、不执行资产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故意低估或高估资产风险~或违规调整分类结果~造成资产分类结果严重失真的~不良率偏离度或类别偏离度高于有关规定以上的,32、五级分类调整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的,33、擅自突破联社核定的费用计划和超比例列支的,34、大额财务开支不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或先斩后奏、化整为零的,35、违规列支业务周转金、其他应收款项、其他营业外支出的,36、报销手续不全、随意挂账、挂账超过规定时间的,37、违规列支各项费用、递延资产、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38、违反利率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提高或降低利率~造成多收、少收营业收入或致使收入流失的,39、违反规定进行债券回购及债券融资交易业务的,40、擅自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同业存款账户、且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低于上存省联社的,41、超越权限或者变相超越权限提高或降低服务业务收费价格的,542、违反股金管理规定~入股、退股、转让以及分红不符合规定的,43、已查明过失原因、3个月内未能及时赔偿并处理暂付款项的,44、擅自突破联社核定固定资产比例购建固定资产的,45、伪造证明材料、重复报废、骗取购建固定资产指标的,46、违反规定超标准装修的,47、对于联社列入集中统一采购范围的产品或服务~自行采购的或者违反规定化整为零规避竞争~自行采购的,48、不按规定登记、核查造成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的,49、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毁损、提前报废的,50、其他风险问题。
第十二条以下违规一般问题按照自查1分、联社检查2分、上级主管和银监部门检查4分进行积分考核:1、批准发放贷款时未明确签署同意与否、金额大小、时间长短、用途、价格、方式、限制性条款和风险控制等建议的,2、未按照联社要求定期开展库存现金、主要空白凭证、钥匙、卡、安全检查的,3、其他一般问题。
第三章主办会计岗第十三条以下违规重大问题按照自查20分、联社检查40分、上级主管和银监部门检查60分进行积分考核:1、截留转移业务收入~经营收入未入账~虚报盈亏的,2、弄虚作假~虚增、虚减收入、支出~人为调节利润的,3、从事账外经营~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4、采取透支存款、假借贷款等方式~违规列支各项费用的,5、资料不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汇票的,6、垫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开出保证金不足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不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户管理、擅自转移汇票保证金的,7、虚报存款、股金~篡改报表数字或用贷款转存款及股金~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空收、空付存款、股金等违规操作的,68、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9、编制、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的,10、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11、出具虚假验资证明、资信证明、保函、票据、存单、信用证的, 12、违反规定使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造成不良影响的, 13、违反规定~造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丢失、被盗的, 14、因保管不善~造成密押、压数机、印章、柜员卡被盗用或丢失的, 15、印章丢失、被盗后~不按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16、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重大损失的,17、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会计档案散失的,18、未经批准~擅自销毁档案的,19、涂改、伪造档案的,20、出卖档案牟利的,21、其他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