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实施方案设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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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管理制度7篇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7篇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工作规范管理制度7篇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1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的骨干力量。

班主任工作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体现陈校长提出的规范、服务的理念,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班主任工作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

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工作规范需要密切联系实践,结合我校目前急需规范的几个方面,现提出以下试行稿,欢迎各班主任多提宝贵意见。

(一)个人考勤1、一日三转:提倡班主任每天上、下午课前十五分钟及放学后到班内,关注班内各项事务,如课前准备,卫生、安全等,及时解决问题。

2、学校组织各类德育常规活动,例如:课间操、大课间活动、班队会、晨会、清洁大扫除等班主任都必须按时到场组织。

特提醒:请间操等,请班主任列于各班级队伍之前,以便管理。

3、周末放假需等全部学生被接走后方可离校。

(二)班级建设1、全面了解学生,对每一位学生的家庭情况,健康水平,兴趣爱好,心理特征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2、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明确班级管理目标,建立班级常规,抓好班级文化建设,把班级建设成学生美好的精神家园。

3、认真挑选班干部,充分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创设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师生共同成长的教育环境。

4、狠抓学生学习常规:如课前准备、作业规范等。

(三)日常管理1、卫生管理:认真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区的打扫和保洁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将结合值日岗日常检查、指定日期大扫除检查及班子成员不定期抽查对班主任此项工作作综合评定。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榕发改价格〔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0〕22号各县(市、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发局、市场监管部门,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工作精神,将降价的政策红利传递到终端用户,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转供电主体摸排、转供电价格政策宣传、调查和督导工作(3月15日-4月15日):1、切实摸清转供电主体底数。

各地电网企业对转供电主体进行细致排查,建立转供电主体台帐,准确掌握转供电主体的基本信息、转供电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转供电主体数量增减变化情况。

2、多渠道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主动上门、印制宣传单以及在电网企业营业场所公示政策、在给转供电主体的电费通知单上提示政策等多种方式,开展对转供电主体的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让他们了解、熟悉相关价格政策规定。

二、转供电主体开展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4月16日-5月15日):转供电主体应准确统计终端用户情况、每户电量和收取电费的构成,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检查是否按照国家转供电价格政策规定的方式结算电费,是否及时将2018年以来先后8次降低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是否在转供电环节存在乱加价、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非法谋利行为,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及时纠正违法收费行为,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发改局、市场监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建档备查。

用电单位授权委托书范本

用电单位授权委托书范本

用电单位授权委托书范本尊敬的供电部门:我单位(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因业务需要,现授权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进行电力使用相关事宜的处理。

特此致函,就有关授权事项明确如下:一、授权范围1.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办理用电报装、用电变更、用电终止等电力使用相关事宜;2.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进行电力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查等工作;3.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处理与电力使用相关的费用结算、投诉、举报等事务;4.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参加电力使用相关的会议、培训、座谈会等活动;5. 贵供电部门认为需要委托单位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除非双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授权,否则授权期限自动续期。

三、授权代表1. 贵供电部门指派的授权代表为我单位的合法代表,有权在我单位授权范围内处理电力使用相关事宜;2. 授权代表姓名:____,性别:____,职务: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3. 授权代表的行为均代表我单位,与我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授权条件1. 贵供电部门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为我单位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2. 贵供电部门应确保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恶意损害其名誉和利益;3. 委托单位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如有欠费,贵供电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五、其他事项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授权委托书不得转让、转授权或部分授权;2. 委托单位有权随时解除授权,但应提前通知贵供电部门;3.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签订正式授权委托书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省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

省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标准制度: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电能计量资产:电能计量资产包括电能计量器具(电能表、互感器)、采集终端(采集器、集中器、公变终端、专变终端)、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周转箱、计量箱柜、失压计时仪、封钳/印、采集终端用通信卡、编程器)等。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省公司(一)营销部1.负责审批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等年度需求计划。

2.组织编制全省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等年度需求计划。

3.负责审核全省电能计量设备招标计划和招标需求。

(二)物资部1.负责审批电能计量设备的招标需求计划,根据招标目录向国网公司上报全省招标采购需求。

2.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催交、结算和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负责电能计量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四)省计量中心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各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汇总编制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2.负责审核编制全省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3.开展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订货、到货验收和检定工作,及本级库房管理和配送工作.4.负责本中心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的购置、建档、使用、维护及报废.第七条地市电业局(一)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所属县公司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

2.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

3.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配送需求申报及配送工作。

4.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

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闽价[1994]公字297号)各地(市)物委(物价局)、电业局:为规范我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维护广大客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统一收费标准,根据省物委闽价[1992]综字367 号《关于颁布(省及省以上管理价格的商品和部分非商品收费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及《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物委反映,以便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供电、用电服务(以下简称供用电服务)收费的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4}381 号《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省物委闽价[1992]综字367 号《关于颁布〈省及省以上管理价格的商品和非商品收费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建省境内进行的所有供用电服务收费,均需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供用电服务收费是指各供电单位开展供电业务活动或为用电户提供服务而进行的收费。

属于供电部门正常管理费支出范围的业务活动,不得设立收费项目。

属于电费和贴费以及随电费收取的各种国家制定的规费等,不列入本办法管理范围,其收费标准仍按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供用电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有偿服务、合理收费、以收抵支的原则,根据提供服务的成本高低及成本难易程度确定。

第五条供用电服务收费的管理和审批权限,属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供电部门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报批制度。

各地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条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的制定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电力工业局提出意见,并提供有关经营、服务、财务收支等方面资料,报省物价委员会审批执行。

国家规定的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省实际贯彻执行。

第七条为方便群众监督,各供电部门必须在营业场所明显处公开收费标准。

供电所小型基建方案说明(A类)完整版本

供电所小型基建方案说明(A类)完整版本

第二篇供电所典型设计〔A方案〕第1章设计总说明2.1.1 设计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3〕 ?民用建筑设计通那么?GB 50352—2005〔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21〔5〕国家、福建省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标准2.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福建省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的典型设计方案局部中的A类方案。

征用拟建工程用地:基地一面为临规划道路红线,A-1、A-2方案征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合3.0亩〕和A-3征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合2.7亩〕。

2.设计范围本次设计包括有供电所办公楼及附房,分为A-1,A-2,A-3三个方案。

2.1.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面积均按照供电所生产用房通用测算标准执行1〕供电所典型设计A-1方案:2〕供电所典型设计A-2方案:3〕供电所典型设计A-3方案:第2章总平面设计2.本工程为福建省电力公司供电所的建立,基地一面为临规划道路红线,主入口为临街方向。

根据基层供电所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效劳的需要,将基地自然地分成办公与效劳区、生产与后勤区和绿化休闲区。

〔1〕办公与效劳区:供电所办公楼布置在临街的一侧,一层为面向道路的效劳大厅,以满足农村供电效劳的需要。

〔2〕生产与后勤区:包括有附房、车棚,以满足生产与后勤的需求。

〔3〕绿化休闲区:通过绿化贯穿全区,并且通过绿化融入企业文化。

2.2.2 交通组织设计设计将办公及后勤出入口与营业厅出入口分别设置,办公及后勤出入口布置在办公楼的侧边,营业厅出入口设置在办公楼的一层,防止了人流的穿插影响。

在基地内部设有消防车道,道路宽度不小于4米,并设有车棚位置。

2.3 竖向设计根据现状地形和地貌,以及水位关系,在设计中基地内道路中心标高与对外出入口的城市干道平滑连接,场地标高均高于周边道路标高,以防止场地积水。

区内道路纵坡≥0.3%,以利雨水排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28•【字号】闽政办[2000]151号•【施行日期】200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0]151号)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七月二十八日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城乡用电同价的有关政策,规范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中的价格和收费管理,促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8]134号、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024号、[2000]364号和省政府闽政[1999]1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

一、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参与“两改一同价”工作,在“同价”工作中发挥综合协调和主导作用,确保“同价”与“两改”工作有机衔接,促进城乡用电同价目标顺利实现。

二、为保证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物价部门要积极参与“两改”工作。

一是要参与农网项目的资产评估、招投标和验收工作。

农网改造项目概算的调整应考虑还贷加价情况,征求省物价部门的意见。

二是要加强对农网改造中设备材料价格与收费的管理。

(1)农网改造过程中除经招投标采购的材料价格外,其他工程材料价格应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认定,才能作为今后核定价格的依据;(2)农网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要按采购价格计入投资改造成本,不准加价。

供电公司增容报装委托书

供电公司增容报装委托书

尊敬的供电公司:我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为(详细填写委托方名称及地址),因我公司(或家庭)用电需求增加,需对我公司(或家庭)现有用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

为确保增容报装工作顺利进行,现特委托贵公司进行增容报装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一、委托事项:1. 对我公司(或家庭)现有用电设施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增容改造方案。

2. 协助我公司(或家庭)办理增容报装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签订增容合同等。

3. 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对我公司(或家庭)用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确保施工质量。

4. 在增容改造过程中,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 增容改造完成后,协助我公司(或家庭)进行验收,确保增容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增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三、委托费用:1. 委托方承担增容改造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验收费等。

2. 委托方同意贵公司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收取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委托方责任:1.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增容报装所需资料。

2. 配合贵公司完成现场勘察、办理手续、施工等各项工作。

3. 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五、贵公司责任: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优质、高效的增容报装服务。

2. 确保增容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按时完成增容改造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

4. 在增容改造过程中,妥善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六、争议解决:本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供电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闽发改商价〔2021〕514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514号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精神,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主体(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坚决制止转供电主体任意加收电费,推动进一步降低转供电终端用户用电负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基本规范(一)转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由电网企业供电的,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转供电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按照市场化交易合同约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

(二)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公共设施电费原则上也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

转供电主体自用电由转供电主体自身承担,严禁向终端用户分摊。

(三)转供电主体必须采取措施,为具备计量条件的终端用户、公共设施、转供电主体自用设施分别安装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用电计量设施,鼓励安装分时计量设施。

转供电主体抄表周期原则上应与电网企业抄表周期一致,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一致的,应由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协商解决。

构建“7i7c”新模式建设全能型供电所

构建“7i7c”新模式建设全能型供电所

构建“7I7C”新模式 建设全能型供电所■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陈亚清 陈 爽福建省电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三集五大”建设的落地和“全能型”乡镇供电所建设的推进,提出了一系列乡镇供电所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此,泉州供电公司为贯彻福建省电力公司关于加强乡镇供电所管理的新要求,推进营配深度融合,理顺市、县公司对乡镇供电所的关系,因地制宜推进乡镇供电所管理工作,实施差异化管理,实行营配合一,着力打造“全能型”乡镇供电所,并重点培育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全能型”供电所。

马甲镇供电所(以下简称马甲所)作为首批“全能型”供电所的试点单位,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供电所业务能力水平成为建设“全能型”供电所的关键制约因素。

马甲所按照“业务协同运行、人员一专多能、服务一次到位”的工作目标,立足于“本质安全更强化、获得电力更便捷”的工作思路,提升安全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平稳度过马甲所业务能力在新形势下的“瓶颈期”,探索出“全能型”供电所建设的新路径。

存在问题马甲所作为价值创造前端的最小单元,是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服务客户的前沿阵地。

马甲所在加速“业务协同运行、人员一专多能、服务一次到位”的全能转型中,必然面临新挑战、新任务。

经深入调研和全面诊断,发现其短板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安全生产水平无法匹配“全能型”供电所建设需求供电所作为基层供电单位,分布范围广泛,是基层供电的主力军,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

而安全生产作为供电所一切工作基础,在“全能型”供电所的建设中,更是重中之重。

但目前马甲所人员安全素质水平和所内安全管理水平无法匹配新形势的需求。

在人员安全素质水平上,所内人员老龄化严重,人员较少受过系统的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工作技能有限,经验主义倾向严重,部分员工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常常凭经验作判断,甚至违规操作,造成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在安全管理水平上,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因地制宜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使得所内的管理效率低下,无法用制度规范人员的安全行为,引导人员的安全操作,提高人员的安全能力。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强10千伏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管理的通知(闽电运检〔2013〕307号)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强10千伏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管理的通知(闽电运检〔2013〕307号)
(二)营销部职责
1.营销部负责安排客户经理作为竣工检验现场协调(联系)人,安排用电检查人员作为供电方竣工检验工作许可人。
2.营销部负责根据业扩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编制竣工检验月和周工作计划,并提交给运检部;明确客户方工作许可人,提供参与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相关专业人员名单;负责业扩工程具备竣工检验条件的审核,并向运检部提交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申请单及所需的工程资料;参与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的现场勘察,协调客户方
3.严格工作许可制度。竣工检验采用“双签发”“双许可”方式,客户方(或施工单位)不具备签发资格的可由供电单位签发人签发。供电方签发人由运检人员担任,客户方签发人由客户方
(或施工单位)有权签发的人员担任;供电方现场工作许可人由用电检查人员担任,客户方工作许可人由客户(或施工单位)电
工担任。开工前,供电方及客户方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
具备接电的条件:业扩工程启动送电通知单已送达配网调
度;业扩工程竣工检验合格,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已安装到位;受电装置设备具备带电条件;《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已签订,业务相关费用已结清;客户电气人员(电工)具备上岗资质、客户安全措施已齐备(受电装置设备已编号、安全工器具齐全且试验合格、技术规程或运行管理制度已编制合格)等。
(二)业扩工程竣工检验应由客户提交竣工检验送电申请表,通过营业窗口审核并正式受理,由营销部客户经理确认具备竣工检验条件后,运检部方可组织开展工程竣工检验工作,编制竣工检验报告单。
具备竣工检验的条件:业扩工程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用户
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受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调试报告、设备异
动基础资料(含异动设备照片)、现场安全确认函并附现场设备安装、场地清理和接地措施落实情况照片;施工企业资质材料、有关工程资料齐全、合格;委托施工企业承接本工程的书面说明材料。

厦门供电公司加强廉政教育凸显四个注重

厦门供电公司加强廉政教育凸显四个注重

摘要:厦门供电公司廉政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凸显四个注重,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党风廉政创新教育厦门供电公司廉政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增强了教育的穿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在全公司基本形成“干事、干净”的良好企业氛围,2014年3月本公司监察部获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1宣传教育促廉围绕十八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准备讲稿上廉政党课。

组织“三重”(重点区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人员到厦门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150余人次。

组织参观厦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果展800多人次。

邀请省公司审计部主任、厦门市检察院预防处工作人员为全体中层干部及供电所所长授课,筑牢思想防线,绷紧廉洁这根弦。

开展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重塑形象”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整顿活动,督促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法制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正确对待手中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责。

“吃一点、拿一点、卡一点、要一点,早晚毁在这一点;勤一生、德一生、廉一生、洁一生,多少幸福此一生!”这是本公司坚持每周一发送廉政短信的缩影。

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监察部及时发出廉政提醒,谨防节日病。

建立反腐倡廉网,每月发布廉文荐读,设立公司廉政专用账户信息。

自2012年以来,及时征订、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读本》等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系列辅导读物、“一书一片”(“一书”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一片”指《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专题电教片)、优秀历史廉政典故与工作实例《廉鉴》,《“三化三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实务》,廉政风险防控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警与诫》等,加深了员工对于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员工受到教育和启迪,加固了他们拒腐防变的提防,强化崇廉、尊廉意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现将《福建省定价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径向省物价局反映。

2003年4月29日福建省定价目录编制单位:福建省物价局日期:2003年3月12日┏━┯━━━━━━━━━┯━━━━━━━━━━━━━━━┯━━━━━━━━━━━━━━┯━━━━━━━━━━━━┯━━━━━━━━┓┃│││││┃┃编│││││┃┃│品名│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定价部门│备注┃┃号│││││┃┠─┼────┬────┼───────────────┼──────────────┼────────────┼────────┨┃1 │重要的储│中央储备│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棉│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备物资│物资│花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储备食│中央储备粮食,中央储备食用植│有关部门│┃┃│││糖竞卖底价,储备石油的出厂价│物油(料),中央储备棉花、食││┃┃│││格和出库价格,储备化肥入库和│糖、厂丝,国家储备用原油、成││┃┃│││出库价格,储备厂丝收购价格和│品油,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等││┃┃│││销售价格│││┃┃│├────┼───────────────┼──────────────┼────────────┼────────┨┃││省级储备│列入省级储备的重要物资的收购│承担省级储备任务的企业收储的│省物价局│┃┃││物资│价格和出库价格│省级储备物资││┃┠─┼────┴────┼───────────────┼──────────────┼────────────┼────────┨┃2 │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烟叶收购价格,食盐出厂价格、批│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由国家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和民爆器材│发价格│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关部门│┃┃│││局制定,其他具体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差别电量发电调控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差别电量发电调控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差别电量发电调控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12•【字号】闽经信能源〔2016〕308号•【施行日期】201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差别电量发电调控计划的通知闽经信能源〔2016〕308号省电力有限公司,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各发电企业:根据2016年我省电力供需形势,预计今年全社会用电19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

综合我省电力需求以及今年跨省电能送出预期,2016年全省计划发电1936亿千瓦时,增长2.8%,其中:水电发电4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火电发电967.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2.7%;核电发电42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6%;风电发电55亿千瓦时,增长25.3%。

现将2016年度全省差别电量发电调控计划(见附件1)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执行:一、切实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各级经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根据本通知下达的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制订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要提前布局和谋划2016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根据本地区用电负荷增长趋势,对当前和迎峰度夏期间电煤保障,以及可能造成局部供电受限尤其是电网建设受阻和“卡脖子”问题,应在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设区市政府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制订解决方案,予以重点解决。

省电力有限公司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组织好电网建设工作,对电网送受电约束部位的改造和建设,应优先安排解决。

二、优化电力调度按照国家节能发电调度办法的原则要求,结合我省电力运行实际,进一步优化电力调度:一是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安排水电、核电、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其中风电、水电发电量全额上网,核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实际投产情况和调峰需要安排发电。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网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网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网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福建省新一轮农网改造中10kV及以下配电设施(含接户线、电表箱)规划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和工程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直供直管单位、控股县公司,代管县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新一轮农网改造中的配电工程应在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执行以下文件的技术规定:《农村配网自动化典型设计规范》、《农村配网自动化典型应用模式》(国家电网科〔2010〕126号)《农村电网无功优化补偿技术导则》(Q/GDW 435— 2010)《农村电网完善工程技术要点》(国家电网农[2009]378号)《福建省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闽电发展规〔2010〕155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农村电气化村供电模式及建设规范(试行)》(闽电农〔2009〕1151号)《福建省电力公司配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闽电营销〔2009〕133号)《10kV单相变压器使用技术导则(试行)》(营配〔2009〕2号)《配电典型设计图册》(2010版)3 技术要求以下条款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条款2中涉及的技术要求。

3.1 规划设计3.1.1改造的配电设施应按福建电网三十年重现期基本风速、覆冰密度分布图进行差异化设计;福建电网雷电密度分布图中强雷区的配电线路、设备必须考虑防雷能力(附录1、2、3)。

3.1.2对于配变基础、台架、架空线路等使用寿命在30年及以上的配电设施,应按远期规划的要求配置容量;对于变压器、开关站设备、箱式变、配电室、环网柜、柱上变、XLPE电缆等使用寿命低于30年的设施设备,则按照设施设备寿命期末的负荷水平进行规划设计。

3.1.3设备设施建成投运后,在其正常使用寿命年限内原则上应避免改造。

但因负荷增长超出原先远期预测水平或上级电网、电源规划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需考虑改造时,应进行技术经济专题论证。

基于“三四五”工作法的供电所管理再提升

基于“三四五”工作法的供电所管理再提升

基于“三四五”工作法的供电所管理再提升发表时间:2020-12-23T16:02:07.073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0年第23期作者:郭陈宇1 林金光1 刘平2 [导读] 21世纪以来,人类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郭陈宇1 林金光1 刘平2 1宁德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福建福安 355000 2国网福安市供电公司,福建福安 355000摘要:21世纪以来,人类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电力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对企业的正常运作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精益管理是一种追求卓越的先进管理理念,供电所全面推行精益管理,是适应现代化发展需求、提高经济效益、迈向未来的重要保证;从目前来看,我国电力企业在管理上暴露出来的弊病日益增多,因此必须提高对精益管理的重视,建立一套标准化管理保障机制和专业的执行体系,实现供电所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本文简要阐述供电所精益管理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三四五工作法;供电所管理;再提升;分析 1供电所存在的问题第一,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在供电所正常运行的过程当中,其内部相应工作人员岗位的配置并不满足配电所工作的实际需求。

在各项工作实际进行的过程当中,有一些班组由于人员短缺存在着人员抽借的问题,然而很多人由于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经历有限,无法完成一人多岗、一岗多责。

第二,县供电公司在日常运行的过程当中,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责以及业务范围和内部人员的岗位职责依然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与此同时,各个班组之间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存在着职责交叉的现象,从而进一步导致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第三,当前我国供电所在日常工作进行的过程当中,依然缺乏一些有力的日常管理措施。

在管理工作实际进行的过程当中,工作现场相对来说比较混乱,并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已经发生的业务进行及时的记录工作,甚至于还存在着台账欠缺的问题。

对于一些基础资料也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及时的归类及整理,这一问题的存在使得很多对供电所重要的资料,存在着失真的现象,严重的缺乏准确性。

全国电力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奖名单

全国电力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奖名单
李继宝
李继宝李永兴
刘仕良任大全刘有国张应洲孙思斌史云雁曹云鹏俞永忠杨宗强刘永辉张树保袁定稳张建鹏方南云张方斗
一等
新型电费管理体系创建
济南供电公司
张正辉
张正辉
姚鲁
一等
构建薪酬激励体系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赵继传
赵继传
一等
市场导向型事业部制管理体系的优化与创新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刘太生
黄琳 吴江 陆建宇
一等
快速流动立体服务管理
日照供电公司
孙国宇
孙国宇
张守平 刘加国 程新 王晓梅
一等
电费信用风险管理
江苏省电力公司
费圣英
冯军
季强 吴洪振 沈建新 薛祥 金农 丁晓
张德进 张凌浩 金根兴 田粤
一等
资金流管控的创新与实践
贵州电网公司
潘福
潘福胡伏秋
廖新和 梁明海 童立民 颜朋 高军
李富源 张祺 徐曼 罗旭红 王兴群
刘向东
刘向东李开明
张启华薛岩穆永强颜晓堂王春生王涛赵海波王来纯裴宝仁徐庆丰
二等
胜任素质模型与无领导小组讨论在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中的应用
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
曹殿民
曹殿民杨旭芳
冯松武超王英林
二等
零库存管理与JIT采购的成功实践
国电吉林热电厂
王慕文
刘春晓
朴吉满于圣波陈广志马占民
二等
组建专家队伍,创造人才优势
二等
打造健康人生工程努力构建和谐企业
天津市电力公司西青供电分公司
唐宝岩
唐宝岩
王玉明
二等
以价值链理论为基础的虚拟经营模式
山西世纪中试电力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福建电网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电网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福建电网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满足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规范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工作,提高配电网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在1999年制定的《福建省城市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省公司)直属供电企业实施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

1.3 各地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应以《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和本地区《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为依据,根据配电网发展需要,组织和实施城市配电网建设。

1.4 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的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和项目责任单位两级管理。

省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指导各地市责任单位进行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各地市责任单位由项目法人授权作为项目单位,代行项目法人实施本地区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其职责是:组织所属地区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工程项目计划编制、申报,以及工程项目建设改造的全过程管理。

-1-1.5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省公司。

2 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2.1 贯彻实施工程“五制”管理2.1.1 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受项目法人委托,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改造的全过程管理,履行保证安全、质量、进度和控制工程造价的责任。

2.1.2 资本金制:项目法人负责筹集企业自有资金和负责工程项目的融资和还贷工作。

项目责任单位对工程的投资效益负责。

2.1.3 招投标制: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可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招投标或邀请招标,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中标项目私自转包。

建设改造工程物资器材的采购、配送按省公司现行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招投标采购试行办法》执行。

2.1.4 工程监理制: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中的10kV新建电缆工程、开关站(开闭所)工程应结合实际进行监理或质量检查,其他工程应因地制宜发挥监理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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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规范农电用工管理,推进供电所专业化、精益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农〔2012〕1050号)文精神,结合福建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供电所管理现状(一)概况。

目前,福建公司有9个地市电业局,共63家县级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含中心供电所,以下简称“供电所”)431个,另有中心供电所下辖营业所281个,营业网点756个,承担980个乡镇、14745个村,共2648万人口的供电服务任务。

(二)人员构成及劳动合同情况。

全省现有供电所员工总数18146人,由三类人员组成:一是供电企业长期职工2539人,占总人数的14%;二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农电工15344人(其中:无固定期限合同2509人、长期劳动合同12222人、短期劳动合同613人),占总人数的84.6%;三是劳务派遣工,263人,占总人数的1.4%。

总体上,供电所工作人员以农电工为主。

2012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2977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19.4%;2013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4486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29.2%,2014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1129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7.4%,2014年以后劳动合同到期的有6752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44%。

(三)组织机构。

目前,供电所设有“一长三员三班”,有所长、书记、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和生产班、营销班、服务班等专业班组。

售电量大、人员多的中心供电所还设有副所长和4个以上的专业班组,下设2-4个营业所;售电量小、人员少的供电所只设生产、营销服务班组。

(四)业务类型按性质可分为三类:一是综合管理业务。

包括:供电所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修编;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质量管理和监督;安全工器具管理;经济活动分析;资料档案管理;绩效考核;人员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应用等。

二是配电检修业务。

包括: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运行巡视、维护、检修管理;线路通道清障;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安全用电宣传等。

三是营销服务业务。

包括:营业抄表;电费核算、收缴和催费;低压客户业扩报装;表计拆装轮换、故障处理;市场开拓;节能降损;业务咨询;用电检查;客户服务等。

二、总体思路按照国网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要求,在尊重农电工群体特殊历史成因,立足供电所现有人员结构和业务分工实际,遵循“规范管理、稳定队伍、平稳过渡、统一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开展供电所有关业务的委托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

从而完善农电工权益保障机制,规范农电工组织关系,拓展农电工职业生涯成才通道,提高农电工劳动待遇,激发农电工工作活力,增强农电工归属感。

实现供电所管理及用工的规范化、集约化,推进依法治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业务受托公司的组建模式(一)设置层面。

在各市级层面组建业务受托公司,并在相关县(市)级层面设置业务受托公司分公司,分别承接各地市电业局直供直管供电所委托业务和县(市)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委托业务。

(二)公司名称。

市级层面业务受托公司名称统一为:××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农电服务公司”);市农电服务公司在各相关县(市)级层面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统一为××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县(市)分公司承接县(市)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委托业务。

市农电服务公司可设一个直属分公司,承接地市电业局直供直管供电所委托业务。

(三)出资方式。

原则上,市农电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地市电业局所属集体企业出资70%,地市电业局所辖各县(市)供电企业主业共同出资30%。

市农电服务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依法注册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市农电服务公司应具有相应的电力承装(修、试)资质。

(四)机构设置及岗位1、市农电服务公司市农电服务公司股东会由出资的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市农电服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市农电服务公司为正科级单位,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部门设置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管理部等4个职能部门。

每个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为3-5人,管理岗位总人数控制20人以内。

委托业务合同统一由市农电服务公司与地市电业局、各县(市)供电企业签订。

市农电服务公司机构设置见图1。

图1 市农电服务公司组织机构图2分公司为副科级单位,设经理1名、副经理1-2名。

在市农电服务公司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受托业务。

分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营销服务部。

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为3-5人。

分公司管理岗位总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根据业务集中情况,条件具备时,分公司设置检修工程中心、抄表服务中心两个专业中心,检修工程中心与安全生产部合署办公、抄表服务中心与营销服务部合署办公。

为了平稳过渡和工作衔接,分公司在对应的农村供电所办公场所,下设相应的业务站。

业务站设置配电班、营销班和服务班三个专业班组,负责除供电所核心业务之外的委托业务。

分公司机构设置见图2。

图2 分公司组织机构图(五)办公场所地市电业局和县市供电企业为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原则上不与供电企业混合办公。

分公司下属业务站开展相关工作时可使用供电所的场地及生产、生活设施。

××业务站(六)人员组成现有农电工全部与市农电服务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企业职工。

原劳动合同到期的农电工,直接与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农电工应按照合同转移方式,与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农电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职工后,其工龄可连续计算。

根据工作需要,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可分别少量借用电业局、县市供电企业长期职工,为避免同工不同酬,借工人员仍由供电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七)费用来源通过委托业务合同约定,按照农维费使用规定,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费用由供电企业从农维费中向农电服务公司支付,农维费不足的由供电企业在成本中列支;10千伏农村电网运行、巡视、维护和检修管理费用由供电企业在相关成本费用中列支向农电服务公司支付;专项工程(大修、技改、网改)费用由供电企业与农电服务公司签订专项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八)薪酬管理完善农电服务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五险二金”和劳动保障。

原则上,与农电服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时,员工薪酬比上年有所提高,并建立每年可持续的工资增长机制。

(九)党群组织农电服务公司党、团组织和工会按照《党章》、《团章》、《工会法》规定成立相应的党、团、工会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人员配置方案按供电所业务整合重新配置中心供电所和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人员。

(一)供电所人员(全部为供电企业长期职工)。

按照现有供电所实行业务委托后,供电所作为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依然保留,供电所名称、标识不变。

供电所核心业务不能委托,由供电企业直接管理。

现有供电所可因地制宜进行整合为中心供电所,每个中心供电所安排5-7名供电企业主业职工,具体负责供电所不对外委托业务的实施及对外委托业务的督导、评价。

中心供电所设“一长三员”(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及若干管理人员,考虑到供电企业人员紧缺,一套供电所管理人员可兼管理2-5个供电所。

(二)农电服务公司人员(除借工人员外,全部为农电工)。

为稳定队伍,农电服务公司组建后,供电企业目前使用的农电工(包括不在供电所工作的农电工)全部改为与新组建的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全部转换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企业职工。

由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重新聘任管理人员、业务站站长、班长和其他岗位人员等,特别优秀的农电工经考核可选聘为分公司的管理人员。

五、委托业务范围(一)不对外委托的业务为保持供电企业对供电所的有效管控,核心业务不对外委托。

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的业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修编,资料档案管理,配电设施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质量管理与监督,安全工器具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电力电缆运维检修等生产技术要求高的配电检修类业务;业扩报装方案审批,电费核算,窃电查处,违约用电处理,供用电合同签订等核心营销服务类业务。

以上业务必须由供电企业所属供电所直接承担。

(二)可对外委托的业务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维护、检修;配电设施故障抢修;电费回收;业扩报装受理;用电检查(不含违约用电处理);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不含检测);营业窗口服务;客户服务;节能降损措施实施等业务;营业抄表;欠费催缴;配电设施运行巡视;线路通道清障;配电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办公场所安保清洁、车辆驾驶、炊事等。

六、委托业务的管理农电服务公司与供电企业之间是基于经济契约的承包与发包、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必须按照业务项目分项逐个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业务委托后,供电企业仍然作为农村供电服务责任主体,承担农村电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和队伍稳定等责任,对委托业务履行监管责任。

农电服务公司作为农村供电服务的执行主体,承担农村电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和队伍稳定等责任。

主动接供电企业的监管。

(一)各方职责1.供电企业职责负责确定委托业务内容;负责签订业务委托合同;负责供电所管理等工作。

需重点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委托业务管控。

一是建立标准、制度和工作流程。

协助农电服务公司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指导业农电服务公司按照供电企业各专业标准及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工作流程及考核办法。

二是选派管理人员。

抽调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业务熟练的骨干借工到农电服务公司工作。

(2)建立业务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委托业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县供电企业对委托业务的考核流程和考核标准,并充分发挥供电所的实时评价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指导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工作。

县供电企业相关专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农电服务公司开展相应工作,并积极做好业务流程管理的配合工作。

2. 农电服务公司职责(1)用工管理。

农电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农电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岗位、绩效、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实现工资分配与岗位责任、能力素质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引导和鼓励本企业职工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

(2)受托业务开展。

农电服务公司根据委托合同中明确的具体业务,按供电企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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