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报告)关于煤炭资源储量类型划分和块段划分原则
煤炭储量划分
煤炭储量划分
— 1986《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
B级储量:通过系统的勘探工程控制,对煤层、煤质、煤类、构造和岩浆
岩等地质条件作了较详细研究所计算的储量,或者由A级储量块段根据规定外 推的储量。 B级储量要求基本查明: ① 煤层层位、厚度、结构及其变化情况;② 煤层对比可靠;③ 煤质及 其变化情况;④ 确定煤种、煤层产状;⑤ 基本控制煤层底板等高线;⑥ 查 明落差大于50米的断层;⑦ 初步查明火成岩对煤层和煤质的影响。
A级储量:通过较密集的勘探工程控制,对煤层、煤质、煤类、构造及岩
浆岩等地质条件作了详细研究所计算的储量。 A级储量要求查明: ① 煤层层位、厚度、结构及其变化;② 煤质(灰分、硫分、发热量、粘 结性、膨胀系数、可选性等)和煤种;③ 煤层产状、底板标高;④ 落差大于 30米的断层,煤层倾角小于10°的地区;⑤ 基本查明较大的褶皱;⑥ 火成岩 侵入地区,查明火成岩对煤层和煤质的影响。
的初期采区要求勘探程度高,可靠性大,保证按期投产,要求第一水 平以及初采区的高级储量也多。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煤田,采用最密
的勘探网度,也难以求得A级储量,只提交B+C+D级储量,井田D级储量少于30%, 提交详查最终报告,供建小型矿井设计使用。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以最密 的勘探网度,只能求得C级储量,C级储量不少于50%,提交普查最终报告,供 边采边探应用。
C级储量:通过一定的勘探工程控制,对煤层、煤质、煤类和构造等地质
条件作了一定研பைடு நூலகம்所计算的储量,或者由B级储量块段根据规定外推的储量。 C级储量要求初步查明: ① 煤层层位、厚度及其变化;② 煤层对比基本可靠;③ 煤质和煤种;④ 构造及煤层产状。
D级储量:通过地质填图配合稀疏勘探工程控制,对煤层、煤质、煤类和
储量的分类和分级
矿井储量管理一、储量的分类和分级1.储量分类根据我国的能源政策和煤炭资源状况,按目前煤矿开采的技术经济条件,煤炭地质储量分为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内储量)和暂不能利用储量(平衡表外储量)两类。
其中能利用储量中又分为工业储量和远景储量。
工业储量包含可采储量和设计损失。
它们的关系可用下表3—7—1形式表述:表3—7—1生产矿井储量分类及其含义如下:⑴地质储量指生产矿井井田技术边界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如物探、钻探、巷探、地质调查)查明,符合煤炭储量计算标准要求的全部煤炭储量。
⑵能利用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储量。
⑶暂不能利用储量指煤层厚度小、灰分高(或发热量低),或因水文地质条件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等原因,目前开采有困难而暂不能利用的储量。
⑷工业储量是在能利用储量中,可以作为设计和投资依据的那部分储量。
⑸可采储量是指在工业储量中,可以采出来的那部分储量。
工业储量减去设计损失量,即为可采储量。
⑹远景储量指在能利用储量中,研究程度不足,只能作为地质勘探设计和矿区发展远景规划依据的那部分储量。
2.储量分级根据对煤层勘探和研究程度不同,并考虑设计、生产的需要,煤炭储量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D级。
A级和B级称为高级储量。
确定各级储量的条件:⑴A级储量指经过精查勘探,用钻孔或巷道在A级储量所要求的线距内圈定的储量。
它是煤矿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
⑵B级储量指经过勘探,用钻孔或巷道在B级储量所要求的线距内圈定或者A级外推的储量。
它是煤矿建设时设计和投资的依据。
⑶C级储量指对煤层用足够的钻孔在C级储量所要求的线距内圈定或者B级外推的储量。
它也是煤矿建设设计和投资的依据。
⑷D级储量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成果及有关地质资料推定,并有少量勘探工程揭露证实的储量。
它一般可作为地质勘探设计的依据,有时也可配合C级储量作为小型煤矿建设或一般矿井建设总体规划的依据。
3.储量类别和级别的关系能利用储量包括A、B、C、D等各级储量,即是A、B、C、D各级储量之和。
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
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杨通保(咨询中心)一、报告名称不规范1.按编写要求,有探矿权的勘查报告名称应为:贵州省××县(市或煤田)××矿区(井田、勘查区)煤炭××报告。
一般情况下,勘查区对应于普查、预查,矿区对应于详查,井田对应于勘探。
2.有采矿权的补充勘查报告,报告名称应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要求定名,一般贵州省××县(市)××井田煤炭勘探(详查、普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常见不规范情况有:采用公司冠名,“煤炭”与“煤矿”不分,“矿区”、“井田”、“勘查区”不分,采矿权与探矿权不分,投资人(探矿权人、公司)参与报告名称等。
二、缺乏统编和严格校对1.对工作区的叙述,常有前后不一,一个报告中对工作区出现有勘探区、矿区、煤矿、井田等多个称谓。
2.不对本区情况作分析研究,借用别人版本粘贴或乱抄袭,往往漏洞百出。
有的甚至张冠李戴,文不对题。
3.插图内容不清晰,位置不恰当,内容不全,缺少比例尺等。
如:交通位置图中无县城所在地,区域地质图中构造单元不全等,各种分析图件数字过小,插图与文字叙述见图位置相差数页等。
三、附图不规范,内容不清晰1.未按规定要求选定比例尺,造成比例尺过小或过大,线条及数据内容不清晰。
2.未执行煤田地质勘探标准图例,造成图式、图例五花八门,极不美观。
有的图例千编一律,不管图中有无使用,均全部放上,有时该有的图例反倒没有。
3.内容不全。
如勘查线剖面图上,无钻孔止煤点深度、标高等数据。
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上,缺工程见煤点煤层小柱状及主要煤质指标等。
4.以往地质工作中,将分阶段勘查的工作量人为分割叙述。
如勘探报告中,将地质填图、普查或详查(未交报告备案)列入以往地质工作。
有的将与本报告无关联的报告亦完全罗列,毫无意义。
5.地层名称、代号、厚度等,出现前后不一、文图不一。
(地质报告)关于煤炭资源储量类型划分和块段划分原则
关于煤炭资源/储量类型划分和资源/储量块段划分原则的规定说明针对公司各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修编中资源/储量块段类型划分和块段圈定遇到的问题,公司地质测量部依据《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关于印发〈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40号)对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和块段圈定做出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总原则依据矿井地质条件和勘查程度确定)(一)矿井地质条件以构造为主的各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如下:一类矿井:1.勘探网度750m×75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1500m×1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3.勘探网度3000m×3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1500m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二类矿井:1.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3.勘探网度2000m×2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100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三类矿井:1.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内资源/储量(结合必要的煤巷加以查明)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3.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25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四类矿井:1.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巷探与钻探结合进行圈定)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3.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333类;五类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定为333类;(二)矿井地质条件以煤层稳定性为主的各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如下:一类矿井:1.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2000m×2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3.勘探网度4000m×4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2000m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二类矿井:1.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3.勘探网度2000m×2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100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三类矿井:1.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内资源/储量(以巷探为主,钻探为辅加以查明)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3.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50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四类矿井:1.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2.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巷探与钻探结合进行圈定)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3.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333类;五类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定为333类;(三)其它情况断层两侧煤柱、小构造发育的地段、在设计和生产中实际意义不大的小而孤立的块段、以老窑采空区边界留设的煤柱、风化带或插入划定的煤层可采边界30m~50m范围内等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煤炭储量核查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总则•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国土资发[2008]27号]制定的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专门技术要求,它是开展全国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基本工作准则。
一目的任务以摸清煤炭资源储量家底、客观评价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为目标,以井田、勘查区为核查单元,煤炭矿区为统计单元进行煤炭资源储量核查。
通过对井田资源储量核查成果属性数据库和图形数据库的建设,努力实现井田资源储量管理由一维属性数据管理,向三维空间数据管理过渡,为井田资源储量三维动态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通过对我国煤炭资源储量的核查,为政府加强煤炭资源管理、规划编制、矿业权设臵、勘查部署和合理利用提供依据,为煤炭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核查范围及内容(一)核查范围本次核查主要包括生产矿井、在建井、停产、停建、闭坑矿井占用的资源储量和尚未占用的勘探(精查)、详查、普查、预查(找煤)勘查区的资源储量。
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经过普查、预查(找煤)及其以上地质勘查工作已上表的资源储量;2、虽未上表但已探明尚未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3、虽未上表但实际上已经被矿井占用的资源储量。
(二)核查内容1、井田资源储量核查(1)核查对象为生产矿井、在建井、停产、停建、闭坑矿井占用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累计消耗资源储量、历史挂账的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压覆的资源储量和尚未占用的资源储量,分析保有资源储量的数量、煤质及空间分布。
(2)开采回采率调查以煤矿采区回采率的调查为重点,调查煤矿设计损失和实际损失,分析煤矿资源储量的管理、报损、核销和资源节约状况。
(3)煤矿生产经营状况调查开展煤矿产能调查,分析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按所有制、井型等分析产能的构成,分析煤矿投资、生产、销售以及煤炭市场情况。
2、勘查区资源储量核查以尚未开发的勘查区为核查单元,核查基准日前尚未占用的、各勘查阶段范围内不相重叠的预查(找煤)、普查、详查、勘探(精查)资源储量,包括压覆的资源储量。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
通知
(国土资发[200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资源(储)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现予印发执行。
国土资源部
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说明:
1.确定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依据的单元:
(1)石油:油田,
天然气、二氧化碳气:气田;
(2)地热:地热田;
(3)固体矿产(煤除外):矿床;
(4)地下水、矿泉水:水源地。
2.确定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
(1)石油、天然气、二氧化碳气:地质储量;
(2)地热:电(热)能;
(3)固体矿产:基础储量+资源量(仅限331、332、333),相当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13908—92)中的A+B+C+D+E级(表内)储量;
(4)地下水、矿泉水:允许开采量。
3.存在共生矿产的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以矿产资源储量规模最大的矿种确定。
4.中型及小型规模不含其上限数字。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1、规范的性质《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以下简称规范)就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的技术标准,属于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推荐性标准。
规范中凡涉及到煤矿设计、建设、生产过程安全的条款都就是强制性的,如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相应的条款。
规范规定的工作量就是可能查明上述地质条件的最低工作量。
规范规定的各勘查阶段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就是衡量地质勘查报告就是否达到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基本要求。
矿业权人对控制程度及查明程度的要求, 不应低于规范规定的该勘查阶段工作程度的要求。
2、关于勘查阶段划分(规范5、2 条、5、3条、5、4 条、5、5条)2、1 关于勘查阶段的调整(规范5、1 条)勘查阶段的调整、合并或跨越某个阶段的原则,主要根据资源情况与地质条件。
如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单个井田以及不需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的地区,可以在普查的基础上不经过详查阶段直接进行勘探。
老矿区深部、生产矿井之间以及孤立的小煤盆地等不涉及井田划分的地区, 可一次勘查完毕。
2、2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规范5、3、3 条、5、4、3条)供煤矿设计建设使用的地质报告一律称为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与勘探的主要区别就是普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控制的资源储量, 详查(最终)未出现探明的资源储量。
详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或250m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控制的”类别资源储量,该报告即为详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指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井田,钻探用375m 或250m 的基本线距最高只能圈定“推断的”类别资源量,该报告即为普查(最终)报告。
普查(最终)、详查(最终)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层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地温变化等开采技术条件的查明程度达到勘探要求,阶段性质与勘探阶段相同。
3、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与初期采区(规范5、5、1 条)勘探阶段的工作重点就是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与初期采区,但同时必须注意全井田的工作程度。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 详细查明可采煤层层位及厚度变化,确定可采煤层的连续性,控制先期开采地段内各可采煤层的可采范围(包括煤层因受岩浆侵入、古河流冲刷、古隆起、陷落柱等的影响使煤层厚度和可采性发生的变化),对厚度变化较大的主要可采煤层,应控制煤层等厚线;
本标准适用于煤、泥炭地质勘查各阶段的设计编制、勘查施工、地质研究、地质报告编制和审批,煤、泥炭资源/储量估算、评估,也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勘查开发融资等的评价依据。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必须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勘查方法,提高勘查成果精度,适应煤矿建设技术发展的需要。
煤炭地质勘查必须坚持“以煤为主、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到充分利用、合理保护矿产资源,做好与煤共伴生的其他矿产的勘查评价工作,尤其要做好煤层气和地下水(热水)资源的勘查研究工作。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煤田地质总局。
本标准起草人:倪斌、张子光、林大扬、高洪烈、时作舟、钱大都、田绍东、宋全祥。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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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泥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阶段划分、工作程度要求、勘查方法原则;煤、泥炭资源/储量分类条件和估算原则等。
我国煤炭经济可采储量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第二篇
我国煤炭经济可采储量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建议, 使项目具有财务上的生存的能力; 第三, 经济可采储量的概念是动态的, 随着科学 技术不断进步以及资源匮乏程度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储量的经济可采性会相应发生变 化; 第四, 所谓当前矿山开采技术条件或开采技术水平, 不应该包括个别技术落后和管理 较差的矿山企业; 第五, 资源保护效益的计算中必须考虑资源枯竭补偿费用和机会效益。
第二篇
我国煤炭经济可采储量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我国幅员广阔, 不同地区资源差别很大。缺煤和储煤丰富地区, 优质和劣质煤地区 悬殊大。目前, 许多矿务局、 矿, 尤其是东南部以及南部地区, 如江西、 湖南、 四川等地区 有很多煤矿或多或少地存在非经济、 甚至不可采的储量, 都希望尽早加以妥善处理, 但苦 于无据可依, 各地执行很不统一, 偏差很大。为了使国家有关部门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 审批程序, 需要研究经济可采储量。这样, 经济可采储量的研究结果直接应用于煤炭的 经济与非经济可采储量划分的标准、 原则、 方法及政策的制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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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计算方法
资源储量计算方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计算方法地质找矿,矿产资源勘查目的是找到符合当前工业要求的矿产资源,并通过勘查手段、选冶实验以及工业指标来确定矿体边界(即矿与非矿),并圈出达到经济技术指标的工业矿体,估算资源/储量。
矿产资源/储量是地质勘查报告的核心内容,是矿山建设的依据,是矿政管理的基础,是矿权交易的标的物。
本文以最简单的层状固体矿床——煤炭为例,谈一下关于储量计算的东西。
本文的采用的案例为XX省XX县XX镇XX煤矿,数据也来源此。
1、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和工业指标资源储量估算必须在有效的矿权范围内进行。
矿权范围分为采矿许可范围、勘查许可范围、划定矿区范围或矿业权设置方案。
采矿许可范围、划定矿区范围或矿业权设置方案是三维的,其范围用拐点坐标和标高表示,勘查许可范围是二维的,只有平面范围。
资源储量估算范围都是三维的,包括平面范围和标高范围,平面范围用拐点表示,以矿权证上载明的拐点和标高为准。
探矿许可证上没有载明标高,以实际估算煤层赋存标高为准。
关于资源储量估算的垂深,中、高山区以含煤地层或主要含煤段出露的平均标高起算,垂深为1000m。
根据《中国煤炭分类》GB5751矿区范围内煤种主要为无烟煤,煤层一般倾角5-16°,平均8°依据《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的规定,确定的煤层最低可采厚度为0.80m,煤层最高原煤灰分(Ad)40%,原煤全硫(St.d)≤3%,原煤全硫(St.d)>3%,最低发热量小于Qnet,d22.1MJ/kg的单独估算。
2、资源量估算方法的选择及依据经过勘探所获得的资料分析研究验证,有可采煤层6层(17、18、19、22、24、26煤层)。
可采煤层参与资源储量的估算,可采煤层分为全区可采煤层、大部可采煤层、局部可采煤层。
不可采煤层,是指在评价范围内其可采部分面积小于三分之一,或者虽然占有一定的面积,但分布零星,不便或不能被开采利用的煤层,过去通常不估算其资源储量。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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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储量(2M22) - 资源量(2S22) 资源量(332) 资源量(333) 资源量(334)?
编码(111-334)说明
第1位数字表示经济意义:1-经济的,2M-边际经济的,2S-次边际经济的,3-内蕴经济的; 第2位数字表示可行性评价阶段:1-可行性研究,2-预可行性研究,3-概略研究; 第3位数字表示地质可靠程度:1-探明的,2-控制的,3-推断的,4-预测的,b-未扣除设 计、采矿损失的可采储量。
c) 考虑矿井的地质构造、煤层厚度、产状等自然因 素,尽量利用达到相应控制程度的勘查线、煤柱和采 区边界线、煤层底板等高线等,一般以工程点联线作 为块段边界线,使资源/储量块段形状简单,计算方 便。 d)跨越断层划定探明的和控制的块段时,均应在断层 的两侧各划出30~50m的范围作为推断的块段。断层 密集时,不允许跨越断层划定探明的或控制的块段。 e)小构造或陷落柱发育的地段,不应划定探明的或控 制的块段。探明的或控制的块段不得直接以推定的老 窑采空区边界、风化带边界或插入划定的煤层可采边 界为边界。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表
地质可靠程度 经济意义 探明的 可采储量(111) 基础储量(111b) 经济的 查明矿产资源 控制的 - 推断的 潜在矿产资源 预测的
预可采储量(121) 预可采储量(122) 基础储量(121b) 基础储量(1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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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经济的 次边际经济的 内蕴经济的
基础储量(2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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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经济的 次边际经济的 内蕴经济的
基础储量(2M11)
基础储量(2M21) 资源量(2S11) 资源量(2S21) 资源量(331)
煤炭储量分类的依据
煤炭储量分类的依据
煤炭储量的分类依据通常以其可采储量、探明储量和预测储量进行划分。
1. 可采储量:也称为可采煤储量或探明可采储量,是指经测井、钻探、调查评价等技术手段,已经掌握了煤炭储层地质情况的部分煤炭储量。
可采储量通常由煤层厚度、储量密度、煤质等因素决定。
2. 探明储量:指经过科学勘查和探查工作证明储量属实的煤炭储量。
包括已经探明的煤炭储量和在离开勘查核实的石炭裂缝中可以预计修补的煤炭储量。
3. 预测储量:也称为未探明储量或潜在煤炭资源,是指在已知或有理由推断存在的区域内,尚未经过勘查和探明的煤炭储量。
预测储量根据科技条件、经济可行性等指标进行估算,是一种推测性的储量。
这些分类依据可以帮助煤炭行业和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做出明确区分,对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煤矿储量
系等,已基本查明;
• 4.岩浆岩、冲刷带、烧变区等的范围、性质及对
煤层、煤质的影响已查明;
• 5.煤层顶、底板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已了解清楚; • 6.煤质及其变化情况已经查明,煤种已经清楚。 •
• 二、B级储量。指经过勘探,用钻孔或巷道在B级
储量所要求的线距内圈定或者A级外推的储量。它是 煤矿建设时设计和投资的依据,列为B级储量的条件是:
•
累计探明储量
• 是指地质勘探单位在一个矿床(区)或地
区内,自开始工作至统计上报或矿权登记时为
止所探明的矿产储量总和。它不扣除矿山的开 采量和地下损失量,而是反映地质勘探单位探 明矿产资源所取得的地质成果。)
•
储量级别的划分:
•
根据对煤层勘探和研究程度不同,并考虑设计、
生产的需要,煤炭储量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
• 实测容重的方案应由地测部门和化验部门配合提
出。实测容重的结果需报省(市、区)煤炭厅(局、公司) 批准后方才有效。
•
可采储量计算
• 1、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
Q采=(Q工-P)(1-n)K
•
式中:Q采——可采储量
•
Q工——工业储量
•
P——永久煤柱储量
•
n——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
•
K——设计采区回采率(%)
250 250~500
• 确定采用厚度的原则如下:
• 一、煤层中夹矸的单层厚度不大于0.05米
时,夹矸与煤可合并计算,不需扣出。但全层 的灰分或发热量指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 二、煤层中夹矸的单层厚度等于或大于所
规定的煤层最低可采厚度时,被夹矸所分开的 煤分层应作为独立煤层,一般就要分别计算储 量。
煤炭储量计算方法之地质块段法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煤炭储量计算方法之地质块段法
储量计算方法
(二)地质块段法
这是目前在煤炭储量计算中使用的最广的一种方法,如图2-8-12,它是把一层煤利用各种要素分割成若干形状不同、大小不一的小块,分别计算每一块段的储量。
划分块段的主要因素有煤层的地质研究程度(如不同级别的划分)、煤层的厚度、构造因素(如断层、背向斜轴、煤层倾角大小,不同构造复杂程度等)、煤质特征(如按煤的不同牌号、灰分、硫份等)、开采技术条件(如地温、水文条件、含量、不同剥采比等)、开拓方式(如不同开采水平、分上下山等)。
图2-8-12 地质块段法
计算储量时,把矿体当作一组密集的、大小不等的块体划分块段的原则就是各小块段内的指标一致或近似。
块段的多少是大不相同的,多则上百块,少则几块,它与勘查区范围的大小等许多因素有关。
每一块段的面积大小也不一样。
根据规范要求,煤炭储量计算块段的划分一般应是:
第一,不同储量级别,确定级别界线;
第二,不同开采水平,要分出第一水平(在倾角平缓地区要划分出相当第一水平的先期开采地段),有时不分水平,但要划分出初期开采范围。
采用平峒开拓的井田,要根据需要分别计算上山和下山储量。
第三,是煤种。
不同煤类要单独计算储量,另外有煤层露头或隐伏露头要划分出风、氧化带。
以上三条是必须做的,在这个前提下,再按其他要素进一步划分计算储量用的块段。
《煤炭储量划分》
的勘探网度,也难以求得A级储量,只提交B+C+D级储量,井田D级储量少于30%, 提交详查最终报告,供建小型矿井设计使用。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以最密 的勘探网度,只能求得C级储量,C级储量不少于50%,提交普查最终报告,供 边采边探应用。
煤炭储量划分 — 1986《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
一、煤炭储量分类
第一类,能利用储量:指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储量;
第二类,暂不能利用储量:由于煤层厚度小、灰分高(或发热量低),或水文
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等原因,目前开采有困难,暂时不能利 用的储量。
二、煤炭储量分级 按勘探和研究程度,将煤炭储量分为A、B、C、D四级,其中A级和B级
C级储量:通过一定的勘探工程控制,对煤层、煤质、煤类和构造等地质
条件作了一定研究所计算的储量,或者由B级储量块段根据规定外推的储量。 C级储量要求初步查明:
① 煤层层位、厚度及其变化;② 煤层对比基本可靠;③ 煤质和煤种;④ 构造及煤层产状。
D级储量:通过地质填图配合稀疏勘探工程控制,对煤层、煤质、煤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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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储量划分 — 1986《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
B级储量:通过系统的勘探工程控制,对煤层、煤质、煤类、构造和岩浆
岩等地质条件作了较详细研究所计算的储量,或者由A级储量块段根据规定外 推的储量。
B级储量要求基本查明: ① 煤层层位、厚度、结构及其变化情况;② 煤层对比可靠;③ 煤质及 其变化情况;④ 确定煤种、煤层产状;⑤ 基本控制煤层底板等高线;⑥ 查 明落差大于50米的断层;⑦ 初步查明火成岩对煤层和煤质的影响。
储量的划分
以下是我写的一份地质报告中的文字:一、块段划分原则块段是矿体资源/储量估算的基本单元。
资源/储量类别、矿体特征、勘查手段、块段边界等项因素,在块段划分时应综合考虑。
(1)资源/储量类别:同一块段资源/储量类别应相同。
(2)矿体特征:同一块段工业品级应相同(故要求各工程工业品级应尽量相同,每个块段允许携带一个低品位矿工程,但应保证块段平均品位达到块段工业品位要求);矿石体重应相同;块段形态较规则;矿体厚度、产状较稳定。
(3)勘查手段:块段两侧边界线上的勘查工程类别应基本相同。
上述三项中的类别、品级、体重、手段的同一性,是块段的基本属性。
(4)块段边界:块段边界一般以工程连线为分界线。
但有例外:①矿体边部以外推边界为块段边界;②个别块段边界是两工程中点的连线;此时的两个工程,一为工业矿,一为低品位矿,在剖面图上两者互为对角线连接,但在垂直纵投影图上取中点的连线作为块段边界(类似于1/2板推);③矿体被断层错断时,矿体厚度的中心面与断层上下盘的交线应作为块段边界;此时的矿体重叠或缺失,会造成块段边界的重叠或分离,需特别注意;④剖面法是以剖面线(而不是工程连线)为块段边界,偏离的工程垂直于剖面线的投影点可作为边界基点。
(5)垂直纵投影图上块段的划分:是在矿体连接基础之上进行的;首先连接矿体外围见矿工程,以确定矿体内部边界,然后外推以确定外部边界。
然后依据上述原则逐步确定各块段边界。
你说的B、C、D三个储量级别,相当于现在的331、332、333类别,现在叫“资源储量类别”或“资源储量类型”。
过去说“储量级别”,主要强调可靠程度;现在说“资源储量类别”,除了强调可靠程度之外,更强调经济研究程度和经济意义。
资源储量估算最常用的方法是“地质块段法”,划分块段主要在矿体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上进行,这张图是估算资源储量时用的。
划分块段前,先要把外围的见矿工程用直线连接,构成“矿体内部边界”;再根据这些外围见矿工程外推,划出外部边界。
煤炭储量级别划分
储量级别有关煤炭的各种储量间的关系图如下:上述各类储量的涵义如下:1.总储量是指在勘探区或生产矿井井田技术边界范围内,通过物探、钻探、巷探和地质调查等手段查明,符合煤炭储量计算标准要求的全部储量。
2.能利用储量指煤层的厚度、质量符合当前矿井开采技术经济条件的储量。
3.工业储量在能利用储量中,可以作为设计和投资依据的那部分储量,其中的可采储量是指在工业储量中可以采出来的那部分储量。
4.可采储量工业储量减去设计损失量,即为可采储量。
5.远景储量指在能利用储量中,研究程度不足,只能做为地质勘探设计和矿区远景发展规划依据的那部分储量,不能作为矿区规划和建设的依据。
其储量级别较低,大致相当于D级储量。
6.其它储量的含义(1)预测储量亦称预测资源量,是指煤田预测时所估算的煤炭储量。
它通常是根据区域地质调查、矿床分布规律等资料所预测的储量。
(2)地质储量是根据区域地质调查、煤层分布规律或根据区域构造单元,结合已知井田的成煤地质条件所预测的储量,这类储量的可靠程度低,多未经必要的工程验证,一般只能作为进一步安排及规划煤田地质普查工作的依据。
(3)探明储量是通过地质勘探所获得的储量,即A、B、C、D各级储量之和。
探明储量是进行煤矿建设、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的重要依据之一。
(4)保有储量由探明储量中减去动用储量(为采出储量和损失储量之和)后所剩余的储量为保有储量。
对一个生产矿井来说,其保有储量随着逐年采出和损失而每年减少。
如某矿探明储量为1000万吨,2000年开采50万吨,损失量20万吨,那么该矿到2000年底止的保有储量为930万吨,如2001年又采出55万吨,损失量23万吨,那么该矿到2001年底止的保有储量为852万吨,到2002年底则又随开采量和损失量的变化而其保有储量又有所降低。
(5)设计储量是指经过地质勘探工作探明的,可作为煤矿建设和投资依据的储量,其储量精度相当于储量级别中的A、B、C级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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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炭资源/储量类型划分和资
源/储量块段划分原则的规定说明针对公司各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修编中资源/储量块段类型划分和块段圈定遇到的问题,公司地质测量部依据《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关于印发〈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40号)对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和块段圈定做出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
(总原则依据矿井地质条件和勘查程度确定)
(一)矿井地质条件以构造为主的各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如下:一类矿井:
1.勘探网度750m×75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1500m×1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
3.勘探网度3000m×3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1500m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二类矿井:
1.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
3.勘探网度2000m×2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100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三类矿井:
1.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内资源/储量(结合必要的煤巷加以查明)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
3.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25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四类矿井:
1.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巷探与钻探结合进行圈定)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
3.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五类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定为333类;
(二)矿井地质条件以煤层稳定性为主的各资源/储量类型确定条件如下:
一类矿井:
1.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2000m×2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
3.勘探网度4000m×4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2000m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二类矿井:
1.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
3.勘探网度2000m×2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100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三类矿井:
1.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内资源/储量(以巷探为主,钻探为辅加以查明)或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实见煤巷与外围钻孔间距符合本网度规定的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
3.勘探网度1000m×1000m范围内资源/储量或122b类型外推500米范围内煤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四类矿井:
1.井工巷道圈定范围内的煤量类型确定为111b类;
2.勘探网度250m×250m范围(巷探与钻探结合进行圈定)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
3.勘探网度500m×500m范围内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五类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定为333类;
(三)其它情况
断层两侧煤柱、小构造发育的地段、在设计和生产中实际意义不大的小而孤立的块段、以老窑采空区边界留设的煤柱、风化带或插入划定的煤层可采边界30m~50m范围内等资源/储量类型确定为333类。
二、资源/储量块段圈定边界及特殊情况说明
1.跨越断层划定探明的和控制的块段时,均应在断层的两侧各划出30m~50m的范围作为推断的块段。
断层密集时,不允许跨越断层划定探明的或探制的块段;
2.小构造发育的地段或在设计和生产中实际意义不大的小而孤立的块段,不应划定探明的或控制的块段。
探明的或控制的块段不得直接以推定的老窑采空区边界、风化带边界或插入划定的煤层可采边界为边界。
3.划分各类型块段,原则上以达到相应控制程度的勘查线、煤层底板等高线或主要构造线为边界。
注:(1)相应的控制程度,是指在相应密度的勘查工程见煤点连线以内和在连线之外以本种基本线距(钻孔间距)的1/4~1/2距离所划定的全部范围。
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达到了相应控制程度时,原则上按勘查线、煤层底板等高线或主要构造线为边界来划分各类型块段;其次是:在达到了相应控制程度的勘查工程见煤点连线以内和连线以外以本种基本线距(钻孔间距)的1/4~1/2的距离所划定的全部
范围内,都视为达到了相同的控制程度,而不再视为外推的范围(划定工程见煤点连线以外1/4~1/2的距离范围时,其外侧还应有工程见煤点控制),上述两种块段划分办法的采用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划分各类型块段时,应考虑矿井的地质构造、煤层厚度、产状等自然因素,尽量利用勘探线、煤柱边界线、井田和采区边界线、巷道、水平标高线、底板等高线等,使各类型块段形状简单,计算方便。
4.对于有多个煤类的煤层,原则上应分煤类估算资源/储量。
5.除断层煤柱、矿界煤柱和老窑采空区推定边界(防水煤柱)外,其它各类井工巷道或“三下”煤柱在划分资源/储量类型时,不能因属煤柱量而改变或降低其类别,均应以上述第一项要求划分资源/储量类型。
6.估算各级资源/储量的估算指标严格依据现行规范执行,对于旧规范中出现的表外量在本次生产地质报告修编中依然按旧规范估算煤量,但不再依现行规范划分各资源/储量类型,煤量需单独统计。
7.勘查程度属详查(最终)区内各级资源/储量类型除巷道圈定的煤量定为111b类外,其它煤量不能有探明的资源/储量类型,可以有控制的、推断的和预测的资源/储量。
8.对于孤立或狭长构造地段中的、煤层群中随开采已破坏的煤量不在估算资源/储量。
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