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复习资料最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法复习资料

考试题型

名词解释:10个3分/个(30分)

简答:5个7分/个(35分)

论述:1个15分(尽量多写)(15分)

案例分析:2个10分/个(做出明确的判断)(20分)

第一编商法总论

名词

1.商法渊源:

商法的渊源,即商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理论上商法渊源主要包括:商事制定法、商人习惯法、商事自治法、商事判例、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法理以及学说。我国商法渊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公约及国际惯例、法律解释、商事自治规则。

2.商法体系:

商法体系是指商法内部各项商事法律制度组成的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有机整体。商法体系是商事立法成果的体现,是一国商事立法从法律理论到立法实践的过程。我国商法体系:商法总则、公司证券、票据、破产、海商保险等3.商法主体

我国尚未制定商事基本法,没有法律规定的商主体概念。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商主体进行了概括,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

1、法定主体说

商主体是由商法确定的依据法定程序登记注册的营业主体。

2、商行为主体说

商主体是指依据商法的规定,参加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商法上的权利义务的归属者。

3、商事法律关系主体说

从主观主义角度来分析商人的本质特征。认为“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4.商行为

商行为亦称商事行为,是相对于民事行为而言的一个概念,它是导致商法从一般民事法律中独立出来,形成商法独立性的根本原因。

多数学者认为,商行为是指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5.商号

商号,又称商业名称,是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使用的用以表明自己营业的名称。其特征为:商号是商主体使用的名称,商号为营业上使用的名称,商号是商主体表彰其营业的名称。

简答题

1.商法的基本原则

一、商主体法定原则,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商主体程序法定

二、促进交易自由的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企业自治,市场自律

三、效益原则,短期消灭时效主义、交易定型化规则、推定条款的大量应用

四、维护交易公平原则,平等交易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事变更原则

五、保护交易安全原则,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

2.民法与商法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民法所规定的内容是一般社会生活的原则性规定,而商法所规定的内容则是特殊社会生活的具体性或技术性规定,故商法与民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区别:

立法价值取向不同

产生的经济基础不同

适用主体不同

规范性质不同

3.商事登记的一般程序

(一)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二)申请与受理。申请法人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符合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3)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等;

(4)必要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审查。登记机关对于收到的申请人的申请,应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登记条件。

(四)核准登记。登记机关通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法定期间内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发给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企业。

(五)公告。商业登记事项经核准登记之后,应及时予以公告。

第二编公司法

名词

1.股东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除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以依照本规范成为公司股东。

2.股权

广义: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故股东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亦包括在内。

狭义: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3.公司章程

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主要意义。

其特征:1,法定性 2.真实性 3.自治性4,公示性

4.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5.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6.监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7.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定向募集而设立公司。

简答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区别

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分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不同点:

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式不同。

2、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4、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

5、公司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