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变电硐室停送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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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变电所检查标准

井下变电所检查标准

(及小型电器)无失爆 型防爆电器或 防爆电气设
备失爆一台不得 分
标志牌
所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 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 规格、容量(长度)整定值
、用途及设备编号。
现场检查,发现设备和电缆 缺一块标志牌或一项填写不
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4
4
设备(电缆)布置排列整
齐,设备距墙不得小于 现场检查,设备电缆布置排
短路电流值。
2 巡回检查图表 现场张挂
11
3
操作规程 现场张挂
11
4
电气设备检修试 验制度
现场张挂
11
5
岗位责任制和包 机制
现场张挂
11
6 停送电制度 现场张挂
11
7
领导干部上岗查 岗制度
现场张挂
11
8 交接班制度
现场张挂
11
9
要害场所管理制 度
门口张挂
11
内容为:高压危险!非工作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0
警示牌
人员禁止入内。并挂在两峒
执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停
有一次不执行不得分。
1
1
送电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司机必须经过技 2 术培训,考试合 现场检查
格,持证上岗
一人未持证上岗不得分 。
0.5 0.5
现场考核检查。知设备的
3
要做到“三知四 会”
结构、性能、继电保护整 定计算的原理,会操作、 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
3
3
每季度测定一次,主、辅接
地极每年详细检查一次。
峒室两头分别设置2-4个灭 无电气火灾灭火器、无沙箱
5
防火设施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的相关规定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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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其他章节要求: 机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 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 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 涌出。
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硐室是否设置在进风风流中? 2、检查硐室采用哪种通风方式,当采用扩散通 风时,其深度和入口宽度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硐室内是否有瓦斯涌出?
3
规程要求: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 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 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安全检查要点: 1、硐室出口附近的巷道的支护是否安全可靠? 是否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硐室内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 是否专用于扑灭电气火灾?消防器材是否失效? 消防器材是否齐全?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安全检查要点
1
规程要求: 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 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 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安全检查要点: 1、对于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 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检查其支护方式是否合 理,是否安全可靠; 2、对于采区变电所,主要要检查其支护材料是 否是不燃性支护材料。
规程要求: 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 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安全检查要点: 1、硐室内的设备是否分别编号?是否标明用途? 2、设备上是否有停送电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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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其他章节要求: 机电设备硐室内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度; 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越过34度时,必须 停止作业。
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硐室内是否配备温度计或其他温度监测 设备? 2、检查硐室内的空气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Hale Waihona Puke 15规程其他章节要求: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 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是指矿井或其他井下作业场所在遇到危险情况或需要进行维护、修理等工作时,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供电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危险情况判定:规定应当停送电的危险情况,例如发生火灾、甲烷、煤尘等爆炸的危险,或有人员触电、电缆破损等危险。

2. 停电程序:规定井下停电的具体程序和步骤,包括通知相关人员、切断电源和断开连接等。

3. 停电设备:规定停电时应切断的设备和电源,如高压开关、保护设备等。

4. 供电恢复程序:规定停电后,供电恢复的具体程序和步骤,包括检查设备、恢复电源和连接等。

5. 停电记录和报告:规定停电时的记录和报告要求,以便后续的统计和分析。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他们负责制定、培训和监督有关措施的执行。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演练和检查,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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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变硐室停送电操作规程

移变硐室停送电操作规程

移变硐室停送电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专职电工。

2.专职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图及实际供电系统.
3.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设备。

4.操作千伏级电气主回路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及穿高压绝缘靴。

5.停电:(1).移变停电必须确认低压无电压输出显示,高压侧有分闸显示,方可将隔离开
关断开,用多人闭锁锁好,且在隔离开关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指示牌。

(2).移变硐室其他馈电、开关停电时,必须先切断低压负荷,再将隔离开关断开,用多人闭锁锁好,且在隔离开关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指示牌。

5. 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先用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验电正常;然后放电(周围瓦斯浓度
小于0.5%);最后三相短接且接地;检修完毕,先将三相短接线拆下,再将接地线拆开。

6. 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送电。

7. 停、送、检修6千伏高压除执行上述规定以外;停、送电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接到调度室停送电“命令”必须至少重复2次确认。

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模版

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模版

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模版一、井下电钳工停电管理规定1. 电缆检查:井下电钳工在进行停电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电缆进行检查,确保电缆无损坏、断裂或者接触不良的情况。

如果发现电缆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并暂停使用该电缆进行电力供应。

2. 停电台账:井下电钳工在进行停电操作前,必须填写停电台账,详细记录停电时间、停电原因以及停电范围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 安全检查:井下电钳工在停电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停电范围内没有残留电流或其他电气危险。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4. 保护设备:井下电钳工在停电操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停电范围的设备保护措施,禁止擅自接通电源或操作相关设备,确保井下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井下电钳工送电管理规定1. 送电申请:井下电钳工在进行送电操作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送电申请,明确送电时间、送电部位以及送电目的,并经过相关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2. 电缆连接:井下电钳工在进行送电操作前,必须对电缆进行正确连接,确保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并进行电气绝缘测试,保证送电过程的安全可靠。

3. 安全告知:井下电钳工在进行送电操作前,必须向井下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安全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告知,明确送电区域和送电时间,并提醒大家保持警惕,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监控:井下电钳工在进行送电操作期间,必须进行现场的安全监控,保证送电过程的安全性。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送电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和报告。

三、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处罚模板1. 井下电钳工停电管理违规处罚模板:一、初次违规:(1)违规行为:未对电缆进行检查及报告损坏情况。

(2)处罚措施:书面警告,记录在档案中。

二、重复违规:(1)违规行为:未填写停电台账或填写不完整。

(2)处罚措施:停职检查,并进行培训教育。

2. 井下电钳工送电管理违规处罚模板:一、初次违规:(1)违规行为:未提交送电申请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送电操作。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一、目的此制度旨在规范采区变电所的停送电流程和操作方式,确保变电所运行安全可靠。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采区变电所的停送电操作。

三、术语1. 采区:指矿山或其他采矿单位的工作区域。

2. 变电所:指采区内负责输变电的设施。

四、停送电准备工作1. 停送电申请:采区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向变电所提交停送电申请,包括停送电时间、原因和范围等信息。

2. 停送电通知:变电所收到停送电申请后,及时向采区相关负责人发送停送电通知,明确停送电的具体时间和步骤。

五、停送电程序1. 停送电准备:在停送电前,变电所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停送电设备检查、备用电源准备等。

2. 停送电操作:根据停送电通知,采区相关负责人在停送电时间到达后,与变电所工作人员一同完成停送电的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a) 验证身份:采区相关负责人和变电所工作人员相互验证身份,确保操作人员的准确性。

b) 切断电源:按照停送电通知的要求,逐步切断相应的电源,确保变电所的所有电源都已切断。

c) 防止误操作: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任何人员都不能做与停送电无关的操作,以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

d) 安全措施:停送电期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安全警示和标识。

e) 记录和备份:停送电过程中,变电所工作人员需记录停送电的具体时间、范围和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备份。

六、恢复供电程序1. 恢复供电准备:在恢复供电前,变电所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电源设备、恢复备用电源等。

2. 恢复供电操作:根据停送电通知,采区相关负责人在恢复供电时间到达后,与变电所工作人员一同完成恢复供电的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a) 验证身份:采区相关负责人和变电所工作人员相互验证身份,确保操作人员的准确性。

b) 恢复电源:按照停送电通知的要求,逐步恢复相应的电源,确保变电所的所有电源都已恢复供电。

c) 防止误操作:在恢复供电操作过程中,任何人员都不能做与恢复供电无关的操作,以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

井下配电点标准化管理规定

井下配电点标准化管理规定

签发人:井下配电点标准化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井下各区队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水平,规范矿井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配电点标准化管理办法》,望各区队认真遵照执行。

一、标识牌管理防爆检查合格证、设备标识牌、设备铭牌、电缆、设备、五小电气编号、标识牌齐全有效。

二、标识牌内容管理各类设备标识牌填写内容齐全,字迹工整、清楚,牌面卫生清洁,粘贴位置适当(严禁粘贴在铭牌,MA、EXDI等标志上)。

三、电缆管理1.电缆吊挂整齐,无积尘,不交叉、不落地,应有适当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落地。

2.通信和信号电缆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并挂在电力电缆的上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同等电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得小于0.05m。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

电缆与压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间距。

4.电缆钩间距不大于1m,高低差错不大于0.05m,电缆钩距巷道顶板0.3m,沿顶板敷设电缆除外。

橡套电缆严禁用铁丝悬挂。

5.电缆每200m和拐弯处,穿墙、分岔处,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开关进、出线处等要悬挂标志牌,并注明电缆型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

6.责任人明确。

7.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应放入电缆槽或夹板内,工作面出口电缆应用吊梁悬挂或绑扎吊挂,不得与风管、水管、乳化液管混吊。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电缆管理制度》《井下五小电器管理办法》执行。

四、五小电器管理1.五小电器要上板(5米范围内存在两个或多个五小电器时要上在一个板上)。

2.五小电气上板规范。

3.五小电器有防爆检查合格证。

4.五小电器工作电压、电流符合铭牌规定,吊挂符合标准。

五、各类开关管理标准1.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

2.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扳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虚动作。

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范本(2篇)

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范本(2篇)

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范本一、操作概述井下配电所停送电操作是指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对井下配电所进行停电或送电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主要针对井下配电所停送电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规范。

二、操作流程1. 装备准备1.1 操作人员着用防静电工作服,并佩戴绝缘手套、绝缘胶靴、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1.2 核对所需工具材料是否齐备,包括电压表、电流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等。

1.3 核对停送电计划,明确停送电时机和范围。

2. 操作准备2.1 操作前对井下配电所进行安全巡检,确保没有可燃、易燃物质和危险品存在。

2.2 关闭井下配电所门窗,确保操作区域的封闭性。

2.3 确保可视区域的照明设备正常运行。

2.4 将停送电范围内的设备和线路进行标识,明确标识方法和标识位置。

3. 停电操作3.1 操作人员在停电指令或计划时间到达后,先关闭井下配电所的总开关,切断所有供电源。

3.2 使用电压表、电流表等测试仪器检测线路是否有电,确保线路的安全状态。

3.3 对停电范围内的设备和线路进行标识,明确标识位置和作用。

4. 送电操作4.1 操作人员在送电指令或计划时间到达后,先检查井下配电所的总开关是否已打开。

4.2 使用电压表、电流表等测试仪器检测线路是否正常运行,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4.3 在送电时,应注意设备和线路的工作状态,及时监测电流和电压的变化,确保送电的稳定性。

5. 风险控制5.1 操作人员应熟知井下配电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了解各个设备的运行原理和功能。

5.2 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警觉,密切关注设备和线路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5.3 不得擅自改动、操作未经授权的设备和线路,严禁私自接电、断电或改动线路连接方式。

5.4 在停送电操作中,要随时与现场监控中心、操作中心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及时将操作情况上报。

三、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电工证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是指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对井下的高低压电源进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停电:在井下作业之前,必须首先切断高低压电源,即停电操作。

停电操作应由专业的电力人员操作,并确保所有相关设备已经停电。

2. 检查:在停电之后,应对井下的高低压电源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不会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造成任何威胁。

3. 高低压电源划分:井下的高低压电源应分别划分,以便对其进行独立操作和管理。

高压电源通常指电源电压在10千伏以上的电源,低压电源通常指电源电压在380伏以下的电源。

4. 停送电标识:应在停送电设备上进行明确的标识,以示区分。

停电开关、断路器等停送电设备应有专门的标识牌。

5. 停送电权限:只有获得相关权限的人员可以操作停送电设备,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相关人员应经过培训,并了解停送电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6. 手续备案:每次进行井下高低压停送电操作都应进行手续备案,包括停电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以便于事后的追溯和安全管理。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并避免电源带来的各种风险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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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停送电、停送风管理制度

矿井停送电、停送风管理制度

神和煤业井下停送电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井下用电管理,减少停电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对井下停送电作出如下规定:一、凡是井下需要停电才能进行的工作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停送电申请表,停送电作业前调度室需再通知相关部室及受影响的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停送电指令.二、停送电申请表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必须经矿调度室、机电部及机电矿长批准签字,签字后的申请表分别送交调度室、机电部,由机电部办理停送电工作表。

影响通风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经批准后的停送电申请表同时报送通防部和通防队.三、停电时间和影响范围由调度室分别通知通防部、机电部、安检部及分管生产的副矿长。

四、停送电工作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调度室,一份在机电部留存,一份由施工负责人携带,交与机电硐室值班人员(或负责操作的电工)。

五、机电硐室值班人员(或操作电工)在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再向调度室请示,得到调度室准许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

六、工作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到机电硐室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机电硐室值班人员用电话向调度室申请送电,得到准许后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七、停送电时必须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操作.八、停电期间如果停风,瓦斯管理由调度室负责协调,通防队(或施工单位)具体现场负责。

九、人为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对生产及安全造成影响的,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事故进行追究处理。

十、无人值守变电所(或配电点),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操作.如有违者,一经发现按人为的无计划停电的规定处理。

附件2:神和煤业矿井无计划有计划停电停风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停电停风期间的矿井安全,严格送电程序,人员及时撤到安全地点,及时排放矿井瓦斯,有条不紊的恢复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成立突发性停电停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及各区队长职责:负责全矿停电停风期间安全撤人、瓦斯排放、恢复生产以及对生产科室人员分组工作安排。

关于停送电未经地调许可的整改措施

关于停送电未经地调许可的整改措施

关于停送电未经地调许可的整改措施
1、由于井下作业地点分散,本单位变电硐室带有其它单位用电负荷情况,因此在跨区域停电时,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员,认真填写停电作业票,由机电区长、机电科主管人员、矿机电副总审批、区调度、矿调度签字后,方可停电作业。

2、本区域停电时,由本单位机电技术员,认真填写作业票,机电区长,区调度签字后,方可停电作业。

3、开闭所的电器设备,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其它任何人无权进行操作。

4、停电设备必须将其隔离断开,并挂有“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牌,设专人看管。

5、有计划性停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

6、有计划停电作业时,机电区长、机电段长,要在调度会上,班前会上宣布,以上人员本班需要停电,有电气人员在作业,以免造成误送电。

7、在无计划和特殊情况下需要停电时,必须通知当班调度做好记录,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的有关规定。

8、严禁带电作业或偷空作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在电器设备上作业前,必须停好上级电源,严格执行两级停电制度。

10、施工人员作业前,必须使用电压等级相同的绝缘用具,工具等,对所工作部位进行验电后方可作业。

11、在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是,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方可作业,并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2、施工人员如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经检查人员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并处100元以上罚款。

13、当开闭所甲、乙线同时停电时,值班电工严禁送电,以免瓦斯超限,造成事故。

必须接到矿调度、区调度的通和知后,方可送电。

14、值班电工必须对出现的故障做好记录,以备查实。

变电所停送电操作程序

变电所停送电操作程序

燎原变电所停送电操作程序一、正常运行状态:3568下燎线运行,633 燎原线热备用二、计划检修(一)、3568下燎线运行转检修,633 燎原线热备用转运行状态操作程序首先验明633燎原进线(H回路进线)是否带电,如带电,可安排检修工作。

期间全矿为单回路供电,供电能力、可靠性均降低。

先通知生产调度室停止井下、地面一切生产活动及需要停电的回路(用户),只保证井下局扇及主扇运转,井下排水泵、水源井泵停止抽水、后山石场停机,最大限度降低负荷,再断开洗煤I、风选、H台变、压风高压回路,待总电流降到最小(不大于110A)后,再合上633燎原进线开关,断开I回进线601 开关,6016下刀闸,6011上刀闸(线、母刀闸),断开35KV 燎下油开关,拉开35KV 进线刀闸,再向生产调度室汇报,最后向渭南电力调度汇报燎原变电所此时的运行状态。

检修期间井下、地面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只保证井下局扇、排水泵及主扇运转。

(二)、3568下燎线运行,633燎原线热备用转检修状态操作程序此时全矿为单回路供电,供电可靠性降低,先通知矿生产调度室停止井下、地面一切生产活动只供检修用电,确保井下局扇、排水、主扇及斜井人车运转,降低负荷。

向渭南电力调度汇报燎原变电所此时的运行状态。

(三)、正常检修工作必须提前通知矿生产调度室及矿领导。

线路检修工作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停电申请传真到渭南电力调度,并得到电话批复,停电当天停电联系人持停电申请到下峪口变电站办理停电手续。

燎原变电所内的进线开关、刀闸及变压器检修,由变电所值班员向渭南电力调度以电话的形式申请,并得到电话批复。

燎原变电站进线开关及刀闸由渭南电力调度调管,燎原变电所值班员必须严格接受操作命令、及时复令。

三、事故情况(一)、3568下燎线突然失压时,633 燎原线热备用转运行状态操作程序首先验明633燎原进线(H回路进线)是否带电,如带电,先断开电容器开关、井下I、H回,洗煤I,下广场、风选、H台变、压风,瓦斯抽放泵I、H回开关,再断开I回进线601开关,然后合上633燎原进线开关,最后拉开I回进线6016下刀闸、6011上刀闸(线、母刀闸),断开35KV 燎下油开关,拉开35KV 进线刀闸,倒闸操作完成供电正常后向生产调度室汇报,生产调度室命令井下及地面停止一切生产活动,井下撤离人员, 待主扇运转正常后,由调度室命令是否送井下I、H回电(根据井下瓦斯情况),接到调度室命令送井下I、H回电后,向生产调度室汇报井下I、H回供电正常,井下变电硐室根据调度命令送电,送电顺序先风专再动力。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一、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1、值班巡视工作:(1).值班员须监视本室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按规定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巡视检查须有两人进行,检查时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6KV以下为0.35米)。

严禁对运行设备进行试验或任意改变运行方式进行学习,不得用手触及与导体连接的绝缘部分。

(3).值班巡视人员发现设备异常需向调度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值班员参加检查工作,不得影响值班任务的完成。

(4).高压设备导电部分发生接地,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至5米,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至10米,救护人员不在此时,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2、倒闸操作补充规定:(1).倒闸操作及线路停送电,应严格遵守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倒闸操作严禁说笑打闹。

(2).使用拉杆拉合刀闸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禁止用挂钩一端捣合刀闸。

(3).当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为了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可先断开有关电源,但必须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听候处理。

在刀闸操作及事故处理中,由当班调度员布置操作,有疑问时,必须询问清楚,不得盲目执行。

3、保证安全的技术规程(1).凡停电施工,检修线路或设备时,均应断开两端的开关及刀闸。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线路及设备上工作。

(2).油开关检修时,应取下直流控制合闸电源的保险瓷具,变压器检修及清扫时,必须在高压联络开关或刀闸处做好安全措施。

(3).值班人员必须牢记电气设备停电后,随时有突然来电的可能。

在未断开有关刀闸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触及线路及设备。

(4).凡停电检修的线路及设备,应在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标示牌与工作票的数目应相等,已接地的设备及母线,应在操作把手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标示牌与接地的数目应相等,继保二次跳合闸试验或类似工作,均应在操作把手上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4、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凡有工作票进行的工作,配电室值班员进行小修和清扫工作,均应有安全负责人,非电气人员在变配电压区域进行工作,需有值班员监护。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公司在安排停产检修计划的同时,必须落实停送电单位负责人和停电时间,汇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凡因110KV系统意外的故障造成全矿井停电或地面配(变)电所事故性停电造成井下供电、通风中断时,电力调度人员应迅速通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机电部、机电队、一井机运队、二井机运队、一井通防部、二井通防部及井巷施工单位,相关部门立即实施停送电、停送风的指挥和采取相应措施。

三、凡地面风井配(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10KV系统计划性停送电都必须由停送电负责人和现场机电队人员分别填写工作票和操作票。

事故性的突然停电应在操作之后予以补填。

四、矿井主扇风机检修、倒机及其供电系统检修,检修单位必须提前2天提出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报公司机电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五、无论何种情况,配(变)电所向井下送电,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要求,井下变电所应逐级送电,严格听从电力调度人员的统一指挥。

六、井下停送电,停送风的原则:(一)停电停风:先停电(先低压,后高压),后停风;(二)送电送风:先送风,后送电(先送高压,后送低压)。

(三)井下送电之前,必须由调度人员指派通防部人员检查被送电区域瓦斯情况,方能决定是否送电;(四)凡有双回路互为备用电源,检修单位检修后,必须定相试运行,使之能并联供电,避免倒换电源造成短路、电机反转事故,备用回路必须保持正常状态,起到备用的作用;(五)凡涉及10千伏系统(地面、井下)、瓦斯泵、局扇通风机的计划性停电,要求停电单位至少要提前24小时填写《停电申请单》,经相关人员会签批复后方能实施;(六)各施工单位所管辖范围的停送电(高、低压系统)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停电申请单》,并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要有停电的安全措施;(七)严格遵守停送电的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做好停电程序中的断电、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和警告牌的工作。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停送电操作,减少事故发生,并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工作场所。

二、定义1. 井下高低压设备:指井下电气设备中的高压设备、低压开关设备、变电站等设备。

2. 停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从电网中断开,停止供电。

3. 送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重新与电网连接,恢复供电。

三、责任与权限1. 井下高低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停送电计划和组织实施。

2. 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停送电操作,并确保安全。

3. 井下高低压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参与停送电操作。

四、停电操作流程1. 停电前的准备工作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关闭设备的总电源开关。

1.4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停电操作步骤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将低压设备的主开关置于“关”位。

2.4 切断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并加锁。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停电记录。

2.6 若需要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停电记录中注明。

五、送电操作流程1. 送电前的准备工作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送电操作步骤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验证低压设备的主开关处于“关”位。

2.4 建立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的加锁装置。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送电记录。

2.6 若已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送电记录中注明。

六、应急情况的处理1. 发生火灾或其他危急情况时,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培训与监督1. 对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

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

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是为了加强井下电钳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具体规定如下:1. 井下电钳工停电管理规定:a. 在进行井下电钳工作时,必须按照工作场所安全规程的规定,将井下电钳设备停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 井下电钳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停电后所有相关设备的电源已完全切断,确认无电才能进行工作;c. 在井下电钳作业区域内,必须明确标识停电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其他人员不得接近;d. 井下电钳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将设备送还,并重新接通电源。

2. 井下电钳工送电管理规定:a. 在进行井下电钳工作时,必须按照工作场所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设备送电;b. 井下电钳工作人员必须确保送电前设备的电源已切断,送电前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c. 送电前必须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并戴好个人防护装备;d. 送电后必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进行相关检查和试验;e. 井下电钳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切断设备电源,并进行送电管理记录。

对于违反井下电钳工停、送电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口头警告:对于较轻微的违反行为,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工作人员注意井下电钳工作的安全要求。

- 记过:对于情节较重的违反行为,可以给予工作人员记过处分,作为警示并记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 罚款:对于严重违反井下电钳工作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罚款处罚。

- 暂停工作资格: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多次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可以暂停其井下电钳工作资格,直到经过培训和考核等措施后才能恢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规定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此外,还应加强对井下电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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