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
水利法律法规知识
水利法律法规知识水利法律法规知识概述水利法律法规是指国家针对水利事业的相关立法、法规和政策文件,旨在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维护水环境、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对于水利行业的从业人员和相关研究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只有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和理解,才能更加全面、规范地开展水利工作。
水利法律法规的分类根据法律法规内容的不同,水利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水资源调度相关法律法规水资源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存资源之一,合理调度和利用水资源是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必需的。
水资源调度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资源税法》等。
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水利设施是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基础,合理建设和管理水利设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
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水环境保护是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任务,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
水利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水利灾害防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水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水利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抗旱法》等。
重要水利法律法规下面介绍几个比较重要的水利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水利事业的基础法律,于1988年颁布,主要包括水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计划、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防洪抗旱等内容。
水法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为水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水环境保护的基础法律,于2008年颁布,主要包括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水体功能区划、水环境监测和评价、水环境保护责任等内容。
水利相关法律法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 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 总量意见。
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 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二十一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 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第二十二条 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 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 统一调度开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 利用水资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 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 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二十四条 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国家鼓励对雨水和微咸水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 水的利用、淡化。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灌溉、排涝、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促进农业 生产发展;在容易发生盐碱化和渍害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 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 和合理使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在水能丰富的河流,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多目 标梯级开发。 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 方面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 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 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 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闸坝后可以通航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船 设施或者预留过船设施位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 权益。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 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移民安置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安置地区的环境容量和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因地制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所需 移民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
水利行业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
[2005]第26号
2005年9月1日
16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令
[1999]第9号
1999年3月4日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
[2005]第11号
2006年1月1日
1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水利部水建
[1995]第128号
1995年4月21日
19
所在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序号
名称
文件号
生效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1998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8年3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002年10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
[2006]第30号
2007年4月1日
20
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水利部、电力工业部
水建[1993]330号
1993年12月1日
21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
水利部
水建[1990]10号
1990年12月1日
22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2008年6月1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002年11月1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
文档模板范本:水利部门法律法规一、前言本文档为水利部门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水利部门的工作流程,提高水利管理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均应遵守,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基本原则1. 依法治水是水利部门工作的基本原则。
2. 关注生态环境和社会和谐。
3. 必须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促进水资源综合开辟利用和管理。
三、水资源管理1. 水资源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行使水资源管理职责,维护水资源的合理使用。
2. 水资源应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
3. 对于严禁挖掘山泉、污染河湖等违法行为,应采取法律手段加以惩罚。
四、水利工程建设1. 水利工程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环保标准。
2. 水利工程应具备可持续性,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3. 水利工程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
五、水利设施运行和维护1. 水利设施应按照规定检验、检查和维修。
2. 定期对水利设施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设施使用安全可靠。
3. 做好对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六、水利市场管理1. 水利市场管理应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 水资源在市场上的交易应符合法规,确保交易公开透明。
3. 水利市场管理应推动水利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水利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法律责任1. 依法惩罚破坏水资源和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
2. 应当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非法采水和污染源的管控与管理。
3. 对于伤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简要注释如下:1. 基本原则:规范了水利部门工作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水、关注生态环境和社会和谐、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等。
2. 水资源管理:规定了水资源管理的主体、分类管理和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3. 水利工程建设:规范了水利工程的建设标准和可持续性,制定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等。
4. 水利设施运行和维护:规定了对水利设施进行检测、维修和巡查等工作,并保证设施使用安全可靠。
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汇编
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汇编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汇编是指将相关的水利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进行汇编整理,总结成一份规范性文件,以便于人们查阅和了解水利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汇编的一些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该法规定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相关安全要求,保护水利设施的安全,并规定了水利行业的监管和管理机制,以保障水利安全生产。
二、《水库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水库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水库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水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江河湖泊治理与维护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江河湖泊治理与维护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并指导水利工作的开展,提高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水务行政执法规程》该规程明确了水务行政执法的规范和程序,保障了水利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的公正、透明和便民原则,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水利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水利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并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以减少和避免水利事故的发生。
六、《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要求,明确了各方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和管理,确保了水利安全生产。
七、《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水土保持要求,加强了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和管理,保护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环境。
以上是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汇编的一些内容,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保障水利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指导。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水资源越来越受重视。
在利用和开发水资源的同时,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水利安全生产。
为了保障水利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一、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概念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保障水利工作人员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旨在规范水利生产活动,保障水利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促进水利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源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
宪法规定了人民群众有权享有安全权,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也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水利部根据《水利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颁布了《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对水利工作人员从事工作的安全进行规范;此外,水利行业还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规程》等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和水利生产活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三、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内容(一)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水利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水利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
水利部门应当建立水利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的规范制度,保障水利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五)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水利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救援计划,及时处理事故,并组织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用(一)保护水利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水利工程建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
水利工程建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于建筑活动包括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其中涉及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保障也有一定的要求。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工程中的防洪工程建设需要遵循该法,保障防洪工程的安全建设和运行。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包括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进行规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内容。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虽然重点在于工程质量监督,但质量与安全密切相关,其中的一些要求也有助于保障安全生产。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该规定明确了监理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指导,明确了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三、安全生产标准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涵盖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一般规定、施工现场、施工用电、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水利工程常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水利工程常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7.《工伤保险条例》;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1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三、规章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4.《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6.《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8.《建筑施工企业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1.《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12.《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1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14.《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1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1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主要水利法规
主要水利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主要是规范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经2006年3月29日国务院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4、《贵州省抗旱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0号令,2011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的活动。
5《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2007年2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公布),经《省人民政府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9 号)2010年12月1日修改,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规范我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6、《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2005年2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坝高在15米以上或者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
7、《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2007年2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公布)本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能资源,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利用江河、湖泊等水体的能量进行水力发电的水资源。
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清单目录
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目录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7.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9.8.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3.7.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5.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1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5.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6.1《工伤保险条例》 2011.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12.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7.19《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2009.1.1《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 2009.1.1《户外配电箱通用技术条件》 2011.5.1《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2012.3.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2011.5.1 《配电变压器运行规程》 2009.12.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 2012.7.1 《标准化工作导则》 2010.1.1《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2011.5.1《土方机械操作和维修技工培训》 2011.3.1《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014.1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005.7.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012.7.1《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 2010.6.1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2009.12.1《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 2012.4.20《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1996.10.1《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2004.5.20《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2004.5.20《互联网网络安全设计暂行规定》 2009.5.1《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系的意见》 2006.9.27《安全评价通则》 2007.4.1《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2006.11.1《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 2007.7.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15.7.1《堤防隐患探测规程》 2009.1.6《电信网和互联网物理环境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2008.1.14 《高处作业分级》 2009.6.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2008)》 2008.7.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003.12.1《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2007.10.1《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1991.5.26《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 1999.5.10《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2009.5.4《关于印发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7.19《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005.2.1《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011.11.2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号) 2010.7.19《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 1980.10.2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2015.3.1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2.5.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2.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2012.12.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9.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2000)》 2000.6.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004.12.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009.7.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2011.9.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7.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15.7.1《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 2010.5.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013.10.1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2002.9.1《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007.12.1《水利档案工作规定》 2003.3.14《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2008.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应用指南》 2009.1.1 《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 2011.5.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009.12.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2012.6.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5.7.1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011.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2009.2.2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1《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2011.12.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9.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09.11.1《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 2013.9.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1.30《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4.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 93号)2004.2.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 97号) 2014.7.2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2012.5.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2004.5.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2008.12.1《安全色》 2009.10.1。
水利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解析
水利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解析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水利行业作为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的重要部门,在实施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本文将通过对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析,以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水利行业的管理规范和监督机制。
一、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根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水利行业的行政处罚主要依据包括《水法》、《水资源费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均明确了水利行业的管理责任、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二、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1. 水资源的非法占用和浪费行为水资源是有限的自然资源,为了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和浪费水资源。
对于非法占用水资源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非法占用、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等。
2. 水利工程建设违规行为水利工程建设是水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处以罚款等。
3. 水资源费缴纳违规行为为了合理调节和配置水资源,我国规定了水资源费的缴纳制度。
对于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或者虚报、少缴水资源费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补缴水资源费、处以罚款等。
三、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权责分工在实施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并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分工。
一般情况下,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案件调查和取证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初步核实和评估。
2. 告知和听证程序如果行政主管部门拟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需要告知相关当事人,并组织听证,听取相关当事人的申辩和辩护意见。
水利安全生产法规
水利安全生产法规水利安全生产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等相关活动中,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和环境的安全的过程。
为了维护水利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水利安全生产法规,以规范水利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法规。
第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如《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进行。
第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在投入使用后,需进行有效的运行管理以保障其正常运行和维护,国家制定了《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条例》、《防洪工程运行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的职责和权力,并提出了相应的运行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养护、应急演练等,以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三,水利设施保护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水利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国家制定了《水利设施保护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了水利设施的保护范围、保护责任和保护措施等,并规定了对于破坏、污染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以维护水利设施的安全。
第四,水利灾害防治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面临着各类水利灾害的威胁,为了预防和应对水利灾害,国家制定了《水利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水库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了水利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要求完善水利灾害预警系统、加强水利灾害监测和预报,同时,也要求组织开展水利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和宣传教育,提高水利灾害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我国在水利安全生产方面的一些主要法规,对于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建设和运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和水利企事业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向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
水利部门法律法规尊敬的读者:本文是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最新、最全的模板范本,供您参考使用。
在接下来的正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各个章节,并对每个章节的内容进行细化和阐述。
希望本文能够您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水利部门的法律法规。
第一章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原则本章主要介绍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包括水利部门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章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本章主要介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第三章水资源管理本章主要介绍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水资源的分配、利用、保护、节约等各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四章水利设施维护与管理本章主要介绍水利设施维护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水利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灾害防范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第五章水文监测与信息管理本章主要介绍水文监测与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水文监测的内容、方式、准确性要求,以及信息管理的要求和程序等。
第六章涉水工程管理本章主要介绍涉水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河道治理、堤防管理、泵站运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规定。
第七章水利行政执法本章主要介绍水利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水利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处罚措施和违法行为的分类等内容。
第八章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本章主要介绍水利行业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水利行业监督的主体、范围、方式,以及监督执法的程序和效果评估等内容。
第九章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本章主要介绍水利部门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法律保护的范围和方式,以及行政和刑事责任的界定等内容。
第十章附则本章主要包括对本文所涉及内容的解释说明,以及相关的过渡规定和补充规定等。
附件:1.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图2. 水利资源分配计划表3. 水利设施维护记录表4. 水文监测报告样本5. 法律责任追究程序图注释:1.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图:表示水利工程建设的具体管理流程和环节。
运河水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运河,作为我国古代重要的水利工程,自古以来就承载着交通运输、灌溉、防洪、供水等多种功能。
为了规范运河水利管理,保障运河工程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阐述运河水利法律规定,以期为运河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二、运河水利法律体系概述1.宪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防治污染。
”这一条款为运河水利法律体系提供了宪法依据。
2.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水事管理的基本法律,对运河水利管理具有指导性作用。
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其安全运行。
”3.行政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对运河水利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运河水利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江苏省运河保护条例》、《浙江省钱塘江保护条例》等。
5.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层面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运河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运河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
三、运河水利法律的主要内容1.运河保护范围运河保护范围包括运河本体、运河两岸土地、运河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水域和岸线。
保护范围的具体划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运河保护措施(1)禁止破坏运河工程设施、植被和地貌的行为;(2)禁止非法占用运河水域和岸线;(3)禁止向运河排放污染物;(4)禁止在运河两岸从事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3.运河管理职责(1)水利部门负责运河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河的航运管理;(3)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运河的水环境污染防治;(4)土地、林业、农业、渔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运河保护和管理。
4.运河工程安全管理(1)运河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2)运河工程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3)发生运河工程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并依法进行处理。
水利法律法规
水利法律法规水利法律法规1. 引言水利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水利工作涉及到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方面,为了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水利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规定了水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水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本文将介绍我国主要的水利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水利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88年7月1日颁布实施,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2年。
这部法律确立了水德社区共同管理、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利行政管理等基本原则,明确了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提出了要求。
3.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是我国水利建设行业的法规,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起到监督和指导作用。
该条例规定了水利工程施工的组织和管理要求,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监理和检验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4. 《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是我国保护土壤和水资源的重要法律。
该法于199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8年。
水土保持法规定了水土保持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职责,规定了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和维护要求,对于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5. 《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是我国河道管理的法规,于1994年1月1日施行。
该条例规定了河道建设、维修、管理和利用的具体要求,保护河道资源,维护河道安全,防止水患,维护生态平衡。
该条例还规定了河道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保障了河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的具体规定,该办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
水利工程中的水务法规与政策
水利工程中的水务法规与政策近年来,随着全球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和水环境问题的加剧,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水务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中常见的水务法规与政策,并分析其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影响。
一、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1. 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中国水务管理的基本法律规范,它规定了水资源的保护、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根据《水法》,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的用水权益。
2. 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针对水土流失等问题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3. 水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保护法》是针对水污染和水环境保护制定的重要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质量。
根据《水环境保护法》,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应确保水体的水质达标,遵守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并加强水环境监测和治理。
二、水资源管理政策1. 水资源定额管理制度水资源定额管理制度是我国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旨在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
根据该制度,水利部门会根据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和水需求,对各个行业、单位和地区制定相应的水资源定额,并加强用水监管和管理。
2. 水价改革政策水价改革政策是为了有效调节和使用水资源而制定的政策措施。
根据水价改革政策,政府会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机制,引导和鼓励用户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水利工程中,水价改革政策将促使各个行业和单位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管理。
3.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为了引导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会发布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对水利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
水利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所在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序号名称文件号生效日期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1998年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8年3月1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2年10月1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年6月1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年12月26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1999年10月1日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2000年1月30日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1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93号令2004年2月1日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第3号令1988年6月10日1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1]第14号2002年1月1日1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89)环管字第201号1989年7月1日1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8号2004年7月5日15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5]第26号2005年9月1日16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1999]第9号1999年3月4日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第11号2006年1月1日1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建[1995]第128号1995年4月21日1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6]第30号2007年4月1日20 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部、电力工业部水建[1993]330号1993年12月1日21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水利部水建[1990]10号1990年12月1日22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交通部交基发[1996]344号1996年8月1日23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利部水国科[1998]454号1998年11月1日24 堤防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水利部水国科[1999]280号1999年6月1日。
水利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概览
水利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概览一、概述水利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在其运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违规行为。
为维护水利行业的正常运转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政处罚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水利行业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进行概览,以便广大水利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士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水利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1.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水利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应受到的行政处罚。
例如,对于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罚款、停工整改等行政处罚。
2. 水资源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对非法取水、私拉乱建、水资源恶意浪费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规使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面临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包括违规施工、使用劣质材料、违法排污等行为的处罚。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罚款、停工整改等行政处罚。
4.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对于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责任人将受到罚款、停工整改等行政处罚,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5. 法律援助条例虽然法律援助条例与行政处罚直接关系不大,但是对于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如果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法请律师,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立案、调查、听证、处罚、申诉等。
当事人在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行政处罚的目的和意义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水利行业经济、规范、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可以树立起法治意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五、水利行业行政处罚的建议为了避免水利行业行政处罚,水利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士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和纪律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水利法律法规
水利法律法规【正文】一、总则(一)水利法律法规的目的和依据(二)水利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二、水资源管理(一)水资源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二)水资源的管理机构和职责(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1、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与备案2、水资源使用权的确权和转让3、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节约用水(四)水资源保护与调配1、水资源保护的目标和原则2、水生态环境保护3、跨流域调水与水资源调配三、水利工程建设(一)水利工程建设的原则和管理制度(二)水利工程规划1、水利工程规划的编制和审核2、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和调整(三)水利工程的设计与审查(四)水利工程施工与监督1、水利工程施工管理2、水利工程施工监督(五)水利工程验收与移交四、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1、水库和闸坝的放水和泄洪2、堤防和防洪工程的运行3、抽水站和引水工程的运行(二)水利工程维护与保养五、水灾防御与抢险救灾(一)水灾防御和防汛工作(二)水灾抢险救灾的组织与应急措施1、抢险救灾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和调配3、紧急赈灾措施和资金支持六、水利科技与信息化(一)水利科技的组织和管理1、水利科技研究的组织与管理2、水利科技成果的评价与应用(二)水利信息化建设1、水利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共享2、水利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3、水利数据采集和监测技术七、法律责任与处罚(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1、违法行为的分类和认定2、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责任(二)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1、水利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行政处罚程序与措施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附件】1、相关附件一2、相关附件二:::【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资源:指地球上存在的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2、水生态环境:指水域生态系统及其相关的物理、化学、生物条件和过程。
3、水利工程:指人类为了调节水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情况,在地球表面或地下建筑设施的工程。
:::【结束】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照附件部分获取详细相关内容。
雨水时节的水利法律与水利法规
雨水时节的水利法律与水利法规1. 概述在雨水丰沛的时节,合理管理和利用水资源对于保障人类生活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稳定运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水利法律和水利法规,以规范管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本文将介绍在雨水时节中相关的水利法律与水利法规。
2. 水资源管理2.1 水法水法是我国水利行政管理的基础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实施条例。
该法律规定了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在雨水时节,水法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确保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2 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的重要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其实施细则。
该法律规定了水土保持的基本原则、责任和措施,保障了水土资源在雨水时节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2.3 水利建设管理法水利建设管理法是指导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建设管理法》和相关规章。
该法律规定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程序、管理要求和责任划分等内容,确保了雨水时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
3. 水资源保护3.1 水环境保护法水环境保护法是维护水生态环境的关键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保护法》和实施细则。
该法律规定了水环境的保护目标、责任主体和管理措施,保障了雨水时节水资源的生态环境安全。
3.2 水土保持法在雨水时节,水土保持法也发挥重要作用,规定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有效保护了水资源。
4. 水利应急管理4.1 水旱灾害防治法水旱灾害防治法是应对水利灾害的重要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旱灾害防治法》和实施规定。
该法律规定了水旱灾害的防治原则、组织机构和应急措施,保障了雨水时节及时有效地应对灾害。
4.2 水利安全管理水利安全管理法是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安全管理法》和操作性规定。
该法律规定了水利工程安全的管理、监督和应急救援等措施,确保雨水时节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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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令
[2006]第30号
2007年4月1日
20
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水利部、电力工业部
水建[1993]330号
1993年12月1日
21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
水利部
水建[1990]10号
1990年12月1日
22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
交通部
交基发[1996]344号
1996年8月1日
23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水利部
水国科[1998]454号
1998年11月1日
24
堤防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
水利部
水国科[1999]280号
1999年6月1日
1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
[2001]第14号
2002年1月1日
1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
(89)环管字第201号
1989年7月1日
1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
[2004]第128号
2004年7月5日
15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第279号令
2000年1月30日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8]第253号令
1998年11月29日
1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3]第393号令
2004年2月1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88]第3号令
1988年6月10日
所在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序号
名称
文件号
生效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1998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8年3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002年10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2008年6月1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002年11月1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1989年12月26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1999年10月1日
水利部令
[2005]第26号
2005年9月1日
16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令
[1999]第9号
1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9年3月4日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
[2005]第11号
2006年1月1日
1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水利部水建
[1995]第128号
1995年4月21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