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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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年月日
考核项目及
分值考核内容
分
值
考核标准考核办法
加减分因
素
分项得
分
总
分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0分)1、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党风廉政
建设领导小组,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制定本系统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方案
2
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有正
式文件
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减1分,无正
式文件减1分
2、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按要求及时召开专题
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
4
全年四次以上,会议内容详
实,工作措施具体
每缺一次减1分,会议内容不详细、措
施不具体减1分(以查看党委会议记录
为准)
3、按年度认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
执行责任制情况
2 形成书面报告
无书面报告减2分,内容不详实酌情减
0.2—1分
4、认真组织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
政承诺,在党委会上通报,在公开栏
内公开
2 查看党委会记录、公开栏
没有组织承诺的减2分,不公开的减1
分
(二)案件检查和信访举报
工作1、各单位每年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
纪违法案件2件以上
5
按照市纪委《2010年1至12
月份立案案件统计表》。
对有案未及时查处到位,而市纪委进行
立案查处的,每件减3分。有信访案件
但未立案查处的单位,此项得0分
(25分)
2、信访案件当年结案率达到100%,
按期结案率达到95%;“两要”案件结案率达到100%。5
案件查办到位且手续完备、
案卷齐全,装订整齐
市纪委交办“两要”案件不按时查结且
不履行延期手续;该备案不备案、该沟
通不沟通或组卷不符合规定的,每件减
2分。无“两要”案件不扣分(信访室
掌握情况)
考核项目及
分值考核内容
分
值
考核标准考核办法
加减分因
素
分项得
分
总
分
(二)案件检查和信访举报工作(25分)3、控制越级访情况 5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负
责,及时有效化解问题
每发生一起越级到遵化、唐山、省、中
央纪委非正常访的,分别减2分、3分、
4分、5分;越级集体访加倍减分
4、“党风廉政预警信息”工作 5
各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预
警信息,不得报空表。按照
市纪委信访室对各单位上
报预警信息的情况统计,给
予评分。
每月漏报一次减0.5分,不报的扣5分。
上报预警信息得到领导批示的加2分。
5、认真落实“双向承诺”制度、权
利义务告知制度和月报告制度
5
要求发案单位接到署实名
反映件后与反映者签权利
义务告知书,并在15日内
与反映者签订“双向承诺”
书。要求每月25日前报三
套表
落实“双向承诺”制度、权利义务告知
制度超过期限的每件减1分,应落实未
落实的减2分。每月25日前未往信访
室报表的单位每次减0.5分,不如实报
表的减1分(信访室掌握情况)。
(三)行风建1、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3 全年至少组织两次基层所查看活动记录,少组织一次“政务广场”
设
(5分)
站“政务广场”活动活动减1.5分
2、根据本单位、行业特点抓好各项
专项治理工作
2 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在上级组织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每发现
一起“三乱”行为减1分
(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10分)1、动态清理、确定行政职权,编制
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公开公
示。认真填写《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
行情况登记表》。
3
按照《唐山市行政权力运行
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细则和
规范标准》要求,查看档案
资料、公开栏、政府门户网
站、政务公开频道等。
未清理、确定、未形成本单位行政职权
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不得分,未公
开的减2分,未填表的减1分。
考核项目及
分值考核内容
分
值
考核标准考核办法
加减分因
素
分项得
分
总
分
(四)行政权
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10
分)2、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3
按照《唐山市行政权力运行
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细则和
规范标准》要求,查看档案
资料、公开栏、政府门户网
站、政务公开频道等。
确定权力风险划分等级,合理制定权力
风险等级目录,未制定扣1分;确定廉
政风险点、划分等级、研究风险表现、
监控措施等,合理制定廉政风险点预警
防范等级目录,未制定扣2分。编制行
政权力监控流程图,未编制扣2分。制
定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
会制度等相关制度。未制定扣1分。对
目录措施制定不合理、不科学的,工作
走形式、应付的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