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反措保护重点要求西北实施细则
国网十八项反措(修订版)宣贯
2.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 2.4.1.2 稳定控制措施设计应与系统设计同时完成。合理设 计稳定控制措施和失步、低频、低压等解列措施,合理、足 量地设计和实施高频切机、低频减负荷及低压减负荷方案。 2.4.2.2 加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入网验收。对新入网或软、 硬件更改后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进行出厂测试或验收试 验、现场联合调试和挂网试运行等工作。 2.4.2.3 严把工程投产验收关,专业人员应全程参与基建和 技改工程验收工作。
5.1.1.9 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 ,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 220kV变电站应 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 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 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 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变电站直流 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微机保护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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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运行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3.2.3.3 风电场汇集线系统单相故障应快速切除。汇集线系 统应采用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不应采用不接地或经 消弧柜接地方式。 经电阻接地的汇集线系统发生单相接地 故障时,应能通过相应保护快速切除,同时应兼顾机组运行 电压适应性要求。经消弧线圈接地的汇集线系统发生单相接 地故障时,应能可靠选线,快速切除。汇集线保护快速段定 值应对线路末端故障有灵敏度,汇集线系统中的母线应配置 母差保护。 3.2.3.4 风电机组主控系统参数和变流器参数设置应与电压、 频率等保护协调一致。 3.2.3.5 风电场内涉网保护定值应与电网保护定值相配合, 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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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 2.4.3.1 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的变化情况及时地分析、调整 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或整定值,并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每 年下达低频低压减载方案,及时跟踪负荷变化,细致分析低 频减载实测容量,定期核查、统计、分析各种安全自动装置 的运行情况。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检修管理和运行维护工 作,防止电网事故情况下装置出现拒动、误动,确保电网三 道防线安全可靠。 2.4.3.2 加强继电保护运行维护,正常运行时,严禁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 2.4.3.3 母差保护临时退出时,应尽量减少无母差保护运行 时间,并严格限制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
十八项反措实施细则的学习和理解ppt课件
3、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 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二、江苏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 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的编制:
目前,我省采用的通信传输手段主要有光纤通信和微波通信,无 论采用哪一种传输技术,由于传输途径、传输媒介的意外事故,都可 能造成通信的完全中断。 3、实现方式
实现方式可以是两个及以上独立的通信电路或两个及以上通信方式,也
可以利用光纤通信环网来实现,但通道设备的公共部件应按1+1冗余配置。
4、此项要求所要达到的目的 此要求的目的是利用两个不同的通道路由或两种不同的通信手段
之间发生故障的非相关性,力求保证在任意时刻至少有一个通信传输 通道是畅通的,确保电力生产调度信息不间断的传送。 5、现状
基本上都已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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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3 直接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一条线路 的两套继电保护和同一系统的两套安全自动装置应 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并分别由两套独立的通 信电源供电,两套通信设备和通信电源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理上应 完全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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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 15.2.1 电力通信系统网络的规划必须与电网一次系统 规划同步,以满足电网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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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1、服务对象与服务宗旨使然
电力通信网作为服务于电力一次系统的通信技术支持手段,已经 成为现代大型电网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柱之一,其建设与发展必然是以 满足电网一次系统的发展需要为己任。只有在明确了电网一次系统规 划方案、电源点、变电站和线路走向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设计出充分 满足电网通信业务需求的,合理的电力通信网发展规划。
十八项反措实施细则(开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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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开关设备运行操作故障的措施
11.3.1 断路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油断路器严重缺油,SF6断路器气体压 断路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油断路器严重缺油,SF6断路器气体压 力异常、液压(气动)操动机构压力异常导致断路器分合闸闭锁时,严禁对断路 器进行操作。严禁油断路器在严重缺油情况下运行。油断路器开断故障电流后, 应检查其喷油及油位变化情况,当发现喷油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应检查其喷油及油位变化情况,当发现喷油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液压机构压力异常目前较多为220kV西门子3AQ断路器运行中起泵但不建压, 液压机构压力异常目前较多为220kV西门子3AQ断路器运行中起泵但不建压,原因 220kV西门子3AQ断路器运行中起泵但不建压 为由于长期运行后液压系统油路中会有一定量的空气,导致需排气, 为由于长期运行后液压系统油路中会有一定量的空气,导致需排气,可以带电排 具体步骤首先关闭电机电源,退出油泵上排气螺栓, 气,具体步骤首先关闭电机电源,退出油泵上排气螺栓,排除空气后拧紧排气螺 送上电机电源即可正常建压。 栓,送上电机电源即可正常建压。 建议:结合停电彻底排气,同时通过油泵及本体的排气孔反复建压排气,这样比 建议:结合停电彻底排气,同时通过油泵及本体的排气孔反复建压排气, 较彻底,一般2年排一次。 较彻底,一般2年排一次。 11.3.2 在对故障掉闸线路实施强送后,无论成功与否,均应对实施强送的断路 器进行仔细检查。 11.3.3 断路器在开断故障电流后,值班人员应对其进行巡视检查。
举例:2002年《电网技术》指出:1999年以前35kV及以下真空断路器故障主要在开断电容器故障 年以前35kV 举例:2002年 电网技术》指出:1999年以前35kV及以下真空断路器故障主要在开断电容器故障 时发生。2000年度全国有 起真空开关事故,其中2起为ABB ZS3.2开关柜开断电容器事故 年度全国有3 开关柜开断电容器事故( 时发生。2000年度全国有3起真空开关事故,其中2起为ABB ZS3.2开关柜开断电容器事故(1为浙 江潘桥变重燃过电压引起灭弧室外绝缘闪络,造成三相短路,1为西安东郊变开断电容器时内部重 江潘桥变重燃过电压引起灭弧室外绝缘闪络,造成三相短路, 击穿,灭弧室爆炸。) 击穿,灭弧室爆炸。)。
十八项项反措重点措施实施细则
十八项项反措重点措施实施细则根据你的要求,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十八项反腐措施的实施细则:一、明确权责和执法标准1.确立权责清单,明确领导职责和执法尺度。
2.制定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推动执法公正、严明。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和公职人员的道德水平和纪律意识。
2.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力度。
三、加大反腐败宣传力度1.制定反腐败宣传计划,加大反腐败宣传力度。
2.制作反腐败教育材料,普及反腐败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腐败的认识和警惕。
四、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1.建立反腐败工作专门机构,负责协调、推动反腐败工作。
2.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反腐败工作有序进行。
五、加大反腐败力度1.加大反腐败力度,全面排查腐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腐败分子。
2.彻底清除“保护伞”,严惩涉案人员及其相关腐败行为。
六、增加打击腐败的法律武器1.继续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增加打击腐败的法律武器。
2.提高腐败惩治的效果和公信力,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七、监察体制1.推进监察体制,建立国家监察机构,加强监察力量。
2.对腐败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对腐败分子进行有力打击。
八、强化资产申报制度1.加强资产申报制度,推动公职人员资产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九、推动政治体制1.推动政治体制,增加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2.加强选举制度和干部选拔机制的,选拔任用廉洁、才能胜任的干部。
十、加强对非法行为的打击1.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坚决铲除渗透、影响和侵蚀党政机关的黑恶势力。
2.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破获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改进审判工作1.加强审判力量和审判质量,确保腐败案件的快速、准确和公正审判。
2.制定审判规范,遵守法庭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1.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与其他国家分享反腐败经验和信息。
2.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反腐败工作。
十八项反措条文解读
十八项反措条文解读条文5.1.1.8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和《电力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
所有已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 781)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变电站的直流系统在交接试验验收、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
如对充电、浮充电装置在交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中有关稳压精度0.5%,稳流精度1%,纹波系数不大于0.5%的要求进行。
交接验收时,查验制造厂所提供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出厂试验报告。
现场具备条件的话,要对充电、浮充电装置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测试设备的稳压、稳流、纹波系数等指标,有关出厂试验报告、交接试验报告作为技术档案保存好,并作为今后预试的原始依据。
有的制造厂的出厂测试报告只提供高频模块的测试报告,未提供充电、浮充电装置的整机测试报告,造成现场检测整机稳压精度与出厂测试数据严重不符。
对于蓄电池组,在交接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10小时放电率放电电流,100%容量的核对性充、放电试验。
试验时,先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以补充蓄电池组在运输、现场安装、静置过程中自放电所损失的容量。
一次放、充电的试验结果,容量测试不小于额定容量的90%,就可以认为容量达到要求。
测试时,一定要测记蓄电池组安装位置的环境温度,实测容量要进行25℃标准温度下的容量核算。
C25℃= C T/(1+k(T-25))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C T-温度T时的放电容量k-温度系数,10小时放电率时k=0.006/℃3小时放电率时k=0.008/℃1小时放电率时k=0.01/℃条文5.1.1.9 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220kV变电站应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
十八项项反措重点措施实施细则
贵州省惠水涟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海里水力发电厂反事故十八条重点措施实施细则二零一六年二月(一)认真贯彻《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上级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1、领导层要做到:熟悉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制度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落实;亲自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随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
2、管理层要做到:掌握安全生产规程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制订、完善有关规程制度,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设备运行分析等工作,对事故隐患清楚,并采取应对措施;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3、执行层要做到: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清楚工作任务和分工;清楚本职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标准,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技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
4、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上级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5、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时,各单位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在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时,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二)强化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试岗、离岗、内部待岗的规定》,各生产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安全规程的考试,要求参考率百分之百、考试合格率百分之百,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停岗脱产学习一个月再行补考,仍不合格者作下岗处理。
2、公司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对所属单位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考试成绩在公司系统通报。
十八项反措与二十五项反措对照表
2.2.8应避免220 kV及以上枢纽厂站的线路、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母线无快速保护运行时,要尽量减少无母差保护运行时间并严禁安排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受端系统的枢纽厂站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应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2.1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
14.1加强和完善电网一次、二次设备建设。
2.1.1要重视和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建设结构合理的电网。对电网的薄弱环节,要尽快给予强化。
14.1.1重视和加强电网规划管理,制定完善电网结构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建设结构合理的电网;对电网中的薄弱环节,应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从电网一次结构上保证电网的安全可靠。
14.1.5设计安装的低频减载装置和保护系统稳定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应与一次系统同步投运。大电网规划阶段应加强保电网安全稳定最后防线设置的研究,从电网结构上设计配置振荡、低频、低压等解列装置。对于存在大功率、远距离输送,采用自并励的机组,应加装电力系统稳定器(PSS)。
2.2.7要加强稳定控制措施及保系统安全最后防线运行措施的管理。要密切跟踪系统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稳定控制措施,完善失步、低频、低压解列等装置的配置,并做好装置的定值管理、检修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和其它安全自动装置要足额投入。
2.5.1在规划设计电力系统时,必须包括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工的规划设计、并按照无功电力在高峰和低谷负荷时均能分(电压)层、分(供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同时应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压调整能力与足够的检修事故备有容量。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储备,并应有一定的动态无功补偿。
国家电网18项反措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1.1.2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3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1.2.2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1.3 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做到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完善。
1.3.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1 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2.1.1 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和坚强可靠。
国家电网十八项反措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1)2规划、设计与配置 (1)3线路保护 (2)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运行与检修 (8)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8)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1.2《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国网十八项反措(修订版)宣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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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8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 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和《蓄电池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172)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所有已运行 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 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 术规程》(DL/T 724)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781)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5.1.1.9 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 ,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 220kV变电站应 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 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 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 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变电站直流 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微机保护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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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5.1.1.6 在确定各类保护装置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分配时, 应考虑消除保护死区。分配接入保护的互感器二次绕组时, 还应特别注意避免运行中一套保护退出时可能出现的电流互 感器内部故障死区问题。为避免油纸电容型电流互感器底部 事故时扩大影响范围,应将接母差保护的二次绕组设在一次 母线的 L1 侧。 5.1.1.7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选用抗干扰能力符合有 关规程规定的产品,在保护装置内,直跳回路开入量应设置 必要的延时防抖回路,防止由于开入量的短暂干扰造成保护 装置误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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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防止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3.2.2 基建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3.2.2.1 风电场应向相应调度部门提供电网计算分析所需的 主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等)参数、二次设备(CT、PT)参 数及保护装置技术资料及无功补偿装置技术资料等。风电场 应经静态及动态试验验证定值整定正确,并向调度部门提供 整定调试报告。 3.2.2.2 风电场应根据有关调度部门电网稳定计算分析要求, 开展建模及参数实测工作,并将试验报告报有关调度部门。Fra bibliotek6/43
十八项反措
十八项反措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 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 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 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 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 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 1.1.1 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1.1.1.1 对于开关柜类设备的检修、预试或验收,针对其带电点与作业范围绝缘距离短的特点,不管有无物理隔离措施,均应加强风险分析与预控。
1.1.1.2 对于隔离开关的就地操作,应做好支柱绝缘子断裂的风险分析与预控,监护人员应严格监视隔离开关动作情况,操作人员应视情况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1.1.1.3 对于高空作业,应做好各个环节风险分析与预控,特别是防静电感应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1.1.4 对于业扩报装工作,应做好施工、验收、接电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与预控,严格履行正常验收程序,严禁单人工作、不验电、不采取安全措施以及强制解锁、擅自操作客户设备等行为。
十八项反措具体实施措施
目录一、防人身伤害事故41.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措施 (4)2.防止高处坠落和高处落物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4)3.防止机械伤害人身事故措施 (5)4.防止化学物质及有毒气体伤害事故措施 (5)5.防交通事故措施 (6)二、防火灾事故61.汽轮机油系统防火 (6)2.油罐区及锅炉燃油系统防火 (7)3.制粉及输煤系统防火 (8)4.电缆防火 (8)5.电焊、气焊防火 (9)三、防止承压部件泄漏事故91.防止承压部件泄漏事故管理措施 (9)2.防止压力容器及管道泄漏措施 (10)3.防止锅炉承压部件泄漏措施 (11)四、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14五、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14六、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15七、防止汽轮机超速16八、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事故17九、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17十、防止汽轮机轴瓦烧损事故19十一、防止汽轮机叶片断落事故19十二、防止汽轮机动静摩擦事故20十三、防止汽轮机进水、进冷汽事故20十四、防电气恶性误操作事故21十五、防止电网瓦解事故21十六、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24十七、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25十八、防止热工保护拒动或保护缺失事故26十九、防止公用系统出现重大事故271、防止给水系统事故 (27)2、防止汽机循环水事故 (27)3、防止DCS系统重大事故 (28)二十、习惯性违章的常见表现28二一、严重习惯性违章33热电一分公司培训科编辑 2一、防人身伤害事故通过对电力系统以往人身伤亡事故案例分析,对最频发的触电、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等五类事故制定重点预防措施。
每一条都是经验教训,各分公司要按照防范措施严格规范、执行,夯实安全基础。
各级领导与专、兼安全员要把预防人身伤害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严抓实管、共同监督,并做好安全检查情况记录。
凡严重违反防范措施者,即使是人身未遂事件也将严肃查处。
培训科要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人身五防”(防人身触电、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防化学物质及有毒气体伤害、防交通事故)的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职工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陕西省电力公司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陕西省电力公司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电力公司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6)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9)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1)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5)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3)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8)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33)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40)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46)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8)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54)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58)17 防止火灾事故 (59)18 防止交通事故 (62)附:预防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加强作业场所的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1.1.1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各项工作(操作)必须持票进行,认真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按照《陕西省电力公司施工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现场到位干部和安全纠察员“双到位”,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杜绝违章行为。
1.1.2坚持做好工作前的现场踏勘和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有效、切实可行的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并将其列入工作票之中进行严格检查考核。
1.1.3按照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对危险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和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专人监护等。
对交叉作业采取特殊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作业票。
1.1.4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严禁无计划工作和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5认真执行检修施工操作规程和工艺导则,实行工作现场安全措施标准化、人员作业标准化。
1.1.6坚持大型、危险性高、复杂的工作制订“三措”或安全施工措施,合理安排现场工作程序,重点防范触电、高处坠落、误操作、大型施工机具损坏和起重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十八项反措实施细则的学习和理解ppt课件
• 15.2.8 电网或发电厂的通信设备(含通信电源 系统)应具备完善的通信监测系统和必须的声响 告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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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1、要求应具备完善的通信监测系统。 2、特别强调通信监测系统报警声响的有效性,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其中
2、如果选择了DC/DC方式,通信直流电源的后备时间是否满足电网故障 状态下对应急通信备用时间的实际要求?何种电压等级的变电站适合 采用DC/DC方式或是全部适用DC/DC方式?这些都是目前需要研究的问 题。
3、在供电比较薄弱或重要通信站应配备柴油发电机,此要求所述的情况, 在江苏境内基本不存在,所以目前通信站均不考虑配备柴油发电机。 但对于整个地区是否必要配备一台备用的柴油发电机,供全地区范围 内通信站紧急调用,这也是需要考虑的。
并在接头处将含金属光缆中的所有金属构件就近接地。 2)对于悬挂光缆的钢绞线应以一定的距离多点隔断,各段之间应有良好
的电气绝缘并做好各隔断段的接地。 3)新建通信站应严格按照通信电缆沟应与一次动力电缆沟相分离标准执
行,如不具备条件,则在电缆沟内部分隔布防,实现有效隔离。 3.各类光缆架(埋)设与其他设施、建筑和树木的最小距离应满足《电
之间发生故障的非相关性,力求保证在任意时刻至少有一个通信传输 通道是畅通的,确保电力生产调度信息不间断的传送。 5、现状
基本上都已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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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3 直接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一条线路 的两套继电保护和同一系统的两套安全自动装置应 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并分别由两套独立的通 信电源供电,两套通信设备和通信电源在物理上应 完全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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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4 继电保护复用接口设备传输允许命令信号 时,原则上不应带有延时展宽,防止系统功率倒向 时,引起继电保护误动作。
国网十八项反措(修订版)宣贯
2.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 2.4.1.2 稳定控制措施设计应与系统设计同时完成。合理设 计稳定控制措施和失步、低频、低压等解列措施,合理、足 量地设计和实施高频切机、低频减负荷及低压减负荷方案。 2.4.2.2 加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入网验收。对新入网或软、 硬件更改后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进行出厂测试或验收试 验、现场联合调试和挂网试运行等工作。 2.4.2.3 严把工程投产验收关,专业人员应全程参与基建和 技改工程验收工作。
5.1.1.9 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 ,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 220kV变电站应 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 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 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 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变电站直流 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微机保护运行要求。
15.1.2 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和选型,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规定 的要求,并经相关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同意。保护选型应采用 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
15.2.1.5 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 有类型的故障。 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 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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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 新安装的气体继电器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气 体继电器应在真空注油完毕后再安装;瓦斯保护投运前必须 对信号跳闸回路进行保护试验。
9.3.1.2 变压器本体保护应加强防雨、防震措施,户外布置的 压力释放阀、气体继电器和油流速动继电器应加装防雨罩。
9.3.2.3 压力释放阀在交接和变压器大修时应进行校验。
5.1.1.14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所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应采 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严禁使用普通交流断路 器。加强直流断路器上、下级之间的级差配合的运行维护管 理。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反措
(三)未加装防舞装置的线路,舞动易发季 节到来时,运行部门应加强观测,并制定应 急预案。
(四)加装防舞装置的同时应考虑防微风振 动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防振试验或现场测 试,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6.1.3 线路应避开矿场采空区等可能 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地区。
6.1.3.1 设计阶段,在考虑矿区当前状况 的同时,应适当考虑矿区的发展趋势, 以避开矿场采空区。 6.1.3.2 对于可能出现倾斜、沉陷等故障 的杆塔,应采用大板基础或其它有效措 施。 6.1.3.3 对已发生倾斜的杆塔应加强监测 和改造工作。
基建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6.2.1 线路器材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允许使用不合格产品。
6.2.2 塔材、金具、绝缘子、导线等材 料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妥 善加以保管,严防硌压产生宏观压痕。
6.2.3 复合绝缘子相对易于破损,在施 工中应避免损坏复合绝缘子的伞裙、 护套及端部密封,严禁人员沿复合绝 缘子上下导线。
6.3.5.2.6 严禁在距线路周围500米范围内(指 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 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线路安全, 并征得线路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 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另外在 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也必须确保线 路的安全
6.2.4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隐 蔽工程应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运 行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掩埋,否 则严禁立杆塔、放线
6.2.5 砼杆应有埋入深度标识。新建线 路在选用砼杆时,应采用在根部标有 明显埋入深度标识的、符合设计要求 的砼杆,为施工及验收工程质量提供 直观可靠的检测依据,并为提高运行 维护质量提供有效手段
6.1.2 充分考虑特殊地形、气象条件 的影响,尽量避开重冰区及易发生 导线舞动的地区,并合理选取杆塔 型式及强度。对易覆冰、风口、高 差大的地段,宜缩短耐张段长度, 同时杆塔设计应留有裕度。
2018版-18项反措(修订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修订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5)3 防止机网协调及新能源大面积脱网事故 (11)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8)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21)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9)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37)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9)9 防止大型变压器(电抗器)损坏事故 (48)10 防止无功补偿装置损坏事故 (55)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62)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67)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76)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81)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87)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100)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118)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121)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Q/GDW 1799.2-201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212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强化本质安全的决定》(国家电网办〔2016〕62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7〕1101号)、《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质〔2017〕311号)、《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实施生产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科学安排作业任务,严格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有序组织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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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STATE GRIDCORPORATION OF CHINA“《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要求”西北电网实施细则(讨论稿)西北电力调度(交易)中心2006年1月前言依据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文件调继〔2005〕222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重点要求》是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重点要求》强调了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不是以往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
西北电网公司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地区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该细则在编制过程中征求了西北电网公司各(省)市供电局、电厂、设计、基建继电保护部门的意见,邀请了各单位多年从事继电保护工作的人员予以会审、商讨后制定的。
该细则仅对原《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进行了部分诠释和补充,以便于指导现场具体实施。
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公司、运行公司、发电公司(厂),各级保护专业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
编制之中难免存在遗漏错误之处,望多加指正。
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 [2005] 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及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发电厂可参照《重点要求》中相关的技术原则予以解决。
1.6 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注:各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公司、运行公司、发电公司(厂)的各级保护专业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并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同时,在细则实施过程中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2 规划、设计与配置2.1 继电保护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2.2 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困难,为继电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注:一次系统接线方式应尽量避免电磁环网、短线路电磁环网及环网套环网。
为继电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2.3 继电保护的配置和选型应符合《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应优先采用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保护装置,未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测或鉴定的保护装置不允许入网运行。
注:每年根据上一年的继电保护设备运行情况,网调中心确定下一年330kV及以上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入网的厂家及装置型号;省调度中心确定下一年220 kV及以下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入网的厂家及装置型号入网的厂家及装置型号,年终对现场运行存在问题的装置,网、省调度中心应及时通知给相关单位。
建议工程招标侧重装置的性能及质量,不仅仅以低价格来选取产品。
另外,并网电厂、大用户的基建和技改因与网上配套。
2.4 继电保护的制造、配置和整定计算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运行要求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注: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运行要求的情况下,突出保护灵敏性,适当牺牲部分选择性,并在定值通知单及各单位年度继电保护运行整定方案中予以说明。
2.5 继电保护配置的原则要求2.5.1 应根据电网结构、一次设备的接线方式,以及运行、检修和管理的实际效果,遵循“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和二次回路”的原则进行保护配置、选型与整定。
注:双重化配置的2套主保护应选用不同原理、不同厂家的保护进行配置。
2.5.2保护双重化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障。
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2)两套主保护的电压回路宜分别接入电压互感器的不同二次绕组。
电流回路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并合理分配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避免可能出现的保护死区。
分配接入保护的互感器二次绕组时,还应特别注意避免运行中一套保护退出时可能出现的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死区问题。
注:①对新建3/2接线的330kV及以上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两套主保护电压回路应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不同的二次绕组。
对于老站不满足要求的应加快改造。
②对于220kV双母线接线方式的系统,一些老的厂站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数量不够,应加快改造,更换为至少4个保护绕组的电流互感器。
对双母差配置的母线保护,要求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独立。
3)双重化配置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注:对于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应按此项执行。
对不满足此项要求的厂站加快直流系统的改造。
4)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圈分别一一对应。
注:开关机构、操作箱无双跳功能的应尽快更换。
5)双重化的线路保护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含复用光纤通道、独立光芯、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等),两套通信设备应分别使用独立的电源。
注:保护至通信机房的电缆等设备,必须有明显的标示,以便于运行维护。
通信机房应设两组蓄电池,两套主保护用通信设备的电源取自不同的直流母线段,每套保护用通信设备应使用独立的直流空开。
6)双重化配置保护与其他保护、设备配合的回路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
7)双重化配置的线路、变压器和单元制接线方式的发变组应使用主、后一体化的保护装置;对非单元制接线或特殊接线方式的发变组则应根据主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按双重化的要求进行保护配置。
注:对于未采用主后一体化的保护应尽快改造。
变压器和单元制接线方式的发变组两套保护的电流回路宜分别取用独立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
2.6 各发电公司(厂)应重视和完善与电网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选型、配置,在保证主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还必须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
注:各发电公司(厂)与电网有密切关系的保护选型、配置必须按电网的要求进行配置,并报调管的调度机构审批。
2.7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均应配置断路器本体的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
注:部分西北地区风沙大,户外运行环境差,可优先考虑使用保护装置配置的三相不一致保护,同时,亦应投入本体三相不一致保护,但应采取防止误碰引起本体三相不一致保护误动的措施。
如使用开关本体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各单位应明确维护界限。
3 线路保护3.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
联络线的每套保护应能对全线路内发生的各种类型故障均快速动作切除。
对于要求实现单相重合闸的线路,在线路发生单相经高阻接地故障时,应能正确选相并动作跳闸。
注:要求生产厂家必须满足此项条件。
3.2 对双母线接线按近后备原则配置的两套主保护,当合用电压互感器的同一二次绕组时,至少应配置一套分相电流差动保护。
注:在改造、更换保护装置并在通道条件具备时,宜使用2套光纤差动保护。
3.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联络线不允许无全线速动的纵联保护运行,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注:应尽快采取代路或停运线路措施。
3.4 对于远距离、重负荷线路及事故过负荷等情况,宜采用设置负荷电阻线或其他方法避免相间、接地距离保护的后备段保护误动作。
3.5 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零序功率方向元件的电压死区导致零序功率方向纵联保护拒动,但不宜采用过分降低零序动作电压的方法。
3.6 宜设置不经闭锁的、长延时的线路后备保护。
注:要求线路保护在电压回路断线时考虑距离Ⅲ段取消振荡闭锁,零序Ⅳ段退出方向或配置带延时的相过流、零序过流保护。
3.7 积极推广使用光纤通道作为纵联保护的通道方式,传输保护信息的通道设备应满足传输时间、安全性和可依赖性的要求。
注:①在条件具备时尽量使用专用光芯通道,同时宜采用2M口。
②双套配置的远跳保护通道宜采用一一对应的方式(二取一方式)4 母线及断路器失灵保护4.1 当母差保护与失灵保护共用出口时,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圈。
4.2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3/2、4/3接线的每组母线应装设两套母线保护,重要变电站、发电厂的双母线接线亦应采用双重化配置,并满足以下要求:注:西北电网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必须满足双重化要求对不满足此项要求的厂站加快改造。
4.2.1 用于母差保护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