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市场发展现状 趋势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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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市场发展现状、趋势和对策
一、我国人才市场发育现状
面对与经济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我国的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相对滞后。从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三个方面衡量我国人才市场的发育程度,目前我国人才市场发育度偏低,具体表现在:
(一)市场价格机制尚未形成
其主要表征为,同一地区的不同行业的人才价格,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不同地区人才价格,同一地区的不同所有制单位的人才价格,在较长时段内都处于非均衡状态,存在过大的差距。主要原因在于:
1、全社会人才价格,人才供求信息的汇集与发布尚未成为公共产品,用人单位与人才之间价格信息传递的渠道不畅,不能及时反映及预测人才供需数量、结构的状况和趋势。
2、人才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机制还未形成。体制内的人才评价多数仍在沿用学历、职称标准,体制外的人才标准更重视经历、能力和绩效,致使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人才价格形成较大的反差。
3、薪酬制度不透明。用人单位的市场报价一般只限于工资水平,而津贴、奖金及福利则处于隐秘状态,从而扭曲了人才市场价格。
(二)人才供求机制不健全
1、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均未形成,存在着人才就业和流动的区域性壁垒,严重限制了全国市场容量的扩大,增加了交易费用。目前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机构掌握人才信息的主渠道,但各自为政,相互封闭,使人才信息局限于本地区内,妨碍了人才信息的全社会流通。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制度、职业资格认定、市场准入等行政壁垒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人才流动。
2、人才市场格局存在“场内”与“场外”的市场份额倒挂。目前,全国人才中介机构场内成交率约为15%左右,即使考虑人才多次求职的因素,场内成交率也不会高于30%。70%以上的场外成交多数是通过社会人际网络进行的,不仅交易成本过高,不符合市场公开、公平原则。
(三)人才竞争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人才市场上,市场主体的信用与道德问题一直困扰着人才市场成熟与发展。人才在流动中由于缺乏道德与自律意识,引起各类人事争议及知识产权纠纷;用人单位与人才互不信任,缺乏承诺,将契约关系视同儿戏。
二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普遍存在以下误区
近年来,双向选择招聘用人机制的实施,为毕业生就业和企事业单位选聘人才提供了便利。但是,由于受这一招聘制度不尽完善和其他消极社会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重智轻德。有些用人单位在选拔毕业生时只注重考查其学业成绩、外语水平和研究成果,而不太注意毕业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在校的表现,不考查他们的敬业精神。
(二)是重关系轻素质。招聘人才应以素质为标准,谁的素质高就录用招聘谁。但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往往公然违背招聘的原则,只看社会背景,只看是哪位领导或者熟人介绍来的,对有关系和背景的往往来者不拒,优先录用。
(三)是重男轻女。有些单位认为女性体能和业务水平不如男性,且她们又要生儿育女,哺乳休产假,操持家务,使用女性职工劳动力成本较高。
(四)是重文凭轻水平。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选拔人才时,不切单位实际,只看学历,不注重考察能力,片面认为学历越高越好,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博士生多多益善,研究生来者不拒,本科生考虑考虑,专科生、中专生不要不要。
(五)是重相貌轻潜能。时下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只注重求职者的身高、容貌、气质、身材等外在条件,以貌取人,对相貌挑剔,而不太注重求职者的潜在能力、心理素质等条件。
三人才市场发育程度偏低的原因
(一)政府宏观调控不到位,人才市场发育的环境不成熟
政府宏观调控滞后的主要表现:一是政策不规范,缺乏相配套的完备的政策法规,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二是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开发、培育滞后。三是缺乏总量控制,人才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失衡。四是结构调整不到位,没有充分运用产业政策、分配手段、经济手段引导人才的合理布局。
这样势必造成人才市场的发育环境不成熟:
1、人才市场的社会支撑体系不成熟,特别是户籍的管理、住房的问题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等尚未同步健全起来;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目前的人事机制还存在着许多不符合市场规则的地方;政府对人才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还发挥得不到位,一些管理人员尚未真正树立市场经济理念。
2、人才市场的市场规则不够成熟,人才市场上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法治体制不够完善。
3、人才市场的市场伦理道德不够成熟,我国人才市场上的各方诚信度偏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高。市场中介的欺诈行为、逐利行为、短视行为都很严重。
(二)人才市场的主体到位速度缓慢
从人才的需求方来看,由于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滞后,人才管理配置60%以上依靠行政权力。用人机制仍然处于封闭半封闭的状态,尚未完全走向市场。而用人主体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一些“三资”、民营企业,其用人数量不可与前述单位相比,而从择业主体看,对人才市场的信任度没有树立起来,多数的就业方式仍以社会关系和各种各样的人际网络为主,而且户籍、档案等人为因素又降低了人才流动率,需求双方主体还不能完全以市场导向自主决策,影响了我国人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三)人才供需的结构性失衡
一方面,用人单位找不到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人才市场又滞留着千千万万的求职者。随着高校扩招之后学生毕业人数的增多,这种状况还在加剧。同时,低端的技术劳务人才市场也出现了结构性失衡,熟练的蓝领技术工人供不应求。人才的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和初次就业失业交织在一起,使得我国人才供求结构性失衡问题更加复杂,解决难度更大。造成我国人才供求结构性失衡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对人才的特定结构性需求与人才培养供给的不对应,以及人才的就业期望与社会需求之间失衡,整个社会的人才培养与开发体系结构性失衡。
(四)人才市场的渠道不畅
主要表现在:
1、人才流动的市场化导向需求与人才市场由政府主导的现状之间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人才市场以政府行为为主导,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多为垄断型实体,为人才流动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业务收入所占的比重很小,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市场化程度低。
2、人才中介服务需求多样化与国内人才中介服务产品单一的矛盾。目前我国人才市场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单一,大多只能提供人才招聘和求职信息发布、代管人事档案等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服务产品,各类人才交流大会仍然处于大集市水平,成交率低。不适应现代人才市场需要的服务方式。
3、人才价值发现、复归以及对人才的信用需求增加与人才市场评价机制缺失的矛盾。人才价值需要在人才市场上得到客观的显现与界定,他的道德与信用水平的积累更需要获得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