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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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构件吊装 0.85
0.5
桩基工程 0.9

0.5 0.2/0.4 0.6
单独装饰
工程
0.9
安装工程 0.8
市政工程 1.1
仿古建筑
工程
1.5
园林绿化
工程
0.7
0.5 0.2/0.4 0.4 0.2/0.4 0.6 0.2/0.4
0.8 0.3/0.5
0.4
修缮工程 0.8
0.4 0.2/0.4
⑨税 金:指企业 按规定交纳 的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 税、印花税 及土地使用 费等。
⑩其 他:包括技 术转让费、 技术开发费 、业务招待 费、绿化费 、广告费、 公证费、法 律顾问费、 审计费、咨 询费、联防 费等。
(2)现 场管理费: 指现场管理 人员组织工 程施工过程 中所发生的 费用。内容 包括:
8、脚 手架费:指 脚手架搭设 、加固、拆 除、周转材 料摊销等费 用。
9、已 完工程及设 备保护:指 对己施工完 成的工程和 设备采取保 护措施所发 生的费用。
10、施 工排水、降 水:指施工 过程中发生 的排水、降 水费用。
11、垂 直运输机械 费:指在合 理工期内完 成单位工程 全部项目所 需的垂直运 输机械台班 费用。
14、赶 工措施费: 若建设单位 对工期有特 殊要求,则 施工单位必 须增加的施 工成本费。
15、工 程按质论 价:指建设 单位要求施 工单位完成 的单位工程 质量达到经 有权部门鉴 定为优良工 程所必需增 加的施工成 本费。
16、特 殊条件下施 工增加费:
(1)地 下不明障碍 物、铁路、 航空、航运 等交通干扰 而发生的施 工降效费用 。
(三)不 可竞争费包 括:

各种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划分取

各种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划分取

各种建设⼯程造价计算程序、取费标准、⼯程类别划分取2003年各种建设⼯程造价计算程序、取费标准、⼯程类别划分2004年在省、市尚未贯彻《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前,仍按本计价程序、取费标准并结合有关⼯程投报价合理范围幅度参考指标。

1、建筑⼯程(⼀)⾃2002年1⽉1⽇起使⽤2001江苏省建筑定额的⼯程造价计算程序类⼯程计价均⽤本表。

2、据《南京建筑⼯程施⼯投标报价实施办法》及市建设⼯程造价管理处解释,(汇编⼗⼋186页)江宁区、溧⽔县、⾼淳县尚未实⾏建筑⾏业统筹劳保,所在在⼯程不应取“地⽅统筹劳保”。

只取“企业劳保费”。

单独打预制桩(或构件吊装)⼯程:计价程序(2001定额)⼤型⼟⽯⽅⼯程计价程序(包括机械或⼈⼯施⼯)建筑⼯程各类取费标准:(2001定额)224页)②其他费⽤:这部分费⽤由承发包双⽅根据施⼯组织设计等,通过合同形式或签证加以确认,作为⼯程结算的依据。

(或可依照《南京建筑⼯程施⼯投标报价实施办法办理--该⽂在汇编⼗⼋》)主要有以下⼏种:△包⼲费:是指包定额说明有关材料和构件等场内外⼆次搬运,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甲⽅所为四⼩时以内的临时停⽔停电费⽤。

设计变更发⽣的费⽤不包括在包⼲费之内,应另⾏按实调整。

包⼲费计费标准:按定额直接费的1%-2%计算。

(可竞争费不得低于1%)△赶⼯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单位必须增加施⼯成本费。

具体办法如下:住宅⼯程:⽐我省现⾏定额⼯期提前20%以内,则须增加2%-3%的赶王措施费。

⾼层建筑⼯程:⽐我省现⾏定额⼯期提前25%以内,赠须增加3%-4%的赶⼯措施费。

⼀般框架、⼯业⼚房等其他⼯程:⽐我省现⾏定额⼯期提前20%以内,则须增加2.5%-3.5%的赶⼯措施费。

按照市建委宁建基字(2印2)427号⽂规定赶⼯措施费为可竞争费⽤。

标底编制和投标⼈不得低于2%列⼊。

赶⼯措施费的计算基数为不含税⼯程造价。

△⼯程按质论价:是指对建设单位要求施⼯单位完成的单位⼯程质量达到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优良、优质(含市优、省优、国优)⼯程⽽必须增加的施⼯成本费。

江苏省2004计价表

江苏省2004计价表

江苏省2004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2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标准资料网WWW: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市政工程与建设工程项目划分,(包括厂区、小区)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工程,按《建设工程标准图集》设计为建设工程项目。

2、土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基土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分(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

3、各专业交叉时类别划分说明:(1)、电力、弱电管沟(不包括穿线)如在小区、厂区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三类,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按市政排水三类执行。

(2)、专业渋及修缮、加固部分,按修缮工程取费。

(3)、在小区、园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如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取费,未明确时按照土建三类取费。

2014江苏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编制依据: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第一、二、三、六册)说明:关于材料消耗量: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胶泥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1、对场站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3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水平运输数量-50% 垂直运输-100% 非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15%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2、对市政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4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第一册通用项目说明:1、挖湿土人工机械系数*1.18,(除井点降水)2、人工、机械夯实土堤套用人工、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3、挖土机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系数1.25,搭拆垫板材料按摊销费另行计算。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系数1.17。

5、支撑下挖土,人工*系数1.43,机械*系数1.20.先挖后撑不算。

6、挖密实钢渣,按四类土人工*系数2.5,机械*系数1.5.7、采用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防设施及各类标牌摊销费、施工现场环境美化、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施工出入口清洗及污水 排放设施、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内容。
3、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 低等费用。 5、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 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 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8、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11、检验试验费: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 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 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 行向建设单位收取。 12、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13、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 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1)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2)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 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享受人数,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区域外加工的制品不应计 入)的计价表耗工数,并加计百分之十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数确定。 15、围堰:围堰发生的费用。 16、筑岛:筑岛发生的费用。 17、便道:做便道发生的费用。 18、便桥:做便桥发生的费用。 19、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因施工需要发生的洞内施 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的费用。 20、驳岸块石清理:发生的驳岸块石清理的费用。 (三)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 (1)总承包: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承包的行为,建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标准资料网WWW:PV265。

COM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市政工程与建设工程项目划分,(包括厂区、小区)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工程,按《建设工程标准图集》设计为建设工程项目。

2、土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基土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分(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

3、各专业交叉时类别划分说明:(1)、电力、弱电管沟(不包括穿线)如在小区、厂区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三类,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按市政排水三类执行。

(2)、专业渋及修缮、加固部分,按修缮工程取费.(3)、在小区、园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如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取费,未明确时按照土建三类取费。

2014江苏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编制依据: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第一、二、三、六册)说明:关于材料消耗量: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胶泥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1、对场站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30%定额搅拌机数量-100%水平运输数量—50%垂直运输-100% 非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15%定额搅拌机数量-100%2、对市政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4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第一册通用项目说明:1、挖湿土人工机械系数*1.18,(除井点降水)2、人工、机械夯实土堤套用人工、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3、挖土机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系数1.25,搭拆垫板材料按摊销费另行计算。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系数1.17。

5、支撑下挖土,人工*系数1。

43,机械*系数1。

20。

先挖后撑不算。

6、挖密实钢渣,按四类土人工*系数2.5,机械*系数1.5。

7、采用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正式)

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正式)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目录一、总则 (3)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8)(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15)(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1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本定额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房屋修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原相关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和材料供应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计价表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汇总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汇总

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标准资料网WWW: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市政工程与建设工程项目划分,(包括厂区、小区)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工程,按《建设工程标准图集》设计为建设工程项目。

2、土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基土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分(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

3、各专业交叉时类别划分说明:(1)、电力、弱电管沟(不包括穿线)如在小区、厂区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三类,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按市政排水三类执行。

(2)、专业渋及修缮、加固部分,按修缮工程取费。

(3)、在小区、园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如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取费,未明确时按照土建三类取费。

2014江苏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编制依据: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第一、二、三、六册)说明:关于材料消耗量: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胶泥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1、对场站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3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水平运输数量-50% 垂直运输-100% 非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15%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2、对市政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4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第一册通用项目说明:1、挖湿土人工机械系数*1.18,(除井点降水)2、人工、机械夯实土堤套用人工、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3、挖土机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系数1.25,搭拆垫板材料按摊销费另行计算。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系数1.17。

5、支撑下挖土,人工*系数1.43,机械*系数1.20.先挖后撑不算。

6、挖密实钢渣,按四类土人工*系数2.5,机械*系数1.5.7、采用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正式)

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正式)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目录一、总则 (3)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8)(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15)(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1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本定额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房屋修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原相关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和材料供应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计价表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标准资料网WWW: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市政工程与建设工程项目划分,(包括厂区、小区)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工程,按《建设工程标准图集》设计为建设工程项目。

2、土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基土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分(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

3、各专业交叉时类别划分说明:(1)、电力、弱电管沟(不包括穿线)如在小区、厂区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三类,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按市政排水三类执行。

(2)、专业渋及修缮、加固部分,按修缮工程取费。

(3)、在小区、园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如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取费,未明确时按照土建三类取费。

2014江苏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编制依据: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第一、二、三、六册)说明:关于材料消耗量: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胶泥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1、对场站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3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水平运输数量-50% 垂直运输-100%非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15%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2、对市政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4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第一册通用项目说明:1、挖湿土人工机械系数*1.18,(除井点降水)2、人工、机械夯实土堤套用人工、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3、挖土机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系数1.25,搭拆垫板材料按摊销费另行计算。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系数1.17。

5、支撑下挖土,人工*系数1.43,机械*系数1.20.先挖后撑不算。

6、挖密实钢渣,按四类土人工*系数2.5,机械*系数1.5.7、采用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市政工程类别和费用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类别和费用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类别和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标准资料网WWW: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市政工程与建设工程项目划分,(包括厂区、小区)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工程,按《建设工程标准图集》设计为建设工程项目。

2、土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基土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分(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

3、各专业交叉时类别划分说明:(1)、电力、弱电管沟(不包括穿线)如在小区、厂区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三类,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按市政排水三类执行。

(2)、专业渋及修缮、加固部分,按修缮工程取费。

(3)、在小区、园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如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取费,未明确时按照土建三类取费。

2014江苏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编制依据: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第一、二、三、六册)说明:关于材料消耗量: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胶泥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1、对场站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3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水平运输数量-50% 垂直运输-100% 非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15%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2、对市政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4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第一册通用项目说明:1、挖湿土人工机械系数*1.18,(除井点降水)2、人工、机械夯实土堤套用人工、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3、挖土机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系数1.25,搭拆垫板材料按摊销费另行计算。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系数1.17。

5、支撑下挖土,人工*系数1.43,机械*系数1.20.先挖后撑不算。

6、挖密实钢渣,按四类土人工*系数2.5,机械*系数1.5.7、采用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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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内容包括: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⑨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⑩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2)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包括: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工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的旅费、住勤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职工离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和租赁费等。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和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安全保险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

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6)远地施工增加费: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周转性材料、办公和生活用具等的运杂费。

对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计算。

(7)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5、利润: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的利润。

(二)措施项目费1、环境保护费:指正常施工条件下,环保部门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噪音、扬尘、排污等费用。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市政工程维护设施费、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消防设施及各类标牌摊销费、施工现场环境美化、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施工出入口清洗及污水排放设施、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内容。

3、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低等费用。

5、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8、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11、检验试验费: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

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

12、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13、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1)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2)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享受人数,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区域外加工的制品不应计入)的计价表耗工数,并加计百分之十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数确定。

15、围堰:围堰发生的费用。

16、筑岛:筑岛发生的费用。

17、便道:做便道发生的费用。

18、便桥:做便桥发生的费用。

19、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因施工需要发生的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的费用。

20、驳岸块石清理:发生的驳岸块石清理的费用。

(三)其他项目费1、总承包服务费(1)总承包: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承包的行为,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至竣工投产全过程承包的“交钥匙”方式。

(2)总分包①建设单位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

②总包单位自行分包的工程所需的总包管理费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自行解决。

2、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3、零星工作项目费: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1、工程定额测定费:包括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

应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房(1999)13号、苏财综(1999)5号《关于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收取工程定额测定费。

该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施工单位代收代缴,上交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2、安全生产监督费:指有权部门批准的由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收取的安全生产监督费。

3、建筑管理费:指建筑管理部门按照经有权部门批准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建筑管理费。

4、劳动保险费:指施工单位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职工退职金及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等。

五、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工程类别划分(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表(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等,结合市政工程实际情况划分确定的。

2、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单项工程中如有几个不同类别的单位工程组成,其工程类别分别确定。

3、单位工程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附属工程按主体工程类别取定。

4、凡工程类别标准中,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堤防、挡土墙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5、道路路幅宽度为包含绿岛及人行道宽度即总宽度,结构层厚度指设计标准横断面厚度。

6、道路改造工程按改造后的道路路幅宽度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7、桥梁的总长度是指两个桥台之间的长度。

8、排水管道工程按主干管的管径确定工程类别。

9、箱涵、方涵套用桥梁工程类别标准。

10、路灯、邮电、电力、交通管理的管线安装工程均按二类工程标准取费。

11、上表中未包括的市政工程,其工程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四、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一、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28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26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4元/工日。

二、包工不包料、点工分别按35元/工日、29元/工日计算,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三、市政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市政工程计价表中的管理费是以三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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