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09定额专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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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专家答疑第一期

1. 问:施工企业在使用2008年《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计价时,是执行与2004年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规费取费证还是执行与2009年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规费取费证核定的费率计算规费?

答:根据2009年《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与2004年《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2009年3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已签订施工合同或已开工的抗震加固工程使用2008年《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计价,应使用与04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计取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费率标准的60%计取;自2009年3月1日起,发出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的抗震加固工程,应使用与09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计取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费率标准计取。

2. 问:在执行2009清单计价定额计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是否仍按川建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计算?

答: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应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T.措施项目册说明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管理,除2009清单计价定额另有规定外,仍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3. 问:2009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工程分册A.A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如何执行?

答:挖基础土方分为沟槽、基坑、平基三种情况,沟槽、基坑、平基按如下原则划分:

沟槽:凡槽长大于槽宽三倍,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按沟槽计算;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计算。

基坑:凡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按基坑计算;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上者,按平基计算。

工程量按如下原则计算:

挖沟槽土方:按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截面积计算,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内墙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体积不另计算。

挖基坑: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沟槽及基坑增加的工作面及放坡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定额规定计算。

挖平基土方执行2009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工程A.A.1.2挖土方相应定额项目。

4. 问:2009清单计价定额CFG桩的桩间人工挖土方是否按建筑工程分册土石方工程说明增加工日?

答:按建筑工程分册土石方工程说明增加工日数的40%计算。

5. 问:2009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工程分册A.C砌筑工程说明第二条第(二)款“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如何执行?

答:该条说明修改为“框架结构间和预制柱间砌砖墙、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6. 问:2009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工程分册A.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第二条第(十二)款“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4m,按异形柱定额项目执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8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或≤1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混凝土按柱定额项目执行。”如何执行?

答:该条说明修改为“(十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均≤0.4m,按异形柱定额项目执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均≤0.8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或≤1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混凝土按柱定额项目执行。”

7. 问:对于桩基础的螺旋箍筋直接使用盘圆钢筋是否可按2009清单计价定额规定,弧形钢筋制安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答:桩基础的螺旋箍筋直接使用盘圆钢筋不执行2009清单计价定额“弧形钢筋制安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的规定。螺旋箍筋如直接使用盘圆钢筋不属于定额中规定的弧形钢筋。

8. 问:2009清单计价定额对于清水房未安装门窗的门窗洞口侧边抹灰如何处理?

答:2009清单计价定额对于清水房未安装门窗的抹灰处理,门窗洞口侧壁按10cm宽展开计算该部分抹灰面积,并入相应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9. 问:在执行2009清单计价定额计价时,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如何计算?

答:①停(窝)工人工单价,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按省造价总站发布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计日工单价计算。

②停(窝)工机械停置台班单价,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按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的6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机械停置台班单价=定额机械台班单价×60%

――摘自四川省2011年4期价格信息

问题1:进行吊顶装修工程中满堂架高度是以装饰面高度还是以结构底高度计?

答:2009定额装饰工程满堂脚手架执行T.B建筑工程满堂脚手架定额项目,高度从设计地坪至结构板底或固定吊顶龙骨的支承面。

问题2:桩基础工程中的泥浆沉淀池属于安全文明费还是另行计算?

答: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桩基础工程中的泥浆沉淀池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另行计算。

问题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施工阶段全工程造价控制,收费计算基础投资额是否包含建安工程造价之外的土地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勘察设计费用、监理费用、招标代理费用、代建费用等的审核工作。

答: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施工阶段全工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建安工程造价之外的土地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勘察设计费用、监理费用、招标代理费用、代建费用等的审核工作。

问题4::209定额规定,金属构件油漆按构件单体重量≤500kg按图示尺寸以总量计算,重量>500kg按刷涂面积以m2计算。其中单体如何理解?

答:单体是指能够独立完成基本功能的构件,如钢柱、钢梁、钢屋架、钢网架等视为单体构件。构成单体构件的杆件,如钢屋架、钢网架的杆件、节点等不应视为单体构件。金属栏杆、栅栏、围网等不区分单体构件是否≤500kg,均按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

问题5:2009定额措施分册219页第一条第(十)款“墙模板中“对拉螺栓”用量以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重量,地下室墙按一次性摊销进入材料费,地面以上墙按12次摊销进入材料费”具体如何理解。

答:2009定额措施分册219页第一条第(十)款墙模板中“对拉螺栓”用量,在相应定额“其他材料费”的铁件用量中已包含,是按12次周转使用考虑的,定额勘误已将铁件用量列出。周转使用的对拉螺栓摊销量按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如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为一次性摊销使用的,则按一次性摊销使用进入材料费并扣除定额已含的铁件用量。

问题6:2009定额装饰脚手架执行条件中是否也要求施工高度超过3.6m时,方可计算装饰脚手架。

答:装饰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6m时,需搭设脚手架的,应按措施项目T.C装饰装修工程规定计算脚手架。但装饰定额中的抹灰工程、 B.E.7.1涂料、B.E.8空花格、栏杆刷涂料锁涉及项目,如在已计算综合脚手架锁包含的范围中,不再计算装饰脚手架;如不在计算综合脚手架所包含的范围中,施工高度超过3.6m时,抹灰工程、B.E.7.1涂料、B.E.8空花格、栏杆刷涂料锁涉及项目应按措施项目T.C装饰装修工程规定计算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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