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09定额解释解读

四川09定额解释解读
四川09定额解释解读

四川09定额解释

1、成品陶瓷拖布池(盆),如为托架安装时,套用洗涤盆(单嘴)定额,如为落地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5,计价材料费乘以系数0.4。

2、在使用09定额计价时,室外塑料(UPVC)雨水管道安装如何套用定额?答:套用C.H.1.5.7承插排水管安装相应项目。

3、在使用2009定额土建工程定额计价时,砂夹石基础回填、砂夹石基础换填、砂夹石垫层项目在套用定额时如何区分?

答: 1、2009建筑工程定额A.D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说明规定“基础回填砂夹石、灰土时,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0.95”,该定额说明只用于采用人工回填(包含使用蛙式打夯机)的情况。

2、楼地面垫层设计为砂夹石的,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

3、为加强地基承载力,用砂夹石进行基础换填,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

4、根据《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规定,是否2009定额所有的人工费调整政策均应按该文件计算综合费?针对窝工计日工单价是否参照2004定额的类似做法,综合费按10%计取?

答:1、《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发文之日前已颁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中的计日工单价不在计算综合费。

2、停(窝)工人工单价按《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中规定的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计算。

5、地下室如何按檐高套综合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定额?

答: 2009定额在继续执行《四川省二00年—二00六年补充定额、定额解释、答疑、勘误汇编》78页D.脚手架工程第3条和176页第5条解释原则基础上,再作如下补充规定;

1、檐口高度的确定:

(1)地下室无地面建筑物(或无地面建筑物部分),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底板结构上表面高差(以下简称“地下室深度”)作为檐口高。

(2)地下室有地面建筑部分,“地下室深度”大于其上的地面建筑檐高时,以“地下室深度”作为檐高。

2、以“地下室深度”作为檐高时,综合脚手架的计算

单层地下室综合脚手架套用单层建筑相应定额项目,多层地下室综合脚手架套用多层建筑相应定额项目;

3、以“地下室深度”作为檐高时,垂直运输机械费的计算

檐高高度>3.6m时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檐口高度分20m(6层)以内和以上情况分别套用。

6、“原土掺生石灰”定额中,只含灰土拌合费用,还是应含挖出原土再进行集中拌合的费用?

答: “原土掺生石灰”定额工程内容包含挖松原土、掺石灰、找平、碾压。将原土挖出并集中拌合时,不能套用“原土掺生石灰”定额项目。

7、在执行2009定额塔式起重机基础定额时,如实际施工方案的基础体量(包含钢筋、埋件等)与定额差异较大,如何处理?

答: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2009定额塔式起重机基础定额项目执行,不

作调整;投标人投标时按投标施工方案自主报价;合同约定按定额结算时,根据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塔式起重机基础可拆分为挖土方、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分别按相应定额计价。

8、天棚吊顶如纸面石膏板吊顶上安装灯具,2009定额装饰装修定额是否已经含其开孔费用,如果有安装单位开孔,是否应将装饰单位的开孔费用扣除?

答:安装工程定额未包含吊顶开孔费用。装饰工程装修定额已包含按设计要求预留孔或开孔费用,如装饰施工图中未设计预留孔洞,在装饰承包人已完成的吊顶上开孔费用另行计算。

9、2009定额或者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是否包含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费用?

答: 2009定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已包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费用,但未包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费用。

10、勘误:2009定额建筑工程916页计量单位改为“座”。

11、2009定额措施项目建筑工程中221页(二)综合脚手架:“??2、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砌筑、浇筑、吊装、抹灰、油漆、涂料等脚手架费用”。此处的“抹灰、油漆、涂料”是指什么?

答:2009定额措施项目T.B建筑工程说明第三条第(二)款第2小条(221页)中的“抹灰”指下表所列的2009装饰装修工程定额项目:

2、该说明中“油漆、涂料”是指2009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E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B.E.7.1涂料及B.E.8空花格、栏杆刷涂料中的定额项目。

12、2009定额装饰工程中的B.F.8楼地面、墙面块料面层铲除是否包含块料面层水泥砂浆基层打底(找平)的拆除?

答:2009定额装饰装修工程B.F.8拆除、铲除中的楼地面、墙面块料面层铲除未包含其水泥砂浆找平层、打底层的拆除。水泥砂浆的拆除套用2009定额装饰装修工程

B.F.8拆除、铲除中水泥砂浆铲除相应定额项目。

13、2009定额T.B建筑工程后浇带模板如何计价?

答:2009定额T.B建筑工程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项目综合单价乘以系数2.5,包含后浇带模板、支架的保留,重新搭设、恢复、清理等费用。

14、2009定额T.B建筑工程砖砌现浇混凝土地胎膜如何计价?

答:2009定额T.B建筑工程砖砌现浇混凝土地胎膜按零星砌砖项目计算。 15、2009定额的成品腻子是按多少遍考虑的,遍数不同时是否调整?

答:2009定额中刮成品腻子定额项目已综合考虑了刮腻子遍数,不做调整。16、关于2009定额中烧结多孔砖、红(青)砖等砌体规格与设计不同时是否调整的问题?

答: 2009定额中的烧结多孔砖、红(青)砖等砌体材料的规格系按定额A.C砌筑工程说明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编制的,如设计要求规格与定额规格不同时,定额材料用量允许换算。

1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经核定的规费费率标准发生了变化,在结算时规费费率标准如何确定?

答:规费是不允许竞争的费用,是按年度核定的。如在跨年度的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经核定的规费费率标准发生了变化,应将各年度所完成的工程量分段,各段执行相应年度核定的规费费率。

18、2009园林绿化工程中,栽植成片绿篱、花卉定额中计量单位有按m2、有按株的,如何套用?

答: 凡成片绿篱、花卉栽植成形后,株距在250mm以上或高度在600mm以上(其中只要满足任何一个条件),成片栽植的发篱、花卉按单株计算,执行单植绿篱、花卉相应定额项目。

19、2009定额中现浇混凝土L、Y、T、十字、Z字形短肢剪力墙与一字形短墙的模板是否也有类似于建筑工程A.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第二条第(十二)款的相应规定?

答:现浇混凝土L、Y、T、十字、Z字形短肢剪力墙中心线长度均在0.4m以内,其模板按异形柱项目执行;现浇混凝土L、Y、T、十字、Z字形短肢剪力墙中心线长度均在0.8m以内的,其模板按墙定额执行,定额乘以系数1.4;现浇混凝土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在0.4m以上1m以内的,模板按墙的定额项目执行,定额乘以1.2;现浇混凝土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在0.4m以内,其模板按柱定额项目执行。

20、2009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中人工堆筑土山丘定额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是否只要地表有局部起伏的,就应按人工堆筑土山丘套用?

答:是否套用人工堆筑土山丘定额,应按以下原则判断:1.堆筑土山丘应当有明确的园林景观设计要求,通常通过等高线图等表述土山丘的体量形式。2.土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与高度形成椎体的各面最小坡度i≥30%。坡度是坡的高度和坡

和水平距离之比。3.如为机械堆筑土山丘属定额缺项,不能使用2009园林绿化定额中人工堆筑土山丘定额。

21、市政道路工程中遇路基弹软土处理时,是套用2009市政定额的挖除湿土改

换连槽石等定额项目,还是按土石方工程挖、填土方等定额项目执行?

答:2009市政定额的挖除湿土改换连槽石等定额项目适用于道路工程中单个换填区域面积在100m2以内的局部软弱路基的改换处理,100m2以上的路基换填应按土石方工程挖、运相应定额项目及2009市政定额DB0050~DB0059相应项目执行。 22、2009定额措施项目中高层整体提升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何确定?

答:高层整体提升架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3、弧形梁与拱形梁如何区分?

答:沿梁的长度上在水平方向成弧的梁为弧形梁;在垂直方向成弧的梁为拱形梁。

24、在市政定额中,已经计算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还可以再计算施工围栏?此问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按定额计价中分别如何处理? 答:1、市政工程(含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中已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围护所发生的围挡费用,未包括根据交通组织方案,为满足社会车辆、行人通行,需要在施工现场二次或多次设置围挡所增加的费用。

2、在编制市政工程(含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对为满足社会车辆、行人通行,需要在施工现场二次或多次设置围挡的,应在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和计

算二次或多次设置围挡所增加的费用。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自主报价。

3、对按合同约定使用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的市政工

程(含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为满足社会车辆、行人通行,需要在施工现场二次或多次设置的围挡,所增加的费用据实签证结算。

25、2009定额建筑工程措施项目中,有梁板模板支撑高度超高费是否按“板支撑

高度超高费”定额项目执行。定额规定“层高超过3.9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梁板支撑超高费项目计算”如何理解?

答: 2009定额建筑工程措施项目中,有梁板模板支撑高度超高费按“板支撑高度超高费”定额项目执行。定额中梁、板模板支撑高度是按层高≤3.9m考虑的,层高超过3.9m时,所涉及的梁、板均按完整构件的混凝土模板工程量套用相应梁、板

支撑高度超高费定额项目。

26、2009市政定额D.B道路工程说明第三条中“多渣基层”包括哪些基层?答:2009市政定额D.B道路工程说明第三条中“多渣基层”包括水泥稳定碎(砾)石、石灰稳定土、石灰和粉煤灰(煤渣)及土的拌和物、石灰和粉煤灰及碎(砾)石

的拌和物、水泥稳定砂砾石(碎石)、水泥和石灰稳定砂砾石拌和物等基层。27、09清单计价定额A.F金属结构工程中钢墙架的定义是什么?

答:钢墙架是由型钢制作而作为墙的骨架,主要包括墙架柱、墙檩条、墙架梁和连接杆件等部件。

28、2009年建筑工程定额项目AA0041买土回填材料中普通土的耗量10.32m3,是否有误?

答:该耗量是指回填压实的土方耗量。。

29、2009定额有梁板模板定额项目TB0025、TB0026是否综合考虑了有梁板中弧形梁的情况,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是否单独套TB0018弧形梁模板。弧形圈梁、基础梁模板如何套用定额?

答: 1、2009定额有梁板模板定额项目TB0025、TB0026已综合考虑了有梁板中弧形梁的情况,有梁板应作为整体套用有梁板模板定额项目TB0025、TB002

6。TB0018弧形梁模板是针对独立梁的情况

2、圈梁、基础梁的弧形部分模板按相应圈梁、基础梁模板套用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

30、在使用2009定额时,剪力墙间(含短肢剪力墙间)的砖墙、砌块墙砌筑是否也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答:剪力强间(含短肢剪力墙间)的砖墙、砌块墙砌筑也应执行2009定额A.C砌筑工程的说明第二条第(二)款“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的规定。

31、计价定额中,在计算木门刷油漆工程量时,计算规则规定其面积按门洞口面积计算,如果木门带亮子,要扣去亮子面积吗,如果不扣出,那不是有亮与无亮的油漆工程量是一样了?如果要扣出,可计算规则明明写得很清楚按洞口面积计算呀。答:不扣。

226429-09年内蒙定额土建部分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册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 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 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2009四川定额措施项目说明

T.措施项目 册说明 一、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二、本措施项目定额综合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四川省目前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三、措施项目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各专业通用项目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保护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保护环境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四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2015)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说明 一、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和现行价格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由下列费用组成: (一)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二)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机械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三)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所需替换的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四)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25km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已计入台班单价。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单独计算,具体计算范围及办法见本说明第三条。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未包括辅助设施摊销费。辅助设施摊销费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其费用按相关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场外运费按其开行时间乘以其台班单价计算。 (五)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七)其他费用:包括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凡机械台班定额中未包括有其他费用的,发生时按实计算。 三、凡本定额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注有“△”符号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措施项目清单有关规定计算。凡定额中未列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又无“△”符号的机械,如发生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时,按实计算。 四、本台班单价的盾构掘进机械台班单价中未包括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 A.3 砌筑工程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 A.6 金属结构工程 (42)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 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 A.11 脚手架工程 (66) A.12 模板工程 (72) 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 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 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 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 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解释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解释

2009年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解释 一、综合 1.问:在执行2009清单计价定额计价时,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位如何计算? 答:(1)停(窝)工人工单价,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按省造价总站发布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计日工单价计算。 (2)停(窝)工机械停置台班单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按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的6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机械停置台班单价=定额机械台班单价*60% 2.问:根据《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规定,2009定额所有的人工费调整政策是否均应胺该文件计算综合费?窝工计日工单价是否参照2004定额的类似做法,综合费按10%计取? 答:(1)《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发文之日前已颁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中的计日工单价不再计算综合费。 (2)停(窝)工人工单价按《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中规定的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计算。 3.问: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计算基础投资额是否包含建安工程造价之外的土地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勘察设计费用、监理费用、招标代理费用、代建费用等的审核工作? 答: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建安工程造价之外的土地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勘察设计费用、监理费用、招标代理费用、代建费用等的审核工作。 4.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将定额人工费作了定额规定之外的调整,毫不相干时是否修正?如果中标,工程结算时如何处理? 答:(1)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主确定人工费报价,但不得对定额人工费作定额规定之外的调整。 (2)在评标时,对未按规定计取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按规定重新计算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打官腔修正结果,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按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

四川省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说明与计算规则

四川省2015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S措施项目 说明 一、脚手架工程 (一)一般说明: 本定额综合脚手架和单项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斜道、上料平台、安全网,不再另行计算。 (二)综合脚手架: 1.凡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均按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2.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砌筑、浇筑、吊装、抹灰、油漆、涂料等脚手架费用。满堂基础(独立柱基或设备基础投影面积超过20m2)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费用乘以50%计取,当使用泵送混凝土时则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乘以40%计取。外墙装饰(以单项脚手架计取脚手架摊销费除外)按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40%计算。 3.本定额的檐口高度系指檐口滴水高度,平屋顶系指屋面板底高度,凸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檐高。 4.檐口高度>50m的综合脚手架中,外墙脚手架是按附着式外脚手架综合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单项脚手架说明: 凡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但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搭设脚手架时,均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组合钢模、木模、复合模板和目前施工技术、方法编制的。复合模板项目适用于木、竹胶合板、复合纤维板等品种的复合模板;建筑工程砖砌现浇混凝土构件地胎模按零星砌砖项目计算,抹灰工程按零星抹灰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支模高度是按层高≤3.9m编制的,层高超过3.9m时,超过部分梁、板、柱、墙均应按完整构件的混凝土模板工程量套用相应梁、板、柱、墙支撑高度超高费定额项目,按梁、板、柱、墙支撑高度超高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01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第05章脚手架措施项目 说明 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除专业专用工业厂房和构筑物外,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均分别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工业锅炉房执行工业厂房综合脚手架,民用锅炉房执行民用综合脚手架定额。电厂主厂房执行单项脚手架。 五、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按3.6m以内和3.6m以上分别计算的,并综合了内外墙单、双排脚手架、上人斜道等。此外,单层工业厂房还考虑了厂房屋架、吊车梁安装用的挑架子。使用时,除下列情况外,均不作调整。 1.民用项目及多层工业厂房: (1)室内净高(除楼梯间外)超过3.6m者,按相应规则计算。 (2)地下室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1.2系数,同时可以计算基础部分的砼浇灌道架子。 (3)建筑物外墙以外、地坪以下,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单项脚手架的规定另行计算。 (4)高层建筑下部需双排双立杆者,按实际搭设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冷库除执行综合脚手架和折层规定外,其外墙内侧可另增加双排脚手架。 (6)电梯井字架如发生时按规定另外计算;不扣除电梯井所占的面积。 9.砼筒仓按相应的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折层面积。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计算。折层面积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底层如需折层计算脚手架面积时,高度应按设计室内地坪。 (1)层高超过3.6m的多层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每3.6m高折合一层,余数超过1.8m 为一层,1.8m以内舍去不计。 (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按一个折层面积计算。 4、独立砖柱,混凝土柱(包括围墙大门垛)按外围长度加3.6m乘实际高度计算,执行单排脚手架定

四川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部分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至 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5.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四川15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 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 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 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 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竣工结算, 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 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 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 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它反映了社会的平均水平。因此,除定额允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不

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 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

四川省09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

四川省2009 定额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相配套,依据建设部、财政 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 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GJD208-2006))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堆积进行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 为: 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D ---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F――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T――措施项目:适用于与A、B、C、D、E、F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

U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W――税金: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X――附录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Y――附录2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 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本定额是投标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它反映了社会的平均水平。因此,除定额允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查后方可调整。

陕西2009安装定额计算规则(第六册)

总说明 2004年《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容和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 ()”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09四川土建定额说明

09土建定额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 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 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5.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6.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川省2009定额取费费率表

四川省2009定额取费费率表一、税金 项目名称计算基础工程位置费率 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 总价+其他项目清单 总价+规费 市区 3.43% 县城、镇 3.37% 不在城区、县城、镇 3.25% 注: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规费 规费名称计算基础规费费率 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6%————11% 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0.6%————1.1% 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3%————4.5% 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2%————5%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 外伤害保险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0.8%————1.3%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按实计算不同地区环保部门费率 不一 注: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其他项目费

费用名称计算基础条件费率暂列金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工程费 通常情况10% 总包服务费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 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 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 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 3%——5% 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 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 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1.5% 招标人供应材料 总价 招标人自行提供材料价格1% 注: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四、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10% 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15% 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15% 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0.5% 注: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四川09定额解释解读

四川09定额解释 1、成品陶瓷拖布池(盆),如为托架安装时,套用洗涤盆(单嘴)定额,如为落地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5,计价材料费乘以系数0.4。 2、在使用09定额计价时,室外塑料(UPVC)雨水管道安装如何套用定额?答:套用C.H.1.5.7承插排水管安装相应项目。 3、在使用2009定额土建工程定额计价时,砂夹石基础回填、砂夹石基础换填、砂夹石垫层项目在套用定额时如何区分? 答: 1、2009建筑工程定额A.D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说明规定“基础回填砂夹石、灰土时,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0.95”,该定额说明只用于采用人工回填(包含使用蛙式打夯机)的情况。 2、楼地面垫层设计为砂夹石的,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 3、为加强地基承载力,用砂夹石进行基础换填,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 4、根据《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规定,是否2009定额所有的人工费调整政策均应按该文件计算综合费?针对窝工计日工单价是否参照2004定额的类似做法,综合费按10%计取? 答:1、《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发文之日前已颁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中的计日工单价不在计算综合费。 2、停(窝)工人工单价按《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中规定的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计算。 5、地下室如何按檐高套综合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定额? 答: 2009定额在继续执行《四川省二00年—二00六年补充定额、定额解释、答疑、勘误汇编》78页D.脚手架工程第3条和176页第5条解释原则基础上,再作如下补充规定; 1、檐口高度的确定: (1)地下室无地面建筑物(或无地面建筑物部分),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底板结构上表面高差(以下简称“地下室深度”)作为檐口高。 (2)地下室有地面建筑部分,“地下室深度”大于其上的地面建筑檐高时,以“地下室深度”作为檐高。 2、以“地下室深度”作为檐高时,综合脚手架的计算 单层地下室综合脚手架套用单层建筑相应定额项目,多层地下室综合脚手架套用多层建筑相应定额项目; 3、以“地下室深度”作为檐高时,垂直运输机械费的计算 檐高高度>3.6m时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檐口高度分20m(6层)以内和以上情况分别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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