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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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督查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督查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督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文明创建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创建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文明创建督查工作制度,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1. 督查范围:文明创建工作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秩序管理、环境卫生保洁、文化教育传播、市民素质提升等方面。

2.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文明创建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包括创建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3)创建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创建工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创建工作成效:评估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包括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等方面的提升情况。

(5)创建工作制度建设: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的创建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督查机构与职责1. 设立文明创建督查领导小组,由上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成员。

2. 文明创建督查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督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工作。

3. 督查办公室职责:(1)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督查的重点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2)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听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汇报,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4)对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

(5)定期向文明创建督查领导小组报告督查工作情况,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督查方式与程序1. 督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创文明城工作制度

创文明城工作制度

创建文明城市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架构1. 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2. 设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3.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原则1. 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创建的良好氛围。

2. 坚持常态长效,将创建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3.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

4.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三、工作内容1. 加强文明行为教育,推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2.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打造美丽宜居家园。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等工作,提高城市整洁度。

3.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巡逻,提高群众安全感。

4. 深化志愿服务,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5. 加强文化建设和传播,提高市民文化生活质量。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合格接班人。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7. 深化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024年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2024年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2024年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和社会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明创建工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文明创建的目标是:塑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

第四条文明创建涵盖城市环境、社会行为、公共服务等方面,具体措施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文明创建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第二章城市环境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垃圾分类投放,按照不同的垃圾种类放置于相应的垃圾桶内;(二)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物品,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三)保持公共场所干净整洁,不乱涂乱刻,不堵塞排水沟。

第七条城市道路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二)保持道路的整洁和畅通,不乱扔垃圾和占道经营。

第八条城市绿化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护好城市的绿化植物,不乱砍乱伐和乱摘乱采;(二)不在公共绿地上进行损坏和占用。

第三章社会行为第九条社会行为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尊重他人,文明待人,不讲脏话,不侮辱他人;(二)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喧哗,不乱涂乱写。

第十条社会交往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尊重他人的隐私,不偷窥他人和拍摄他人隐私;(二)遵守社交礼仪,不以攀比和炫耀为目的的炫富和消费行为。

第四章公共服务第十一条公共服务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尊重和维护公共设施的完整性,不破坏和损坏公共设施;(二)遵守公共场所的规定,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三)爱护和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创城相关工作制度

创城相关工作制度

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第三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经费。

第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建工作。

第七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创建工作第八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应当围绕以下重点展开:(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加强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生活质量;(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六)加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第九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应当开展以下活动:(一)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二)开展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文明实践活动;(三)开展道德讲堂、文明论坛、知识竞赛等文明传播活动;(四)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节日庆典等文明文化活动;(五)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公共设施完善、城市环境美化等文明建设活动。

第十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应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参与度。

三、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创建工作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制度(三篇)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制度(三篇)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文明单位工作制度是为了促进单位工作的文明和规范,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员工素质,建设良好的单位文化氛围,推动单位整体发展而制定的。

1.2 文明单位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1.3 本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工作环境等方面的规定。

二、工作时间2.1 单位设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

2.2 员工应按照工作时间的安排和要求,准时上岗、下岗。

2.3 员工必须保证工作期间的专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

三、工作纪律3.1 员工应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

3.2 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式和台账。

3.3 员工应保护单位财物,严禁洗劫、盗窃和挪用单位财产。

四、职业道德4.1 员工应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

4.2 员工应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4.3 员工应尊重职业操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工作环境5.1 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

5.2 员工应爱护工作环境和办公设备,不得损坏单位设施。

5.3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并不得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

六、奖惩制度6.1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6.2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单位可以通过发放奖金、提升职位等方式进行奖励。

6.3 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员工,单位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职等方式进行惩罚。

七、监督机制7.1 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制度的有效执行。

7.2 员工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信箱等途径对工作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单位将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并严肃处理所涉违纪行为。

八、附则8.1 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但必须经过单位领导层的审批。

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模版(3篇)

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模版(3篇)

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模版____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一、在____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区____管理工作,营造高效政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____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在创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队室工作人员须团结协助,齐心协力,明确分工,积极工作。

三、____全所职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做好宣传活动及公益广告和宣传报道,提高大家的创建意识。

四、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工作主动、大胆,坚决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

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队室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五、带头规范自身的言行,做到文明礼貌,树立____工作者的文明形象。

六、积极参加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其他____活动。

七、创建精神文明资料每年有计划、有安排、有实施方案及总结,如有专题活动应写专题资料,所有资料归档均应符合上级资料归档要求。

八、对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文办下达的工作任务,要坚决执行,不得推诿、扯皮。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____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习制度一、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识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落实学习教材,明确学习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搞活学习,注重效果,力戒____、表面文章。

三、严肃纪律,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请假,否则视为旷工,确保每次学习的参学率在____%以上。

四、每次学习自带笔记,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

____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制度1、为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市政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统筹协调效能,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特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制度。

指导全所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主管局工作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落实《____市住房保障和____局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____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管系统工作任务分解表》等各项要求。

创文办工作制度总则

创文办工作制度总则

创文办工作制度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文明、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组织架构创文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是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各级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创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全民创建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第四条工作职责创文办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策部署,研究和制定创建工作政策措施。

(二)组织制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三)协调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宣传创建工作,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典型。

(六)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第五条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创文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二)报告制度:各级创文办要定期向上级创文办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重要事项。

(三)协调制度:创文办要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督导制度:创文办要加强对各地创建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五)公示制度:创文办要定期向社会公示创建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

(六)问责制度:对创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创文办要提出问责意见,督促整改。

第六条工作流程(一)制定方案:各级创文办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各级创文办要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协调推进:各级创文办要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西安创文工作规章制度最新

西安创文工作规章制度最新

西安创文工作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城市文明建设步伐,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形成全市文明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市城市文明创建工作。

第三条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应当遵循文明素质教育、道德规范引领、城市文明环境卫生和文明礼仪,文明操作规范等原则。

第四条我市将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自负责,互相协同,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创文工作。

第五条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应当坚持全民参与、全民服务、全民共享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集市民意见,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提升文明素质。

第六条市文明城市办公室是市政府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是: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筹划、协调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织实施专家论证和考核工作,定期公布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近期监管结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第七条区县文明城市办公室是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指导辖区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全区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定期向市文明城市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任务,切实推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和服务居民,推动社区建设。

第十条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结合扶贫扶志扶智等工作,用文明城市创建为平台,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相关主题活动。

第二章文明素质教育第十一条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要加强广场文化、文明礼仪等文明教育,营造社会文明风气,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第十二条各级各部门应当利用各类载体,普及文明常识、文明守则等文明知识,提升市民的文明修养。

文明单位创建规章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规章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单位文明建设,树立文明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构建和谐单位环境,本单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并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是本单位的基本任务,全体员工应当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执行,单位领导担任最终监督责任。

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第五条全体员工应当树立文明意识,言行文明,礼貌待人,尊重他人,不得出现辱骂、恶语相向等不文明行为。

第六条在单位内外应当注意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七条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违背规定。

第八条在日常交往中要提倡友善相处,团结协作,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采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第九条在公共场所应当遵守秩序,不得打架斗殴、携带违禁品等行为。

第十条在单位内部会议和活动中应当积极参与,不得擅自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第三章文明礼仪规范第十一条在日常工作中,全体员工应当注重形象仪容,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不雅之服装。

第十二条在与客户、同事交流中,应当注意言谈举止,礼貌待人,声音要亲切优雅,不得粗鲁无礼。

第十三条在接待来访客户时,应当热情周到,礼貌有礼,不得出现态度冷漠、骄横等不良表现。

第十四条在公文书写和发言时,应当言辞得体,逻辑清晰,不得使用粗俗语言或侮辱他人言论。

第十五条在单位举办活动时,应当遵守礼仪规范,不得喧哗、扰乱秩序,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在单位接待活动中,应当注意礼节,礼貌待客,不得出现对客户不尊重的行为。

第四章劳动纪律规范第十七条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懒惰敷衍。

第十八条在工作中应当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休或请假,不得拒绝承担工作责任。

第十九条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不得私自传播不实信息。

第二十条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操作要求,不得擅自操作危险设备,不得违章操作。

创文明工作制度

创文明工作制度

文明工作制度是组织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组织形象、促进组织发展的重要制度。

它涵盖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和工作要求等方面。

以下是创文明工作制度的一个范例,共计1000字以上。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创文明工作制度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组织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团结协作、敬业爱岗。

第五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员工应注重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场合应着装得体,遵守礼仪规范,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资源,环保意识强,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文明活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业余生活。

三、道德准则第十条员工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抄袭、剽窃、篡改他人成果,尊重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收受贿赂、回扣等。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严禁恶意竞争、诋毁他人声誉。

第十三条员工应关心同事,互相帮助,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认真执行组织决定的各项任务。

四、工作要求第十五条员工应按照组织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员工应持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适应组织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员工应积极参与组织改革和发展,为组织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组织创新。

第十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组织保密制度,保护组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九条员工应关注组织形象,积极参与组织宣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文明城市_工作制度

文明城市_工作制度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我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文明、美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创建目标1.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市民道德教育,培养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2.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3. 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弘扬慈善文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 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创建工作体系1. 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 制度体系:制定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3. 测评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相关标准,对城市文明程度进行量化测评。

4. 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5. 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创建工作措施1.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3. 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4. 推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5. 加强文化传承与创新:挖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新发展,打造城市文化品牌。

6. 健全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治意识,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

7.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4篇)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4篇)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城市环境,营造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创建工作是指通过道德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文化传承创新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素质,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三条文明创建工作是全体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和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四条文明创建工作应当遵循公益、协作、普惠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五条文明创建工作应当以居住区、商业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为重点,注重全面推进,促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全面进展。

第二章道德建设第六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弘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观。

第七条加强道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推动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有效落实。

第八条鼓励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道德宣传,倡导正能量,抵制不良信息的传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道德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和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树立榜样,引领社会风尚。

第三章环境卫生整治第十条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废水处理、空气污染治理等环境卫生制度,实现城市环境的持续改善。

第十一条加大城市卫生管理力度,定期清理垃圾、清扫街道、消杀病媒生物等,保持城市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二条开展城市绿化工作,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城市。

第十三条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倡导节约资源、低碳生活方式,减少浪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第四章文化传承创新第十四条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和展览,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加强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产品的繁荣,提升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第十六条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弘扬正能量,打击不良信息,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本文规定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明创建工作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活动,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共同推动文明创建工作。

第三条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是倡导文明行为,规范社会习惯,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升全民族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第四条文明创建工作应遵循“自觉遵守、互相尊重、守法守纪、以德为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建、全方位推动的工作机制,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的全覆盖。

第五条文明创建工作的内容包括文明礼仪、文明用语、文明交通、文明环保等方面,重点强调文明生活、文明旅游、文明办公、文明用餐等方面的具体细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

第七条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文明创建的具体目标、任务、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八条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度,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好本职工作,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文明理念,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自觉意识。

第十条各级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估文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第三章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全民宣传文明创建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健康、合理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低俗、暴力、淫秽等有害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学校、单位应当加强对学生、职工的文明教育,培养他们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创文明城区工作制度

创文明城区工作制度

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城区建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城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德治区、法治相结合,全面推进城区文明创建工作。

第三条文明城区建设应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文明城区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二)创新机制,动态管理,长效保持;(三)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形成合力;(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文明城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文明城区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由区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社会团体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文明城区建设日常工作和考核评价。

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宣传部部长兼任。

第七条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文明城区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第八条文明城区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任务:(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族法治素质;(三)加强文化建设和传媒管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四)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六)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文明城区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工作措施第十条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文明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十一条开展文明城区建设主题活动,举办文明礼仪、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活动,引导市民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素质。

文明创建科室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科室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科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强科室文化建设,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文明创建基本原则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职工福祉,提高职工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

3. 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担当,推动医院各项事业不断进步。

4. 坚持共建共享,科室之间相互支持,共同营造和谐医院环境。

三、文明创建主要内容1. 政治文明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

2. 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培育文明风尚。

3. 社会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强与社区、患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

4. 科技文明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5. 环境文明建设:加强医院环境整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舒适就医环境。

四、文明创建科室职责1. 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是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 党员职工:党员职工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带动科室全体职工共同进步。

3. 职工群众:全体职工要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文明创建科室工作措施1. 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纪律规定、国家法律法规等,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明党纪国法,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3. 培育文明风尚: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提高职工的文明素养,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科室氛围。

4.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传播正能量。

5. 推动科技创新:鼓励职工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文明秩序,全面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而制定的一整套制度。

下面从制度的目标、内容、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度目标:1.构建文明城市评选机制,激励城市各方共同参与文明建设;2.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3.强化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素质;4.树立文明习惯,加强公民的自觉自律意识;5.增强城市中的社区自治能力,打造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社区。

二、制度内容:1.建立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制度,规定评选的时间、标准和程序,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2.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加强市容市貌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城市垃圾、污染等问题;3.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质量和覆盖面,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4.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交通流量,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出行的便利性;5.开展文明行为教育和宣传,加强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居民的文明意识;6.加强社区自治管理,增设社区文化设施,组织各类文明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实施步骤:1.制定城市文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线图;2.设立专门的文明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3.加强政府与社会的合作,组织各类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城市建设;4.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城市管理人员和居民的文明素质;5.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设立文明城市监督委员会,对城市的文明建设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实施效果的监督:1.定期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城市管理、社会秩序、道德文明等方面;2.进行全面排名,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鼓励城市相互学习借鉴;3.对于不达标的城市,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处罚措施,促使其改善文明城市建设;4.增加居民参与的力度,组织居民对城市的文明建设进行监督,鼓励提出意见和建议。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是提高城市发展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文明县城创建_工作制度

文明县城创建_工作制度

文明县城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以下是一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制度,共分为四个部分。

一、组织架构1. 成立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价。

2. 设立文明县城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由宣传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 建立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4. 成立文明县城创建志愿服务队,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共创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1. 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城整体形象。

主要包括:完善县城交通秩序,优化公共停车设施;加强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提升环卫保洁水平;改善县城绿化景观,打造宜居生态环境。

2. 开展县城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主要包括:倡导文明出行,规范市民交通行为;加强公共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3. 加强县城文化体系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主要包括: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4. 推进县城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县城治理水平。

主要包括: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县城和谐稳定;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5. 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主要包括: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县城创建的意义、内容和目标;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三篇)

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三篇)

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创建社区文明城市的工作制度是为了促进社区居民的文明行为和社区治理的规范性。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工作制度措施:1.社区文明公约:制定一份社区文明公约,明确社区居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底线,如尊重他人、文明用语、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以此作为社区文明的基础。

2.居民义务:规定社区居民的义务,包括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宣传、积极投身于社区公共事务、遵守社区规定等。

3.居民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的居民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文明公约的行为进行惩罚,如扣分、罚款等。

4.文明行为宣传:开展定期的社区文明行为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文明创作、演讲比赛、文明讲座等形式,普及文明礼仪、文明交往等知识。

5.社区巡逻员制度:组织志愿者担任社区巡逻员,负责监督社区内的文明行为,及时制止违规违法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投诉和纠纷。

6.公共设施管理:制定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公共设施的使用时间、保养责任等,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管,维护社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7.媒体宣传力度:加强媒体宣传,通过社区广播、户外广告牌、社交媒体等渠道传播文明行为的重要性和影响,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

8.社区自治:建立社区自治机构,与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事务,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推行基层民主,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这些工作制度措施可以相互配合,以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建设文明城市。

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二)社区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制度。

一、社区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制度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首要目标是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品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区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来引导居民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制度建设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强化道德教育制度:通过开展道德讲座、宣传道德模范等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五篇)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五篇)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为了有力推进我乡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一、____领导制度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____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三个文明”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总体决策、____、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实行分工包干,负责落实。

3、乡创建办是文明创建领导____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____、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推进)会,对文明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群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1、每月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____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____电话、意见投诉箱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干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文明创建工作保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保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机构设置。

建立由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督导检查组等组成的工作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进行表彰和激励,同时对不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信息反馈制度。

建立快速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让市民参与其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4.责任制度。

建立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方联动,共同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5.法律保障制度。

依法建立文明行为规范,对不遵守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切实维护文明城市的建设成果。

6.宣传制度。

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市民了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树立全民参与的文明城市建设理念。

通过建立这些保障制度,可以让文明创建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真正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为市民提供更加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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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每条街巷,每栋楼栋,
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每个街道、每个社区都要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每个街道都要建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
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
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
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5、所有工作人员
三、会议制度
1、坚持三天一调度,深入一线,专题研究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各街道要不定时召开文明创建工作布置会,对精文明创建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
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
群众监督;采取走访入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和建议,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群众支持率。

4、所有县级领导必须在迎检前15天下到所连点的街道、社区,对连点单位进行强有力的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
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年
度考核挂钩。

六、办公室职责
1、根据省、市文明委的部署,制定详实的迎检预案,安排布置创建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
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
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
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

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全区的文明创建工作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各街道、单位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横向沟通、纵向协调,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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