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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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合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合的管理,防止重点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存在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合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全部相关人员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三、管理标准1. 重点不安全源识别与分类1.1. 全部部门应依据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识别潜在的重点不安全源,并对其进行分类,区分为特别重点不安全源、重点不安全源和一般不安全源。

1.2. 对于已识别的重点不安全源,各部门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2. 不安全作业场合检测与评估2.1. 每个部门应定期对不安全作业场合进行检测。

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不安全物质浓度、温度、压力、噪音等。

2.2. 检测结果应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 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3.1. 依据不安全作业场合的特点和需求,各部门应供应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设施、救援设备和防护用具。

3.2. 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管理人员及员工培训4.1.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能依据不安全作业场合的实际情况,引导员工进行安全操作。

4.2. 全部员工应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案,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监控设备及数据记录5.1. 对于含有重点不安全源的场合,应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及时监测相关参数变动。

监控设备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5.2. 监控设备应配备数据记录功能,记录相关数据并保管肯定时间,以备事故调查和故障诊断使用。

四、考核标准1. 重点不安全源识别与分类考核1.1. 每个部门应依照规定的识别方法和分类标准,完成重点不安全源的识别和分类,提交相关文件并进行审核。

1.2. 审核明确重点不安全源的分类准确性和应急预案的完备性。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合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重点不安全源,并对不安全作业场合进行检测和监控,以实现防备事故、保障员工安全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重点不安全源以及不安全作业场合的检测、监控和管理。

三、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重点不安全源:指潜在引发重点事故的设备、工艺、物质或其它因素。

2.不安全作业场合:指存在潜在不安全的工作场合,包含但不限于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环境。

四、管理标准4.1 重点不安全源管理4.1.1 识别和评估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企业内的全部设备、工艺和物质进行重点不安全源识别和评估。

2.明确识别和评估的责任人,并确保其具备相关技术和知识。

3.建立重点不安全源评估报告,包含识别结果、风险等级、掌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4.1.2 掌控措施1.依据重点不安全源评估报告,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并按要求进行实施。

2.掌控措施包含工艺设备的安全防护、操作规程的订立、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编制等。

3.确保定期对掌控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修复设备故障、更新工艺和料子。

4.1.3 监测和巡检1.建立重点不安全源的监测和巡检制度,明确监测的频率和方法。

2.定期对重点不安全源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实施在线监测或现场取样分析,确保重点不安全源的安全运行。

4.2 不安全作业场合管理4.2.1 不安全作业场合设立1.设立不安全作业场合前,需进行合理的选址和规划,确保不安全作业场合与周边环境的安全协调。

2.编制不安全作业场合规划和平面图,包含标识的设置、通道的规划和紧急出口的设置等。

4.2.2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1.依据不安全作业场合的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防爆设备、呼吸器、防护服和安全网等。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措施,降低危险源引发事故的概率,减少事故发生的损失。

第二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界定第四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备、工艺、材料或环境因素。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塔吊、起重机械、爆破设备、高处坠落、电气设备等。

第五条对于每个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对应的安全监控要求。

第三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分工如下:1. 塔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设备管理人负责;2. 爆破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专门人员负责;3. 高处坠落的安全监控责任由安全员负责;4. 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电气工程师负责。

第四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要求第八条塔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2.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3. 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4. 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情况。

第九条爆破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爆破操作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2. 需要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操作;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区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高处坠落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在施工现场建立高处坠落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等;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3. 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并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2. 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保证使用安全;3. 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电气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重大危险源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等事故的设备、工艺、物质等。

二、重大危险源的划定与识别1. 划定范围企业应确定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危险源,并进行划定范围。

2. 识别方法通过安全技术评估等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机制1. 监控设施与仪器的安装与使用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及监控需求,配备相应的监控设施与仪器,确保其安装、使用、维护等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2. 监控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企业应对从事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监控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达到要求。

3. 监控记录的保存与分析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进行定期保存,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1. 事故预防措施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等。

2. 应急预案与演练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操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并确保其落实。

2. 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履行监控职责,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协助企业领导处理相关事务。

3. 相关部门企业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划分,积极配合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评价与改进1. 监控与管理评价企业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了解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2. 问题整改对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实施一套有效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以确保各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物质、设备或过程。

2. 监控管理责任2.1 上级领导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和相关部门。

2.2 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职业资格和经验,并且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3 监控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制定和实施监控计划,包括监控的频率、内容和方法。

3. 重大危险源鉴定和分类3.1 进行重大危险源鉴定,根据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

3.2 对不同类别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和管理要求。

4. 监控设施和技术4.1 确保监控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2 使用先进的监控技术,如传感器、监控摄像头和报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5. 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5.1 对重大危险源关键指标进行监控,如温度、压力、浓度等。

5.2 定期采集监控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5.3 建立监控数据数据库,并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6. 异常情况处理6.1 发现重大危险源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2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 监控管理文件和记录7.1 制定监控管理文件,包括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7.2 对监控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监控数据、异常情况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8. 培训和演练8.1 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监控和应急处理能力。

8.2 定期进行监控管理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9. 监控管理评审9.1 定期对监控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9.2 根据评审结果,及时修订和改进监控管理制度。

10. 总结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发生,保障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为全面掌握CSJ04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督管理,驻地办成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工作。

2、驻地监理代表必须加强对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实施监管,对本标段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富有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实施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系体系。

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针对本标段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驻地办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查一次,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掌握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保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概述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削减事故的发生,并适时发觉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进行检测、监控和管理的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对象是全部工作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和服务机构。

二、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的定义1.重点不安全源:指具有潜在不安全的设备、材料、作业过程等,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导致重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来源。

2.不安全作业场所:指存在不安全源的工作场所,具有肯定的安全风险。

三、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要求1.目的:确保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的安全,防备和掌控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要求:–对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牢靠性。

–建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的运行情况。

–适时发觉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订立并执行改进措施。

–做好事故隐患的记录和报告,适时实行矫正措施并追踪处理情况。

四、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1.检测:–安全设施检测:对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设备设施检测:对重点不安全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适时发觉和排出潜在的故障隐患。

–环境因素检测:对不安全作业场所的环境因素进行检测,如噪音、震动、温度、湿度等,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监控:–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测,适时发觉异常情况。

–监控数据分析: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适时预警和防备潜在的不安全和事故。

3.管理:–安全隐患记录和报告:对发觉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和报告,并订立相应的整改措施。

–安全培训和教育: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所的管理本领。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员工、客户和公众的安全。

对于存在重大危险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检测、监控和管理机制,以减少事故风险,防范潜在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井、高空作业场所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工作环境。

三、定义和缩写1. 重大危险:指潜在的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严重环境破坏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或事件。

2. 检测:指对安全设备、工艺流程、工作环境等进行系统性的观察、测试和评估。

3. 监控:指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的监测和录制。

4. 管理:指对重大危险进行全面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四、安全检测1. 安全检测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2. 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测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测。

3. 安全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的结构、设备、材料、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安全性评估。

4. 安全检测应由专业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上报给相关部门。

五、安全监控1. 安全监控的目的是实时监测工作场所的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2. 选择适合的监控设备,对关键区域进行全天候的监测,并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安全监控录像资料应保存一段时间,以备随时需要调取并进行分析。

六、重大危险管理1. 制定重大危险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2. 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流程,对可能导致重大危险的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

3.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

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重大危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5. 建立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加以改进。

6. 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响应措施。

七、责任和义务1.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的安全检测、监控和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

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

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12020年4月19日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项目部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贯彻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标准,把项目为重点管理对象,组织大家学习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十大禁令》、《七想七不干》、《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员工HSE意识与专业技能,从而具备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履行好自已的责任与义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项目HSE目标的实现。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不确定因素很多,如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与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射线探伤、基坑围护等,导致在多种不确定环境因素下发生安全问题(隐患),因而产生风险,从概念上讲,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负有安全责任的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安全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如果能在这种不确定因素产生不利影响之前发现它,就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风险表现形式和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有所降低。

以下是各种施工作业时安全防范管理要求:一、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1、起重吊装作业前,首先检查吊车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确认可合格人员,检查吊装作业前安全技术人员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22020年4月19日底;2、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同时,检查吊车所配备的钢丝绳、吊具、索具等,对不合格构配件进行进退出场,从新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构配件。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 引言1.1 背景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施或区域。

针对这些危险源和场所的检测、监控与管理是防范事故发生和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检测、监控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2 目的本文档旨在确立一套全面、有效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以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2. 术语定义•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施或区域。

•危险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3. 检测、监控管理制度3.1 目标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

•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

•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2 检测程序3.2.1 定期检测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检验。

•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审查。

•安全管理措施的评估。

3.2.2 异常检测对于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发生异常情况时,需要进行以下检测和判断:•实时监控设备和传感器的信号,判断是否超出安全范围。

•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3 监控管理3.3.1 监控设备设置根据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的特点和需求,设置合适的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摄像头。

•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传感器。

•环境监测设备。

3.3.2 数据采集与分析将监控设备采集到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建立数据库,以便后续的报告、分析和改进工作。

3.3.3 预警与应急措施设立预警机制,当监测数据超出预设安全范围时,立即发出预警并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3.4 管理与改进3.4.1 监控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4.2 安全培训和教育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重要危险源的风险,保护员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二、监控责任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危险源监控管理部门,负责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2. 监控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监控人员,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监控部门应制定具体的监控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4. 各部门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部门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并定期向监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三、重大、重要危险源辨识1. 监控部门应在全企业范围内进行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并制定相关的辨识标准和方法。

2. 重大、重要危险源应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设备、化学品、噪音、振动、火灾等。

3. 辨识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监控措施1. 监控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声音监控、温度监控等。

2. 监控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监控准确、可靠。

3. 监控系统应涵盖全企业的重大、重要危险源,并实现实时监控和报警功能。

4. 监控部门应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五、监控记录与分析1. 监控部门应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2. 监控数据应包括监控时间、监控位置、监控内容等相关信息。

3. 监控部门应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 监控部门应对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和报表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六、监控改进措施1. 监控部门应根据监控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2. 改进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监控系统、加强监控人员培训、完善监控标准等。

3. 改进措施应经过评估和审查,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七、监控评估与审核1. 监控部门应定期进行监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等。

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

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

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范及要求项目部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贯彻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标准,把项目为重点管理对象,组织大家学习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十大禁令》、《七想七不干》、《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员工HSE意识与专业技能,从而具备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履行好自已的责任与义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项目HSE 目标的实现。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不确定因素很多,如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与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射线探伤、基坑围护等,导致在多种不确定环境因素下发生安全问题(隐患),因而产生风险,从概念上讲,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负有安全责任的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安全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如果能在这种不确定因素产生不利影响之前发现它,就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风险表现形式和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有所降低。

以下是各种施工作业时安全防范管理要求:一、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1、起重吊装作业前,首先检查吊车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确认可合格人员,检查吊装作业前安全技术人员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同时,检查吊车所配备的钢丝绳、吊具、索具等,对不合格构配件进行进退出场,从新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构配件。

要明确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前拉好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吊车作业半径区域内,坚持“十不吊”原则。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事故不发生。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生产作业的员工,并包括以下范围:1.重大危险源评估、防范和监控管理;2.危险作业场所评估、防范和监控管理;3.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作业等相关事项。

三、检测、监控管理指南1. 重大危险源1.确定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通过分析、评估和识别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录入管理系统,以方便长期跟踪记录,同时需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2.管理措施: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确保遵守国家标准的规定,如隔离、防护、减少使用危险化学品等。

需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3.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采取救援行动,消除事故影响,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危险作业场所1.确定危险作业场所:企业应通过评估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危险作业场所,并进行登记,同时需要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监测。

2.管理措施:企业应根据危险作业特点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包括划定作业区域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作业规范和操作手册等,以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应急预案:企业应针对特定危险作业场所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逃生路线和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措施。

3. 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作业1.确定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进行评估,并进行登记管理。

2.管理措施: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存放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程序,确保在操作时不会对员工造成威胁。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中的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保护单位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存在重大危险的场所、设备和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单位员工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主体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五条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是本单位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第一节重大危险评估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对可能存在重大危险的场所、设备和事项进行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特征和危险因素。

第七条重大危险评估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结果应当真实可靠。

第八条重大危险评估应当包括对场所、设备和事项的危险性、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九条重大危险评估应当定期进行,对已经评估过的场所、设备和事项应当进行更新评估。

第二节重大危险分级管理第十条本单位应当根据重大危险评估的结果,对场所、设备和事项进行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分级管理应当依据重大危险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

第十二条分级管理应当明确各级别的责任和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分级管理应当及时调整,随着重大危险的变化,对已经分级的场所、设备和事项进行重新评估。

第三节重大危险防控措施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根据重大危险的特征和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十五条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技术措施包括改进设备的安全性能、使用科学的工艺技术以及使用先进的安全设备。

第十七条管理措施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设定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应急措施包括明确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以及进行应急演练。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3篇)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3篇)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现场危险、危害辩识及现场动态控制因素识别,幅度项目现场危源辩识评价小组确认现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将识别时间、源点属性、源点位置、风险等级、所处时态、预防建议措施与相应要求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

二、对重大危险源由公司相关部门编制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审核,适时实施演练以验证救援预安的可行性。

由重大危险源所存在的现场项目负责人配备基本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公司应急组织保障充足的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人力行动组织及外援协同工作。

三、公司安全技术专家组及时审议项目单位所报的重大危险源有关情况与动态,研究并制定预防方案和措施,指导项目现场落实方案措施,随时关注动态。

项目现场相关技术人员要按方案和措施要求及进对重大危险源动态进行检测、监控记录。

遇险情况扩大迹象,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恰当的避险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收集、分析和保存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资料,并负责检查、监督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器材完好性、方式方法有效和监测结果的明确性。

五、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现场负责人要向全员告知应急报警电话、应急组织成员通讯号码与通讯方式、现场应急疏散要求、应急救助组织与措施及其他应急相关要求。

指定专人负责检测、监控重大危险源动态。

对重大危险源危急动态随时保持与上级保持联络,有效配合危急处置。

重大危险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单位为了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安全得到及时发现、控制和管理,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检测、监控和管理,识别和控制重大危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以下是该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1.检测和评估:制定规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对潜在的重大危险进行评估,并建立相关的标准和指标。

2.监控和报告:建立监控机制,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将监控结果进行报告。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合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二、检测及监控目标1.重点不安全源:指可能对企业人员、设备、环境造成重点威逼或潜在风险的因素;2.不安全作业场合: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安全的区域。

三、责任与义务1.企业负责人:负责订立和实施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合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不安全源检测及监控,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3.员工:必需遵守本制度,搭配进行检测及监控工作。

四、检测与监控内容及方法1.重点不安全源的检测与监控:–全面排查企业生产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重点不安全源;–运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方法,对潜在不安全源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压力、温度、有毒气体、火灾隐患等;–检测结果必需认真记录,形成检测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不安全作业场合的检测与监控:–对不安全作业场合进行分类划分,明确各区域的不安全程度和风险因素;–订立不安全作业场合监控计划,确定监控设备的配置和布局;–安装必需的监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声光报警等;–定期进行作业场合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相应的处理结果;–监控设备必需保持正常运行和灵敏度,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五、预警与应急处理1.建立预警机制:–依据不安全源及作业场合的监测数据,建立预警指标体系;–预警指标包含但不限于温度、压力、浓度等关键参数;–设定预警阈值,一旦指标超出阈值,应立刻触发预警。

2.应急处理:–预警触发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需立刻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应急处理包含但不限于疏散人员、关闭相关设备、切断电源等;–依照应急预案执行,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扩散的防止。

六、记录与报告1.对重点不安全源及不安全作业场合的检测结果必需认真记录,包含检测时间、地方、参数值等;2.形成检测报告,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确认;3.检测报告应及时通报企业负责人,确保其了解企业安全情形;4.检测报告必需保管备查,便于后续追溯和分析。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监控设备设置要求:规定重大隐患监控的设备的类型、数量、位置和安装要求,确保能够全方位监控隐患点。

2. 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规定对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查检修、定期维修等管理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监控。

3. 隐患报警与处理:规定隐患监控设备的报警机制及报警处理流程,明确报警责任人和相关应急措施。

4. 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规定监控设备对隐患点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要求,包括实时监测、数据存储和分析报告的生成。

5. 监控记录与备份:规定监控设备的监控记录的保存和备份要求,确保监控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6. 监控设备的定期检测与评估:规定对监控设备的定期检测和评估要求,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监控设备的更新与升级:规定监控设备的更新与升级要求,适应技术的发展和生产的需要。

8. 监控与管理的责任与追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责任和追究方式,确保监控与管理工作的落实。

9. 监控与管理的监督与检查:规定监控与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包括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

以上是一般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参考和执行。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与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各种因素和条件。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监控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第二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和评估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所属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

第七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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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作业监控管理规及要求项目部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贯彻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标准,把项目为重点管理对象,组织大家学习集团《安全十大禁令》、《七想七不干》、《建筑施工安全规》、《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员工HSE意识与专业技能,从而具备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履行好自已的责任与义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项目HSE目标的实现。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不确定因素很多,如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与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射线探伤、基坑围护等,导致在多种不确定环境因素下发生安全问题(隐患),因而产生风险,从概念上讲,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负有安全责任的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安全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如果能在这种不确定因素产生不利影响之前发现它,就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风险表现形式和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有所降低。

以下是各种施工作业时安全防管理要求:一、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1、起重吊装作业前,首先检查吊车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确认可合格人员,检查吊装作业前安全技术人员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同时,检查吊车所配备的钢丝绳、吊具、索具等,对不合格构配件进行进退出场,从新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要求的构配件。

要明确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前拉好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吊车作业半径区域,坚持“十不吊”原则。

4、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6、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7、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8、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9、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10、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12、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3、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

吊用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工程师应在场巡查,指导现场安全。

14、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15、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6、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施工1、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意识。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2、作业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架子工证与高空作业证(高度超过15m以上),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的员工方能进行脚手架的作业施工。

3、脚手架搭设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设置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逗留,穿行。

严格按程序作业。

搭设作业时,作业人员铺好脚手板,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采用五点式安全带并尽量做到高挂低用。

4、搭设时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脚手架杆件在搭设与传递过程中需设置保险绳,扣件等小型材料和工机具在使用与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工具袋。

5、脚手架要对防电、防雷作好防护措施。

在脚手架底部四个方向立柱位置设置接地扁钢将脚手架与钢架立柱相连,扁钢采用一50*5mm,扁钢与立柱焊接。

6、立杆支撑地面强度符合要求。

各杆件、扣件使用前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与不符合要求的杆件、扣件。

扣件使用前进行质量检查,裂纹、变形严禁使用,螺丝滑丝的扣件必须更换后使用7、钢梁、立杆间距1.35m,立杆接头错开不小于1.5m,横杆步距1.5m,有效对接相互错开,钢管严禁打孔。

8、安全网的设置:竖向安全网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在每个钢结构施工的工作面层均要挂设,水平安全网采用尼龙安全网(口径为80*80*3mm),在钢结构的每个立柱接口以下第一层横梁的位置将该层小横杆外伸1.2米设置。

9、脚手架搭设过程要脚手板要铺满、铺平、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脚手架搭设必须及时设置连接杆、剪刀撑以及必要的拉绳、吊索,避免搭设过程中发生变形、倾倒。

严禁随意改变,拆除脚手架杆件。

10、施工中严禁乱放、乱搭杆件,以及嬉戏、打闹等不正当操作。

严格控制上架人数和材料堆放数量。

11、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拆下的材料要徐徐下运,严禁抛掷。

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12、雨、雪及6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进行搭设作业和拆除作业,穿过脚手架的电缆线必须顺着大横杆下部架设,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三、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作业之前项目全体员工须做健康体检,并建立项目体检档案。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五点式)、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围,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高处悬空作业,必须设置生命绳。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板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何处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人字梯底角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行的安全装置。

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

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

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7、因特殊需要进行的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HSE管理部与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建设单位或监理负责人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HSE部。

8、高处交叉作业,禁止高处施工人员电(火)焊时,下方进行防腐刷漆,此行为易造成下方人员或物品突发性火灾。

高处摆放的氧气、乙炔瓶必须可靠固定,配电箱应摆放整齐,物品隔离措施必须符合要求。

9、15m以上(含15m)的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高度在15—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票由作业主管填写,HSE管理部主管审批,特级高处作业票需经安全经理批准。

10、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临时用电1、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并建立档案。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单独绘制,并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措施,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要有配电箱(柜)电路图、每日检查记录表、特种人员(电工)作业证,接地装置要用16mm多股铜芯线。

固定式开关箱的下底距地面1.3~1.5m,移动式开关箱的下底距地面0.6~1.5m。

4、临时用电电线应使用良好的绝缘线,且用绝缘子固定,禁止缠绕在树上、脚手架上或其它构架上,禁止使用破皮或老化的电线与电缆。

电缆线在使用时,需架空或埋地敷设,禁止在地面明设。

5、配电箱(柜)要有挡雨棚和醒悟的警示标识,箱体要牢固,做到防雨、防火,箱体有接零保护,有门、有锁,箱无杂物。

严禁乱拉乱拽电线、电缆,不得用金属丝绑扎电线、电缆。

电线、电缆、电焊把线等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不得有摩擦。

配电箱(柜)要采用铁板、玻璃钢等材料制作,其配电板采用电木板或塑料板电线与电缆在距热力管道、热力设备区域应大于2m。

电线、电缆凡进开关箱、铁棚子、过道路处及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均加套管保护。

6、所有的开关、插座、插头及保护罩做到完好并正确使用。

施工现场每台电气设备,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一保护),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五、射线探伤1、从事射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效的书,经有关部门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控制职业禁忌症。

2、射线作业设备的使用必须取得有关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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