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流程2020
滨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滨政发〔2020〕2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月15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28日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工程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确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总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实行代建制。
(一)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监狱等政法设施;(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代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市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变。
政府投资项目自评价工作流程及要点总结
政府投资项目自评价工作流程及要点总结为配合发改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运营过程的后评价审查,捷宏公司承担了南京某学校建设项目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项目组从实践出发,对项目自评价报告的编制流程及要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以期对同类项目提供参考及借鉴。
一、背景政府投资在我国社会全投资中一直担任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该类项目实施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文化和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其导向作用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十分明显。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管理,由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三部分组成。
项目后评价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重要的一环,能对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做出总结,是加强项目实施后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政策规范要求《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8〕2959号)明确规范了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内容、程序、监督以及成果应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文件强调:“完善政府投资监管机制,加强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制度,完善竣工验收制度,建立后评价制度”。
为加强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江苏省发改委出台了《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3号),文件要求: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收到开展后评价通知后,按照时间要求,向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自评报告。
项目自评报告由项目单位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写。
三、自评价报告编制流程1、项目承接与工作启动项目承接后,咨询机构组建项目工作小组,仔细研读后评价文件要求,明确审查范围、内容,及时参加发改部门组织的后评价启动会,领会会议精神及要求。
工作小组根据后评价启动会要求尽快组织项目首次碰头会,参会单位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会上需向建设单位汇报接下来的工作思路、计划,并明确各方分工及后续工作。
工程现场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范文(二篇)
工程现场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范文工程现场项目管理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中,对项目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它涉及到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和总结等方面,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工程现场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范文。
一、项目准备阶段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是指项目经理和相关团队成员开始讨论项目的目标、范围、目标等方面的问题。
在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经理需明确项目的目标,制定项目计划和时间表,并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调研和分析等工作。
2. 资源准备资源准备是指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确保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源已得到充分准备。
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技术资源等。
3. 成本预算在项目准备阶段,项目经理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预算。
预算范围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
预算结果需要与项目目标和范围进行对比,确定是否需要调整。
4. 风险管理在项目准备阶段,项目经理需要进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处理和控制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项目经理需要与团队成员一起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二、项目执行阶段1. 施工准备在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经理需要组织项目团队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材料、安排设备等。
2. 施工实施施工实施是指按照项目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
项目经理需要与施工队伍密切合作,确保工程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需要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确保质量目标得到实现。
项目经理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和测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 进度控制进度控制是指项目经理需要监督和控制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目标。
项目经理需要与施工队伍进行日常沟通和协调,解决工期延误和进度冲突等问题。
5.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指项目经理需要监督和控制工程施工成本,确保在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目标。
项目经理需要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成本。
07-2020年 房地产项目开发全流程图(节点、阶段、各阶段工作、对应工作部门,不加密可编辑)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成本测算:针对多个方案进行初步 成本测算、利润率分析及比选
研发:协助进行方案设计和成本测算
发展中心、 运营部
销售部 研发部 销售部 研发部
研发部
寻找合作资金
开发周期及付款计划 项目方案确定 现金流测算
工程部、开发部、销售:根据土地的开工条 件、市场情况,共同制定开发节奏。
发展中心 研发
土地出让合同
发展部
交费证明
缴纳土地费用
发展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开发部
办理土地证
地籍图4份(薄膜图)
第 2 页,共 25 页
开发部
节点 主要阶段
办理土地证
主办部门工作内容 土地登记申请书 土地确权来源证明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
协办部门工作内容
工作部门
主办部门 开发部 开发部
协办部门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 代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了解该区域未来规划情况
了解地块所属区域的规划,对以后 项目开发的影响和支撑。
了解地块的上市方式和土地 款
同土地所有方进行接触,了解土地 出让方式和土地款,以及能否调整 。
了解当地的建安成本、政府 收费项目和具体情况
成本测算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
了解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状况 产品形式、开发周期的安排
节点
主要阶段
土 地 获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部门
主办部门工作内容
协办部门工作内容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土地信息收集 土地初判
现状图
落实地块具体位置及周边情况
规划设计条件
落实规划条件,了解限制性条件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年修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8•【字号】顺政发〔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年修订)顺政发〔2020〕51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过程管理工作,明确部门权责、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9〕990号)及《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超投资管理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1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进行修订形成本意见:一、基本概念全过程项目管理:指项目建设单位运用系统的观点、科学的方法、专业的管理,从项目决策、施工建设、竣工交付3个主要阶段,对项目决策、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综合协调和专业技术管理,实现项目顺利移交使用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
二、工作原则以“决策科学、程序规范、投资严控、进度合理”为目标,实施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
(一)坚持全过程管控原则。
加强项目前期论证、评估评审,严把决策审批关;加强项目施工组织、招标管理,严把施工监督关;加强项目概算管理、造价审核,严把投资控制关;加强项目质量验收、决算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实现对政府投资的全过程、全要素、专业化、动态化管控。
(二)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
充分发挥全过程管理单位专业技术强、管理经验丰富、熟悉建设流程的优势,通过施工总承包制、合同管理体系、三级进度计划体系、成本控制体系等专业管理方式,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专业化、制度化和流程化管理。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江府〔2020〕9号 JMFG2020005•【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0〕9号JMFG2020005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3日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我市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门市政府投资,是指在江门市域范围使用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按照国家、省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要求,发挥好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要求,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五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府发〔2020〕20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一百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2020年6月5日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完善区级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和效率,根据国家、市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渝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区级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和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是指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投资建设活动。
区属国有企业投资,是指使用企业自有资金、融资资金等进行投资建设活动。
投资建设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其他投资活动。
其中,基本建设主要包括新建、扩建、迁建工程以及有关工作;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技术改造、改建、装饰装修、大型维修改造等;其他投资主要包括房屋、大型装备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条(投资方式)政府投资资金按照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强化项目集约审批、避免多头管理,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由区发改委开展评审后统一批复。
(二)强化区级投资项目专业化、精准化推进,原则上部门、管委会、街道及事业单位只负责项目策划、部分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编制及维修维护(含老旧小区整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实施区内重点项目。
项目管理流程及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流程及管理办法1. 概述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之基,效益之本。
从实践经验来看,项目管理的优劣决定了企业效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项目管理优则企业强大兴盛,政通人和;项目管理劣则企业动力缺失,举步维艰。
1.1 编制目的目标建立一个完善,高效,公平,鼓励创新,鼓励竞争,鼓励为公司开拓市场,提倡为公司提高效益,提高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的制度。
1.2 制度说明部门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对项目全权负责,对项目全过程进行控制;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部的人员工作直接管理,其他的具体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自己负责,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部门项目工作,分配工作任务、监督进度、成本等。
整个项目完成后,公司对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则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作出考核评价。
项目管理部的主要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前期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审核。
2.项目管理流程3.项目实施管理3.1 进度管理a)项目经理在项目确定后,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进度表,根据项目进度表分配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b)各部门需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间制定工作计划给项目部,同时按时向项目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c)遇到甲方调整等非各部门自身原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项目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各部门的时间节点应随之调整。
d)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有备用工作方案,以应对紧急事件。
e)无正当理由各部门必须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各自的工作,(工作指达到要求的工作成果)否则按公司惩罚制度处理。
f)各部门要有处理甲方的临时工作任务的能力,应考虑到节假日和工作任务多遇到临时工作的情况,不得因节假日和工作任务多等情况拒绝或拖延工作。
确实有原因无法完成任务,可向项目部提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找外部资源完成,费用在部门奖金及工资内扣除。
g 项目经理有责任推进项目往前进行,项目出现阻力应及早想办法解决以保障项目进展。
h)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对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时间情况,临时任务反应情况等进行打分。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0)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0)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第十七届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0日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管制度,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储备、论证、计划编制、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市本级(含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利用市本级和镇级政府性资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主要包括:(一)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运动、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业务用房等房屋建筑类项目;(二)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如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基础性建设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贯彻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按照轻重缓急确定投资计划和建设序时进度。
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充分利用好要素资源,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第二章建设流程第五条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流程如下:项目储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联合前期评审〉确定年度项目计划〉项目建议书审批〉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核发〉初步设计审查〉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编制清单预算〉财政评审〉招标投标〉开工建设〉变更审批〉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审计〉财务决算报批〉绩效评估。
工程建设项目全套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全套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基本流程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流程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基本流程
招投标基本流程
合同签订流程
施工准备流程
项目风险管理与信息管理流程1、项目风险管理流程
2、项目信息管理流程
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总流程
组织协调控制流程
工程质量问题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洽商控制及签证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控制流程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华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2020)
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华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2020)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新华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区十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5月26日新华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推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6〕81号)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及《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豫财办〔2011〕6号)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一)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资金(含国债)建设项目;(二)区财政本级或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如教育费附加、科技三费、拆迁补偿、移民安置、农林绿化、水利建设等建设项目);(三)区政府采取各种形式融资、投资或代建投资的建设项目;(四)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
第三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所有财政投资项目,必须报区政府批准,经财政备案审核后列入预算编制,年初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财政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及预算进行施工,一般不得随意变更追加。
年初部门预算中未编制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支出;(三)工程项目建设,本着俭省节约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以功能性为主,景观性为辅,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四)项目进展各个环节,要规范精细化管理,实行跟踪监督,问效追责。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财政局有权停止拨付并收回建设资金:1.未经批准超概(预)算的;2.项目建设单位审核不严或提供虚假情况资料的;3.占压、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的;4.配套资金不落实的;5.未经批准变更设计方案的;6.不按时向区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等资料的。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20〕10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20〕10号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吉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吉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或直接委托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交付项目建设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市本级政府投资(含新建、改扩建)下列公共工程和公益性建设项目推行代建制:(一)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等建设项目;(二)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三)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生态治理等公用工程项目;(四)其他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或具有相应项目建设管理技术人员的可自建。
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不具有相应项目建设管理技术人员的,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以上的前款所列建设项目推行代建制,由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予以明确。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丰政字〔2020〕12号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唐山市丰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2020年7月18日唐山市丰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条例、行政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上级补助资金以及专项资金;(三)政府融资以及国债资金;(四)政府接受捐赠的资金;(五)转让、出售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资金收入;(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建设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二)符合城市布局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三)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定;(四)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基本落实;(五)有利于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0年(项目管理)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项目管理)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目录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3)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5)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9)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1)1.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2)1.7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5)1.8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6)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7)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8)1.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9)1.12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1)1.13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3)1.14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4)1.15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5)1.16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6)1.17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7)1.18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 (29)1.19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汇 (29)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0)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1)2.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32)2.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33)2.4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33)2.5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结汇 (34)2.6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 (35)2.7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36)2.8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37)2.9境外放款资金汇回入账 (38)2.10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39)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1、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要求为申请主体办理相关业务,并将业务办理相关资料完整保留,备外汇局现场和非现场核查。
关于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
关于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数字化项目建设实施流程,优化项目监管机制,不断推进数字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1号)要求,结合《衢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18—2022)》(衢政办发〔2018〕59号)和《衢州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衢政办发〔2018〕23号)精神,现制定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如下。
一、管理目标以“项目大统筹、资金大预算、实施大链条、市县大联动”为方向,坚持“规则在先、规范操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打造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三融五跨”数字化项目治理体系,以“制度+技术”、“管理+服务”、“项目+数据”、“建设+推广”的整体思路建立健全项目全系统分类、全责任落实、全流程管理、全过程考核的工作闭环,确保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规范运作、高效推进。
二、管理要求按照“上下一体、市县联动、应统尽统、分类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数字化项目建设。
(一)适用范围。
(1)市本级范围。
市本级范围内(含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智慧新城)政府和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数字化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和维护项目,包括:1.以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政府自身运行为方向的数字化应用项目;2.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3.以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4.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各类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续建或升级;5.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数字化项目维护、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6.原数字化项目维保到期,需重新购买运维服务的项目;7.其他需纳入管理的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深府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2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储备,理顺项目前期论证时序,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提高项目转化率,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策划生成是指项目单位提出建设意向、开展前期研究论证,初步落实建设条件并明确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新建、改建、扩建类市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建设规模或功能调整的改建、扩建类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策划生成阶段管理。
国家审批用海(含围填海)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当提前谋划,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或者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需要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前期工作成果文件,按程序申报项目策划生成论证。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统筹管理项目策划生成,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协调机制,建设和维护项目登记平台,依托项目登记平台受理项目策划生成论证申报并开展项目策划生成论证。
济南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
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以直接投资方式或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且政府投资占总投资50%(含)以上的市政府投资项目,可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代建制。
第五条下列市政府投资项目适用代建制:(一)机关、人民团体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项目;(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项目;(三)刑事拘留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监狱、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项目;(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项目;(五)其他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交通、水利等市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参照《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5〕91号)等规定执行;机关办公楼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实行代建制的项目,采用阶段代建的方式。
代建单位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投资,代行建设单位职责,从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负责投资、质量、工期的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办理项目移交,依法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质量责任。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委代表市政府作为委托单位,负责指导和协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建设程序规定审批代建项目,选择确定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实施投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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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
股权投资项目 收购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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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规章 制度参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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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编制后评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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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 机构组建评价 工作组来自现场 调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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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实施
后评价
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板块公司
组织
投资管理部
未
通过内部审核
通
过
填写《投资项目审核表》 组织
调研分析
组织
风控部 法务部 财务部 审计部
分管副总审核
提出初审意见
考察/初审
参与
固定资产项目
咨询
项目提出单位委托
专家科学论证 形成意见
汇总
通 过
股权投资项目
单位 专业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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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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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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