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打假常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机科技下乡促春耕”宣传资料:
农机打假常识
一、假冒伪劣产品的定义
1、假冒产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别人的产品外形,或未经授权,对已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有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2、伪劣商品在生产销售时,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二、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表现形式
1、张冠李戴。将获证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标志、产品认证标志、获奖证书等证件,粘贴在未获证的产品上;
2、假名牌。商标名称模仿他人,名称相似、商标图案相似,误导农机用户;伪造假质量认定标识;
3、虚假宣传。扩大产品的功能和使用范围,打着新技术、新产品的旗号,采用不容易界定的词语宣传美化产品;
4、三无产品。产品无厂名、无厂址和法定标志;
5、以旧充新。将旧的整机重新喷漆,或用部分旧的总成重新装配整机,按新机销售;
6、以次充好。采用低质材料代替优质材料,或降低材料的使用规格;
7、外观差。覆盖件表面不平整,无底漆;涂漆不均匀,有漏漆、流漆现象;
8、零件粗糙。焊缝不均匀,有漏焊、虚焊、烧穿现象;零部件表面有毛刺、锐角;铸件有砂眼;热处理不符合要求,易变形、断裂等等。
9、安全无保障。产品的外露旋转部件,如皮带轮、链轮、风扇等没有安全防护罩或防护不到位;电器设备没有漏电保护措施或保护不到位;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部位,没有红色或黄色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三、农机用户避免上当受骗的几点做法
1、向农机技术推广服务部门的专家仔细咨询,了解该机具是否适应当地的作业环境与农业技术要求,技术是否可靠;也可以向当地有经验的老机手仔细咨询,切忌盲目购买;
2、注重考察销售者和生产者的信誉,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农机产品销售单位购买农机具;
3、要货比三家,不要仅图价格上的便宜;
4、要检查农机产品的铭牌上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出厂日期等标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是否齐全,以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与铭牌上的内容是否一致;
5、要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和零部件的加工质量;对小机具应转动总成部件,看是否运转灵活,有无松动、卡滞现象;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大件产品应试车检查,听有无异响,观察运转是否平稳等;
6、索要盖有销售单位公章的信誉卡、三包凭证和发票。发票要清楚准确地写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项目;三包凭证要写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内燃机编号、产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以及指定的三包修理者的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一定不能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
7、对广告宣传的内容,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真实情况要认真核实,切忌盲目轻信。
四、农机用户维权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5、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四部委新“三包”规定)等。
五、依法打假维权要保留原始证据
农机用户要保留的原始证据主要有: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推广鉴定标识、使用说明书和维修零件图册等文件;产品在三包期内,修理者的修理记录(修理者在三包凭证中所做的详细记录);产品的广告宣传材料等。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