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产业保护政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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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幼稚产业保护案例

中国幼稚产业保护案例

中国幼稚产业保护案例
中国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是针对国内幼稚产业的保护和支持政策,旨在提高这些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以下是一些中国幼稚产业保护案例:
1. 汽车制造业:中国政府通过补贴、税收优惠和其他支持措施,扶持国内汽车制造商,鼓励它们开发和生产高质量、高性能的汽车产品,以降低进口汽车的数量。

2. 电子产品制造业: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半导体和电子产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包括减免税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以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3. 可再生能源产业:中国政府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扶持。

政府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以推动这些产业的发展。

4. 农业领域:中国政府实施了长达几十年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旨在保护国内农业市场和稳定农产品价格。

这些政策包括对农产品的补贴、税收优惠和资金管理等。

中国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是为了解决国内产业不成熟、技术水平低和国际竞争力弱的问题,通过扶持和鼓励国内产业,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论对外贸易中保护幼稚产业的原则和措施选择(一)

论对外贸易中保护幼稚产业的原则和措施选择(一)

论对外贸易中保护幼稚产业的原则和措施选择(一)进口关税的保护功能弱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这一趋势下,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保护幼稚产业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保护幼稚产业是后起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难以操作的事业,操作失误不仅会使投入得不到产出,而且会造成福利损失和效率损失。

本文旨在探讨保护幼稚产业的若干原则和在进口关税水平递减趋势下的保护幼稚产业措施的选择。

一、保护幼稚产业的若干原则无论是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论,还是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禀赋论,都认为实行自由贸易能够增进全人类的利益,对各国均有好处。

但是在现实中,各国却坚持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况且自由贸易的基本假定与当今世界经济的垄断竞争市场和规模经济递增的现实完全不符。

在理论上,许多经济学家主张一国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幼稚产业。

在实践上,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中都含有保护幼稚产业的政策成分。

也就是说,保护幼稚产业是大多数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保护幼稚产业促进幼稚产业发展,使其在国际市场上拥有竞争优势而谋取远期的动态比较利益。

然而,保护幼稚产业是一项有风险的事业,从历史上看,成功与失败的例子都有。

为了取得大于近期保护成本的远期的产出,政府在保护幼稚产业的操作中应考虑以下原则:1.科学选择幼稚产业。

选择幼稚产业失误被认为是保护幼稚产业的风险之一。

并非所有的尚未成长起来的产业都是幼稚产业。

综合汉密尔顿、李斯特、约翰·穆勒、小岛清、赫尔普曼、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的理论,幼稚产业大致有四个方面的特征:(1)具有潜在动态比较优势。

幼稚产业应是有发展前途的产业,尽管近期内尚不具备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但是在保护一段时期之后该类产业能够成长起来,并在逐步取消保护之后有能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远期的产出要大于近期的保护成本。

幼稚产业保护是有成本的,如消费者福利的损失、生产效率的降低、资源配置及利益分配的扭曲等等,这些成本必须要小于远期的产出。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随着全球范围内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不断增长,各国纷纷加大了对该产业的支持力度。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了一些启示。

日本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强调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中,技术创新
是关键。

我们可以从日本的经验中学习,建立健全的技术研发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对新能
源汽车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

日本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注重培育本土企业。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起步较晚,需要在
技术、品牌和市场等方面迎头赶上。

通过采取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可以给予本土新能源汽
车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为其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帮助其在国内市场上树立品牌形象和
积累核心竞争力。

日本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注重引导消费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中,消费需求的培育
至关重要。

通过采取税收优惠、购车补贴等政策措施,可以有效刺激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
车的意愿,促进消费需求的形成,并推动行业的发展。

日本还提供了财政支持,通过向企业提供贷款、提供研发资金等方式,促进幼稚产业
的发展。

我国可以借鉴这样的经验,通过加大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为企业
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推动市场的发展和产品的升级。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实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积累经验和教训,在我国新能源汽
车行业的发展中也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政策。

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结合我
国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支
持。

产业实施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效果

产业实施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效果

产业实施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效果
实施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具体实施情况和保护措施的合理性。

幼稚产业保护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内新兴产业,在竞争中逐渐壮大,同时避免被外来竞争压垮,进而推动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效果可能包括:
1. 给国内幼稚的新兴产业提供一个相对安全、良性的发展环境,便于加速成长和发展;
2. 减少同行业外来压力的冲击,促使国内企业更自主地提升自身竞争力和技术水平;
3. 在国际贸易中,保护本国利益,促进良性国际贸易,避免不合理贸易壁垒的形成;
4. 为其他产业提供良性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多元化。

但是,实施幼稚产业保护措施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比如:
1. 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实施不当可能导致国内幼稚产业缺乏市场竞争机制,缺乏动力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2. 如果过于重视保护和依赖,可能导致国内幼稚产业逐渐变成不健康的利益集团,影响发展;
3. 幼稚产业保护措施与国际贸易规则可能相冲突,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国际矛盾;
4. 长期实行幼稚产业保护措施可能会干扰市场自由运行,影响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825年,他因抨击时政遭迫害,不得不离开德国, 移居美国。在美国,他受到美国经济学家汉密尔顿 的著作和美国保护关税制度实践的影响,加深了他 的保护主义的信念。他在美国曾印行国民时报并在 报上不断发表文章,阐述关于贸易政策原则的观点。 1832年,他以美国驻莱比锡领事身份回到德国。 1846年11月30日自杀身死。他的主要经济著作有 《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1827)、《政治经济学 的国民体系》(1841)、《德国政治经济的国民统 一》(1846)。
C、保护幼稚产业,要有利于要素利用率的提高。开 发一种新的产业,也就意味着引进一种新的生产函数。 如果一种幼稚产业在保护下成长起来以后,能对其密集 使用的要素加以大规模的节约,从而能在既定的资源下 维持其产量的增长,那么该产业就能实现自给甚至出口。 此外,各种保护措施本身不可能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根 本效果,但它们对贸易关系的干预,可以作用于市场、 资本、技术、资源等因素,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 李斯特主张经济落后国家应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以抵御外国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的成长。根据 德国的生产力状况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应平衡或协 调发展的原则,李斯特具体提出保护幼稚产业理 论,并认为实行关税制度是保护国内市场的主要 手段。
• 把各国的经济划分为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业时 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这样 五个阶段,认为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上一国要采 取不同的贸易政策。
(2)保护手段。应以关税保护为主,这是抵御外国 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成长的必要手段。即使在实行 保护关税制度初期,由于没有廉价原料和机器设备, 企业生产成本可能增加,不利于增加利润,也不利于 消费者,却可以保护国内市场,有利于国内民族资本 成长,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而且在生产力发展之后, 反过来又会促进生产成本的降低,服务于消费者利益, 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必须牺牲眼前利 “ 益,使将来的利益获得保障。” 使将来的利益获得保障。

幼稚产业保护论

幼稚产业保护论

幼稚产业保护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Infant Industry Theory)最早是由美国政治家汉密尔顿(Alexander Hanmilton)于1791年提出,但是真正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德国经济学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的论述。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年8月6日-1846年11月30日),德国经济学家。

他被视为经济历史学派的先驱,而他的思想亦被视为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理论基础。

1、人物生平:李斯特的一生串连着一系列的失败和困苦。

1819年,由于组织旨在统一德国经济的全德工商联盟受到迫害,被迫辞去蒂宾根大学教授职务,并被解除其他政府公职。

1820年,担任市议员期间,由于提出激进的民主改革主张,被以“煽动闹事,阴谋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10个月监禁。

李斯特潜逃到了法国和瑞士。

两年后回国,随即被关押。

为了彻底摆脱这个危险分子,政府同意他移居美国。

1825年李斯特一家到了美国。

他开始经营农场,还担任过报社编辑,并开办了一个规模很大的煤矿。

1832年,李斯特回到欧洲参与莱比锡—德累斯顿铁路建设工程,他希望通过建立全国铁路系统推动德国经济的统一。

1834年,德国关税同盟建立。

但他的全国铁路系统计划由于封建割据和资产阶级的狭隘的惟利是图本性失败。

1837年,李斯特在美国的矿山在美国的银行危机中破产了,李斯特陷入生活困境中。

其间,李斯特一直受到政府的监视,并受到再次被监禁的威胁。

尽管他不断努力,仍然不能在他的祖国找到一份固定职业。

李斯特被迫流亡法国。

法国梯也尔政府曾邀请他担任铁路建设和贸易政策方面的要职,但由于法国对德国的侵略性态度,李斯特拒绝了,主要靠给报社撰稿牟取微薄的收入。

俄国财政部长曾经聘请他在政府中担任要职,以推行他的“国民体系”,李斯特因为俄国实行专制的沙皇制度而拒绝了。

1841年,李斯特曾经被委任为《莱茵报》主编,由于健康原因未能成行(不久后马克思担任了这一职务)。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汽车工业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
和销售市场。

然而,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新能源汽车的崛起,中国的汽车行业也面
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此时,我们可以从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中吸取一些经验和
教训,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首先,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核心在于保护本国汽车行业,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也需要通过政策性扶持和优惠政策来加强保护和支持。

比如,可
以减免关税、提供财政补贴、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融资等措施,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注重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形成集群效应。

我国也
应该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形成密集配套和良性
竞争的产业集群。

同时,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掌握前沿技术和市场动态,提升企业
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最后,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

特别是在新兴产业领域,有效吸
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也应该通过开展人才交流、提供
奖学金、引进海外人才等手段,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高素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
业人才队伍。

综上所述,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们应该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把握机遇,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优势,探索适合我
国国情的产业发展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什么是幼稚产业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什么是幼稚产业理论?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什么是幼稚产业理论?
导语:幼稚产业保护主义作为一项政策建议也不无争议,和其他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经济学原理一样,它也常常被利益寻租者所滥用。

此外,即使对幼稚
幼稚产业保护主义作为一项政策建议也不无争议,和其他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经济学原理一样,它也常常被利益寻租者所滥用。

此外,即使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出发点并不坏,一国政府也很难判别究竟哪些产业应当受到此种保护。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什么是幼稚产业理论?
核心观点与发展
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一国处于发展初期的产业,往往不具备国外其他发展较早的公司所具备的那种规模经济,因此需要对其予以保护,直至这些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产业获得类似的规模经济能力。

评价
尽管如此,幼稚产业保护主义作为一项政策建议也不无争议,和其他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经济学原理一样,它也常常被利益寻租者所滥用。

此外,即使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出发点并不坏,一国政府也很难判别究竟哪些产业应当受到此种保护;并且相较于国外的同类竞争者,这些“幼稚”产业可能永远也“长不大”。

举例而言,20世纪80年代,巴西采取了一项严格控制进口外国生产的计算机的措施,以扶持其国内的尚处于“幼稚”期的计算机制造业。

结果,巴西的计算机制造业一直都没有“成熟”起来,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技术鸿沟反而拉大了,而这个被保护的制造业,仅仅只从外国学到了低端的计算机制造技术,再将这些低端的计算机高价卖出而已。

此外,实施进口壁垒的国家往往也会面临其他国家反施给它的出口壁垒,从而对该国政府意图保护的“幼稚”
生活常识分享。

简述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简述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简述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幼稚产业保护论是指以通过保护和发展幼稚的产业来控制和遏制由大国从发达国和发展中国家获得的不公平竞争弊端,以实现被压缩的当前发展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实现经济前进的基本思想。

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
一是贸易保护政策。

为了遏制不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实施关税和贸易壁垒来维持它们所发达国家的工业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所无法提供的价格地位,从而保护它们的国内农业和产业的发展。

二是实施政策措施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实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经济政策等政策措施,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加其出口额并发展经济。

三是采取科技支持措施。

幼稚产业保护论不仅强调开发国家发展外贸,而且重视发展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

为了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应采取政策和技术支持措施,促进开发中国家的企业运用自然资源和改进生产技术,降低水平,提高竞争力。

评价
幼稚产业保护论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发展中国家发挥本国政策和规制实力,改善国内生产服务市场的不公正局面,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持续发展的过程。

此外,幼稚产业保护可以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解决方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和提高其国际参与权;但是,也存在一些风险。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可能被迫放宽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从而影响它们的制造业供应链和产品市场。

总之,发展中国家实施幼稚产业保护论需要谨慎,避免行业垄断,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以达到改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有效目的。

幼稚产业保护论

幼稚产业保护论

幼稚产业保护论一、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论主要内容:1、是什么,率先提出了“幼稚产业”的概念。

幼稚产业是指由于外来的竞争力可能会在最初试验阶段和资金方面承受较大压力,尚未发展起来的工业——这明确指出应该保护的对象2、为什么,进一步分析了为什么需要保护幼稚产业。

新的工业在早期发展中效率不高,不能和经验丰富的外国生产进行竞争,如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将会严重损害其经济利益。

3、怎么办,具体措施及时间。

需要设置关税壁垒保护新兴工业,直到效率提高到可以在免税的基础上与外国同类企业进行竞争的水平,方可撤销关税壁垒。

措施:(1)向私营企业发放政府贷款(2)以高额关税保护国内新兴工业(3)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给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4)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制造品质量(5)限制改良机器的输出。

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在汉密尔顿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的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包括两大内容:一是他对古典学派国际贸易理论的批评,二是他提出保护贸易政策。

主要理论观点:1、反对不加区别的自由竞争,主张一定条件下的保护制度。

2、反对比较成本说,主张发展生产力。

3、提倡发展本国工业,但不排斥有利可图的国际分工。

4、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对经济的干预。

5、具体的保护贸易原则和措施,禁止输入和征收高关税以保护幼稚工业,同时以免税或征收轻微进口税方式鼓励进口复杂机器。

三、评价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合理性,把保护贸易政策作为一种暂时的过渡性政策,强调保护关税制度是有条件和限制的,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培养竞争力,最终走向自由竞争。

水上运输的3种常用贸易术语一、FOB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承担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ob术语后随地点必须是出口国的装运港,本术语只适用于海洋运输和河内运输。

二、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地港的船上,承运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在我国动漫产业的运用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在我国动漫产业的运用

总结
综上分析,我们很清晰的看到我 国的动漫产业起步晚,起点低。在面 临国际上已经具有成熟产业链的动漫 大国时,采取运用李斯特幼稚保护理 论来支持和帮助我国的动漫产业,减 少国内、国际竞争,尽快的完善动漫 产业的产业链,促使我国经济的发展。
中国动漫产业现状
2007年我国动漫产业总 体规模已达200亿元,2008 年动漫产业总规模达250亿 元,2010年我国动漫产业 更是有了突破性发展,预计 到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600亿元。
来自日本动漫市场的挑战
*动漫产业在日本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 链,并产生了许多商机.根据日本贸易振兴会 前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销往美国的日 本动漫片以及相关产品的总收入为43.59亿 美元,是日本出口到美国的钢铁总收入的四 倍.广义的动漫产业实际上已成为超过汽车 工业的赚钱产业。
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基本内容
幼稚产业的界定: 1、必须是刚建立不具有竞争力的 2、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 3、要有发展前途 4、保护时间以30年为限 5、农业不需要保护 6、回报消费者
What Is this
What Is this
动漫产业现状
2010年,全球数字内容 产业产值达6800亿美元, 与游戏、动画相关的衍生 产品产值超过10000亿美 元。从全球来看,动漫产 业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 业。
*目前全球播放的动画节目约有60%是日
本制作的,在欧洲,这个比例更高,达到八成以 上.世界上有68个国家播放日本电视动画、 40个国家上映其动画电影。
*资料证明,进口动画片一度占领了90% 的中国市场,日本动漫很受中国青少年的喜 欢
中国动漫市场前景
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30多个 动漫产业园区、5400多家动漫机 构、450多所高校开设动漫专业、 46万多动漫专业在校学生。而在中 国84万个各类网站中,动漫网站约 有1.5万个,占1.8%

wto对幼稚产业保护政策

wto对幼稚产业保护政策

wto对幼稚产业保护政策
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幼稚产业保护政策非常重视。

幼稚产业
指的是相对年轻且不够竞争力的产业。

WTO的目标是促进全球自由贸易,但也认识到幼稚产业在其发展初期需要保护和支持。

WTO允许成员国实施一些保护措施来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

这些
措施通常可以采取限制进口、征收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方式。

然而,WTO对这些措施也设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以确保它们符合贸易自由化的原则。

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实施保护措施应该是临时性的,并在产
业具备竞争力后逐步取消。

成员国应该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证明幼稚产业特定的保护措施是为了促进产业发展和增强竞争力的需要。

WTO还鼓励成员国通过其他方式来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

这包括
提供财政支持、培训和技术转移等。

通过这些方式,幼稚产业可以获
得必要的资源和能力,以在全球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总而言之,WTO对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持开放和谨慎的态度。

它充
分考虑了发展中国家和成员国经济的需要,同时也强调了贸易自由化
的原则。

通过合理的保护措施和其他支持措施,WTO为幼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平衡的环境。

资料-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资料-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1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 Theory) 是指在本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又面临国外强大竞争的产业。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形成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些国家保护本国新兴产业的理论基础。

一、汉密尔顿的制造业保护论汉密尔顿最早提出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在向国会提交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汉米尔顿指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工业的发展,就很难保持其独立地位。

美国工业起步晚,技术落后,生产成本高,根本无法同英、法等国家的廉价商品进行自由竞争。

因此,美国应实行保护关税制度,帮助新建立起来的工业生存、发展和壮大。

汉密尔顿还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发展制造业的直接和间接利益。

他认为,制造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广机器使用,提高整个国家的机械水平,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促进移民流入,加速美国国土开发;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开创各种事业的机会,使个人才能得到发挥;有利于消费农业原料,保证农产品的销路和价格稳定,刺激农业发展等等。

汉密尔顿的具体政策主张主要包括:(1)向私营工业发放政府信用贷款,为企业提供发展资金;(2)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国内新兴工业;(3)限制重要原料出口,免税进口极为紧缺的原料;(4)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为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5)限制改良机器输出;(6)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制造品质量。

汉密尔顿的制造业保护理论对美国制造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开创了后起国家保护新兴产业的先河。

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19世纪的德国经济学家,他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发展。

李斯特认为当时的德国与法国和英国相比,是一个政治上分裂、经济上落后的农业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同期,德国国内对实行何种贸易政策意见尖锐对立:一派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其理论基础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另一派主张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这主要是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的愿望,但缺乏有利的理论支持。

幼稚产业论的基本内容

幼稚产业论的基本内容

幼稚产业论的基本内容
幼稚产业论是经济学中的一个理论框架,旨在解释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中出现的特殊产业现象。

它主要聚焦于那些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较弱、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产业。

幼稚产业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通过保护和扶持这些幼稚产业,以促进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幼稚产业论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 保护性政策: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保护性政策,如关税保护、进口配额等,来保护幼稚产业免受国际市场竞争的冲击。

通过保护内部市场,幼稚产业能够在较为有利的环境下进行发展,在技术、资本和市场等方面逐步提升竞争力。

2. 学习和技术转移:保护性政策不仅仅是为了让幼稚产业有机会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与国际先进企业的接触和学习,实现技术的引进和转移。

这种技术转移可以促使幼稚产业从低端向高端、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3. 逐步开放市场:幼稚产业论认为,保护性政策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发展中国家应该逐步开放市场,让幼稚产业暴露于激烈的国际竞争中。

这种开放市场的过程可以促使幼稚产业经过竞争和适应,提升其自身
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4. 政府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

政府可以提供财政支持、减免税收、优惠贷款等一系列措施,来帮助幼稚产业渡过发展初期的困难。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产业政策和规划,为幼稚产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幼稚产业论的基本内容是为了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中幼稚产业的特殊现象,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通过保护和扶持幼稚产业,发展中国家可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目标,并最终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1. 简介贸易保护指的是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各种手段,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影响。

贸易保护的理论基础之一是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步阶段应该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保护本国尚未发展成熟的产业,以培育其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围绕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展开讨论,探究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实施方式。

2.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最早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在18世纪末提出。

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受到国际市场竞争的挤压,很难在公平竞争中存活和发展。

因此,国家应该采取贸易保护手段,保护本国尚未成熟的产业,使其有机会成长和发展。

3. 理论依据和主要观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3.1. 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劣势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起步较晚,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技术和产能还不能与发达国家相媲美。

面对发达国家的强大竞争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

3.2. 初始投入成本高新兴产业的初始投入成本往往较高,包括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财政资源有限,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因此无法进行大规模投资和技术创新。

3.3. 潜在比较优势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某些产业上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只是受到发达国家的竞争和市场准入壁垒的压制。

通过贸易保护政策,可以为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使其有机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

3.4. 学习曲线效应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在起步阶段缺乏经验和技术积累,而发达国家的产业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成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优势。

通过贸易保护政策,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可以通过模仿学习和技术引进的方式快速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4. 幼稚产业保护的具体实施方式为了实现幼稚产业保护的目标,国家可以采取多种贸易保护手段。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End12
(二)巴斯塔布尔标准:利益补 偿标准
第一,受保护的产业在一定时期以后,能够成 长自立; 第二,受保护产业将来所能产生的利益,必须 超过因实行保护而必然受到的损失。 巴斯塔布尔上述标准的第一项与穆勒的选择标 准相同。他补充的第二项标准则考虑了保护的 成本与收益问题,比起穆勒仅考虑如何由自由 竞争产业转变为出口产业,是进了一步。
End 7
(一)穆勒标准—成本差距标准
穆勒标准就是指:如果某个产业由于缺乏技术,生产 效率较低,成本高于国际市场,无法与国外同产业竞争, 在实行一定时间的保护后,该产业能够提高效率,能够 在自由贸易下获利,自我投资发展,则该产业为幼稚产 业。 穆勒进一步指出,确定幼稚产业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正当的保护只限于对从外国引进产业的学习掌握 过程,过了这个期限就应取消保护;第二,保护只应限 于那些被保护,但不久之后没有保护也能生存的产业; 第三,最初为比较劣势的产业,经过一段时间保护后, 有可能变为比较优势的产业。
幼稚产业保护政策
一、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学说 二、幼稚产业的判断标准
7/9/2013 10:31:44 AM
End 1
一、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学说 (1)
(一)李斯特对自由贸易理论的批判 1、主张国家经济学。李斯特认为经济理论必须适合于 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是一般地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或 保护贸易。他进一步指出,一国经济发展分为原始未开 化、畜牧、农业、农工业和农工商业五个时期,贸易政 策必须根据该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来选择,处于农业时期 以前的三个阶段,实行自由贸易才有利于经济发展,如 当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处于发展最高阶段即农工 商业时期的英国和接近该阶段的法国也应实行自由贸易; 而处于农工业时期的国家,如当时的德国和美国,则应 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概要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概要

从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出发,现阶段 选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 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 七个产业,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划,2012.7
理论内容
(1)国民经济发展阶段说 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 原始未开化时期 畜牧业时期 农业时期 农工业时期(德国) 农工商业时期(英国)
理论内容
( 2 )主张生产力理论。一国在对外贸易中实 行什么样的贸易政策,首先要考虑的,是国 内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从国际贸易中获得 多少财富。 ( 3 )主张国家干预。李斯特认为,在经济落 后的国家,高度的保护贸易政策是这些国家 发展经济的一种十分必要的工具。
根据穆勒的标准(Mill’s test),当某一产业规模较小、
其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时候,如果任由自由 竞争,该产业必然会亏损。如果政府给予一段时间的
保护,使该产业能够发展壮大,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
降低成本,以致最终该产业能够完全面对自由竞争, 并且获得利润,那么该产业就可以作为幼稚产业来加
理论内容
(4)政策主张 保护目的:促进国家综合生产力的发展,以 实现工业化 保护对象:国内幼稚但有反正希望的工业, 受保护对象通过一段时期之后能够成长起来 保护手段:主要是关税 保护期限:最高界限30年
对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评价
第一个从理论上探讨在国际竞争下如何运用 保护政策措施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建立了完 整体系的保护贸易理论 对指导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生产力,实行经 济自卫起到了积极作用
幼稚产业、新兴产业
新兴产业是指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 的发明,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 现在世界上讲的新兴产业,主要是指电子、 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空间 等新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 新兴产业部门。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摘要】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本文首先介绍了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概述,然后分析了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现状,接着探讨了借鉴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启示,包括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的产业生态等方面。

通过对比分析两国政策,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政府引导和支持方面还有待加强,需要建立更加健全的产业生态。

结论部分总结了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经验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强调了政府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些建议和借鉴。

【关键词】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现状、政府引导、支持、产业生态、启示、结论1. 引言1.1 引言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在本文中,将对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进行概述,分析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现状,探讨借鉴日本经验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启示,并提出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的产业生态等具体措施,以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概述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是指日本政府在产业发展早期为了推动国内产业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幼稚产业是指一些新兴产业或者技术水平相对滞后的产业。

日本在上世纪中叶至本世纪初期,通过采取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支持了多个产业的发展,如汽车、电子、半导体等领域,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迅速崛起。

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支持、关税保护、市场规制等措施。

日本政府通过提供优惠贷款、税收减免等方式,为幼稚产业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设立关税壁垒来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保护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政府还可以通过立法、政策指导等手段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业的快速成长。

日本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帮助了许多产业的快速发展。

也应当看到幼稚产业保护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当、市场扭曲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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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战略贸易政策
•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含义
• 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 凭借生产、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措施 扶持本国性产业的成长,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以增强这些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夺取 他国国内的市场份额。
必要条件:
• 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
充分条件:
• 1、政府必须拥有充分的信息以选定战略产业,确定 补贴程度;
• 2、获得战略支持产业的垄断地位和外部经济的存在;
• 3、国内相应市场的潜力; • 4、战略保护可以设置行业进入壁垒,维护战略产业 的垄断地位; • 5、贸易对手国不采取报复措施等行为。
战略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在不完全竞争的现实社会中,在规模经济 递增的情况下,要提高产业或企业在国际 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首先必须扩大生产规 模,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要扩大生产规模,仅靠企业自身的积累一 般非常困难,对经济落后的国家更是如此。 对此,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政府选择有 发展前途的产业加以保护,使之迅速扩大 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能力。 一旦这些产业成熟到足以与外国产业相抗 衡后,政府即可取消保护。
(三)战略贸易政策分析
• 1、关于利用关税去实现第一个目标 • ——分享外国企业垄断利润
P
P2 P1 a b MC2 t c MC1 MR 0 Q2 Q1 D
Q

• • • • • • • • • • 生产
空中客车公司 不生产
—5万 波 音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司 生产
0
—5万
100万
100万 不生产 0 0
五、幼稚产业保护政策
• M—B—K标准
(一)穆勒标准(潜在竞争力标准或自立标准)
• 某种产业在其初创时期由于技术不足,生产率低下, 成本高于国际市场,无法竞争,但是通过政府的关 税与补贴等政策的保护,最终能在自由贸易下获利, 使得潜在的比较利益转化为现实的比较利益,可以 自我投资发展,即为幼稚产业。但是在保护时,一 是保护的时间应限制在产业进行学习新技术的过程 中;二是保护必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只对该产业 予以保护。
0
(二)巴斯塔布尔标准(现值标准)
• 巴斯塔布尔在确定幼稚产业选择标准时引入了经济 学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认为被保护、扶植 的幼稚产业不仅要具有潜在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该 产业成熟之后所获得的未来利润的现值,一定要大 于它在保护时所付出的社会成本,符合条件即为幼 稚行业。
(三)肯普标准(外部经济标准)
(四)小岛清标准(总体经济发展标准)
• 认为只要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某些幼稚产 业即使不符合巴斯塔布尔标准或肯普标准,也是值 得保护与扶植的。为此,他提出三个条件: • 潜在资源的利用标准; • 保护幼稚产业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动态变动 调整; • 保护幼稚产业要有利于要素使用效率的改善。
• 认为在确定幼稚产业时,应考虑产业在被保护时期内 的外部效应问题,如该产业具有外部性,该技术可为 其他产业所获得,其他产业利润提高,因而使得本产 业利润无法增加,将来利润无法补偿投资成本,国家 应该予以保护。但是,如果该产业在学习技术、经验 时,具有很强的内部性,即只能为该产业所利用、垄 断,而学习后垄断的利润的现值可以补偿保护的代价, 则这种产业不需要予以保护。
(二)战略贸易理论与政策的评价
• l.战略性贸易理论为国家进一步干预对外贸易活 动提供了依据; • 2.战略贸易政策在实践中确实可以起到扶持相应 产业发展的作用。 • 战略贸易理论与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在一定 意义上有异曲同工之妙,但两者又有本质区别: 一个是基于寡头垄断条件下的贸易保护主张,一个则 是自由竞争条件下的贸易保护主张;战略贸易理论所 保护的是具有规模利益递增特点的战略性产业,这些 产业是与幼稚工业有很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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