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最新的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该管理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药品调度制度:二类精神药品按照其危险性和滥用性分为三个调度等级,即A类、B类和C类,分别对应高度管制、严格管制和一般管制,根据不同的等级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
2. 配送和销售管理:二类精神药品的配送和销售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要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必须持有《精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查。
3. 使用和处方管理:严格控制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处方。
医师必须根据患者需要和病情合理使用二类精神药品,并按照规定配发处方,患者在购买二类精神药品时需要出示医嘱或处方。
4. 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进行监测和追踪,及时发现和报告不良反应和滥用情况。
5. 监管和执法措施:加强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该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其合理、安全和有效的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和滥用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权益。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截至目前(2021年),中国的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药品分类: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精神药品分为一类药品和二类药品。
二类精神药品主要用于治疗严重精神疾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
2. 药品准入:二类精神药品需要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和准入才能上市销售。
生产企业需要进行药品注册,包括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等审批过程。
3. 生产流通:二类精神药品生产和流通需要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包括生产工艺、质量标准、GMP认证等。
一级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调剂、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院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遵循“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品种、规格、标准,并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采购二类精神药品时,需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单位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二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等逐项核对,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验收不合格的二类精神药品,应及时报告药剂科负责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八条二类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库房或专柜,加锁保管,确保安全。
第九条药品库房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霉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药品出库时,应做好出库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第四章使用与调剂第十二条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须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第十三条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书写规范,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第十四条药师在调剂二类精神药品时,应仔细核对处方,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特殊情况需延长用药天数的,由处方医师注明理由,并报医务科、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调配。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我院设立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定期对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停职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我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医院第二类精神病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管理工作。
2. 医院医务科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 医院护理部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护理、配药、发药等工作。
4. 医院保卫科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采购管理1.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或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2. 购进计划应以我院使用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购。
3. 采购人员应详细记录采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五、验收管理1. 验收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验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时必须双人签字。
2. 发现质量问题或破损、短少,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报告药剂科负责人。
3. 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办理转账登记。
六、储存管理1.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必须专柜加锁,具有防盗设施,并有明显的贮存标志。
2. 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在库养护工作,防止过期变质,并做好养护记录。
3. 药剂人员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每日统计用量,专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使用管理1. 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生必须是获得处方权的医生,且必须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2.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 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发药人员进行处方登记。
4.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得超过七常用量。
八、销毁管理1. 对过期、损坏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及时申请销毁。
2. 销毁时,应由药剂科负责人组织,并有保卫科人员在场监督。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特殊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
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制订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专项管理制度,请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一、所涉及的药品范围:国家特殊药品目录中所列的二类精神药品,具体品种见附页。
该类药品除按照国家对一般药品进行经营管理外,还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二、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必须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以及具备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
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管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
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三、二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该类特殊管理的药品到货后,验收员应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如有特殊储藏要求的应立即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库的待验区中,最大限度的保证该类药品的质量。
在依照验收程序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仓库上架入库。
仓库应将该类药品及时存放于设置了双人、双锁的专库中。
对不符合运输储存要求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验收员应拒收并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四、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养护员将该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品种,按照重点养护品种的标准进行养护。
当在库药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储运部指定专人对该类药品进行保管。
在库保管时如发现该类药品出现短少后应立即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在确认后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当地药监和公安部门。
在发货出库时应双人复核合格后方可出库。
出库复核记录上由拣货员、复核员签全名存档备查。
当出现错发、多发该类药品时储运部有关人员应及时追回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院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调配、运输、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医院领导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
2. 药剂科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运输等工作。
3. 医生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严格按照处方开具药品。
4. 护士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核对、发放、观察患者用药情况。
5. 保卫科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保卫工作,确保药品安全。
四、采购与验收1. 采购: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
2. 验收:药剂科对采购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五、储存与保管1. 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保险柜中,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 保管: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六、使用与调配1. 使用: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
2. 调配:药剂科根据处方,将第二类精神药品调配至患者床旁。
3. 核对:护士在发放第二类精神药品前,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
七、运输与销毁1. 运输: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由专人负责。
2. 销毁:过期、变质或不再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剂科负责销毁,并做好记录。
八、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组织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药剂科、保卫科等部门应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九、奖惩1. 对在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药品流失、滥用等行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5篇)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一.定点采购。
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二.双人验收。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专柜加锁储存。
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三.药库实行专用帐册管理。
调剂部门使用药品做到“日清日结”。
四.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
处方至少保存____年。
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六.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
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
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要防止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七.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根据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如下:1. 管理范围: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抗抑郁、抗精神病等作用的药品,包括安眠药、抗焦虑药、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等。
2. 生产与销售许可:生产、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 药品注册: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才能生产、销售。
4. 药品标识和说明书: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包装标签上必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
同时,说明书必须详细描述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处(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经精神、心理专科医生确认,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或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
八、药剂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后 3 年。
九、病房小药柜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护士长指派专人管理、单独存放、应做到标签明显、账物相符、注意检查效期;药剂科应定期进行检查。
十、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药剂人员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十一、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2 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2、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医院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3、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4、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5、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二、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科室负责人复查确认。
3、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4、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5、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三、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1、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2、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3、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4、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使用,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确认。
四、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1、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因外观、包装等质量不合格需退货时,应将该药存放于退货区,并有明显标志,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施严格管理。
2. 安全第一:确保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安全,防止滥用和误用。
3. 规范操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药品质量。
4. 专人负责:设立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调配、销毁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购进管理(1)采购部门应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或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2)采购计划应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基准,保持合理库存。
2. 验收管理(1)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
(2)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相关资料。
3. 储存管理(1)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具有防盗设施,并有明显的储存标志。
(2)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防止过期变质。
4. 使用管理(1)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医生必须是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2)处方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严格核对用法用量,一般情况下口服制剂不得大于一周常用量,注射剂一张处方仅限一次常用量。
5. 盘点管理(1)定期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2)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使用药品质量完好。
6. 培训管理(1)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能力。
(2)加强对处方医生、药剂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的培训,提高药品管理意识。
四、监督检查1. 医院领导应定期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3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该类药品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潜在的依赖性和耐受性。
为了保证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安全,特制订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实行专人负责采购,专用验收记录。
收货时,要仔细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等各项信息。
二、采用专柜加锁储存,专用账目管理。
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专用库房或专用保险柜,严防药品丢失。
出账入账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证,做到入账、出账、结存数量平衡;三、按月进行盘点,检查药品质量。
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使用药品质量完好。
按要求及时向药监、卫生、公安等管理部门报送药品使用情况。
四、药师发药时,要认真审核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由前记、正文、后记等规定项目组成。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____日用量,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理由,方可调配;调配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做好用药指导。
对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发药。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五、发出的药品要有专册记录,记录内容有:患者姓名、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处方医生、发出人、日期等,做好药品登记记录。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2)一、背景和目的1.背景精神药品是用于治疗心理和精神障碍的药物,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
但是,由于其特殊性,过度或不当使用可能会导致药物滥用、依赖、副作用等问题。
为了合理、安全地管理精神药品使用,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制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合理的使用和安全性,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范围和定义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配送、处方和使用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医护人员及患者。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药品,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和潜在的药物滥用风险。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合理、规范。
二、用药适应症检查在患者需要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之前,医生应当严格审查患者的病史和症状,确保患者的使用适应症符合相关规定,杜绝滥用和误用情况的发生。
三、用药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用药审核小组,对医生开立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内容准确、合理、规范。
审核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确保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用药配送管理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有专门的库房管理,保证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药品的配送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用药监测与评估医院应定期对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同时,医院应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六、药品禁忌医院应向医务人员宣传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确保医务人员正确掌握用药知识,避免因用药不当而导致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药品报告和回访医院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建立档案,定期进行回访和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疗效,对患者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和干预。
八、药品安全教育医院应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药品安全教育,让他们正确理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避免因误解或误用而导致的问题和风险。
九、处罚和监督对于违反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或患者,医院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用药制度进行加强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通过以上严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可以有效防范用药风险,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希望各医院和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和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依法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的原则。
2. 坚持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销毁等环节严格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确保合理用药。
3.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采购与验收1. 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2. 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 采购的二类精神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
4. 验收时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管科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五、储存与养护1. 二类精神药品应储存于专用仓库,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专锁。
2. 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药品受潮、受热、受污染。
3. 定期对二类精神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账物相符。
六、调配与使用1. 二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必须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剂人员负责。
2. 调配时,必须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正确。
3. 调配的二类精神药品应逐日登记消耗数,并定期与库存核对。
4. 临床科室使用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医嘱,确保合理用药。
七、销毁与记录1. 二类精神药品因过期、变质等原因需销毁时,应报医务科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 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销毁等环节应详细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八、监督检查1. 医院医务科定期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本(4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维护社会保障和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二类精神药品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二类精神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销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精神类药品,其管理受到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
第四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遵循科学、公正、透明、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对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的标准操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药品的质量稳定性。
第八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保证生产工艺的规范性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验证和检查,确保生产环节的合规性和质量的一致性。
第十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药品的追溯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以便在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第三章流通管理第十一条二类精神药品的流通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二类精神药品的流通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二类精神药品的流通企业必须建立药品的存储和配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存储条件和配送环节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二类精神药品的流通企业应对药品进行跟踪追溯,确保药品的流向可追溯,以便在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医疗机构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存储、配药、发放和使用等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4篇)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的药物,包括精神兴奋药、镇静催眠药、抗精神病药等。
根据中国的管理规定,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有以下管理措施:1. 生产和经营许可:所有生产和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企业都需要获得相关的许可证,符合相应的生产和经营条件。
2. 配送和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配送和销售需要通过合格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进行,禁止通过非法渠道进行销售。
3. 医疗机构处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的需要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患者可以凭处方到合格的药店购买。
4. 用药管理:医疗机构和药店需要对开具处方和出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报告给相关部门。
5. 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配送和销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规定并防止滥用和非法销售。
总之,根据中国的管理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严格受到监督和管理。
这是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药物滥用和非法销售。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可以治疗或改善精神疾病,并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和滥用风险的药品。
第三条精神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品信息公开的要求。
第四条对精神药品的管理要求高于一般药品,要加强监督,防止依赖性和滥用风险的发生,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精神药品的管理政策、标准和措施。
第二章管理分类和范围第六条基于药物化学、药理学和临床应用的特点,将第二类精神药品分为以下五大类:(一)镇静安眠类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焦虑、失眠等精神疾病,如苯二氮䓬类药物、非苯二氮䓬类药物等;(二)抗抑郁类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和情绪障碍,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等;(三)抗精神病类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等;(四)中枢神经兴奋剂类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嗜睡症等疾病,如哌甲酯、麻黄素等;(五)其他精神药品:包括治疗癫痫、帕金森病、焦虑症等疾病的药物。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5篇)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二、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市场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三、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四、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五、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六、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管科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验收时,若原件短少,验收人员应及时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货单位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六、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报警等安全设施。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三、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四、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五、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销售,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质量管理科。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2)我了解的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发布的《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医院二类精神类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滥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2. 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3. 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使用、调配、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药剂科负责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严格执行本制度。
四、采购与验收1. 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须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
2. 药剂科对采购的二类精神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五、储存与保管1. 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 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工作需要不得外借。
3. 库房内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六、使用与调配1. 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需凭医生处方,并严格执行处方制度。
2. 临床科室凭处方到药剂科领取二类精神药品,并做好登记。
3. 药剂科调配二类精神药品时,应核对处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七、销毁与报损1. 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后,剩余药品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2. 销毁药品时,应做好记录,并由专人监督。
3. 因药品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药品报损的,应及时上报药剂科。
八、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临床科室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
九、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滥用二类精神药品的医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二类精神药品流失、损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2、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医院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3、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4、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5、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二、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科室负责人复查确认。
3、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4、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5、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三、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1、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2、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3、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4、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使用,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确认。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442号)、《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计委令第5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定点采购。
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二、双人验收。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专柜加锁储存。
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三、实行专用帐册管理。
调剂部门使用药品做到“日清日结”。
四、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处方至少保存 2 年。
五、使用实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并签字。
七、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八、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
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
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要防止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九、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
患者服用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处置预案与流程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情况,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调剂错误药品引发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三级医院)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确保第二类精神药品安全、规范使用。
2.目标确保第二类精神药品安全保管、临床合理使用。
3.适用范围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业技术人员。
4.名词定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
5.内容5.1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精神药品处方留存2年备查。
5.2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体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5.3本院购入的精神药品,只限本院使用,不得转售。
应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加锁,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5.4建立精神药品收支帐,做到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查处。
出帐、入帐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
调剂部门使用药品要做到“日清日结”。
5.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帐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5.6医师应合理使用精神药品,满足患者医疗需求,作为其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5.7医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违反《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为自己或他人开具处方,滥用精神药品者,对其直接责任人员,由医院给予行政处分。
5.8药师调配精神药品处方时,按规定审方,包括临床诊断、用法、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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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xx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如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中枢兴奋剂咖啡因等。
该类药品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潜在的依赖性和耐受性。
为了保证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安全,特制订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实行专人负责采购,专用验收记录。
收货时,要仔细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等各项信息。
二、采用专柜加锁储存,专用账目管理。
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专用药柜,严防药品丢失,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三、每月检查药品质量。
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使用药品质量完好。
四、除确需长期使用的癌症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本院内使用。
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制剂每张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理由,并在数量旁签名或加盖签章,方可调配;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调配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做好用药指导,对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发药。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备查。
五、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专册保存期限至少2年。
六、医疗质量考核小组应当定期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点评,实施动态监测,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技术予以干预。
七、加强本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与严肃处理。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