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拆迁的建议
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在不断的推进,城市建设对于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房价也在不断的上升,土地和住房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人士所关注的问题。
基于这个现状,拆迁补偿问题也得到了失地民众的关注。
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形式来看,在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导致土地矛盾较为突出,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造成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因此,笔者对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两方面展开了分析。
标签:征地拆迁;补偿工作;问题及建议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大约有七成上访事件是由征地补偿引起的,而大部分征地纠纷就是因为拆迁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問题。
所以,对我国征地拆迁补偿制度进行完善和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完善征地拆迁制度有利于减少征地纠纷,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
所以,笔者对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有效性策略展开了分析。
1、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强制拆迁、安置费用低下导致群众上访严重在城市拆迁工作中,存在一些政府部门过分追求发展的速度,很少考虑到群众的意愿而进行强制性拆迁,并且没有很好的对人民群众进行安置,导致矛盾的激化。
一些拆迁部门的高层将人民群众安置到偏远,交通设施不发达的地区,不能很好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很多群众不愿意搬迁。
近些年来,由于征地拆迁引起了很多的事件,在一些商业性的拆迁工程中,建筑商与被拆迁居民的矛盾日益激化,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不和谐的现象,这都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
在被拆迁居民与开发商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在不断的提高,导致上访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同时也激发了更多的矛盾。
1.2征地拆迁过程中执法人员素质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一些素质低下的执法人员,他们的行为很不规范,存在拆迁监管不严的现象。
有些地方的拆迁工作人员方式粗暴,在拆迁工作进行过程中没有先向人民群众宣传有关的征地拆迁政策,不对人民群众做一些思想工作就开始用恐吓的手段对被拆迁用户进行威胁,严重损坏了政府机构的形象。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难题。
如何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公正、公平、高效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以及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建议。
一、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涉及到农民的生存权和财产权,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提高政府执政能力。
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
4. 推动经济发展。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制度,有利于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经济发展。
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明确征地拆迁原则。
征地拆迁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设立征地拆迁机构。
设立专门的征地拆迁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制定征地拆迁计划。
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制定征地拆迁计划,明确征地拆迁的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4. 落实征地拆迁补偿。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征地拆迁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完善安置政策。
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妥善安置,改善生活条件。
6. 加强征地拆迁监督。
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7.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实施建议1. 加强政策宣传。
如何破解征地拆迁十大难题
如何破解征地拆迁十大难题一、十大难题破解征地拆迁难,但随着城市建设扩张、经济社会发展,征地拆迁又是在所难免。
一个近年来常见的问题是,由于征地拆迁无法顺利推进往往成为困扰重点项目及时落地的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这一全国性的难题,在征地行为与失地农民间找到平衡点,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和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
据此,笔者梳理出影响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的十大难题,并提出了一些粗略的对策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难题一:前期工作准备滞后问题有的地方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仓促,由于经济拮据或认识上的差距,未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但为突出“为官一任”的政绩,在工业上大量圈地上项目,在城建上大量拆民房建广场,导致建设项目临时上马,未有科学性,建设方案几经调整、变更,在计划中没有给征地拆迁安排必要的时间量。
因征地拆迁资金不到位或是安置房建设滞后,许多农民不知自己的土地需要征用、房子需要拆迁,刚种植上农作物或修缮好的房屋又因补偿问题而纠缠不清。
因此,笔者认为,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摆脱“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常规经营模式,对整个城市进行高标准、高规格、有特色的统一规划,明确重点项目建设地点,提前向全社会公布建设时间,让建设单位尽早完成项目设计、资金筹集、安置用地、拆迁过渡房等准备工作,做到“五先五后”,即先规划、后用地,不搞“拍脑袋工程”;先公示、后宣传,不搞愚民政策;先审批、后用地,不搞违规行为;先建房、后拆迁,做到“零过渡”;先法治、后“德治”,不搞强迫命令,避免前期准备滞后,因先用后征、边用边征出现土地闲置,或拆迁群众无安置用地和过渡房等难题;同时也让被征地拆迁群众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临时种植农作物或修缮房屋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难题二:群众思想难以统一问题由于受舆论导向影响,有的群众对通过拆迁改善居住条件的期望相对过高,仍希望享受实物安置的政策,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改善住房条件,对于拿着拆迁补偿款走向市场自行购房的方式还不能适应,有的还持抵制态度,对于政府出台的拆迁困难居民优先购、租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政策也持观望态度。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篇: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动工修建,高速公路、旧城区改造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铺开,征地拆迁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行政强拆被取消,法院也成为拆迁强制执行的唯一主体,这将导致更多的征地拆迁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近日就受理的征地拆迁案件特点、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对日后的征地拆迁司法服务工作提出建议。
一、法院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征地拆迁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在审理或强制执行征地拆迁案件时不可能轻松和简单,相反是不断涌现的各种难题,具体来说:(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司法缺乏法律依据。
旧城区的改建、扩建工作,更多的是触及农村的集体用地,现有的征地拆迁补偿法未对城中、城郊以及乡镇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或征收补偿进行规定,恰恰是在这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比例最大,在济宁各县市区都是这样。
(二)补偿标准的差异加大了司法工作的难度。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差异大,甚至于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没有补偿标准,还有的不同的征地拆迁时间不同的补偿标准,最后导致“同地不同价”、“同城不同价”的现象,加深了征地拆迁矛盾。
如个别县区“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其补偿将比未办理的多两倍以上甚至达到十几倍;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中,所跨越的相邻县、区的征收补偿标准差异也很大。
这种补偿标准的差异,使得法院征地拆迁的审判和强制执行工作难度加大,工作很难取得被拆迁人的理解,更难平息被拆迁人对补偿差异的不满情绪。
(三)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阻碍了法院司法工作的开展。
征地拆迁工1作常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困难群众比较集中地进行拆迁,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都会因征地拆迁而引发。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11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民本搬迁展和谐,优化环境促发展。
征地拆迁工作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当大量的土地被征收、大量的房屋被拆迁时,被征地拆迁群众就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从而导致了他们与征地拆迁机关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就如何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我们作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一)部分领导不够重视,部分干部信心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对征地拆迁工作不够重视。
个别工作组组领导没有以上率下,身先士卒,没有深入一线和广大一线干部职工一起并肩作战,对征地拆迁工作不管、不顾、不问,没有认真研究政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大多数项目受一两个节点难点问题的影响,工作无法推进。
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信心不足。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个别工作队员工作主动性不强,表现出了畏难情绪,不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释、解决能力不强。
(二)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偏低一是政策本身制定不周全,征地拆迁的难度加大。
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群众的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当前,征地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
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群众暂时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
加上他们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首先,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
目前,征地工作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征地越来越难。
一方面,农民对现行的综合价补偿标准不满意,另一方面,地段较好的土地,农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使本来就已经激化的征地价格矛盾越来越成为制约征地工作的瓶颈,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
浅谈当前我市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当前我市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取代计划生育成了乡村和街道社区工作的第一难事。
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片区改造工程,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作,在改善城市环境的同时,群众的居住条件也不断得到改善,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征迁工作也因此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征迁工作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
笔者常年在基层一线工作,参与多个项目的征地拆迁组织领导工作,对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试谈自已的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xx市征迁安置总体情况我市实施的征迁安置项目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征迁主管部门为国土资源局;另一类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征迁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从各个项目的情况看,以上二类征迁项目基本上都能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公开征迁红线图、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安置房等资料;按规定进行房屋丈量评估、组织选房签约等工作,补偿安置标准总体上较为合理,项目整体推进还算顺利,项目供地比较及时。
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因个别群众观念陈旧,对征迁工作不理解或提出过高赔偿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征迁工作的按时推进,个别项目甚至陷入僵持状态;有些项目征迁手续滞后、安置房建设进度缓慢、未能及时兑现办理安置房产权证,以及个别征迁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方法方式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
二、当前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拆迁程序不够规范,拆迁手续不够完整。
为确保项目建设用地,实现项目按时开工,由于时间紧、拆迁任务重,个别项目在项目启动前的公知及听证制度没有完善,未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
一些项目在未办妥征批文之前就开始实施征迁工作,采取“边征迁边报批手续”。
在用地报批手续、拆迁程序上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漏洞,个别群众对征迁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涉及现代化建设与农村传统生计方式的重要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需要,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农村征地拆迁的情况。
虽然征地拆迁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在补偿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现象。
本文将辨析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目前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最主要的问题是对农民的合理补偿问题。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的补偿远远低于市场价,未能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有些地方农村征地拆迁还涉及土地土地使用权等多重权益问题,导致了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征地拆迁后的安置问题也值得关注,一些地方政府未能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导致农民失去了原有的生计来源。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分配不公也存在很大的关系。
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不法分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往往以低价获取农民土地资产,再将土地资源以高价出售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这种不公正的利益分配导致了征地拆迁补偿无法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在政策执行层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在征地拆迁政策实施中,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衡制度,导致了政策的执行难度和可操作性问题。
一些政策实施方面存在不足,造成了政策执行的混乱和不完善。
这也为一些不法分配行为提供了机会,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的严重性。
为解决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应加强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制化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农村征地拆迁的监管和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农民积极维权,保护自身的利益。
应加强对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分配监管,规范征地拆迁的实施行为,确保征地拆迁的公正合理进行。
征地拆迁问题的建议
县城规划建设和征地拆迁中几个政策性问题的建议(汇报提纲)一、关于原开发区安置政策及老屋改建问题的建议1、老屋改建和分户建房不能列入拆迁安置对象享受拆迁安置政策。
(过去已审批许可的老屋改建均享受了拆迁安置政策,如王思求户)。
2、一户一宅,建筑占地不超过130m2,拆旧建新。
3、严格执行原开发区关于征地拆迁安置下发的文件和规定,不能超范围、超规定安置时点安置。
4、严格区内平衡安置,原开发区、县政府不再另行提供安置用地。
目前尚存的安置地,优先无房户、拆迁户安置。
5、城关镇负责对已发安置单建房户的清查摸底和纠错工作,并负责无房户和拆迁户安置的初审并报规委会批准。
二、严格控制区(非城市核心区)村民房屋改建问题的建议1、依法定程序编制居民点规划报规委会批准后实施。
2、居民点内的村民按规划改建,居民点以外的村民就近在本村、组居民点内安排,乡村负责调剂土地。
3、一户一宅,建筑占地130m2以下,层高四层以下。
三、非严格控制区(二类地区)村民建房问题的建议1、城关镇、三阳乡及各村组织编制村庄居民点规划报规委会批准后实施。
2、对于D级危房户和无房特困户,在居民点规划批准实施前,由规划国土及乡镇、村会商确定建房选址。
(现已申请建房的200多户,危房户120多户,无房户16户未批。
)四、县城核心区村民房屋改建问题建议1、符合规划且不属于旧城整体改造区域的报规委会批准可以改建(城东村),但必须自主申请转为国有土地,并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可进入规划审批程序。
2、不符合规划或属于旧城改造区域的村民危房,允许按“四原”要求修建,或由房产部门收购,或拆除老屋、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异地置换宅基地安置。
(现已申报改建危房户57户,未批)五、安置区管理问题。
1、安置区内宅基地由乡镇村根据需要只能安置给因公共设施建设及征地被拆迁房屋的村民。
2、安置区的基础设施由城建投根据需要按年度投资,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六、平政发[2010]4号文件前已许可建房,但因规划调整不能实施问题的建议1、城镇居民由城建投,按评估价格对宅基地收购,并撤销许可。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问题日益凸显。
虽然针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法规已经制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分析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一、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1. 补偿不公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一些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不够科学,导致补偿不公,给农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2. 权益保护不力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是强势的一方,农民的小产权利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为了谋取私利,会采取不当手段,对农民实施威胁恐吓,使得农民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 补偿方式单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地方只关注到了对农民的经济性补偿,忽略了对农民的社会性和心理性的关怀。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关系和心理压力没有得到及时化解。
二、解决建议1. 合理设定补偿标准政府应该根据国家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土地市场行情,合理设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加强监督管理政府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维护农民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4. 多元化补偿方式政府应该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充分考虑农民的社会和心理需求,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让农民在失去土地的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心理支持。
5. 完善农民安置政策政府应该完善农民安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权益保护不力、补偿方式单一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11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 征地拆迁涉及面广,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 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 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 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 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 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 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 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 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 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 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 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 在征地拆迁中, 必须先安置后拆迁, 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 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 安置普遍滞后, 都是先拆除再安置, 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 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 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 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 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 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 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 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 另一方面, 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 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拆迁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
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前不久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经过对我区已拆迁完毕和正在拆迁地区的调查发现,我区的征地拆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有力,补偿措施到位,思想工作细致,因此工作开展得相对比较平稳和顺利,许多拆迁地区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绝大多数被征地和拆迁人对这一工作都比较理解和支持。
如我区的周良庄镇在这几年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信访率为零。
但是也有有一些地方拆迁工作遇到很大阻力,征地拆迁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其成因较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补偿标准的差异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难度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得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因此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相对较少。
但法律对拆迁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仅在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上,国务院制定了拆迁法规,各省、市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了各地的实施条例,而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中仅由各市级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甚至同一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尽相同,这就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失地居民普遍存在后顾之忧从我区周边农村尤其是城中村的状况来看,很多农民靠出租房屋、铺面或者利用临街的地域优势开店建厂,就可以维持日常的生活。
征地拆迁之后的农民,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村民,他们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不能靠土地获取经济收益,手里没有了谋生的生产资料,生活水平自然会下降。
拆迁大队的建议书
拆迁大队的建议书尊敬的领导:根据我拆迁大队对当前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社会发展趋势,特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度在拆迁工作中,由于涉及到居民的利益,常常会引发一些矛盾和纠纷。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向居民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让他们充分了解拆迁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增强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度。
同时,我们也要及时回应居民的关切和疑虑,做好沟通工作,化解矛盾,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科学规划,合理安置被拆迁居民在拆迁过程中,我们要科学规划,合理安置被拆迁居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我们建议在拆迁前充分调查被拆迁居民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的就业、居住和子女教育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确保被拆迁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被拆迁居民的后续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在拆迁工作中,我们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们建议建立健全拆迁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拆迁工作谋取私利,损害居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拆迁工作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公众了解拆迁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增强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拆迁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拆迁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拆迁队伍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拆迁队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我拆迁大队针对当前拆迁工作提出的建议,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建议。
拆迁大队全体成员敬上。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不断加速,农村征地拆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农村征地拆迁不仅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关系到数以亿计的农民利益和权益的大事。
现实中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农民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等。
本文将就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1.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现实中,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不合理,导致征地拆迁补偿金额过低。
有的地方甚至将农民的土地价值定得非常低,这种做法导致农民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
2.强制性征地拆迁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对农村征地拆迁采取了强制性手段,导致部分农民被迫放弃自己的土地,无法获得应有的补偿。
3.破坏农村社会稳定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补偿不合理或者强制性征地拆迁,导致了土地流转、农民迁徙等问题,进而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4.农民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导致农民的利益被忽视,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政府应该建立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合理评估土地价值,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的补偿。
2.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政府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征地拆迁。
并且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确保征地拆迁程序合法合规。
3.强化社会稳定保障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注重社会稳定,采取措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迁徙得到合理安置,并在程度上补偿其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要强化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监督开发商合法开发,保障农民权益。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政府加强对农村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
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影响到千千万万的农民的利益。
政府应该充分重视,合理制定政策,建立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加强监管工作,确保政策顺利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农村土地开发或者建设公益项目,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占用或者拆迁,并对农民进行经济补偿的活动。
在实践过程中,征地拆迁补偿存在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经济补偿不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应该是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但实际情况却往往是补偿金额与农民真实的经济损失严重不符合。
一方面,政府采取统一的标准进行补偿,无法满足每个农户的个体化需求。
政府对土地价格评估不准确,导致农民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是补偿资金流向不透明。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将农民的补偿款发放给他们,但是补偿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常常难以查证。
有些地方出现了地方政府挪用、贪污等问题,导致部分农民补偿款受阻。
三是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对征地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的了解不足,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此引发的的纠纷和冲突也时有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农村征地拆迁政策的公开透明。
政府应该将征地拆迁的政策和补偿标准公之于众,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获得的补偿,从而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任。
二是建立健全的补偿机制。
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地区的差异性,制定出更为精准的补偿方案。
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价格评估和补偿资金的监管,确保补偿款能够直接发放给农民,并且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补偿资金流向正常。
三是加强农民的权益保护。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政府也应该建立健全的投诉渠道,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建立一套长效的监督机制。
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征地拆迁补偿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解决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部门、农民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
在实施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拆迁补偿不公、信息不透明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就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 拆迁补偿不公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或开发商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是由于权力不对等导致拆迁补偿协商的不公平。
由于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能力不足,导致他们在补偿协商中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容易受到剥削,这就使得农民在拆迁过程中获得的补偿并不合理。
2. 补偿款分配不合理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或拆迁单位的贪腐现象,另一方面是由于补偿款的分配不符合实际情况。
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款往往被滞留或挪用,导致农民无法及时获得应得的补偿款,甚至出现了一些暴力拆迁事件。
3. 信息不透明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过程中的信息不透明,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或拆迁单位不向农民充分透露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是由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一些程序和规定并不清晰。
这使得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难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难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建议1. 建立健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针对拆迁补偿不公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按照公平的标准获得应得的补偿。
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补偿机制和制度,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2. 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机制3. 加强信息透明和合法程序的保障针对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信息透明,完善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能够通过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如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授权下,根据城市建设或农村发展的需要,以公益为目的,对相应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和拆除的工作。
在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时,需要考虑到各方利益、法律法规和社会稳定,下面是一些建议。
首先,要注重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征地拆迁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征地拆迁程序和要求,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合法、公正、透明。
同时,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需要加强协商和沟通,妥善解决各方利益关系。
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涉及到城市发展、社会公益等多个方面的利益。
政府部门应当积极与被征收人和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
在协商中,可以寻求双赢解决方案,妥善安置被征收人,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同时,要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媒体的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舆论,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第三,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监督机构可以是政府内部的独立部门,也可以是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
监督的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果等方面,监督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科学规划。
征地拆迁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规划,保证征地拆迁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政府部门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和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需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征地拆迁方案。
在拆迁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最后,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征地拆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到广大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通过宣传教育,让市民理解并接受征地拆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征地拆迁工作建议
征地拆迁工作建议征地拆迁工作建议关于征地拆迁工作几条建议依法征收土地、拆除违法建筑,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突破城市建设和发展土地资源瓶颈的必要手段,是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符合城市发展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同时,征地拆迁也是社会发展中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如何把这项服务城市发展、符合群众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工作做好,而且不让群众留怨气,不给社会和谐留隐患,提出以下建议:一、完善制度。
制度性漏洞,是拆迁征地最大的难题,如土地征收前用途不同或征求后用途不同,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这对被征地户来讲显然是不公正的。
因此,必须尽快修复制度性缺陷,体现政策公正性。
二、规范操作。
具体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章办事,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切忌搞潜规则,用“协调费”花钱买安,或采取哄、蒙、骗的办法,失信于群众。
一定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强弱不欺,执行政策不失之宽、不失之软、不失之偏。
不让守法群众吃亏,也不让少数胡搅蛮缠者沾便宜。
三、走群众路线。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深入群众中去,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依法依规,稳扎稳打。
条件不成熟不能限期强令征迁,以免操之过急,激化矛盾。
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理顺情绪,消除误解,争取绝大多数群众支持。
四、加强防违、控违。
一要从源头抓治理,严格用地和建设审批,建立违法建设举报机制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在规划区域内出现手续完备违法建筑,严格问责审批人,在所辖区域出现违法建筑不予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反响,严格问责所在地政府及相关责任人。
五、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
加强对群众依法征收土地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宣传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释,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懂得正当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做懂法守法正直诚实的好公民。
正面报导征收拆违中先进典型案例。
对极少数心存侥幸,私欲过度膨胀的钉子户,要通体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其知难而退。